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贷款业务操作规程XXXXXXXXXXX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规范贷款业务操作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监会《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09年第2号)、《项目融资业务指引》(银监发[2009]71号)、《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1号)、《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2号),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涵盖了现行贷款种类,本行在贷款业务操作中应遵循此规程。
第三条本规程遵循审贷分离制和客户经理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实行贷款调查、审查、审批部门或岗位分离运作,从而实现信贷操作相互制约、规范运作及程序化管理。
第二章贷款发放的程序管理第四条本行按照先评级→再授信→后用信的原则建立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设置相应岗位,贯穿贷款的全流程管理。
本行经办贷款业务基本操作流程为:贷款申请→受理与调查→信用等级评级→风险评价→贷款审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款支付→贷后管理→回收与处置。
对优良客户,本行可以主动先上户了解情况,征求客户贷款意见,再由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
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本行应于每年3月31日前搜集资料,进行评级授信,农户在授信后到网点随到随贷。
第五条对优良客户采取先授信的办法以提高信贷服务水平,但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外,其他贷款的授信必须有合法的生产经营项目和贷款用途及可靠的还款来源,方可授信。
1第六条任何人不得违反审批程序,擅自在未调查和集体审批之前或上级未批准之前发放贷款,第七条本行不得先放款后报批,或者先签订借款合同等放款手续,后报审批。
第八条本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必须先进行放款核准和支付审核,任何人不得先办理贷款的支付手续,后补办放款手续及支付审核手续。
第九条借款合同的签订、抵押登记的办理,必须按贷款审批权限进行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三章借款申请书管理要求第十条每笔贷款的发放,不管金额大小,不管对象是谁,都必须填写合规的借款申请书。
银行 贷款操作规程

银行贷款操作规程
银行的贷款操作规程主要是指银行对于客户申请贷款时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规定。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银行的贷款操作规程的概述:
1. 客户申请:客户针对自己的资金需求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这可以通过填写银行提供的贷款申请表格或在线申请渠道完成,申请材料通常包括个人信息、财务状况、用途等相关资料。
2. 审查与评估:银行接收到客户的贷款申请后,会进行严密的审查与评估。
这包括核实客户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评估客户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
3. 贷款审批:根据审查与评估的结果,银行会决定是否批准客户的贷款申请。
如果申请被批准,银行将向客户发放贷款批准函,其中包括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相关信息。
4. 签订合同:客户收到贷款批准函后,需要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合同中包括贷款的具体条款、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细节,双方需在合同上签字确认。
5. 贷款发放:一旦合同签订完成,银行会根据合同约定将贷款款项
划入客户指定的账户。
客户可以开始使用贷款金额来满足其资金需求。
6. 还款:根据合同约定,客户需要按时进行贷款的还款。
还款方式
可以包括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按期付息等,客户需要根据约定的还款日和金额按时进行还款。
7. 监督与管理:银行会定期对客户的贷款进行监督与管理,包括检
查还款情况、评估风险、提供咨询等,确保贷款交易的顺利进行。
请注意,不同银行的贷款操作规程可能会有些差异,具体的流程操作建议咨询所在银行或参考所在银行的官方指南和规定。
归本贷款操作规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归本贷款业务操作,确保贷款资金安全,提高贷款业务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本行所有归本贷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等。
第二章贷款申请与审批第三条贷款申请1. 借款人需向本行提交完整、真实的贷款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信用报告等。
2. 本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完整、有效。
第四条贷款审批1. 本行信贷管理部门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贷款用途等因素进行审批。
2. 审批通过后,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
第三章贷款发放与支付第五条贷款发放1. 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2. 本行在确认借款人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第六条贷款支付1. 借款人应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进行还款。
2. 本行通过银行转账、柜面支付等方式收取借款人的还款。
第四章贷后管理与风险控制第七条贷后检查1. 本行定期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贷款用途等进行检查。
2. 如发现借款人存在违约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诉讼等。
第八条风险控制1. 本行应建立完善的贷款风险管理体系,对贷款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控和控制。
2. 本行应加强对贷款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贷款资金用于约定的用途。
第五章贷款终止与清算第九条贷款终止1. 贷款到期后,借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
2. 如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行应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贷款清算1. 贷款终止后,本行应与借款人进行贷款清算,确保双方权益。
