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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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非机动车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非机动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非机动车管理,保障员工出行安全,提高公司整体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非机动车使用行为,确保车辆使用安全、有序、环保。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员工购买非机动车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选择环保、节能的非机动车,如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

第六条员工非机动车须在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

第七条员工应爱护非机动车,不得擅自改装、拆卸车辆,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第八条公司定期对员工非机动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车辆安全使用。

第三章使用规定第九条员工使用非机动车时,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反交通信号灯,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条驾驶非机动车应佩戴安全头盔,夜间行驶应开启前灯,确保视线清晰。

第十一条驾驶非机动车不得载人,不得搭载超出车辆承载能力的物品。

第十二条驾驶非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人行道上并行,不得逆行、超车、占用公交专用道。

第十三条驾驶非机动车不得酒后骑行,不得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章车辆维护与保养第十四条员工应定期对非机动车进行清洁、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第十五条员工应按照车辆说明书进行保养,使用合格的保养用品。

第十六条员工发现非机动车存在故障时,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由公司统一安排维修。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对遵守本制度,使用非机动车安全、文明、有序的员工,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或影响公司形象的员工,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员工因违反本制度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公司非机动车管理制度

公司非机动车管理制度

公司非机动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非机动车的管理,确保员工用车安全、合理、便捷、高效地运营,保护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使用公司非机动车的情况。

第三章非机动车管理3.1 公司非机动车的种类及数量公司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车等,数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

3.2 非机动车的使用范围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可以使用公司配备的非机动车进行工作需要的出差、办事等活动。

3.3 非机动车管理责任公司的非机动车由专人进行管理,负责保管、维护和日常使用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非机动车的使用规定4.1 非机动车的基本操作规定员工使用公司非机动车时,应遵守基本操作规定,如遵守交通规则、保护车辆安全、保障行车环境,合理使用车辆。

4.2 非机动车的使用范围员工使用非机动车时,应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改变车辆用途,不得超范围使用。

4.3 非机动车的保养维护公司非机动车在使用前和使用中需进行必要的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第五章保管和维护5.1 非机动车的保管公司非机动车由专人进行保管,妥善摆放,确保车辆安全。

5.2 非机动车的维护公司非机动车定期进行维护,确保车辆的性能良好。

第六章管理制度6.1 记录管理公司对非机动车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进行记录,建立档案。

6.2 违规处理对违反公司非机动车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进行相应处理,包括警告、通报批评、处罚等。

第七章安全保障7.1 安全意识公司员工在使用非机动车时,应增强安全意识,妥善使用车辆,确保行车安全。

7.2 保险购买公司为非机动车购买相应的保险,确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保障。

7.3 库存备品备件公司为非机动车备有相应的备件和备品,以应对非常情况。

第八章附则8.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8.2 公司非机动车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负责人。

非机动车管理实施方案

非机动车管理实施方案

非机动车管理实施方案非机动车管理是城市交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解决非机动车流量大、交通秩序混乱、道路安全事故频发等问题,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非机动车管理实施方案。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以下非机动车管理实施方案。

一、加强非机动车注册管理1.建立非机动车注册登记制度,非机动车所有者应持身份证明文件及车辆登记证明到指定地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非机动车注册登记证明应包括车主姓名、车牌号、车辆类型等基本信息,并配备电子标签。

3.加强非机动车注册信息管理,确保电子标签与车辆信息一一对应。

二、划定非机动车道和车辆通行区域1.合理规划非机动车道和车辆通行区域,确保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有明确的划分,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标线。

2.非机动车道应与人行道分开设置,建立起相对独立的非机动车通行空间。

三、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1.制定非机动车停放规范,明确禁止在机动车道、人行道、交叉口等禁停区停放非机动车。

2.合理规划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增加非机动车停放设施,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桩、非机动车停车架等设备,提供便利的停放场所。

3.加强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管理,定期清理违规停放的非机动车。

四、加强非机动车交通安全教育1.开展非机动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非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2.加强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确保驾驶水平达到规定要求。

五、加强非机动车交通执法1.加大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2.加强对非机动车占道经营、非法扰乱交通秩序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安全。

六、科技手段支持非机动车管理1.推动非机动车管理与信息技术的结合,利用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实现非机动车行驶轨迹的实时监控。

2.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可以识别并记录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提高非机动车管理效率。

七、加强与公共交通的衔接1.优化公共交通线路规划,增加公共交通站点和换乘点,方便非机动车与公共交通的衔接。

2023年非机动车管理规定

2023年非机动车管理规定

2023年非机动车管理规定____年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非机动车的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非机动车是指未装有发动机以及其他非动力辅助装置的车辆,包括自行车、三轮车、手推车等。

