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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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新政策解读

企业所得税新政策解读

第一部分 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一、税收优惠(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 号)2009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比例减计收入。

但是,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1)上述“农户”是指长期(1 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1 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1 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

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

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2)上述“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户贷款余额总额在5 万元以下(含5 万元)的贷款。

(3)上述“保费收入”是指原保险保费收入加上分保费收入减去分出保费后的余额。

(4)金融机构应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进行单独核算,不能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5)适用暂免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至2009 年底的农村信用社执行现有政策到期后,再执行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5 号)第二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77 号)第二条规定自2009 年1 月1 日起停止执行。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审批期限的通知》(财税〔2010〕10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3 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于2009 年12 月31 日到期后,继续执行至2010 年12 月31 日,即: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 年内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可以根据企业的从业人数、年度销售额和资产总额来确定。

在中国,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制定并颁布了针对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即《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根据《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中小微企业的划分依据如下:1. 从业人数:- 中小微企业可以根据从业人数进一步划分为:- 微型企业:雇佣不超过10人(包括10人);- 小型企业:雇佣人数超过10人而不超过50人(包括50人);- 中型企业:雇佣人数超过50人而不超过300人(包括300人)。

2. 年度销售额:- 中小微企业还可以根据年度销售额进一步划分为:- 微型企业:年度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小型企业:年度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而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中型企业:年度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而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3. 资产总额:- 中小微企业最后还可以根据资产总额进行划分:- 微型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小型企业:资产总额超过300万元人民币而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中型企业:资产总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而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以上是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详细介绍。

通过这些划分标准,可以将企业分为不同规模的中小微企业,从而有针对性地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政策优惠,促进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进一步扩展和深入分析:中小微企业是中国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就业和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

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在实际应用中起着重要的指导和参考作用。

首先,从业人数是划分中小微企业的重要依据之一。

企业的从业人数与企业的规模、生产能力和管理需求密切相关。

通过从业人数的划分,可以更准确地评估企业的规模和劳动力需求,进而制定相应的政策支持和发展计划。

其次,年度销售额是划分中小微企业的另一个重要依据。

销售额是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占有率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年度销售额的不同,可以将中小微企业划分为不同规模,从而有针对性地提供相应的扶持政策和市场支持,帮助企业提升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202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表

202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表

202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表
一、总体标准
1. 企业规模:一般情况下,中小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在500万元以下,且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

2. 销售额:中小企业的年度销售额应在5000万元以下。

3. 资产总额:中小企业的年度资产总额不应超过5000万元。

4. 从业人数:中小企业的年度从业人数应在200人以下。

二、行业标准
1. 制造业:中小企业的年度销售额应在1000万元以下,年度资产总额不应超过1000万元。

2. 服务业:中小企业的年度销售额应在500万元以下,年度资产总额不应超过500万元。

3. 农业:中小企业的年度销售额应在200万元以下,年度资产总额不应超过200万元。

三、地区标准
1. 农村地区:中小企业的年度销售额应在100万元以下,年度资产总额不应超过100万元。

2. 城市地区:中小企业的年度销售额应在500万元以下,年度资产总额不应超过500万元。

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是政府制定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时了解和申请相关政策支持。

同时,中小企业也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服务业企业统计报表【范本模板】

服务业企业统计报表【范本模板】

服务业企业统计报表(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上海市统计局印制2016年12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上海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号:202-1表组织机构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文号: 国统制(2016)153号补充资料: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详细名称(50)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7日、二季度季后7日、三季度季后10日12: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四季度免报。

3。

“补充资料”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4。

审核关系:(1)01=05+06+07 (2)01≥69 (3)08=09+10+11 (4)12=13+18+195.其他:本季:时点数,1季度指:3月31日人数;2季度指:6月30日人数;3季度指:9月30日人数。

1—本季:时期数,1季度指:1—3月;2季度指:1—6月;3季度指:1-9月。

财务状况表号:F203表组织机构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16)153号说明:1.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企业年平均从业人员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内从业人员的平均数

企业年平均从业人员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内从业人员的平均数

监理年报填表说明填报要求:所列栏目文字叙述和数据都应确切、可靠,表内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写“无”,数据有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填写。

本报表所有金额单位为:“千元”。

材料一律按A4纸张尺寸打印或复印企业年平均从业人员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内从业人员的平均数。

