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州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同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9.04•【字号】州府办函〔2019〕87号•【施行日期】2019.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府办函〔2019〕87号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黔西南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9月4日黔西南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18〕5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统一规范非紧急类政府服务热线工作方案〉和〈省级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94号)精神,切实加强全州非紧急类热线建设运行管理,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一号受理、互联互通、方便群众、服务决策”,推动全州各级政府部门对外设立的非紧急类服务热线横向整合、纵向联动,进一步畅通政民互动渠道,方便群众咨询、投诉、举报,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坚持以群众需求、便民利企、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加大州直部门和各县(市)、义龙新区非紧急类服务热线整合力度,打造全时段、高效率、服务优的州级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一步完善“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类处置、各方联动、限时办结”的热线运行工作模式,解决州级各类公共服务热线“知晓度低、满意度低、接通率低、办结率低”等问题,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17•【字号】州府办发〔2018〕14号•【施行日期】2018.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州府办发〔2018〕14号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17日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编委办《关于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调整事项的批复》(黔编办发〔2017〕161号)和《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改革的通知》(州委办字〔2017〕36号),组建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原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责;划入原州盐务管理局州级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市场监督执法职责。
(二)划入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三)加强对微型企业的服务和监管,推进微型企业发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和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的监管职责;加强市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和强检计量器具及相关产品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监督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支持保障体系建设。
(四)取消、下放、合并、转办省、州人民政府公布取消、下放、合并、转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专升本办公室工作小组成员的通知-州府办发[200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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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专升本办公室工作小组成员的通知正文:----------------------------------------------------------------------------------------------------------------------------------------------------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专升本办公室工作小组成员的通知(州府办发〔2008〕3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工作部门:2007年11月20日,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以州委办字〔2007〕81号文对黔西南民族师专申办本科院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贺登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邵安民、韦磐石、农文海、龙渊四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秘书组、宣传组、资金协调组、资产置换组。
为便于协调开展工作,根据州委常委〔2007〕第64号会议纪要精神,经黔西南民族师专申办本科院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专升本办公室下设的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调整充实。
其人员名单如下:一、综合组:组长:农文海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副组长:李泽春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龙渊州教育局局长刘亚萍州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州政府新闻办主任杨光智黔西南民族师专党政办主任殷运岚黔西南民族师专思想政治处处长职责:主要负责升本的综合协调、文秘、宣传等工作。
二、资金协调组:组长:刘兴吉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副组长:韦磐石黔西南民族师专校长宋良祥州人行行长雷宪春州财政局副局长戴杰娅州发展和改革局调研员职责:主要负责升本的各项资金筹措、银行贷款、资产置换等协调工作。
三、土地工作协调组:组长:杨仕刚州国土资源局局长副组长:姜子昌黔西南民族师专副校长李斌顶效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职责:主要负责升本土地手续办理等有关工作。
四、基建工作协调组:组长:蒋瑞来州建设局局长副组长:姜子昌黔西南民族师专副校长郑勇州城规委办公室副主任、兴义市规划局局长白玉华顶效开发区建设局局长职责:主要负责升本各种基建项目的实施和相关服务协调工作。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人民政府起草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办法》的通知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人民政府起草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6.29•【字号】•【施行日期】2017.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人民政府起草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办法》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黔西南州人民政府起草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办法》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29日黔西南州人民政府起草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立项第三章起草第四章审查第五章听证第六章审议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起草单行条例草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以下简称法规草案)程序,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贵州省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省政府规章程序规定》《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立法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州人民政府起草法规草案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法规草案,是指由州人民政府组织起草,提请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起草法规草案,应当遵循立法原则,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突出地方特色。
第五条州人民政府组织起草法规草案。
州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法规草案起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以及法规草案的合法性审查。
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承担起草法规草案的工作。
重要行政管理的法规草案由州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
第六条起草单行条例草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所需专项经费由州财政予以保障。
第二章立项第七条州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法规草案立法计划的征集、编制工作。