第三条:非机动车的所有人、使用人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并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试。

第四条:非机动车的所有人、使用人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非机动车登记牌的申领和悬挂。

登记牌应当包括车辆所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以及车辆的相关信息。

第五条:非机动车应当在指定的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得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和高速城市快速路。

特殊情况下需要通过机动车道的,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并确保行车安全。

第六条: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并遵守以下交通规则:1. 不得组织或参与非机动车让车比赛、竞速活动。

2. 不得在人行道上行驶、停放非机动车,应当寻找指定的停车区域。

3. 不得携带超过载荷限制的物品,不得改装非机动车。

4. 不得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

第七条:非机动车应当装备鸣笛器、前后灯光、制动器、反光装置等安全装置,并定期检修保养,确保安全可靠。

第八条:非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应当保持车辆稳定,不得超速行驶、占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等违章行为。

第九条:非机动车道的设置应当与道路规划、道路交通流量等情况相适应,保证非机动车的通行安全。

第十条: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应当保持安全的距离,非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的盲区内行驶。

第十一条:非机动车在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行驶,不得横穿道路、不得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

第十二条:非机动车驾驶人需要饮酒的,不得驾驶非机动车。

第十三条: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当及时将车辆移至靠边停放,不得阻碍其他车辆通行,并立即报警或报告交通执法部门。

非机动车管理规定(5篇)

非机动车管理规定(5篇)

非机动车管理规定1总则为了给业主创造一个温馨、优美的生活环境,维护园区良好的公共秩序,加强对非机动车辆的停放管理,防止发生非机动车被盗和乱停乱放的现象,特制定非机动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2定义本规定所指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瓶)车、摩托车、三轮车(含老年车)等。

3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对非机动车的管理。

4管理职责4.1各物管中心安全主管部门负责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4.2各物管中心应根据本项目实际制定相应的《非机动车管理制度》及《非机动车管理人员住宿规定》。

4.3各物管中心应将制定的《非机动车管理制度》及《非机动车管理人员住宿规定》经本项目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报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备案。

5管理办法5.1各物管中心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按照方便业主的原则,设置停放非机动车辆的场地。

5.2非机动车辆停放场地应合理配置停车器械和灭火器材。

5.3非机动车辆停放场地应设专人管理。

5.4非机动车辆停放场地应设置明显标识,并在现场张贴《非机动车管理制度》。

5.5各物管中心应指派专人对非机动车辆停放情况进行巡视检查,保持车辆停放有序、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5.6各物管中心应对非机动车辆实施挂牌管理,严禁在消防通道、公共区域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5.7非机动车辆停放收费标准应参照北京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并于非机动车辆停放场地公示,严禁乱收费。

5.8各物管中心可委托第三方对非机动车进行管理,委托管理的应签订《非机动车停放委托管理协议》。

6其他6.1本规定由远洋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6.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非机动车停放委托管理协议甲方:物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为保证非机动车停放场地的公共秩序及安全,加强小区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非机动车停放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非机动车停放场地(以下简称“本场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停放非机动车的相关设施设备。

非机动管理制度

非机动管理制度

非机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非机动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所有城市非机动车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等。

第三条非机动车管理应以“安全第一、有序通行、文明行车”为宗旨,建立健全非机动车管理制度,促进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二章管理范围第四条各级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应建立非机动车管理登记制度,对非机动车进行登记管理。

第五条非机动车驾驶人应持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登记,方可使用非机动车上路。

第六条非机动车停放应遵守交通规则,严禁乱停乱放、占用道路。

第七条非机动车销售商应对销售的非机动车进行登记备案,确保销售的非机动车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非机动车租赁公司应制定租车规定,对租赁的非机动车进行登记备案,确保租赁的非机动车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九条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设立非机动车检测点,对非机动车进行安全检测。

不合格的非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第十条对于违反交通规则、危害交通安全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可以给予处罚并吊销其非机动车使用证。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交通规则、危害交通安全的非机动车销售商或租赁公司,可以给予处罚并暂停其相关经营资格。

第十二条鼓励非机动车使用新能源,推广绿色出行理念。

第四章安全教育第十三条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非机动车安全教育,提高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交通法规意识。

第十四条非机动车驾驶人应接受交通安全知识培训,考取非机动车驾驶证方可上路行驶。

第十五条学校、社区等单位应开展非机动车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市民对非机动车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第五章监督和检查第十六条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非机动车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非机动车管理方面的问题。

