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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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村土地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思考

贵州省农村土地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思考

贵州省农村土地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思考贵州省位于中国西南部,是一个以农村为主的省份,农村土地整治一直是该省重要的工作内容。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整治中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本文将分析贵州省农村土地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以期为该省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提供参考。

一、存在的问题1. 土地利用方式单一在贵州省农村地区,农民的生产方式和农业结构仍然比较传统,土地利用方式较为单一,主要以种植业为主,缺乏多元化的土地利用方式。

这不仅影响了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也限制了农民的收入来源。

2. 农村土地资源过度开发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农村土地资源遭受了过度开发的压力。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提高地方GDP,不顾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盲目扩大土地开发规模,使得土地资源面临过度开发的危险。

3. 土地资源利用不合理在农村土地整治过程中,存在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谋取私利,大肆挪用农村土地资源,使得农民的土地被非农业用途占用,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活和生产。

4. 土地资源保护不到位农村土地资源保护工作的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监管和管理措施,导致一些地方存在土地资源浪费和破坏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问题对策思考1. 多元化土地利用方式针对土地利用方式单一的问题,贵州省可以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引导农民拓展多元化的土地利用方式,比如发展特色农业、生态旅游等,提升土地的附加值和效益。

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

2. 加强土地资源保护为了保护农村土地资源,贵州省可以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管机制和法律法规,严格限制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加大对违规开发的处罚力度,同时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监测和管理,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3. 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为了解决农村土地资源利用不合理的问题,贵州省可以通过完善土地流转制度,鼓励农民将闲置土地进行流转,将土地用于更高效的农业生产或其他经济用途。

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市场,确保土地流转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平性,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探讨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探讨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探讨作者:林春明来源:《新农村》2011年第04期摘要:本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现实与法律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问题进行简要的探讨。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在不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性质与农业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承包经营权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方式转让给他人并获取流转收益的行为。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依据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立法以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为核心。

为了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部于2005年1月19日颁布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提供了更直接的依据。

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颁布,在第3篇“用益物权”中,第1l章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意味着我国正式从法律上确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为更开放的流转奠定了充分的法理基础。

二、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几点思考但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虽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在实际应用中还是存在不少障碍。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法律规范欠具体,在实际操作中会发生问题。

首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须经发包方同意。

但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经发包人同意”的标准,以及其在转让中可以行使的权力范围,在实践中可能造成发包方滥用权力,侵害农民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主权。

2.在土地流转实际需要与现实的冲突。

土地规模经营,要求土地通过流转连块连片,但有的农户不愿意流转土地,导致土地无法连块成片进行规模经营。

而法律又是对土地的调整作出了极为严格的规定,《土地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都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或收回承包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研究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研究

决策探索2012.4下┃社会发展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随之产生。

近几年来,随着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大量增加,农业结构调整,发展规模经营,促进了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各地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情况有所不同,一方面,土地流转有效地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实现农业生产效益的提高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及帮助农民增收方面作用日益明显。

另一方面,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机制的现状又严重阻碍了农村土地的流转,由此出现的问题以及土地承包中引起的各种纠纷,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现状从调查的情况来看,从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开始到第一轮土地承包期结束,土地流转就已经发生,但土地流转的规模小、数量少、范围窄,个别因缺少劳动力而将自家的责任田土转包给其他农户,是一种零星、分散式的流转。

实行第二轮土地承包之后,随着土地承包30年不变政策的落实,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流转速度明显加快。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以下五种形式:(一)转让由于乡镇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企业间合并、兼并、重组及股份制改造,出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

同时,农村宅基地也随房屋买卖而进行转让。

(二)出租有的地方单纯出租土地,有的地方连同地上物一同出租。

安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出租方式进行流转的就占70%左右。

(三)入股入股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资产作为企业的股份。

土地入股不仅可以解除那些不愿意耕种土地但又不愿意放弃土地农民的忧虑,而且还可以促进土地的流转和集中,达到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

