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讨债公司合法吗

合集下载

关于第三方讨债公司是否合法吗?

关于第三方讨债公司是否合法吗?

关于第三方讨债公司是否合法吗?我们知道,公司欠债是很正常的,但是我国有相关的规定,就是关于第三方讨债此行为是不允许的,因为第三方追债公司往往采用一些非法方式进行讨债,所以这方面的知识必然要知道的,接下来就由我为您整理的关于第三方讨债公司是否合法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关于第三方讨债公司是否合法吗?第三方讨债公司绝对是不能够被法律法规所允许的组织机构的存在。

如果说有人因为债务无法收要没有走正规的法律途径,而是去找到了对宣称能够帮助收取债务的公司去要回债务,这样做也是违法的。

因为第三方追债公司,往往使用一些不正规的方式例如,使用暴力、哄骗、欺诈等非法途径逼迫欠钱的人还清钱财,有的更加严重的还会使用限制人身自由进行非法监禁、对欠债人的身体使用暴力造成身体伤害、威胁其人身安全等行为达到收债目的,从而在其中分到占比很高的提成作为讨债费用。

第三方讨债公司的成立,极大地破坏了社会公正秩序的进程、而且还会对公民的日常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威胁到社会公共安全,而且有向其求助的人也会很大的刺激了这些违法公司继续进行违法讨债而进行的非法活动。

二、追讨欠款起诉书怎么写吗?原告:xxx(姓名),xxx(性别),xxxx年xx月xx日,汉族,文化程度xxxx,工作单位xxxx,职位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被告:xxx(姓名),xxx(性别),xxxx(姓名),xxxx年xx月xx日,汉族,文化程度xxxx,工作单位xxxx,职位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请求事项: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xxx元及利息XXX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200*年*月*日,债务人***从原告处借走人民币x万元,并当场向原告写下欠条一份。

然而,到还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诉请法院判决被告XXX偿还原告XXX人民币x万元,并支付利息,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讨债公司上门讨债合法吗

讨债公司上门讨债合法吗

讨债公司上门讨债合法吗在债权债务的关系中,如果债务人一直不还钱的话,那是一件很让人烦心的事情,债权人无奈之下可能会找一些讨债公司来帮自己追回欠款,那么讨债公司上门讨债合法吗?下面我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讨债公司上门讨债合法吗首先,目前我国禁止注册成立“讨债公司”.一些所谓的讨债公司要么没经过工商注册,要么是以学习服务等其他名义注册的。

其次,对于接受债权人委托代为与债务人交涉催要债务的人而言,正常交涉催要可以。

但不能有违法行为。

如果有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等违法行为,视情况和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排除刑事责任的可能。

二、追讨债务需要哪些证据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

没有书证的,应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

有担保协议的应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

三、如何合法有效的追讨债务1、要求债务人担保。

保证即信誉担保,要求债务人我们可接受的相关公司的信誉保证并出具书面保证函。

我们可以采取抵押或质押的方式。

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查封、拍卖、变卖抵(质)押物并优先受偿。

即使债务人破产,接受了抵(质)押担保的债权人仍然优于其他普通债权人就该抵(质)押物优先受偿。

对某些特定物设定抵(质)押,一定要履行登记手续,否则无效。

2、做好财产保全措施。

一般来讲,判决前查封了债务人的资产,对债务人往往会有压力,迫使债务人主动还款或者和解,因为执行程序中以拍卖的方式处分债务人的资产,债务人受到的损失会更大。

如何判定催收公司是否合法合规_对催收行业国家有哪些规定

如何判定催收公司是否合法合规_对催收行业国家有哪些规定

催款公司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就是合法的。

催债公司是专门为某些机构或个人催讨欠债而成立的公司。

正规的催款公司进行债务催收的时候,会遵守法律的规定,不会暴力讨债。

但有一些公司为了催讨的业务,往往会采取一些过激的手段,但国家早就明令禁止暴力催收。

国家《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中规定: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

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

各类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均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各类机构应当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得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泄露客户信息。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其中第三章行为规范有提到:•第十三条债务催收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不得骚扰无关人员。

