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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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带班安全检查制度

企业负责人带班安全检查制度

企业负责人带班安全检查制度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XXX《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的要求和市住建委、XXX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和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及分公司、总承包部负责人。

本办法所称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执行经理。

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是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场所。

第三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第二章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工程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工作内容:(一)项目质量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情况;(二)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三)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尺度化和绿色施工情况;(四)施工现场进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搭设、深基坑开挖、起重机器吊装及安装拆卸等“超过一定范围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时,企业负责人要带班检查,因故不克不及到场的,可委托分公司(非独立法人)负责人带班检查;(五)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第六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工作职责权限:(一)组织、参加对工程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尺度化和绿色施工情况检查;(二)组织项目负责人带班情况考评;(三)组织安全生产交代班会议、讲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四)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第七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填写《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表》(见附表一),并分别在公司安全管理部和所检查的工程项目资料室存档备案。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5篇)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5篇)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负责人(总公司、分公司)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生产和带班安全检查。

第四条总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得少于____个工作日。

第五条分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分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主任总工程师。

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____个工作日。

分公司总经理为落实本级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分别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____%。

负责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第二章职责第八条公司带班领导职责:1、法定代表人为落实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2、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计划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工程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2、检查分公司、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3、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九条工程部职责:1、做好集团领导带班检查计划,并督促实施。

2、检查各级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对带班情况实施考核。

第十条分公司带班领导职责:1、认真做好带班检查工作,深入、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及本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执行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行检查、考核。

工程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工程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工程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一、引言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过程中,负责人的带班工作至关重要。

负责人的带班能力直接影响到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

为了提高负责人的带班能力,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制定工程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二、制度内容1.负责人带班责任1.1 负责人应按照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合理分配施工任务,并督促施工人员按照要求进行作业。

1.2 负责人应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情况,做好各项记录和汇报工作,确保施工进度的及时推进。

1.3 负责人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实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稳定。

1.4 负责人应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证质量和进度的顺利完成。

1.5 负责人应加强与项目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项目的各项工作。

2.负责人带班制度2.1 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确保施工作业符合规定要求。

2.2 负责人应每周召开施工例会,对上一周的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周的工作进行安排,并对问题和风险进行分析。

2.3 负责人应每月组织进行全面的施工现场检查,对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进行评估,并提出整改措施。

2.4 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带班经验交流,提高带班能力和管理水平。

2.5 负责人应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意外事件和突发情况,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稳定。

3.负责人带班考核3.1 公司将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带班能力进行定期考核,评选出优秀负责人进行表彰。

3.2 对于带班能力不足或者出现严重失误的负责人,公司将对其进行处罚或者调整。

三、总结工程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的制定,对于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将不断优化和完善这一制度,以确保施工工作的高效、安全和顺利进行。

同时,公司也要加强对负责人的培训和引导,提高其带班能力,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工程领导带班检查制度

工程领导带班检查制度

工程领导带班检查制度一、背景介绍工程领导在工程项目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不仅需要协调管理工程项目的各个部门,还需要对工程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督导,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工程领导带班检查制度对于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效率至关重要。

二、制度的重要性1.提高工程项目管理的效率。

通过工程领导带班检查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问题,避免问题的积累和延误,确保工程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2.加强工程领导与工程现场之间的沟通。

工程领导通过带班检查,可以直接了解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解决问题和困难,提高工作效率。

3.提升工程领导的管理水平。

通过带班检查,工程领导可以更好地了解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制定合理的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

三、带班检查的内容和方式1.检查内容(1)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

工程领导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计划进度,对施工现场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项目能够按时进行。

(2)工程质量的把关。

工程领导应对施工现场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提高工程质量。

(3)安全生产的保障。

工程领导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进行。

(4)人员配置和管理情况。

工程领导应对施工现场的人员配置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协调和高效。

2.检查方式(1)定期带班检查。

工程领导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进度情况,制定定期带班检查的计划,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

(2)突击带班检查。

工程领导还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突击带班检查,随机抽查施工现场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

(3)督导检查。

工程领导通过督导检查,可以对施工现场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帮助工作人员解决问题和困难。

四、带班检查的要求和措施1.制定详细的带班检查计划。

工程领导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进度情况,制定详细的带班检查计划,包括检查的时间、内容和方式等。

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实施细则(3篇)

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实施细则(3篇)

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西北油田分公司《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文件精神,响应“我的安全我负责,他的安全我有责”的号召,塔河油田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根据有关HSE管理规定,结合地面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项目部实行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油田分公司安全环保督察大队、项目部QHSE办公室对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进行抽查,甲乙方各单位适用本实施细则。