(四)抵押众所周知,土地属于不动产。

因此,土地是优质的抵押贷款担保物。

如果没有土地作为抵押,企业很难从银行中取得贷款,这样企业的发展就会受到限制。

因此,土地的抵押,不仅能够提高金融资产的安全性,而且还能盘活企业的土地资产,促进企业的发展。

但由于农村土地的抵押权受到法律的限制,因此,农村集体土地的抵押在土地的流转中所占的比重很低。

《2024年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范文

《2024年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范文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为了重要的议题。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实施,对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效率以及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系列的法律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探讨和解决。

二、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背景及意义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其他个人或组织的行为。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同时,这也是实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重要步骤。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法律问题(一)流转程序不规范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善,一些地区在流转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的现象,如未按规定进行流转登记、合同内容不完整等。

这不仅可能导致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可能引发土地资源的浪费和低效使用。

(二)农民权益保护不足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农民的权益往往容易被忽视。

如一些地方在流转过程中,未对农民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征询意见,导致农民在不知情或被迫的情况下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

此外,对于流转后的土地使用情况,也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不完善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法律空白和模糊地带。

例如,对于流转期限、流转价格、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的规定还不够明确,这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带来了法律风险。

四、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的对策建议(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应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流转程序、合同内容、流转期限、流转价格、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的规定。

同时,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贵州省农村土地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思考

贵州省农村土地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思考

贵州省农村土地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思考1. 引言1.1 背景介绍贵州省位于中国西南部,是一个多山地区,农村土地资源丰富。

由于历史原因和长期以来的不合理开发利用,贵州省农村土地整治问题愈发凸显。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升级和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逐渐凸显,土地整治成为当前贵州省农村发展的重要课题。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贵州省农村土地整治问题越来越突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难、农田水利设施不完善、土地资源过度开发等问题层出不穷。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也制约了贵州省农村经济的发展。

对于贵州省农村土地整治问题,亟需制定有效对策来解决。

只有通过合理规划、科学管理,充分发挥政府、农民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才能实现贵州省农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

【背景介绍】结束。

1.2 问题意识在贵州省农村土地整治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对于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构成了严重威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清晰,存在着土地承包期限不统一、承包权流转不畅等问题,导致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下。

农村土地规划管理不到位,缺乏统一规划和有效监管,容易出现乱占耕地、弃耕荒地等现象。

农村土地利用方式单一,农业结构不合理,缺乏多元化的农业经营方式,导致土地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

农村土地整治面临着资金投入不足、技术力量不足、管理体制不畅、政策扶持不力等挑战,这些问题制约了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进展。

我们需要认识到这些问题,积极寻求解决之道,促进贵州省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向着更加科学、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2000字】2. 正文2.1 贵州省农村土地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土地资源配置不合理是导致贵州省农村土地整治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农村土地整治过程中,存在着土地流转不畅、农户土地分散等问题,使得土地资源无法得到合理利用。

缺乏科学规划是导致贵州省农村土地整治问题的根本原因。

在土地整治过程中,缺乏科学的土地规划和设计,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利用,进而影响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进展。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xx年xx月xx日•引言•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现状及问题•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对策与建议•结论与展望目•参考文献录01引言1研究背景及意义23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逐渐凸显,成为制约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因素。

研究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有助于解决农业现代化发展中的瓶颈问题,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分析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探讨其产生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政策制定和实践提供参考。

研究目的采用文献综述、实证分析和政策分析等方法,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研究方法研究目的和方法02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现状及问题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基本情况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含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保持不变,土地使用权、承包权和经营权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由其他主体继受或行使的行为。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形式目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形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

其中,转包和出租是最为常见的形式。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可以是农户、农民集体、农业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等。

流转程序不规范许多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缺乏规范的合同或协议,流转程序不严谨,容易引发纠纷。