第十七条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非机动车管理统计报表,及时公布非机动车管理情况。

第六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八条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可以给予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

对小区非机动车的管理措施

对小区非机动车的管理措施

对小区非机动车的管理措施
背景
非机动车在小区内的使用日益增加,给小区居民的生活带来了方便,同时也带来了一些管理问题。

为了更好地管理小区内的非机动车,确保小区内的交通有序和居民的安全,制定一套有效的管理措施是至关重要的。

目标
本文档旨在提出一些简单且不涉及法律复杂性的管理措施,以确保小区内的非机动车能够得到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

管理措施
1. 制定非机动车使用规定:制定明确的非机动车使用规定,包括小区内的通行时间、禁止通行区域、停放要求等内容。

规定应简明易懂,方便居民遵守。

2. 设立非机动车停放点:在小区内设置专门的非机动车停放点,确保非机动车停放有序。

停放点应合理布局,数量充足,并标明停
放规定和注意事项。

3. 加强巡逻和监控:增加小区巡逻人员的数量,加强对非机动
车违规行为的监督。

同时,安装监控摄像头以提高监控覆盖范围,
并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处理。

4. 提高居民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张贴标语等方式,提高居民
对非机动车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他们的自觉性和遵守规定的
意识。

5. 定期维护和清理:定期对非机动车停放点进行维护和清理,
确保停放点的设施完好,并清理无主的非机动车,以避免占用停放
空间。

6. 加强与业主委员会的协作: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密切合作,共
同制定和执行非机动车管理措施,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管
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总结
通过以上管理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管理小区内的非机动车,提高交通有序性和居民的安全感。

同时,这些措施简单易行,不涉及法律复杂性,有助于顺利落实和执行。

小区非机动车管理规定(五篇)

小区非机动车管理规定(五篇)

小区非机动车管理规定1.0目的及适用范围1.1.1为了规范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秩序,为业主创造一个安全、整洁的车场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2.0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场。

2.0.1禁止机动车辆和装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进入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场,秩序维护人员有权检查车辆及载货物并有权拒绝违规车辆进场。

2.0.2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场车辆按区域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2.0.3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场内保持清洁,不得乱丢杂物,外围保洁人员定时保洁。

____所有人员应爱护车场内设备及设施,损坏须照价赔偿。

2.0.5保持车场内清洁,任何人不得在车场内吸烟或投掷杂物。

2.1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场管理。

2.1.1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场设置在____号楼,____号楼前,对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位进行地面划线标识;按照各类车型进行停放。

2.1.2非机动车辆车库门常开,白天和夜间由巡视岗每小时进行巡视。

2.1.3电动车充电时间为:7:30--24:00,24:00在该时间以外巡视保安发现仍有充电车辆的,巡视保安要对此车辆充电器插头拔掉,以免发生电路火灾等不安全因素。

2.1.4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不停到车库内的,发生丢失,由车主自己承担责任。

2.2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收费标准。

2.2.1非机动车(自行车每月收费____元、电动车每月收费____元)停车。

小区非机动车管理规定(二)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小区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然而,以下是一些普遍适用的小区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的例子:1. 入口限制:小区可能会设置特定的入口或者通道,只允许非机动车辆进入,禁止机动车辆进入。

2. 停放规定:小区可能会设立专门的非机动车停车场或停车位,禁止在其他区域停放。

同时,规定停放时需注意不阻碍人行车道,不阻塞其他车辆和紧急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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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房管局物业科
廉租房非机动车辆管理的总结和管理思路目前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一直是物业管理的“顽症”之一。

由其是谦租房和现有老旧院落的非机动车的管理更为头痛,经过对部分老旧院落对非机动车辆的管理考察和调研,现非机动车辆管理上大致分为三类方式实施管理:常规管理方式、技术管理方式、外包管理方式。

在非机动车收费方面一般按三种方式定价:第一种采取统一测算,综合定价;第二种采取分项测算,分项定价;第三种采取市场行价,估算定价。

为满足老旧院落业户对非机动车停车需求,规范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创造和谐的小区氛围,就此类院落非机动车辆的管理进行总结和探讨。

首先,非机动车辆流动性较大、防盗性能差,其次是车主在存放保管上随意性较高,再加上此类院落的人防和技防配套设施均处于落后状态,最终导致此类物业内的非机动车辆处于乱停乱放、经常被盗的状况,从而引起居民的不满,引发物业区域内的和谐和治安状况下滑,增加了政府部门的工作难度,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