•第十四条从业机构无法与债务人取得联系时,为恢复与债务人联系,方可与债务人事先约定的联系人进行联系。

•第十五条在开展债务催收时,催收人员应第一时间表明所代表机构的名称,现场催收时应主动出示相关证件及借款资料。

•第十六条催收人员在与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沟通时,应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不得采用恐吓、威胁、辱骂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的语言或行为胁迫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

•第十七条催收人员应在恰当时间开展债务催收活动,不得频繁致电骚扰债务人及其他人员。

•第十八条催收人员不得向债务人外的其他人员透露债务人负债、逾期、违约等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十九条从业机构应当指定收款渠道,催收人员不得使用其他渠道或方式收取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的还款,也不得以催收名义非法收取额外费用。

•第二十条现场催收人员着装须文明得体,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穿着误导性服装。

•第二十一条现场催收应全程录音或录像。

现场催收人员应主动告知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录音或录像行为。

讨债公司的存在是否合法

讨债公司的存在是否合法

讨债公司的存在是否合法讨债公司在我国不合法,但是是有很大的市场的,有很多讨债公司都是一些所谓的咨询公司。

讨债是合法行为。

公司也是合法注册的。

不存在违法问题。

关键看讨债手段是否违法。

有没有非法拘禁、殴打、恐吓债务人的行为。

讨债公司是一类专门帮助债权人向故意拖欠借款的债务人进行债务追讨的公司,其中一些债务公司是通过合法的手段追债,但是有一些确实通过恐吓等非法手段,那么讨债公司的存在是否合法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这个问题。

▲讨债公司的存在是否合法?这似乎很难断定,在过去数千年中,只要有借贷交易,就有专职讨债人员的存在,从古至今,讨债人都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个基本道义维持着这一行业的经久不衰。

在过去的法律中,我国一直对讨债公司令行禁止,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设讨债公司。

通知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已登记注册的经营讨债业务的公司企业进行清理,并通知其申请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不按通知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直到2002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调整了商标分类注册范围,“侦探公司”“私人保镖”等社会服务出现在新颁布的“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区分表”中。

从那以后,类似文中所提的经营社会调查、经济贸易咨询等公司开始成为正当行业。

再到后来,讨债公司与银行、典当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将这些金融机构的账款催收业务作为主营业务之一(业内人士称为讨债公司转正),使得讨债公司的部分讨债行为阳光化,并更名为商务咨询公司或调查公司。

在这层阳光的外衣下,讨债公司曾大量招兵买马,在网上掀起了一股招聘风。

然而,不得不看到,虽然更名改姓,但这类公司的招聘人员仍然局限于退伍军人、刑侦人员以及人高马大的社会闲杂人员,与法律专业相关的职位鲜见招聘启事中。

“调查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讨债过程中容易恶语相击,甚至恶言威胁的情况时有发生。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北京广霁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保柱也认为,讨债公司只要不采取恐吓及暴力的方式进行讨债,其职业行为并不违法。

企业将商账催收业务委托给“讨债公司”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企业将商账催收业务委托给“讨债公司”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企业将商账催收业务委托给“讨债公司”是否存在法律风险?案例一:企业申请登记“讨债”业务不能获得行政许可依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国经贸综合[2000]568号)。

该通知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对申请经营讨债业务的企业不予核准登记。

法律小提示:由于我国法律法规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目前市场上存在的“讨债公司”一般都以社会、商务、法律事务调查、咨询等名义登记注册,借助企业经营形式,从事代人讨债的牟利活动。

“讨债公司”通常都披着“合法注册”的外衣,打着咨询服务、委托代理等各种名义从事讨债活动。

其实,根据《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的规定,对这类“讨债公司”应当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也就是说,“讨债公司”在法律上没有生存空间。

案例二:“软暴力”讨债五人获刑一提起“讨债公司”,往往会让人联想到恐吓、绑架、殴打等暴力行为。

张焕文则不同,他于2006年11月注册成立了北京吉靖龙祥市场调查中心。

调查中心先后对外设立了三个分部,由业务经理负责业务接待,内部则设立了A、B、C 三个讨债小组负责讨债,业务经理和讨债人员按业务完成情况获取工资和提成。

张焕文等人讨债的依据有的是法院判决,有的是一纸欠条,有的甚至什么凭证都没有。

根据被讨债人的证言,张焕文等人采取的是一种“软暴力”,经常有好几个光头男子出现在公司或家门口,不喊也不闹,债务人走到哪就跟到哪,要不到钱就不走。

从2006年8月至2009年2月中旬,张焕文等人以调查中心的名义分别与478人签订了委托调查协议,有偿为他人讨要债务,约定债务标的金额共计人民币6600余万元,预计可收取服务费1381万余元。