州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征集法规草案项目,应当公开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论证,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征集:(一)向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征求意见;(二)通过媒体、网络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三)征集行业专家、法律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立法建议。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通知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1.20•【字号】黔西南府办发〔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通知黔西南府办发〔2020〕1号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2020年1月11日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将《黔西南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黔西南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贵州省外来投资服务和保障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12号)、《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二十八条措施》(州党发〔2019〕4号),进一步深化我州“放管服”改革,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总体目标坚持平等保护、公开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痛点、难点、堵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增强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企业发展信心和创造力,努力营造服务和效率高于周边、成本和负担低于周边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措施(一)开办企业1.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
全面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开办企业和申领发票“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全州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州世界银行旅游贷款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州世界银行旅游贷款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1.20
•【字号】州府办发[2009]8号
•【施行日期】2009.01.20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州世界银行旅游贷款项目
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州府办发〔2009〕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州世界银行旅游贷款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贺登祥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
农文海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曹静秋州旅游局局长
周争春州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雷宪春州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
周寿黔州经济贸易局副局长
周炼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胡世新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肖永璘州建设局副局长
白志元州交通局副局长
周振鹏州水利局副局长
姚正文州林业局副局长
王朝伦州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李选志州农办副主任
张洪波州文化局副局长
龙强州旅游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旅游局,龙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高才忠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1.05•【字号】黔西南府办发〔2020〕26 号•【施行日期】2020.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直各单位:《黔西南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已经八届州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1月5日黔西南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决策草案的形成第一节决策启动第二节公众参与第三节专家论证第四节风险评估第三章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第一节合法性审查第二节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第四章决策执行和调整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等规定,现结合黔西南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州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决策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简称决策事项)包括:(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对本条第一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1.15•【字号】州府办发〔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州府办发〔2018〕1号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因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八届州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杨永英主持州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机构编制方面工作。
分管州编委办、州审计局。
联系州监察委员会工作。
对口联系晴隆县有关工作。
穆嵘坤负责州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税收、金融、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铁路建设、区域经济协作、国有资产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应急管理、政务督查、发展研究、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驻外机构、投融资工作。
分管州政府办公室、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州政府应急办公室、州政府经济发展研究室、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财政局(州国资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政府金融办公室、州行政学院、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州政府驻贵阳办事处、州铁路建设办公室、州宏升资本营运公司(州扶贫开发投资公司)、金州投资公司、州财信融资担保公司。
协助杨永英同志负责审计、机构编制方面工作,协助分管州编委办、州审计局。
联系州委组织部、州委政策研究室、州直属机关工委、州委离退休干部局、州老年大学、各民主党派、州国家税务局、州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黔西南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黔西南监管分局、金融机构驻黔西南州分支机构以及其他银行、保险、证券、资产管理机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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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州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
书长等同志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州府办发[2018]20号
【发布部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府
【发布日期】2018.05.25
【实施日期】2018.05.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州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同志分工的通知
(州府办发〔2018〕2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结合州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州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州政府办公室有关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詹丹志(州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州政府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负责州政府日常运转的协调服务工作,主持州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协助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永英抓好有关工作;协助州委副书记、常务副州长穆嵘坤分管州政府应急办公室、州政府经济发展研究室、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州政府驻贵阳办事处、州政府金融办公室;协助州委常委、副州长王雄义分管州政务服务中心;协助州委常委、副州
长范华分管州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协助副州长李淞分管州政府法制办公室、州民意调查中心、州国防教育办公室;负责州政府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州委办公室、州人大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
张鸿(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协助州委副书记、常务副州长穆嵘坤抓好有关工作;协助州委常委、副州长王雄义抓好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工作;协助秘书长詹丹志抓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深化改革、建议提案等工作;协助秘书长詹丹志分管州政府应急办公室、秘书二科、建议提案科;联系州委组织部、州委统战部。
王尧忠(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局长):协助副州长郭峻抓好扶贫工作,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班庭源(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