企业总收入:指企业全年的生产产品销售收入、技术性收入和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商品的销售收入、其它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各种收入的总和。

产品销售收入:指企业全年销售全部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取得的收入。

技术收入:指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技术咨询与服务、技术入股、中试产品收入以及接受外单位委托的科研收入等。

商品销售收入:指企业销售以出售为目的而购入的非本企业生产产品的销售收入。

出口创汇总额:指出售给外贸部门或直接出售给外商的产品或商品的总金额。

包括来料加工装配出口、境外技术合同实现金额及在国内以外汇计价的商品出售额等。

总成本与费用:根据国家规定的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科技部关于科技企业会计结算规程,企业的总成本与费用包括:生产成本、制造成本、技术服务成本以及销售成本(指企业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以及提供技术服务项目等所应结转的实际成本);已经转让外销和本企业已采用的科技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为取得其它业务收入而发生的相关成本和费用。

上缴税总额:指企业实际上缴的各项税金、特种基金和附加费等。

净利润:指企业实现的利润在上交国家所得税后剩余的部分。

按会计“损益表”中的“净利润”项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工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包括本年度内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和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工业总产值(现价)新规定与原规定的区别是:➢新规定的计算价格不含增值税;➢新规定凡自备原材料一律按全价计算总产值,凡来料加工一律按加工费计算总产值;➢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期初差额的价值,新规定要求若会计在产品成本核算时计算了这部分价值,工业总产值应包括,否则可不包括。

企业所得税年报进行时,这2张必填表怎样填报才正确?

企业所得税年报进行时,这2张必填表怎样填报才正确?

企业所得税年报进行时,这2张必填表怎样填报才正确?2017年在总结和评估实际执行效果并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税务总局对2014年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优化、简化,并于2017年12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

修订后的《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由37张表单组成,其中必填表2张,为《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这两张表单如何来填报?必填表1:《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正确填报方法:纳税人在填报申报表前,首先填报基础信息表,为后续申报提供指引。

基础信息表主要内容包括基本信息、重组事项、企业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等部分。

有关项目填报说明如下:1.“101汇总纳税企业”:纳税人根据情况选择。

纳税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57号)规定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选择“总机构(跨省)——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纳税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57号)第二条规定的不适用该公告的总机构,选择“总机构(跨省)——不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纳税人为仅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下称同一地区)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选择“总机构(省内)”;纳税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为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并按比例纳税的分支机构,选择“分支机构(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并按比例纳税)”,并填写就地缴纳比例;纳税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为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但不就地缴纳所得税的分支机构,选择“分支机构(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但不就地缴纳)”;不是汇总纳税企业的纳税人选择“否”。

一个月的资产总计公式

一个月的资产总计公式

一个月的资产总计公式
月末资产总额要如何计算
月末资产总额=月末各资产类科目的余额合计
月末资产总额就是指财务会计上月末的资产价值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规定,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
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资产总额的计算公式
资产总额=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其他资产。

资产总额是指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项,公司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

这些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递延资产、其他长期资产等。

即为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项。

一般可以认为,某一会计主体的总资产金额等于其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金额。

(完整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及填报说明

(完整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及填报说明

A000000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填报说明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或者报告与确定应纳税额相关的信息。

本表包括基本经营情况、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三部分内容.有关项目填报说明如下:一、基本经营情况本部分所列项目为纳税人必填(必选)内容。

1.“101纳税申报企业类型":纳税人根据申报所属期年度的企业经营方式情况,从《跨地区经营企业类型代码表》中选择相应的代码填入本项.跨地区经营企业类型代码表“非跨地区经营企业”:纳税人未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为非跨地区经营企业。

“总机构(跨省)——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纳税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总机构(跨省)—-不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纳税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二条规定的不适用该公告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总机构(省内)”:纳税人为仅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

“分支机构(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并按比例纳税)":纳税人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并按比例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跨地区经营企业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但不就地缴纳)”:纳税人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但不就地缴纳所得税的跨地区经营企业的分支机构。

2。

“102分支机构就地纳税比例”:“101纳税申报企业类型”为“分支机构(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并按比例纳税)"需要同时填报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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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从业人数平均值
全年资产总额平均值
备注:计算公式: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全年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用于判断是否为税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计算表
年度单位: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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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初值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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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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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
十月
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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