流转期限不统一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期限不统一,有些地方流转期限过长,导致土地利用效率低下;有些地方流转期限过短,不利于长期投资和规划。

流转用途不明确一些地方在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未明确规定流转后的用途,导致一些企业或个人将流转后的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破坏了耕地资源。

流转主体不明确在一些地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体不明确,导致责任方难以确定,影响了流转的正常进行。

存在的问题制度不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导致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2.03.16•【字号】•【施行日期】2022.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为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快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推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公开规范运行,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代章)2022年3月16日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精神,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化建设,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增加农民和村集体收入,助力乡村振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活动,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是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主体依法依规通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公开流转交易农村产权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交易主体,是指依法自愿参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转让方、受让方。

第四条进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公开、公正、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省、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划。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随着我国城乡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成为了当前农村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该改革旨在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的权属关系,增强农民土地使用和经营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改革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存在的问题入手,探讨相应的对策与解决办法。

问题一:土地流转规模小、质量低在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之前,农村土地大多数为集体所有,村级经济组织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农民只能通过承包土地来实现土地的使用权。

而在改革后,农民可以将通过流转将土地的经营权进行交易。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流转规模小、质量低,导致农村土地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

一方面是由于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仍然影响着农民的观念,大多数农民对于土地流转还存在着疑虑和忧虑,更不愿意将自己的土地流转出去。

另一方面是由于流转市场的不成熟,土地流转的主体集中在大户农民和土地中介等,导致流转土地规模小、质量低,很难形成规模经营效应。

对策:解决土地流转规模小、质量低问题,需要从多方面着手。

一是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流转观念,加快农民对土地流转利益的认知和认可。

政府应该加强对流转市场的监管和管理,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模化流转,在政策上给予更多的支持和激励,引导土地流转主体形成规模优势。

问题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单一在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之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成为了一种普遍的现象。

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还比较单一,大多数以租赁和合作社承包经营为主。

这种方式容易导致土地流转关系不稳定,流转合同的法律效力有限,制约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效流转和良性发展。

对策:为了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单一的问题,首先要加强法律和制度的保障。

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和认证,完善土地流转的合同和法律规定,增强土地流转关系的稳定性和合法性。

其次要鼓励多元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例如可以引导农民通过股份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式来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促进土地流转的多元化和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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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研究摘要:在中国,“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全局的社会、政治和经济问题。

而土地是“三农”问题中最基本的问题。

土地制度是中国农村中最基础的制度,它在有显著优越性的同时也存在着严重的缺陷。

而土地流转制度弥补了它的缺陷。

深入研究土地流转的相关问题对“三农”问题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基于产权经济学的相关理论进行研究,对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进行分析。

然后以贵州省为例,根据贵州省的实际情况,探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现在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政策建议。

良策,对贵州省农村、农业和农民的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农村剩余劳动力“三农”问题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问题。

而土地又是“三农”问题中核心问题。

在农村的各种制度中,土地制度又是最基础的制度。

而我国农业最基本的经营制度则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它显著的优越性,但是它同时也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缺陷。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弥补了它的缺陷。

以农村改革的第二次飞跃为契机,土地承包流转已势不可挡。

贵州省地处西南地区,经济相对比较落后,土地也具有相对分散的特点,探讨贵州省土地流转的现状,找出贵州省土地流转相应的良策,对贵州省农村、农业和农民的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

一、农户土地流转的相关基础理论(一)产权理论在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进行了一次制度上的创新。

农地使用权流转的这种这种制度创新又必然会涉及到产权制度方面的创新。

因此产权理论就必然成为这一研究的理论基础。

科斯是现代产权理论的奠基者和主要代表,他的产权理论发端于对制度涵义的界定,通过对产权的定义,对由此产生的成本及收益的论述,从法律和经济的双重角度阐明了产权理论的基本内涵.农地流转的基础是要清晰地界定土地的产权问题。

界定明晰之后进而对农地流转的相关问题再进行深入的探讨。

(二)制度变迁理论以马克思观点来看,制度从本质上来讲,其实是一种调节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社会机制。

