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暨政策解读培训课件
研究生出国出境管理规定(必读)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温医大研〔2014〕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校研究生的对外交流,提升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水平,规范研究生出国(境)的管理和有关手续办理等服务工作,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正式注册的中国籍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项目类别一、公派出国(境)研究生,包括国家公派、单位公派。
国家公派出国(境)研究生是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等资助方式出国留学的人员,包括攻读学位和联合培养,以及国家组织的其他公费项目派出的研究生。
单位公派出国(境)研究生是指参加由学校、学院或导师资助的校(院)际交流项目、国际学术会议、科研合作项目的研究生。
二、自费出国(境)研究生,包括自费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国际交流项目、自费留学等项目的研究生。
第四条出国(境)研究生项目管理机构一、学校成立由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合处/港澳台办)、研究生院、计划财务处、相关学院组成的研究生出国(境)交流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项目协调。
二、国合处/港澳台办负责拓宽对外交流渠道,协助联系国外高校或机构、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学生进行项目申请等事项。
三、研究生院负责落实合作协议、选拔与派出、学籍管理、学分与成绩认定、出国(境)研究生的政治审查、安全教育等具体事项。
四、计划财务处负责根据协议对公派出国(境)研究生的费用进行审核和发放。
五、各学院负责对本单位的申请人进行初选,负责对出国(境)研究生进行日常联络与管理,包括返校报到注册等工作。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五条出国(境)研究生项目申请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能顺利完成出国(境)学习任务;二、有符合项目规定要求的学习、科研能力和外语水平;三、具有在国(境)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已交清应缴学校的各项费用;四、其国内监护人同意;五、符合项目规定的特殊要求;六、承诺履行交流项目协议的有关义务和本暂行办法的相关条款。
关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doc

关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办理档案、户籍手续的说明
各有关院(系)、招生就业处、保卫处及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
教育部、财政部教外留[2007]46号文件对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的档案和户籍的管理规定如下:
1.出国前系在校学生的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应及时办理学籍和离校等有关手续。
推选单位应在国家规定的留学期限内保存档案和户籍。
在校生超过规定留学期限未归,其档案和户籍由推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出国前系应届毕业生的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推选单位应在国家规定的留学期限内保存档案和户籍。
应届毕业生超过规定留学期限未归,推选单位可将其档案和户籍迁转回生源所在地。
请相关部门根据上述规定办理我校国家公派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档案、户籍手续。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2年5月31日。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和西部项目工作培训会(PPT 52页)

(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 申请受理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至4月5日。
五、各申请人员应向留学基金委提 交的材料
自2013年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 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 究生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优秀本科 生国际交流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人 仅需提交一份纸质申请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备查 ,无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 金项目及其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仍需按规定提交纸 质材料,具体材料清单及提交份数请见项目指南。
2013年留学项目专栏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专栏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专栏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专栏 5.国内合作项目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待更新) 地方合作项目专栏(待更新) 6.国外合作项目 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专栏(待更新) 其他国外合作项目(待更新) 7.专门人才培养项目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专栏(待更新)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 各项目选派办法请以国家留学网公布内容为准 2012年11月15日公布网址: /2013guide.asp
(二)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 公派研究生项目
1、选拔批次由两批调整为一批, 申请受理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至 4月5日。
2、各校对联合培养博士生进行校 内评审,经公示后再向国家留学基
金委推荐。校内评审意见将作为专 家评审的重要内容。
解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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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2008年 10月底 1997-2008年(10月底) 月底)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回归情况统计表
100% 98% 96% 94% 92% 90% 88%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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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2003
2004
2005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2006
