移动梦网全网彩铃业务合作协议
彩铃业务合作协议

彩铃业务合作协议一、协议双方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公司地址)传真:(传真号码)邮编:(邮政编码)乙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公司地址)传真:(传真号码)邮编:(邮政编码)二、协议目的为了促进双方在彩铃业务领域的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特制定本协议。
三、合作内容1.甲方将提供彩铃业务的技术支持和平台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彩铃制作、彩铃资源提供、彩铃播放平台等服务。
2.乙方将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和平台,开展彩铃业务运营,包括但不限于彩铃的销售、推广和分发等。
四、权益保护1.双方在合作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原则:甲方拥有彩铃业务的技术支持和平台支持的知识产权,乙方拥有彩铃的销售、推广和分发的知识产权。
2.甲方对彩铃资源进行保密,不得向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透露。
3.乙方不得私自使用、复制、修改甲方提供的技术和平台,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业务模式和分成比例1.乙方通过甲方的平台销售彩铃,每月向甲方支付销售收入的35%作为技术服务费。
2.甲方提供的彩铃资源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价格进行采购,乙方将销售收入减去采购成本后,剩余部分按照以下比例分成:-乙方:60%-甲方:40%3.双方同意上述业务模式和分成比例,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随意更改。
六、合作期限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应另行签署续约协议。
七、合作责任1.甲方负责提供稳定的彩铃技术支持和平台支持,确保乙方顺利开展彩铃业务。
2.乙方负责彩铃的销售、推广和分发工作,保证业务规模和收入的增长。
3.双方定期开展业务沟通,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八、违约责任1.若一方严重违反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若一方违反协议规定但无法确定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九、协议解除1.任何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严重违反协议约定且无法纠正的;-发生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重大事件后,对方提出解除合作的;-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
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彩铃服务协议8篇

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彩铃服务协议8篇篇1乙方:用户姓名(以下简称“用户”)鉴于甲方拥有丰富的移动通信服务经验及彩铃服务技术,乙方愿意享受甲方提供的彩铃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彩铃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彩铃服务内容1. 甲方为乙方提供彩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置、更换、管理彩铃等。
2. 乙方可通过甲方指定的方式订购、管理彩铃,并享受相关服务。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彩铃服务费用。
(2)甲方应提供稳定、高效的彩铃服务,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3)甲方应根据乙方需求,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4)甲方应保护乙方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2. 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等。
(2)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彩铃服务费用。
(3)乙方应合理使用彩铃服务,不得利用服务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4)乙方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彩铃。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彩铃服务费用:________元/月。
2. 支付方式:乙方可通过甲方指定的渠道进行支付,如手机支付、网上支付等。
3.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调整时应提前通知乙方。
五、协议期限及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月。
2. 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彩铃服务,取消时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流程办理。
3. 本协议到期后,如乙方仍需使用彩铃服务,应与甲方续签协议。
4.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终止服务。
六、违约责任1. 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其他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2.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 若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彩铃业务服务协议书3篇

彩铃业务服务协议书3篇篇1彩铃业务服务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服务方)为了规范彩铃业务服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彩铃业务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彩铃业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彩铃制作、更新、管理等相关服务。