至案发时,张焕文等人实际已收回债务67万余元,收取服务费金额为19.9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焕文等五人以牟利为目的,非法经营讨债业务,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收账公司合法吗

收账公司合法吗

收账公司合法吗?这要看具体情况,看公司运行方式是否合法,可以去工商局查询其企业信息。

在法律上这种行为属于民事代理行为,代理追讨欠款本分并不违法,不过现实中,可能是在方式上存在灰色地带,一旦越界,就可能违法甚至犯罪。

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人可能也要受到牵连。

有法律为什么还要找收账公司?现在虽然经过法院的判决的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但是在实际中却并不能执行,也就是所谓的执行难,所以就催生了收账公司。

在实际中不能执行。

1、不采取不合法行为就没事,给您推荐一家北京正规合法的北京金麦讨账公司,运用合法的催收手段和方式,为企业及时实现资金回笼,降低企业资金的坏账率,从而有效维护企业财务现金流。

2、商帐催收与一般的暴力讨帐有着本质的区别,其主要是通过合法的手段对账务方施加各种现实的压力来实现账款的回收。

商账催收施压的手段和方式视具体案件情况和所拥有的相关资源而定,并无统一固定之模式。

找要账公司收账,会不会有法律风险?找正规的公司,文明收账,不采取不合法行为就没事,给您推荐一家北京正规合法的北京金麦讨账公司,运用合法的催收手段和方式,为企业及时实现资金回笼,降低企业资金的坏账率,从而有效维护企业财务现金流。

商帐催收与一般的暴力讨帐有着本质的区别,其主要是通过合法的手段对账务方施加各种现实的压力来实现账款的回收。

商账催收施压的手段和方式视具体案件情况和所拥有的相关资源而定,并无统一固定之模式。

收账公司怎样去收取账?1、收账公司通过合法收债方法和讨债技巧,进行商债追收服务,降低企业风险率和坏账率,防范和规避企业由于使用赊销方式带来的信用风险;2、收债公司是指第三方专业追账机构接受委托,依法对有拖欠行为的债务人进行催债和追收的专业人员,追收的对象可以是企事业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3、收账公司电话催账,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向欠款客户进行沟通,要求还款。

电话催收时必须使用礼貌用语;4、收账公司信函催款,追收师会通过欠款客户的资料进行了解,然后以信函的方式催款。

讨债常用的方式有哪些

讨债常用的方式有哪些债务人为了逃债处心积虑,而债权人为了讨债千方百计,不过在现实生活讨债的方式是有很多种的,主要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才行。

所以下面是我为大家介绍关于讨债常用的方式有哪些的相关知识。

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学习。

一、讨债常用的方式有哪些人们通常采用的讨债方式主要有六种:1、自己上门讨债这种讨债方式的优点在于:直接--不必再确认债权债务的真实性。

如果委托第三方讨债或起诉至法院,还需要对债权债务的真实性进行确认。

2、召集亲朋好友一起讨债这种讨债方式利用人多势众,给债务人造成心理压力,促其还钱。

这种方式容易出现极端情况,比如说可能演变为“非法损坏他人财产”“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

3、委托非中间人--第三方讨债这种讨债方式的优点是:在债务人讲信用的情况下,讨债用时比较短,成本比较低。

但委托非中间人讨债有个前提条件:这个中间人一定要得到债权人、债务人的认可。

4、委托“讨债公司”目前市面上已经出现了“讨债公司”。

但“讨债公司”目前在我国是没有合法地位的。

况且,委托“讨债公司”讨债的成本比较高,一般达债权金额的30%、50%。

5、恶搞债务人比如说三番五次到债务人的家里或单位里闹腾,叫家中老人住到债务人家里去,更有甚者,砸碎债务人家的窗玻璃等。

这些做法都是不文明或不合法的。

6、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的是强制力。

但向法院提起诉讼有一套程序,短则两三个月。

如果债务人逃逸,从立案到宣判再到执行,要公告三次。

如果要评估、拍卖债务人的资产,则还要公告,时间可能会延长至一年以上,其间债权人要投入比较多的时间和精力。

诉讼成功并不等于执行成功。

如果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法院也束手无策。

还要注意的是,一般债权诉讼时效为2年,过了2年就视为放弃债权。

一旦进入讨债环节,债权人可以先由自己去讨债;其次是选择债务人也认可的非专业中间人去讨债;再次是委托信用管理公司、法律事务所等第三方讨债公司去讨债;最后才选择通过向法院起诉讨债。