2007
2008
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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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类别
高级研究学者: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 ):3 12个月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3-12个月 研究生 博士生:36-48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 个月( 博士生:36-48个月(攻读博士学位) 24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生) 个月( 6-24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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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内容
•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留学期间 的奖学金生活费 • 国外院校提供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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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工作指导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 公开、公正、 • 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 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 师从一流的导师 • 面向学校、依靠学校、服务学校 面向学校、依靠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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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要求
一、合格标准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 英语: 英语:PETS5 考试合格或英语培训部高级班结业证书 其他语种:WSK考试合格或培训部培训结业证书 其他语种:WSK考试合格或培训部培训结业证书 最近10 10年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学年以上 最近10年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学年以上 研究生:达到国外教育机构(入学) 研究生:达到国外教育机构(入学)要求 二、申请标准 获得单位重点推荐人员可先提交申请。 获得单位重点推荐人员可先提交申请。录取后外语 达到和合标准方可派出。 达到和合标准方可派出。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国家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规范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以下简称公派研究生)派出管理工作,提高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效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派研究生是指按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选派到国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以及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公派研究生选拔、派出和管理部门的职责是: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在教育部领导下,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方针政策,负责公派研究生的选拔和管理等工作。
2.我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以下简称使领馆)负责公派研究生在国外留学期间的管理工作。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等部门(以下简称留学服务机构)负责为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办理签证、购买出国机票等提供服务。
4.公派研究生推选单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重点资助领域,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负责向留学基金委推荐品学兼优的人选,指导联系国外高水平学校,对公派研究生在国外留学期间的业务学习进行必要指导。
推选单位应对推选的公派研究生切实负起管理责任,与留学基金委和使领馆共同做好公派研究生管理工作。
选拔与派出第四条公派研究生选拔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方式进行。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留学基金委完成公派研究生选拔录取工作后应及时将录取文件与名单通知推选单位、留学服务机构和有关使领馆。
第六条国家对公派研究生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
公派研究生出国前应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见附1,以下简称《协议书》)、交纳出国留学保证金。
《协议书》须经公证生效。
经公证的《协议书》应交存推选单位一份备案。
第七条公派研究生(在职人员除外)原则上应与推选单位签订意(定)向就业协议后派出。
第八条出国前系在校学生的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应及时办理学籍和离校等有关手续。
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优秀人才的国际交流培养,拓展现有人才的国际视野,提高公派留学工作成效,结合我院发展战略及国家公派留学政策调整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派留学人员按经费来源和主管部门的不同分为国家公派、院公派和单位公派三类。
人事教育局为中国科学院各类在职人员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二章国家公派留学选派和管理第三条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系指由中国政府提供全额资助或由中国政府与有关国(境)外机构签订的涉及留学方面的合作协议(项目)所提供的资助,列入国家公派留学计划的留学人员。
第四条国家公派留学的主管部门为教育部。
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选派与管理。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制定年度选派计划和申报指南(可登录国家留学网查询),向全社会公开选拔留学人员。
第五条院每年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向院属单位发布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申报通知,委托并指导中国科学院科学教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科教中心”)负责受理院属各单位的申请推荐、材料审核及录取通知发放等事宜。