2. 如发生贷款违约,本行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贷款清算。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规程由本行信贷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规程,本行旨在确保归本贷款业务的合规性、安全性及高效性,为借款人提供优质、便捷的贷款服务。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个金融机构,为广大企业和个人提供贷款服务。
而贷款业务的开展需要遵循一定的规程和流程才能保证风险可控,服务质量高效。
本文将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的操作规程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贷款申请及审批流程1.借款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信用记录、纳税证明、银行对账单等材料,以证明其还款能力和信誉情况。
2.贷款员收到材料后,需要核实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如年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收入情况等。
3.如果借款人属于小微企业,公司财务报表和背景资料也需要经过贷款员核实,并做出判断贷款的可行性。
4.在核实借款人信息之后,贷款员将会开始进行风险评估,判断贷款是否合适。
5.如果贷款被批准,合同将由贷款员和借款人签署。
二、利率计算标准1.小额贷款公司需要向借款人清晰地呈现其贷款利率,并与国家法律法规相一致。
2.利率应该由公司管理人员制定,并在公司管理层的审批下实施。
3.在利率计算方面,应以借款金额为基础,固定利率为主。
4.需要及时公示利率信息,向借款人呈现其还款方式和具体还款周期。
三、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1.小额贷款公司贷前调查非常关键,需要对借款人进行实地调查和全面了解,尽可能降低借款风险。
2.贷款后,公司在一定周期内会进行贷后管理,跟踪借款人的还款情况,提供咨询和协助,防止出现逾期还款等问题。
3.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小额贷款公司会采取催收措施,如电话催收、信函催收、上门对话等方式。
4.如果借款人还是不能按时还款,公司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取回借款。
四、保障客户权益1.小额贷款公司需要保护客户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确保不触犯客户隐私权。
2.在贷款过程中,需要向借款人详细呈现贷款明细、利率、还款方式、保证金等信息,确保借款人全程清晰,并签订相关协议。
3.公司应该及时公示客户反馈意见,并积极处理客户各种问题和反馈意见,不断改进贷款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五、防范金融风险1.小额贷款公司要坚持纪律和规定,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操作,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终稿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终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业务操作行为,加强内部风险管理,保护客户权益,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小额贷款公司及其贷款业务操作人员。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明确各操作流程,并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
第二章贷款审批操作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制定合理的贷款审批流程,包括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借款需求等。
第六条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采集借款人的社会信用信息,并在审批过程中加以考虑。
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应当确保操作人员的独立性和审慎性,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借款人的利益安排。
第八条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对审核通过的贷款进行统一编号,记录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第三章贷款发放操作第十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确保贷款发放操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篡改贷款发放记录。
第十一条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向借款人出具贷款合同,并保留合同签署记录。
第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对出借资金的去向进行审查,确保贷款资金的合法使用。
第十三条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妥善保护借款人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或滥用。
第四章贷款管理操作第十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贷后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还款提醒、逾期催收、风险识别等。
第十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及时与借款人沟通,提醒还款到期,并向借款人提供还款方式和相关账户信息。
第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风险识别和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贷款。
第十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定期对贷款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加强对贷款业务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其操作行为的合规性和合规性。
第二十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保障贷款业务操作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程的贷款业务操作行为,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进行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大额存款贷款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总则为规范大额存款贷款业务操作,加强风险管理,提高业务效率,保障存款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本行办理的大额存款贷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大额存款贷款、企业大额存款贷款等。