为此,无论是政府或管理单位均应引起重视。

本人在此就此问题提出一些小小的建议,供领导们参考。

一、目前非机动非机动车辆管理方式
1、常规管理方式——此类管理较多的院落均采取此方式。

但是,该院落管理单位往往
问题连连不断,并且月月亏损。

管理较好一点的单位,无非采取门口发卡进出,凭
证领车而已。

2、技术管理方式——此类管理在一些先进小区均采取此方式。

该类管理一般设有专用
停车库,并在车库内实施了分区、分类管理,硬件配套也同步完善。

如:划卡式充
电器、车位锁、车位分隔护车栏等。

并建立较为完善的非机动车辆登记记录和贵重
非机动车辆管理档案,通过卡片存入非机动车辆信息后,实施非机动车辆进出管控。

3、外包管理方式——此类管理为内地物业管理小区常常采取的方式。

该类管理的优势
在于:(1)管理单位最大限度的规避了自身管理风险;(2)保证了管理单位对非机动车辆管理经营的基本利润;(3)降低了管理单位的管理人力成本。

劣势在于:若未有对承包人有效的管理把控措施,存在管理期间的纠纷风险。

同时,其管理水平极难提高。

二、建立院落式非机车库
院落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设立独立的非机车库,院落平均月存放车辆在500辆以内的,出入口可共用一个。

这样可减少人力成本。

院落平均月存放车辆在500辆以上的,出口和入口各一个,非机动车单行出入。

并设入口岗和出口岗两个,入口岗主要负责停车牌的发放。

出口岗主要负责停车牌的收取的收费等。

院落不具备条件建设停车库的,则可采用隔离栏的方式在院落局部区域建立非机动车辆停放区来实施管理,即在院落车流少的地方设置隔离栏,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处”标牌,相同方式可在同一院落处设置多个停车处。

此类院落在管理宏观上将整个院落视为一个车库,车库出入口同为院落的出入口,同样在出车辆进入时放停车牌,出去时收取停车牌和收费。

三、制定合理的非机动车收费标准
在对非机动车收费问题上,应遵循两方面考虑:(1)物价局出台的指导价;(2)市场行情价。

1、自行车的收费——应根据不同价位的自行车制定相应价格,一般按车价分成三个等
级;及第一种普通自行车,建议收费标准为10元/月,临停为0.5元/次;第二种变速车、赛车,建议收费标准为15元/月,临停为1元/次。

第三种车价在5000元以
上的自行车,建议收费标准为30元/月,临停为2元/次。

第三种自行车由车主主动报于车管员,否则出现问题按前两种处理,此项可在停车卡的规避管理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电瓶车、三轮车的收费——对于电瓶车、三轮车收费应按存放服务费和充电费两种。

存放费15元/月,充电费15元/月。

车主办理月租时可自行选择是否在车库充电。

临停存放费2元/次。

3、摩托车的收费——因摩托车的车价较高,体积较大,根据市场停车价格,建议摩托
车收费标准30元/月,临停2元/次。

四、建议老旧院落非机动车的管理
综合老旧院落非机动车管理特点,建议在非机动车管理方式采用外包方式实施经营,但管理单位必须收取一定额度的“责任保证金”。

同时在承包合同中约定,以便管理方有效实施监督。

具体管理措施可采取方式如下:
1、月租——对老旧院落的非机动辆办理月租,业户交费后车辆管理人员在非机动车后侧
处贴统一标示。

标示上须标明交费最后截止日期,并加盖交费章。

标明交费截止日期便于管理人员快速查看,也可提醒车主下次交费的期限。

2、临停——对进入老旧院落临时停放的非机动车辆,在出去时按临停标准收费,(区分
月租与临停的快捷方式为:非机动车后侧处有无月租标示。


3、非机动车停车牌——统一制做带编号的非机动车月停车牌和临停车牌,并配钥匙扣或
挂绳,便于车主携带,未发放的停车牌由车管人员保管。

停车牌背面须配有使用说明和提示,包括法律责任和风险的规避等。

非机动车停车牌分为月停(红色)和临停(蓝色)两种。

4、非机动车停车牌的使用——所有非机动车辆在车库入口发放停车牌,月租为红色停车
牌,取车时交停车牌即可,同时车管员查看交费截止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

临停为蓝色停车牌,取车时交停车牌和临停费用。

此种方式可有效防止车辆被盗。

顺颂!
商祺!
康利
2014年4月2日非机动车月租卡及临停卡制做参考图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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