二、服务标准1.乙方应当依据甲方的要求制作符合甲方要求的彩铃,并确保彩铃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乙方应当及时更新彩铃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乙方应当保护甲方的个人隐私信息,并不得将其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三、合作方式1.甲方需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给乙方,协助乙方完成彩铃制作。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制作、更新彩铃,并及时反馈制作进度。
3.双方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相关事务。
四、服务费用1.甲方应当根据乙方提供的服务,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2.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和周期由双方商定,并载入本协议。
五、保密条款1.双方应当保护对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2.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六、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经对方同意,擅自终止合作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七、其他条款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协商解除。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篇2彩铃业务服务协议书甲方:彩铃服务提供商乙方:彩铃用户鉴于,甲方是一家专业的彩铃服务提供商,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优质的服务;乙方是一位对彩铃功能感兴趣的用户,希望使用甲方提供的彩铃服务。
移动梦网信息服务合作协议(双方)2018

甲方协议编号:错误!未指定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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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协议编号:移动梦网信息服务合作协议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分公司乙方:移动梦网信息服务合作协议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于年月日在①签订。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人:错误!未指定书签。
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为充分发挥双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共同向广大甲方客户提供优质的移动信息服务,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作开展移动梦网信息服务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章合作内容和合作原则第一条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管理政策的基础上,甲方与拥有相关资质许可的乙方就共同推进移动梦网信息服务进行公平合作。
合作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遵守国家和上级主管对于行业和移动信息业务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业务和服务。
第二条甲方作为移动通信运营商和移动信息平台提供商,向乙方有偿提供移动通信网络和接入通道、移动信息服务平台,允许乙方提供移动信息服务;并根据乙方的需要,利用业务支撑系统和业务管理平台,向乙方有偿提供代计代收信息费、代营销、代客服、代平台建设维护等多种服务。
①请填写签订合同的地点。
第三条乙方通过甲方提供的网络和业务平台,根据甲方客户的需求,向客户提供符合甲方业务管理规范要求的移动梦网②类移动信息和数据增值应用服务。
第四条乙方提供移动信息服务时,使用的企业代码为,服务代码为,语音接入代码为;服务范围为。
第五条客户因使用乙方提供的移动信息服务而发生的通信费,全额归属甲方所有;客户因使用乙方提供的移动信息服务而发生的信息费,甲方提取③作为代计费、代收费的手续费④,余额部分扣除应核减内容后结算给乙方。
计费结算以客户真正使用到乙方提供的信息服务为前提,以甲方计费系统采集的成功计费话单为依据。
彩铃业务服务协议书5篇

彩铃业务服务协议书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彩铃业务服务协议书甲方(用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名称)乙方(服务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名称)鉴于,甲方拟使用乙方提供的彩铃业务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制作并提供个性化的彩铃服务。
1.2 服务周期为____(年/月/周/天),具体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
1.3 彩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音频制作、编辑、上传和管理等相关服务。
第二条服务费用2.1 甲方需支付由乙方确定的服务费用,具体金额为_______元/______。
2.2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
2.3 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彩铃服务。
第三条服务质量3.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彩铃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保证服务质量。
3.2 如甲方发现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将尽快进行处理。
第四条免责条款4.1 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彩铃服务不能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2 甲方在使用彩铃服务过程中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协议终止5.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服务期满后自动终止。
5.2 如一方违反协议规定,对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附则6.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的签署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乙方(服务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以上为彩铃业务服务协议书,甲、乙双方经慎重考虑并自愿签订本协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篇2彩铃业务服务协议书一、【彩铃业务的内容】彩铃业务是指运营商向用户提供的一种增值业务,用户可以通过该业务设置自己喜欢的音乐、歌曲或声音作为来电铃声。