在所有制度中,最本质的制度莫过于生产关系。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观点就认为推动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是生产力,生产关系必须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农地流转问题是伴随着新时期农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而产生的。

为了不断适应新的生产力情况,新的生产关系也就呼之欲出。

(三)农民理性假说的理论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的主体是农民。

自然,农民的行为对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所以,在分析农地流转问题的时候,农民作为一个重要的主体,他们的行为是否理性对问题的研究有很重要的作用。

二、贵州省目前土地流转的现状在西部大开发的大环境下,贵州省作为西南地区的农业大省,既是机遇也同样是挑战。

贵州省虽然是农业大省,但却不是农业强省。

贵州的土地山地居多,土地相对比较分散,采取的也不是大规模的集体作业,而是一家一户的小型作业模式。

这种模式极大的限制了农业的规模化和产业化经营。

这种小规模的单一的作业方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

因此我们要适应市场的需求,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也就是大农业。

贵州省在这种大环境下,要想更好的发展自己的农业,农地的改革就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在贵州省开展土地流转是大势所趋。

目前贵州的土地流转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转让的形式。

也就是说让农户之间自行进行调节,让他们相互之间自愿达成有关土地流转的利益等合约。

第二:互换的形式。

互换就是说经过政府和社会等的协调,在农户之间给予土地面积相等的调换。

第三:租赁的形式。

就是由种植的农户向还未种植的农户进行租赁的方式。

第四:土地入股的形式。

就是说农户可以给在种植区内的其它农户打短工的形式来获取自己的利益。

第五:转包的形式。

就是说土地的成包经营者可以将自己在承包年限内的剩余年限转包给其他的农户以此来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三、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因素3.1政府行为对土地流转的影响政府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

农户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等需要政府来制定。

这样,政府可以对在农户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和相关的市场主体进行监督并且针对相关问题提供相应的调节等服务。

而现存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政府的执行情况都对土地流转产生着重大影响。

3.2家庭人均财富对土地流转的影响根据调查可以看出来,一个家庭的人均财富越多,这个家庭就会更多地考虑租入土地。

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农业的产业化经营业不断发展,现在普遍存在着农民专业合作的经济组织。

这些组织的存在有利于当地的土地流转。

3.3家庭的非农业收入对土地流转的影响一般来说,农户参与的非农业活动的机会越多,农户的家庭非农业收入就越高,农户也会更多地将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到非农活动中以获取更高的收益。

家庭小规模的土地的收益较低,土地对这一部分农户的吸引力会降低。

所以,这些对农地依赖程度不高,家庭非农业收入较高的农户往往会将自己的土地流转出去。

相反的,如果农户家庭的非农业收入较少,农户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较高的家庭则会有转入土地的意愿。

3.4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对土地流转的影响相对于第二三产业而言,传统的农业生产所带来的收益相对比较低,这就造成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的流出。

大量农民外出务工就导致在农村务农的多数是老弱妇孺,因而,这种现状必然会导致土地的流出。

由此可以看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外出对土地流转也产生者不小的影响。

四.农户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4.1 农地流转存在很多制约流转的障碍因素土地对于农户而言可以产生很大的经济效益,因而,农户对土地有很强烈的占有欲望。

作为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体制下的承包制,承包期的延长也助长了农户对土地强烈的占有心理。

所以说,农户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严重障碍之一就是承包权的垄断。

还有就是,农户土地在流转过程中存在分散承包,没有集中成片经营流转。

这就使得农业经济效益在农户流转的双方之间存在着不均衡的现象。

并且,我国目前并没有关于农户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此外,我国农村地权的结构也存在不稳定,土地的管理不完善等诸多问题。