三、贷款申请与审批1. 贷款申请:借款人需向本行提交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贷款审批:本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担保情况等。
3. 贷款审批权限:贷款审批权限根据贷款金额、期限、风险等因素划分,由各级审批部门负责。
四、贷款发放1. 贷款发放条件:贷款审批通过后,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发放贷款:(1)借款人已签署贷款合同及相关协议;(2)借款人已足额缴纳首期贷款本金;(3)借款人已提供贷款所需担保物。
2. 贷款发放方式:贷款可采取现金发放、转账发放等方式。
五、贷款偿还1. 借款人应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还款金额进行偿还。
2. 借款人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金,但需提前向本行提出申请。
六、贷款风险控制1. 贷款审批部门应严格按照贷款审批权限和条件进行审批,确保贷款风险可控。
2. 本行应建立贷款风险预警机制,对贷款风险进行持续监控。
3. 本行应加强对贷款担保物的管理,确保担保物安全。
七、贷款档案管理1. 本行应建立完善的贷款档案管理制度,对贷款申请、审批、发放、偿还等环节的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2. 贷款档案应包括贷款合同、申请材料、审批材料、担保物资料等。
八、附则1.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程不一致的,以本规程为准。
2. 本规程由本行负责解释。
3. 本行可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需要,对本规程进行修订。
第2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额存款贷款业务操作,确保资金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程。
小额信贷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小额信贷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1. 引言小额信贷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下称“规程”)旨在规范小额信贷公司在贷款业务中的操作流程和规定,确保贷款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2. 贷款申请- 客户填写贷款申请表格,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贷款金额与期限等。
- 小额信贷公司负责核实客户填写的信息,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 客户需提供相应的身份证件、收入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 评估与审批- 小额信贷公司进行客户的信用评估,分析其还款能力和风险等级。
- 根据评估结果,小额信贷公司进行贷款审批决策。
- 贷款审批决策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
4. 合同签订- 审批通过的贷款申请,小额信贷公司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
- 贷款合同包括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
- 合同签订需保证公平、公正,并遵守合同法相关规定。
5. 贷款发放- 客户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下,领取贷款金额。
- 小额信贷公司需记录贷款发放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并保留相关凭证。
6. 还款管理- 小额信贷公司负责监督客户按时、按约定还款。
- 客户可以通过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还款。
- 如有逾期还款,小额信贷公司依法采取相应的追偿措施。
7. 贷后管理- 小额信贷公司定期对进行贷款客户进行跟踪管理。
- 根据客户的还款情况和风险变化,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 如有需要,可以对还款能力较差或风险较高的客户进行调整或解决方案提供。
8. 信息安全与保密- 小额信贷公司需建立和维护客户信息系统,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 小额信贷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需保守客户信息,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和使用客户信息。
以上为小额信贷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的简要说明。
具体的操作细节和要求应根据小额信贷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住房按揭贷款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概述住房按揭贷款是指借款人购买住房时,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按约定的还款期限和方式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
为规范住房按揭贷款操作,保障借款人和银行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贷款条件1. 借款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 借款人具备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借款人购买自用住房,并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4. 借款人同意按照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抵押贷款担保。
5. 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贷款流程1. 借款人提交贷款申请,包括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证明、抵押物评估报告等材料。
2. 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
3. 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相关协议。
4. 借款人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5. 银行发放贷款,将贷款资金划转至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6. 借款人按约定的还款期限和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四、贷款额度及期限1.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的80%。
2.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五、还款方式1. 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还款金额固定,其中本金和利息比例逐月递减。
2. 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月还款金额固定,本金不变,利息逐月递减。