第六条获国家公派留学资助人员的派出及管理应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及院、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院公派留学选派和管理第七条院公派留学人员系指由中国科学院提供全额资助或由中国科学院与有关国(境)外机构签订的涉及留学方面合作协议(项目)提供的资助,列入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计划的留学人员。
第八条院公派留学项目种类包括:高级研究学者项目、青年访问学者项目、支撑和管理人才项目、“爱因斯坦讲席教授”计划回访专项、成组配套项目。
院根据人才培养需要,适时调整项目设置和派出规模。
第九条申请院公派留学项目的条件与资助标准(一)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和我院发展服务。
.具有中国国籍,须为我院正式工作人员。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
.身心健康。
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宣讲.pptx

问题、外语要求等。 双方导师共同确定合理的研究计划。
Offer选择的参考标准
• 1. 奖学金: 对于读学位的同学,学费是必须考虑的问题,所以这个是基本保障。能
否免学费或提供奖学金,是确定是否选择这个学校的重要前提。 • 2. 导师:
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宣讲
Contents
2
1
公派项目介绍
2
项目申请及准备过程
3
出国前的准备
4
个人国外学习、生活等情况
1.公派项目介绍
3
Contents
4
1
公派项目介绍
2
项目申请及准备过程
3
出国前的准备
4
个人国外学习、生活等情况
2.申请及准备过程 5
确定学校、项目等
仔细查阅和了解项 目指南后,确定“ 申请留学身份”、 “申报国别”、“ 申报项目名称”、 以及“可利用合作 项目名称”等。
Hale, Ken Larner, Norm Bleistein, Ilya Tsvankin) migration, anisotropy, imaging, etc,
• Univ. of Houston: AGL (John Castagna, Fred Hilterman, Kurt Marfut) seismic
对于本科生或硕士低年级学生来说,和专业课老师多多交流,暑假可以在老师实 验室里做的东西,或者有其他机会参加一些科研活动。 • 4. 申请过程
对于研究生来说,哪些学校哪些老师适合自己,读papers时可以了解很多,空闲 时间就去主页上看,研究分析一下适合自己的,可能会选择很多学校,但分布要均匀。
国家公派项目政策解读报告会课件

发展目标
培养能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具有国际视野、 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填补我国前沿学科及空白学科的人才缺口 打造国际人才培养及交流平台,建立国内外稳
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追踪国际发展前沿 重点支持的科研团队及学科专业达到世界先进
水平
选派办法 公开、公平、公正 “三个一流”,即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
14000 13000 12000 11000 10000
9000 8000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
2011 2010 2009 2008 2007 2006 2005 2004 2003 2002 2001 2000 1999 1998 1997 1996
解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杨新育 副秘书长
2011年11月
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政策 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
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成立于1996年,为教育 部直属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受政府委托,负责中国 公民出国留学和外国公民来华留学事务。
2009 2273 2729 5002
2010 2591 2535 5126
2011 合计 2772 1021 2476 1428 5248 2450
选派规模
201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500人 联合培养博士生:3500人
选派范围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全国(含在国外就读的 自费留学人员)选拔
国家留学基金主要来自中央政府财政拨款,同时 也接受国内外友好人士、企业、社会团体和组织 机构的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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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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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责任与义务
4.爱国守法、服从管理、尊重风俗习惯 5.不擅自变更留学院校、留学期限、留
学国别、留学身份、留学计划和放弃 国家公派留学身份 如需变更,应提前两个月申请 6.按期回国、及时报到、为国服务
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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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外管理工作典型案例
(一)全部违约赔偿概念:
协议乙方在留学期间擅自变更留学国别/ 留学院校和留学身份,自行放弃国家留学基 金资助和公派留学身份,单方终止协议,未 完成留学计划,擅自提前回国,从事与协议 无关活动严重影响学习,表现极为恶劣,擅 自逾期三个月以上,未完成回国服务期的行 为,构成全部违约。
免。
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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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责分工
C.推选单位
---国外管理需把握的几个原则
6.公派研究生在留学期间内改变国籍,视 为放弃国家公派留学身份。
7.公派研究生按规定可以回国休假。但休 假时间超过规定的,自超出之日起停发 奖学金。
8.公派研究生经批准因病休学者,休学时 间累计超过一年的,当次国家公派留学 资格终止。
五、国外管理工作典型案例
1.逾期不归
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国内推选单 位XXX高校。2007年8月6日出国,留学期 限为36个月,留学美国xxx大学。逾期3 个月以上尚未回国。
违约行为计算时间:2010年9月。
认定为全部违约。
精
20
五、国外管理工作典型案例
2.未经批准提前回国
2009年10月,XXX赴韩国国家公派 博士研究生,因个人身体健康原因未 能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未向驻外使 (领)馆教育处(组)提出申请,擅 自结束学业,提前回国。
攻读博士学位(4年,不含学费)所需 金额约为55万元人民币;
攻读博士学位(4年,含学费)所需金 额约为130万元人民币。
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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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责任与义务
1.签约派出、违约赔偿 2.报到登记、定期报告
赴美、加、德、日、荷、西班牙6国留学
人员需登录“信息平台”进行报到。 3.完成规定的留学计划