本规定所称领导,是指油建处值班领导;项目部的执行经理;监理单位的总监;施工单位的主管领导、项目经理。

第三条项目部是落实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抓好有关制度的建设和落实。

项目部QHSE办公室对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施工作业关键工序,是指塔河油田重点工程建设的新建、改扩建工程中的以下施工作业现场:(一)油气集输场站和天然气处理厂一级动火作业的开工验收。

(二)进入受限空间施工作业和10000m3(含10000m3)以上人工清罐作业的开工验收。

(三)电力系统投产施工作业关键工序:35KV及以上电网新挂网投产的开工验收。

(四)天然气处理站停产检维修作业施工前的开工验收(油田建设处牵头)。

(五)一、二、三、四级石油天然气站库投产的开工验收(油田建设处牵头)。

(六)油气管道施工作业关键工序:50KM以上的油气管道清管作业和接收球作业的开工验收。

第五条项目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是落实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责任主体。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不执行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或者弄虚作假的,均有权向项目部、油田分公司安全环保督察大队或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第二章职责和权力第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并严格考核。

工程项目带班检查制度

工程项目带班检查制度

工程项目带班检查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程项目的数量逐渐增多,为了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而工程项目带班检查制度就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而设立的。

本文旨在对工程项目带班检查制度进行全面分析和阐述,以期为工程项目的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工程项目带班检查制度的意义1.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工程项目带班检查制度能够彰显领导的重视程度,鼓励带班人员和工程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投入工作,提高整个团队的管理水平和执行力,从而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2.促进工作效率提升通过带班检查,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工程进度的顺利推进,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3.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工程项目带班检查制度能够加强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安全。

4.规范管理行为带班检查制度能够规范带班人员的行为,明确职责分工,提高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有利于工程项目的有序进行。

三、工程项目带班检查制度的内容1.带班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带班人员是负责工程项目日常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人员,其主要职责包括:检查工程进度,协调各部门工作,解决工程现场问题,管理工程材料和设备等。

带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能力,拥有一定的决策权限,能够有效地推动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2.带班检查内容带班检查内容应该包括:工程现场整体情况、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情况等方面。

带班人员应逐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工程项目的正常推进。

3.带班检查频率带班检查的频率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通常为每日至少一次的检查。

对于大型工程项目,可以增加带班检查的频率,确保问题的及时发现和解决。

4.带班检查记录带班人员应当认真记录每次带班检查的情况,包括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和解决方案等,形成书面的检查记录。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促进安全生产,预防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等有关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各项目部项目经理、安全总监、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和指导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第一时间负责组织现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第三条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生产制度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四条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

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并提前通知本项目安全环保健康部。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方式主要有:(一)现场巡视检查:对当日施工作业区进行巡视检查,了解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事故多发易发的施工环节或部位。

(二)蹲点带班生产:巡视检查后,项目负责人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选择当日事故多发易发的施工环节或部位,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亦或本工区重点工程等作业区蹲点带班生产。

第六条本制度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一)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建办质〔2018〕31号)中附件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中的分部分项工程;(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以下工程: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4.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5.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6.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7.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8.爆破工程;9.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10.码头的加固与拆除;11.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集团公司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1、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2、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在施项目。

第二章术语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企业负责人,包括: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裁、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裁、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经集团公司授权委托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经集团公司授权委托的分公司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经理、主任工程师。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六条本制度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所有工程项目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第三章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第七条集团公司(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裁(总经理)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第八条集团公司建立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分级负责制:1、集团公司:是落实领导带班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具体落实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工作;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分(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载明事项,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当所属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3、由集团公司签约、各分(子)公司负责履约的工程,经集团公司书面委托后,施工现场领导带班检查工作由各分(子)公司领导负责落实。

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范文(5篇)

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范文为了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____《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____”(建质[____]____号)要求,根据本市建设工程实际,将本市有关实施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要求(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工作制度,明确带班检查的职责权限、组织形式,检查内容、方式以及考核办法等具体事项。

(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项目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当到企业所属的每个工地开展带班检查,其次数每月不少于一次;总的带班检查日,每月不少于工作日的____%。

工程项目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或工地出现险情和重大隐患的,企业负责人应当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对日常管理状况差的施工现场,应当增加带班检查频次。

(四)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检查记录(详见附表一)应分别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留存,并报施工现场监理备案,没有实施项目监理的报项目建设单位备案。