3. 银行可根据借款人需求,提供其他还款方式。
六、贷后管理1. 银行对借款人的还款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借款人按时还款。
2. 借款人如需提前还款或部分还款,应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
3. 借款人如发生逾期还款,银行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4. 借款人如需变更抵押物,应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附则1.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银行办理住房按揭贷款业务。
2. 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3. 本操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规程,旨在确保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规范操作,维护借款人和银行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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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业务操作,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中国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各县(区、市)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各行社)及其所辖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各分支机构)。 第三条 各行社办理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 贷款申请→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贷款审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款支付→贷后管理→贷款回收与处置。 各行社对存单及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全额保证金贷款等低风险贷款业务,在确保质押物的合法、足值、办贷程序合规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贷款手续。
第二章 贷款申请 第四条 借款人需用贷款时,应按照属地和便于管理(成
立中小企中心)的原则,向就近的行社以书面形式提出借款申请。 2
借款人应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所提供资料和要件真实、完整、有效。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借款人名称、性质、经营范围、借款种类、金额、期限、用途、用款计划、还款来源、担保方式及还本付息计划等。 第五条 各行社接到客户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处理。处理客户申请的一般流程为 (一)指定1-2名客户经理与客户面谈; (二)审查借款人资格; (三)按贷款权限进行内部受理审核; (四)向客户反馈受理意见; (五)通知借款人准备申请资料; (六)初步审查。 第六条 与客户面谈。主办客户经理约见客户并与客户面谈,了解客户基本情况,尽快形成对客户的整体判断,以决定是否正式受理客户申请。面谈前主办客户经理应当做好充分的准备,拟定详细的面谈提纲,提纲内容主要包括: (一)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贷款的原因、金额、具体用途、期限及还款方式; (三)生产经营情况、负债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融资需求; (四)贷款担保方式及具体种类; 3
(五)借款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往来及信用履约记录; (六)借款人的其他情况,包括其他债务情况、对外经济纠纷等; (七)针对不同客户类型及不同贷款品种需要面谈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借款人资格审查。主办客户经理根据客户申请贷款的种类,按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借款人基本条件及所申请贷款品种的要求,对借款人资格进行审查。 第八条 内部受理审核。对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项目融资及大额流动资金贷款,客户经理要及时、全面、准确地向有权审批组织报告了解的情况,经过沟通咨询,决定是否受理贷款申请。内部受理权限由各行社结合当地实际确定。 第九条 受理意见反馈。主办客户经理应及时向客户反馈受理意见,对经审查符合借款条件的,应要求客户准备贷款的基本资料,不符合借款条件的,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并及时给予答复。 第十条 借款人申请资料准备与初步审查。 (一)申请资料。同意受理申请的,通知借款人提交以下基本资料: 1.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的有关文件及其年检证明。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借 4
款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同时提供有权部门的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借款人为事业法人的,应提供有权部门批准或登记成立的有关文件;借款人为个人的,应提交本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借款人从事需批准经营的特殊行业的,还须同时提交有权部门颁布的特殊经营许可证; 2.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立项有效批文;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年检证明; 5.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地税)及年检证明; 6.开户许可证、贷款卡、贷款证及年检证明; 7.同意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信用记录的授权书; 8.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9.公司章程; 10.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预留印鉴; 11.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申请授信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意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12.规定比例资本金到位情况的证明; 13.借款人自有资金、其他资金来源到位或能够按计划到位的证明文件; 14.与借款有关的交易合同、协议; 15.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16.营运资金计划及现金流量预测; 5