追债公司讨债收费标准

一般正规的讨债公司会根据债务案件的欠款大小、案件难度来制定收费标准,欠款金额大小直接影响着收费高低,欠款总金额越大收费比例越低。

一般非正规的讨债公司都是大打收费低的价格牌,抓住了债主贪图便宜的心理,低于市场价的收费促使债主与其签约,一旦合同签订后便从中玩起“倒江湖”的把戏,黑吃黑或两头通吃的践踏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讨债公司行业的风险较高,一般收费都比较高昂,债务总金额即使再大,收费都没有低于20%,所以我们的债权人在委托讨债公司之前,一定不要轻信那些远远低于市场价的所谓讨债公司,以免上当受骗,钻入他们为您设好的价格陷阱。

附上一份业界比较认可的讨债公司收费标准:5万元以下是标的额的50%,5万元到10万元之间是40%,10万元以上的标的额是30%。

讨债公司收费标准大概就是这个样,至于具体收多少还得根据债务情况而定。

扩展资料
1、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去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法院有宣判的权力但对公司经济性债务没有强制执法权,换句话说,你可以有钱不还;
2、债主雇自己公司的员工去公司蹲点上班,趁机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影响公司办公,赖在公司要钱走人。

这种情况下,公司能决策领导不在公司,他们也是无功而返;如果被堵在公司,可派遣公司办
事干练员工或者女性员工联合物业保安将他们驱赶出去。

3、委托第三方公司办理,通常是不合法的组织或者公司。

注意这些人的办事方式都是套着合法的手段做不合法的事情,只要注意保护自己,收集证据,可向当地司法机构申请个人保护,甚至可以起诉债务公司。

注意:在以上要债方式中,会出现私下调解的方式,可能是派出所调解。

在借助调解的方式中,债务人可在谈判中降低还款金额和期限。

什么样的催收才是合规的

催收公司的性质是什么?合法吗?催收就是平台委托专业的第三方催债公司对债款进行催收,因为催收的成本较大、效率较低,所以通过外包的方式来降低业务成本,属于正常的业务流程,只要通过银行授权,并签订委托合同得到银行授权,催收就是合法的。

银行把债权委托给第三方催收机构是合法合规的,但是在催收的过程当中,一定要按照法律规范来行使催收流程。

现在国家对催收管控的很严,只给具有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三包服务或者是接受银行委托三包服务范围的公司,可以开展催收业务。

大多数的情况是所谓的催收,他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里面根本没有可以做催收业务的条款。

有的催收公司就是注册的商务咨询公司,经营范围就是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和催收就是一个擦边球。

这些催收就是违法催收。

哪些属于暴力催收行为1、在上午8:00 至下午9:00 以外的时间进行催收属于暴力催收。

2、同一天打电话、发短信超过3 次,催收用“呼死你”对借款人以及借款人的家人进行电话轰炸,使其不得安宁,属于暴力催收。

3、骚扰家人、朋友,催收通过多种渠道获取借款人家人、朋友的联系方式、住址,然后进行电话骚扰,短信骚扰,上门骚扰等,都属于暴力催收。

4、损害名誉的:催收将借款人的欠款情况写在明信片上,然后邮寄到借款人的工作单位、所住小区等,让他人知道欠款的事情,或者公开拉横幅公开欠款事宜,以及通过网络传播,甚至PS 不雅照片进行要挟,有损当事人名誉权的。

5、恐吓或威胁:催收安排工作人员在欠款人的家里堵门、泼墨汁、刷大字、静坐等,影响当事人正常工作或生活,属于暴力催收。

6、拘禁、殴打:如果催收的工作人员对借款人以及家人进行拘禁、殴打,对借款人的精神和身体造成伤害,那么不仅仅属于暴力催收,还属于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