移动梦网业务SP合作管理办法彩铃业务分册

彩铃业务分册 版本号:北京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自2004年6月1日起试行/执行 移动梦网业务SP 合作管理办法前言本管理办法是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制定并颁布的《移动梦网业务SP 合作管理办法总则》的基础上,针对彩铃业务的细化和补充。
是北京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彩铃业务的SP合作管理办法,为该业务开展过程中与SP的合作提供受理、执行和监督的基本依据。
目录第一章概述一、为了维护彩铃业务的市场秩序、提高业务质量、促进业务发展,中国移动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是对移动梦网业务合作方面的细化和补充,在《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总则》的原则指导下,就彩铃业务的SP合作进行说明和规范。
如与此前的彩铃业务合作相关管理办法或规定有冲突,以本办法为准。
三、为了保证本办法的适用性,我公司将对本办法进行定期修订,修订周期为半年,新版本出台后以往版本自动失效。
第一节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基于彩铃业务的各类应用服务。
第二节内容概要本管理办法包括概述、业务描述和分类、商务合作模式、SP准入管理、接入流程管理、业务评审及测试管理、业务管理细则、计费结算管理、客户服务管理、营销推广管理、考核管理办法、奖惩办法、SP投诉流程以及业务退出管理等部分。
第三节解释修订权本办法将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修改,其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北京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业务描述和分类第一节业务定义“个性化回铃音”业务,是指被叫用户方可以为每一个或每一组特定主叫用户设定不同的音效或音乐作为回铃音的业务,英文名称Color Ringback Tone(简称CRBT)。
第二节业务分类?第三章商务合作模式第一节合作原则一、合作基本原则(一)中国移动与拥有相关资质许可的SP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管理政策的基础上,根据《移动梦网业务SP合作管理办法》和本分册,就共同推进中国移动彩铃业务进行公平合作,实现合作共赢。
(二)中国移动积极鼓励合作的SP在彩铃业务中的业务创新和应用领域的拓展。
黑龙江省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实施细则—彩铃业务分册V3.0

黑龙江省移动梦网SP 合作管理实施细则彩铃业务分册(V3.0)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七年四月二○○七年四月二○○七年四月目 录第一章 概述 (4)第一节 适用范围 (4)第二节 内容概要 (4)第三节 解释修订权 (4)第二章 业务描述和分类 (5)第一节 业务定义 (5)第二节 业务分类 (5)第三节企业代码 (5)第三章 商务合作模式 (6)第一节 合作原则 (6)第二节 商务合作模式 (6)第三节 信息费定价原则 (8)第四章SP合作流程 (8)第一节 SP准入管理 (8)一、SP资质要求 (9)二、SP接入流程 (9)第二节SP日常合作管理 (14)第一、全网彩铃SP企业合作管理 (14)第二、全网彩铃SP业务合作管理 (15)第三、业务内容管理 (17)第四、业务维护分工 (18)第三节 SP退出管理 (19)第五章 SP考核管理 (20)第一节信用积分管理 (21)第二节SP分层分级管理 (22)第六章 计费结算管理 (23)第一节 计费原则 (23)第二节 结算管理 (23)第三节 对帐管理 (24)第七章 客户服务管理 (25)第一节 客户服务分工 (25)第二节客服服务要求 (25)第三节 用户退费流程 (26)第八章 营销推广管理 (27)第一节 基本原则 (27)第二节 SP营销推广管理 (28)第三节 整合营销 (30)第九章 SP投诉处理 (30)第一节受理机构 (30)第二节投诉受理原则 (30)第三节投诉处理流程 (31)第一章 概述一、 为了维护彩铃业务的市场秩序、提高业务质量、促进业务发展,根据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对移动梦网及合作管理的要求,结合黑龙江本地的实际情况,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移动”)特制定本合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 本办法是在《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总则》的原则指导下,对全网彩铃业务合作管理的细化与规范。
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彩铃服务协议(标准版)7篇

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彩铃服务协议(标准版)7篇篇1甲方: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用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彩铃服务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1 甲方为乙方提供彩铃服务,即甲方将乙方自定义的铃声通过移动通信网络播放给主叫方,以替代传统的回铃音。
1.2 乙方可以通过甲方提供的官方网站、手机客户端或客服热线等方式定制和更换彩铃内容。
1.3 甲方保证彩铃服务的及时性和稳定性,确保乙方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能够享受彩铃服务。
二、服务费用2.1 乙方使用彩铃服务需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费用标准以甲方官方网站或相关公告为准。
2.2 乙方同意在订购彩铃服务时支付相关费用,并确保账户余额充足以避免因余额不足导致的服务中断。
2.3 甲方保留在提前告知乙方的情况下调整彩铃服务费用的权利,乙方对此表示认可。
三、服务期限3.1 彩铃服务期限通常为乙方支付费用之日起至双方约定的终止日期。
3.2 乙方如需提前终止服务,应提前告知甲方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3.3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期限,但应提前告知乙方并解释原因。
四、双方权利义务4.1 甲方应确保彩铃服务的及时性和稳定性,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处理并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
4.2 乙方应确保使用彩铃服务时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规定,不得利用彩铃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传播不良内容。