这些问题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合理、有序的流转都产生了重大的阻碍作用。

4.2 农地流转行为欠规范,法律效力差在农地流转的过程中普遍存在着未签订书面流转合同的现象。

另外还有就是合同主体错位,且未经管理部门备案、鉴证。

再有就是农地流转的合同内容欠完善,法律效力差。

这些现象跟我国没有一部完善的关于农地流转的法律法规有很大的关系。

4.3 流转中异化现象严重,农户权益遭受侵犯农户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产生严重异化现象的重要原因是由于农地的产权关系不清晰。

由于农地的产权关系模糊混乱,就会导致农户本身的权益遭到侵犯。

这就与农户土地使用权流转本来检持的初衷相背离了,也违反了农户土地流转所原本应该坚持的原则。

农户的土地在进行流转的过程中就会出现很多变相剥夺农户土地为商用、民用的现象。

这些以规模经营为借口大搞暗箱操作,使农地农转非,降低成本搞商业开发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4.4 业主文化素质偏低,辐射带动力弱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所以作为流转的主体,他们更多地是去依赖现有的市场而没有能力去预测甚者开拓新的市场。

他们大多数都只是习惯于用已有的旧的产品而没有使用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敏锐的洞察力。

除此以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户过分的依赖于政府,自身对土地的经营能力和创造收益的能力较差。

5.5 失地农民所带来的问题土地流转中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就是失地农民的问题。

当农民将土地流转之后政府未能对其作出合理的安置或者失地农民本身没有谋求到更好的出路。

在没有了土地这个根基作为基本的生活保障之后,一大批失地农民就会造成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偷盗、抢劫等社会治安问题,一系列社会道德问题也就随之产生了。

五、促进贵州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对策(一)农户土地流转需遵循的基本原则(1)坚持“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使用权”的原则在明确了土地使用的各项权利与义务以后,土地的使用权才可以进入到要素市场进行流通。

土地的产权包括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个方面。

农地产权制度的特点是:坚持和明确土地集体所有权,在此基础上长期稳定农户的土地承包权,在稳定承包权的前提下,推进农户承包地的经营权。

它作为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所必须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也同时是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改革的基本方向。

(2)坚持“自愿、有偿、规范、依法”的原则我国农业人口众多,农村土地涉及面很广泛,这历来就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

特别是对于贵州省这种欠发达的地区,农民的非农业收入相对比较少,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较高,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依旧是土地所带来的经济收益。

因此,对于贵州省而言,土地流转的问题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问题。

稍有不慎就会产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所以说,在农户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过程中,必须要坚持以上原则,土地流转是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稳定,事关农业发展的大事情,在流转过程中一定要谨慎。

(3)坚持因地制宜和循序渐进的原则就目前贵州省的实际情况而言,农地流转的推进不可急进,贵州省的土地有山地、林地等多种类型,不同的土地条件,资源禀赋情况和土地的发展经营情况都对流转产生着重要影响,因此在流转的过程中必须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

(二)规范土地流转的一些对策建议(1)制定和完善关于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政策体系。

因此,为了保证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有序顺利开展,政府应该出台一些完善的法律法规以及一些相关的政策体系等来保证农地流转的顺利实施。

有了法律的保障也可以避免在流转过程中产出的很多不良现象和问题。

(2)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考虑到失地农民。

农民在土地流转出去以后成为失地农民,而在失去了土地这个基本的赖以生存的收入来源以后,失地农民的生活如何保证就成为了很大的一个问题,因此,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可以更好的解决这些问题,给失地农民以更好的保障,也能够促使农民更加安心、积极地进行土地流转。

(3)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避免产生不良的社会问题失地农民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将会产生一些列如偷盗、抢劫等犯罪问题,失地农民流入城市以后就会成为不安定的群体,在没有基本的生活保障的情况下,必然会导致很多社会问题的产生,因此,帮助失地农民进行就业和再就业就显得尤为重要。

政府和一些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培训,鼓励失地农民创业等方式促进他们的就业和再就业。

(三)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在农户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过程中常常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有很多都需要政府来进行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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