7、冒充国家执法机关或伪造法院、公安、律师等公文,常见的报案函、起诉函等,对债务人进行威胁恐吓的行为,属于暴力催收。

在借款人未失联情况下,轰炸借款人通讯录,这也是催收命令禁止的。

浅谈催收机构的法律地位

浅谈第三方催收机构的法律地位随着国内信贷市场急速的扩张和竞争激烈程度的加剧,大量的信用卡、消费金融、P2P、小额贷款、车贷等逾期账款开始涌现,给金融机构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和苦恼。

据有关数据统计,自2003-2013年期间的坏账率每年保持1000亿级别的速度快速增长,未来更是不可预知,委外催收行业逐渐兴起,第三方催收机构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要谈第三方催收机构的法律地位,首先需要理清债权债务关系。

债是特定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民事法律关系。

债的关系又称债权债务关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84条的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也就是说法律上的债不仅仅是“欠债还钱”的简单解释,而是特定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在银行逾期信用卡催收这种债权债务关系中,其实是银行与持卡人之间基于借款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方催收机构是独立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第三方主体。

债权人和债务人基于借款合同产生了债权与债务的合同关系。

债权人享有约定的债权请求权,故而在学理上认为借款合同是种单务合同,即只有债务人有返还欠款及支付利息的义务,而债权人没有对应的义务。

根据单务合同的概念,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当事人负给付义务的合同。

有些人会有疑问,债权人不是有交付欠款给债务人的义务吗?这个问题其实需要理解另一种合同的分类,即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学者们根据德国的民法理论,把欠款合同划分为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是根据合同的成立以是否须交付标的物为标准,诺成合同,是指不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的合同。

实践合同,是指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的合同。

从概念上来看,借款合同的成立是以债权人向债务人交付借款为成立要件,故而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这也意味着债权人交付借款给债务人不属于借款合同中债权人的义务,故而借款合同只有债务人对债权人的返还欠款合支付相应利息或其他费用的义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三方讨债公司合法吗
第三方讨债公司绝对是不能够被法律法规所允许的组织机构的存在。

如果说有人因为债务无法收要没有走正规的法律途径,而是去找到了对宣称能够帮助收取债务的公司去要回债务,这样做也是违法的。

1、第三方讨债公司绝对是不能够被法律法规所允许的组织机构的存在。

如果说有人因为债务无法收要没有走正规的法律途径,而是去找到了对宣称能够帮助收取债务的公司去要回债务,这样做也是违法的。

因为第三方追债公司,往往使用一些不正规的方式例如,使用暴力、哄骗、欺诈等非法途径逼迫欠钱的人还清钱财,有的更加严重的还会使用限制人身自由进行非法监禁、对欠债人的身体使用暴力造成身体伤害、威胁其人身安全等行为达到收债目的,从而在其中分到占比很高的提成作为讨债费用。

2、第三方讨债公司的成立,极大地破坏了社会公正秩序的进程、而且还会对公民的日常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威胁到社会公共安全,而且有向其求助的人也会很大的刺激了这些违法公司继续进行违法讨债而进行的非法活动。

3、我国之前专门发出了三次文件明文抵制这样的公司的存在。

早在1993年,国家工商局就颁布了《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述的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里面就有明文规定,要求各级工商局应当马上不能再批准那些以为公、检、法、司机关所申请的讨债公司,还有就是申请效果相似的企业的寻求正规划的要求;要是已经被同意过的,要及时勒令他全面结束自己所做的“讨债”行为。

3、1995年的时候,国家公安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也曾发出过公告,要求不允许所有公司或者个人自行成立讨债公司。

这个公告还要求,各地的分管工商机构要将已经获得准许有权利进行讨债业务的公司进行处理,要告诉他们自行进行公司失效程序申请,要是不按照规定行事地处法律要求的,要由相关单位对其强行执法使其权利消失,并不能再申请。

4、在2000年,国家公安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又在一起联合郑重要求废除以任何形式存在的讨债公司、不准需以任何形式群体申请的所有类型的讨债公司的存在。

2002年工商部门总局又对申请公司的分类经营范围做出了更改,“私家侦探”、“安保个人公司”、等一些随着社会发展所出现的一些新的行业都在最新出台的《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区分表》里有所体现,但是讨债公司依旧是被命令不准需存在的行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