4.3 乙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账号被盗用或产生其他损失,乙方应自行承担责任。
4.4 双方应尊重彼此的合法权益,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确保合同关系的顺利进行。
五、违约责任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具体违约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5.2 若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方式。
5.3 乙方若未按照约定支付彩铃服务费用,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并保留追偿欠款及利息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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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梦网全网彩铃业务合作协议甲方:乙方:法人代表:法人代表: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乙方委托甲方为其提供通信承载及代收费等服务。
为规范双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特制定本协议。
该协议对甲、乙双方具有相同的约束力。
一、提供服务的原则:甲乙双方在移动梦网彩铃业务这一领域,本着利益共享,互惠双赢的原则忠诚合作,双方应信守合约,并积极配合对方的工作。
二、服务项目“彩铃业务”是一项由被叫(或主叫)用户定制,为主叫用户提供一段悦耳的音乐或一句问候语来替代普通回铃音的业务。
客户申请开通彩铃业务之后,可以自行设定个性化回铃音,在其做被叫时,为主叫用户播放个性化定制的音乐或录音,来代替普通的回铃音。
甲方作为网络运营商提供网络平台和通信承载服务,并向乙方提供移动梦网彩铃业务的接入规范;乙方作为服务提供商,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规范,开发并提供应用内容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帐户等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资料(乙方ICP证、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见附件)。
2、合作期间,甲方为乙方分配的SP企业代码为。
企业代码资源所有权属甲方所有,双方协议终止后甲方有权收回企业代码重新分配,乙方不得再使用该代码。
3、甲方有对乙方要求出示其提供的回铃音资源的所有相关授权证明的权利。
4、甲方有对乙方上传的回铃音资源进行核查并决定是否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的权利。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彩铃分册》及为规范移动梦网市场秩序制定的相关规定,对乙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视为违约行为,并有权提前与乙方终止合作关系。
6、甲方对有关甲方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询问和投诉承担责任。
甲方有权将该业务中产生的各种非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和投诉转到乙方处理,并有权监督乙方及时、妥善的解决客户投诉。
乙方有责任在收到甲方转交的投诉后按甲方要求,在48小时内解决用户投诉。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达到甲方规定的客户服务标准,有权监督并考核乙方的客户服务质量,对由乙方原因造成大量用户投诉及给甲方带来恶性负面影响的情况,乙方有责任挽回为甲方造成的负面影响。
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必要的处罚,直至提前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关系。
8、甲方保证乙方提供的回铃音资源不用于除彩铃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
9、甲方负责彩铃业务系统的维护工作,有责任保障业务系统的稳定运行,并协助乙方向系统上传回铃音资源。
10、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本次业务合作事宜,保障业务的顺利进行。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业务平台和功能使用的回铃音资源,并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及甲方的要求,对彩铃服务进行改进和升级。
2、乙方保证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具备合法的内容/应用服务经营资格;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可靠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帐户等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资料。
3、乙方必须遵守《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彩铃分册》的相关规定,遵守甲方为规范移动梦网市场秩序制定的相关条例,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负责。
4、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所有回铃音资源皆是经过合法且充分授权的,如因回铃音资源版权事宜而引起其他第三方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索赔乃至诉讼,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回铃音资源健康合法,不含有任何反动、迷信、色情及违反道德、宗教与约定俗成的相关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应保证其回铃音资源的质量,因回铃音资源的质量问题造成最终用户利益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乙方负责承担该业务中产生的各种非甲方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和投诉,包括正确导向,铃音质量及歌曲内容等问题,并建立有效通畅的投诉渠道;乙方有责任本着用户优先的原则在48小时内妥善处理用户投诉,杜绝用户的再次/升级投诉。
在双方合作期内,乙方应保证客服热线及客服移动电话不随意变更。
乙方客服电话、客服移动电话及业务联系人的更改需提前向甲方申请,在甲方同意前,乙方有责任保证以上电话的畅通性。
8、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进行业务推广和宣传,共同促进彩铃业务的发展;乙方保证不出现任何有悖双方利益的行为。