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要求(一)项目负责人是指建筑施工总包、专业分包企业项目经理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管理人;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

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和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为备案合同明确的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擅自变更。

(二)项目负责人应当确保每月在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____%,不得擅自脱岗。

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书面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代行其承担管理工作(劳务企业除外),被委托人应相对固定,书面委托应报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备案并现场留存备查。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不在岗时应书面委托持有《安全监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代行其承担管理工作,被委托人应相对固定,书面委托应报监理企业、建设单位备案并现场留存备查。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一、制度背景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施工质量,有效防控施工风险,推动企业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企业负责人每周至少带班检查一次施工现场。

(2)带班检查需提前通知项目负责人,确保项目施工进度不受影响。

(3)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带齐相关人员,包括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等。

(4)带班检查内容包括:查看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施工材料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施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等。

(1)项目负责人每天至少带班检查一次施工现场。

(2)带班检查需提前通知施工人员,确保施工进度不受影响。

(3)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确认施工人员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施工。

(4)带班检查内容包括:确认施工人员个人防护用品是否佩戴到位、现场秩序是否良好、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

三、制度执行1.制度宣传企业应将本制度进行宣传,确保各级员工都了解制度内容及执行要求。

2.制度培训对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相关制度培训,确保其了解制度要求。

3.制度执行(1)企业负责人每周安排一天的时间进行带班检查,并向项目负责人报备检查结果。

(2)项目负责人每天按规定进行带班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3)针对发现的问题,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情况。

(4)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定期进行检查结果的总结和分析,及时改进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制度监督与评估1.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带班检查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情况。

2.反馈评估(1)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对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带班检查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相关负责人。

(2)对于评估结果存在问题的负责人,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

五、制度宣导通过企业内部通知、培训会议等形式,对全体员工进行本制度的宣导,让大家充分理解制度的重要性和好处,确保制度能够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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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部负责人
现场带班检查有关台账
项目部
浙江宏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现场带班检查制度
目的:
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企业负责人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建发[2011]235号),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施工现场: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带班检查: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职责权限及工作内容
公司质安部根据公司所承包的在施项目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检查时间安排表,定期汇企业负责人的带班检查记录并整理备案。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1次。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醒目存档备查。

(检查表附后)
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考核
公司工程部未编制带班检查制度,未定期安排检查项目,或未按时汇总备案检查记录,每项考核责任人100元。

企业负责人未按带班检查制度到现场检查,每次考核企业负责人200元。

企业负责人没有填写检查记录,每次考核企业负责人100元。

发生事故时而没有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的,按相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

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编制并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提出的“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经新汶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研究决定,施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
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项目部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生产技术部门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公司质安部。

5、对单位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分公司主要领导、生产技术部门报告。

三、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负责人请假,并通知生产技术部门,由调度室安排人员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生产技术部门。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生产技术部门汇总通报。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单位和责任
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6、严格执行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调度室负责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三、带班生产交接制度
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企业负责人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带班人员的主体责任,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建发[2011]235号),特制定本带班交接制度。

1、带班人员在本班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交班职责。

2、带班人员交班地点必须当面进行,严禁电话或带信交接班,防
止因交接班不清而导致工作失误或诱发事故。

3、交班人员要认真如实地介绍当班带班区域各工作面(点)的安
全状况,机械设备的运转情况,有无安全隐患,以及下一班可
能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意见和其它注意事项,交代完毕后经双
方在带班记录薄上签字后,方可下班。

4、未完成当班任务或发生事故,未处理完毕,不准离开工作地点,
等待下一班带班人员到达并完成交接后,才能离开;因特殊原
因当班处理不了的,必须向项目部调度部门汇报,并在交接地
点,与下一班交代清楚处理措施、目前进度、应当注意事项等,
并如实填写在带班记录簿上。

5、超过交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交接人不准离开岗位,否则按脱
岗、早退(特殊情况除外)如无人接班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并坚守岗位直到有人接班为止。

6、带班人员必须了解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以及工作人
员的工作情况,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性的解决措
施。

公司质安部每月对项目部的带班情况和相关记录,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四、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值班、交班记录由当班领导填写,由专人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浙江宏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日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检查值班表
浙江宏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部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巡查记录表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记录
浙江宏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部施工现场带班领导小组名单组长:
副组长:
成员:
word
浙江宏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带班领导小组名单组长:叶小忠
副组长:林文辉
成员:王水静、方幸福、裘立、张瑜、王福良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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