例:攻读博士学位者必须获得博士学位 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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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责分工
C.推选单位
---国外管理
第十七条规定 推选单位应积极配合留学基金委和使
领馆处理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对公派研究生留学期间申请变更留学
院校/提前回国/中途休学/延长留学期限 /从事博士后研究等问题,应及时研究提 出明确意见并出具公函(校级主管部门)。
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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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责分工
C.推选单位
---国外管理需把握的几个原则
1.按政策规定原则/时间和程序及时处理。
2.留学单位的变更只限于原留学所在国内。
3.提前取得学位回国视为按期回国。经批 准提前回国者,当次国家公派留学资格即 终止。
4.第二十五/二十七条规定:经批准延长期 限内费用自理/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一切 费用自理。
5.公派研究生不得申请办理移民国家的豁
2.指导联系国外高水平学校,对学生在 留学期间的业务学习进行必要指导。
3.推选单位应对推选的公派研究生切实
负起管理责任,与留学基金委和使领馆
共同做好公派研精 究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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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责分工
C.推选单位
第十条规定
4.推选单位应设置专门机构和人员,归口 负责公派研究生管理工作,建立专门的公 派研究生档案;
B.留学服务机构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 留学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 服务管理中心
1.负责办理签证,购买出国机票,提前预 支部分奖学金。
2.为公派研究生办理出国手续后,应及时
准确地将出国信息和有关材料报送驻外
使领馆和留学基精 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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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责分工
C.推选单位
总则第三条第4款规定:
1.公派研究生推选单位根据国家留学基 金重点资助领域,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 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负责向留学基金 委推荐品学兼优的人选。
对本单位公派研究生统一进行出国前
的思想教育和培训,组织学习国家公派留
学有关政策和管理规定,对办理出国手续
进行指导和帮助为公派研究生制定专门
的指导教师或联精 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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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责分工
C.推选单位
---选拔与派出
三个一流原则 指导联系国外院校 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档案 指定教师或联系人 思想教育和行前培训
精
9.公派研究生经批准中途回国者,留学期
限一律不予顺延精 。
13
三、国外管理工作处理流程
留学人员
国内推选单位
国外留学院校
驻外使(领)馆
国家精留学基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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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责任与义务
根据现行“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 资助标准”及《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 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 规定,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研究生:
含义:一是将公派研究生工作纳入国
家高层次人才培养战略高度;二是以部委
规章形式规范研究生出国留学各项工作,
构建职责清晰、科学分工、责权利相结合
的管理与服务体系;三是区别政策,充分
贯彻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精
4
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结构体系
教育部
国家留学基金委
国内
留学服务机构 推选单位 公证处
留学人员
国外
追究全部留学资助费用及30%的违约金。
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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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外管理工作典型案例
(二)部分违约概念:
擅自逾期1-3个月回国,虽经推选单 位同意但未按规定报批逾期3个月以上 回国,违反规定中途较长时间回国,纪律 涣散表现恶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轻 微违法等行为构成部分违约。
追究全部资助费用20%的违约金。
精
19
精
1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研究生管理规定暨政策解读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2011年5月
精
2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一、宗旨与目标 二、结构体系及其职责、任务 三、国外管理工作处理流程 四、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责任与义务 五、国外管理工作典型案例 六、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行前提醒
精
3
一、宗旨与目标
为实施国家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 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规范国家公派出国 留学研究生派出管理工作,提高国家公派 出国留学效益。
驻外使(领)馆
精
留学院校
5
二、职责分工
A.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方针政策,负 责公派研究生的选拔和管理等工作。
选拔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 家评审,择优录取”方式,管理实行 “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
组织专家评审/审批国外管理事项/依
法依规实施项目有关管理职责
精
6
二、职责分工
认定为全部违约。
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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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外管理工作典型案例
3.擅自变更留学院校 2009年4月,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