9、甲、乙双方在进行市场推广和业务宣传时,只有经对方事前书面许可才能使用对方权利项下的商标、公司名称、产品品牌等标识。
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对合作彩铃业务进行市场推广及业务宣传过程中使用甲方权利项下的商标、公司名称、产品品牌等标识,乙方应同意并予以免费使用。
五、计费与结算1、彩铃业务资费由两部份组成:(1)功能费,即用户开通彩铃功能所需支付的月功能使用费,具体业务资费参见各省当地彩铃业务资费标准。
(2)信息费,用户定制SP提供铃音所产生的信息费,信息费不设下限,上限应符合以下原则:点播类,点播每条彩铃回铃音单价不得高于5元/条;包月类,包月类回铃音单价不得高于10元/月。
2、彩铃业务收入的结算:(1)结算依据:以甲方所提供的全网彩铃计费结算报表为结算依据。
(2)功能费不参与结算,归甲方所有;(3)信息费由甲、乙双方进行分成,结算基础为应收信息费,结算比例为甲方:乙方=50:50;(4)在业务推广过程中若根据具体的推广方案资费有调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结算比例。
(5)每月15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上月的计费结算报表,双方核对上月1日至最后一日期间的应收“铃音定制信息费”数据,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返回对帐信息。
如果在5个工作日内没有返回对帐信息,默认为乙方认可结算报表。
(6)若用户具有合理理由拒绝支付乙方“铃音定制信息费”,属乙方责任的,相关信息服务费在下期结算时由甲方予以扣除。
(7)乙方于每月20日前向甲方开具代收“铃音定制信息费”的发票,经甲方确认无误后,甲乙双方于每月20-25日进行结算。
双方应各自承担因执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税金。
六、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应互相承担保密义务。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协议对方的商业机密。
本协议所称商业机密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包括其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透露的与本协议有关的数据、价格、数量、技术方案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及与对方业务有关的其它资料和信息。
2.本协议项下一方透露给另一方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均为保密信息。
任何一方不得将其从另一方获得的上述任何保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事项。
3.任何一方从事协议项下合作事项或知悉、了解上述保密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该方雇员、代表、代理、顾问等)应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4.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到本协议终止后1年。
七、其他条款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和其他运营商进行彩铃或与彩铃同性质业务的合作。
2、对出现甲乙双方协议到期或解除协议、或乙方提供的铃音资源因版权时限到期的情况,甲方保证对乙方提供所涉及的铃音资源不再向新用户提供或用于其他任何用途,但为保证已使用该部分彩铃资源的甲方用户的权利,对于该部分彩铃资源不从甲方彩铃系统中予以删除,甲方继续向已定制该部分铃音的用户提供。
由此产生的彩铃资源版权事宜而引起其他第三方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索赔乃至诉讼,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3.不可抗力(1)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导致不能执行本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影响所持续的时间。
(2)不可抗力系指双方在缔结本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客观情况,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不能克服的。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两周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寄送对方审阅确认。
(3)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作用超过120天,双方可解除合同。
八、违约责任1.若有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守约方有权终止协议,有权对由于另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2.若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对方有权追究该方责任,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直至终止合作协议。
九、争议解决1.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依据规则仲裁,依其仲裁规则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十、协议有效期1.本协议自起生效,有效期至。
2.在协议有效期内,如果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本协议自动失效。
3.当发生不可抗力的事由而使本协议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双方在完成所有未尽结算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4.当发生某事由而使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并且该事由是可预见的,则该一方应在理应预见到该事由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情况通报给另一方,并配合另一方完成所有未尽事宜。
如该一方由于未能及时向另一方通报该情况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则该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赔偿。
十一、其他1.本协议附件以及《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彩铃业务分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3.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年月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