17.本年度及最近月份的存借款及对外担保情况; 18.验资报告; 19.个人及家庭收入、资产证明。 上述资料应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如只能提供复印件,客户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主办客户经理应将复印件与原件核实,在复印件上签署“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字样及核对日期,并共同签名确认; (二)客户资料的初审。主办客户经理对客户提交的资料首先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内容包括: 1. 审查借款申请书。审查申请书上信贷业务品种、期限、金额、担保方式、借款用途与面谈协商内容是否相符;加盖公章是否清晰,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和贷款卡上的名称是否一致,申请人签字是否真实; 2. 审查财务报表。对企业提交的财务报表审查其名称与营业执照和贷款卡上的名称是否一致,是否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种类是否齐全,盖章是否清晰; 3. 审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包括申请借款的用途、期限、担保方式等是否与申请内容一致,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是否达到公司章程或组织文件规定的有效签字人数,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事项范围是否明确等; 4.贷款卡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年检等; 6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是否合格,是否年审有效; 6.有关合同、协议是否真实、完整、有效。 第十一条 客户经理对客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后,要在信贷管理系统中建立客户基本信息、附属信息,生成客户申请信息。
第三章 受理与调查 第十二条 客户经理完成借款资料初审后,应与本机构另一名客户经理一并对借款人进行实地调查。一般固定资产及项目贷款从受理客户申请到实地调查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 进行初审的客户经理为贷款调查的主责任人,调查结束后,客户经理应撰写翔实的调查报告,属授权范围以外贷款的,并连同贷款资料提交上级管理部门进行风险审查与评价。 第十四条 贷款调查采用现场和非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具体业务中,应以现场调查为主,非现场调查为辅。 第十五条 贷款调查的一般操作流程: (一)与客户沟通,制定调查计划,做好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实地面谈,与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相关客户谈话了 7
解掌握情况; (三)对初步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实地察看,主要包括察看借款人的经营场所、设施状况或项目进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情况、财务情况以及新建项目的基本情况等; (四)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平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外部信息平台,调查了解借款人相关情况; (五)调查测算借款人的信贷资金需求量; (六)在调查的基础上,客观分析贷款风险情况,撰写尽职调查报告,提出调查结论。 第十六条 客户经理实地调查的主要内容: (一)法人机构借款人调查的主要内容(实质的调查): 1.核实借款人经营的合法性,各类证件有效性; 2.借款人资信及主要管理人员道德品行状况; 3.借款人基本经营状况; 4.贷款用途真实性; 5.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建设的必要性,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情况,自有资金及其来源的可靠性,借入资金的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使用计划等; 6.关联企业相互交易、贷款占用情况及与借款人相关的关系人相互交易、资金占用情况等; 7.项目技术的可行性及整体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8.建设项目未来收益预测; 8
9.还款能力调查分析,包括还款来源、还款计划、可靠性; 10.贷款担保情况,包括担保的合法性、抵(质)押物价值充足性及可变现性;保证人的经营管理状况、资信状况及其代偿能力; 11.贷款的主要风险点。 (二)自然人客户调查的主要内容: 1.核实客户的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应持有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否真实、有效; 2.核查借款人提供的住所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联保外流); 3.客户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分析客户及其家庭的经济收入是否真实,是否具有生产经营项目和可靠的收入来源,是否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客户在金融机构贷款情况及其他负债情况; 6.客户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是否有不良信用或不良行为记录,生产经营项目和借款用途是否得到家庭主要成员的同意; 7. 客户家庭资产及负债情况; 8.客户申请的贷款额度、用途、还款计划和资金来源是否合理; 9.担保人的担保意愿、经济收入是否真实,各项收入来源是否稳定,分析担保人是否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 第十七条 调查结束后,主办客户经理将调查收集的信息 9
录入信贷管理系统,撰写调查报告并上传信贷管理系统。 第十八条 贷款调查报告是调查人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后所获情况和信息的完整总结,参与调查人员签名对调查报告的真实性负责。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法人客户调查报告的内容: 1.客户基本情况; 2.客户资信状况; 3.客户申请贷款的种类、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支付方式、还款方式和还款来源; 4.客户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效益及市场前景分析; 5.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环保政策对贷款的影响; 6.客户流动资金需求分析及测算,贷款的合理性分析; 7.贷款担保方式及落实情况; 8.综合效益分析; 9.调查结论和意见。明确是否同意办理此项贷款业务,对贷款的种类、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和发放及支付条件等提出初步明确意见。 (二)自然人客户调查报告的内容: 1.申请人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 2.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 3.申请贷款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