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章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精品文档]CJJ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条文说明91327-2012目录总则1基本规定2环境卫生公共设施33.1 一般规定物箱废3.2垃圾收集点3.3公共厕所3.44环境卫生工程设施4.1 一般规定4.2 垃圾收集站4.3 垃圾转运站4.4 垃圾、粪便码头4.5 水域保洁及垃圾收集设施4.6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4.7 其他垃圾处理设施5其他环境卫生设施5.1 基层环境卫生机构5.2 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5.3 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人作息场所5.4 洒水(冲洗)车供水器总则1总则1.0.1 本条款说明了本标准编制的指导思想,强调了环卫设施的必要性和目的性。
1.0.2 为加强农村地区环境卫生管理,将适用范围从城镇扩大至农村地区。
本标准中涉及的范围概念有城乡、城市、城镇、镇(乡)、镇(乡)建成区、农村、村庄等。
其中城乡包括城市和镇(乡);镇(乡)包括镇(乡)建成区和农村;城镇包括城市和镇(乡)建成区;农村的村民聚集区为村庄。
1.0.3 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
.精品文档基本规定2基本规定该标准适用于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1 2.0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尤其是要与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不仅要与城市、村镇总体规划相协调,建性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以及村镇建设规划相协调,以便于落实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规定了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时应考虑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2 .20.理的系统性,是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保证。
参照国家现行标准《市CJJ/T 65,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生活废物指人类在生活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而生活垃圾是指人类在生活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是生活废物的重要组成部分。
2.0.3 规定了各种环境卫生设施应统一进行规划和设置,并要因地制宜。
2.0.4 在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过程中,环境卫生设施设置必须与主体工程进度保持一致。
环境卫生规划实施方案范本

环境卫生规划实施方案范本一、背景分析环境卫生是指人类生活和工作的环境中,保持空气清新、水质清洁、土壤肥沃、生态平衡、环境卫生整洁,避免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的一种综合性卫生保障措施。
当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工业化程度的提高,环境污染、垃圾围城、污水横流等问题日益突出,环境卫生工作亟待加强和改进。
二、目标设定1. 提高环境卫生意识,树立绿色生活理念,形成全民参与环境卫生保护的良好氛围。
2. 加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3. 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监管体系,加大环境卫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4. 推动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环境卫生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三、实施方案1. 宣传教育加强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环境卫生相关知识,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环保意识。
2. 设施建设加大对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投入力度,完善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公共厕所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等,提升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覆盖面和服务质量。
3. 监管执法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监管执法体系,加大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环境污染、乱倒垃圾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秩序。
4. 社区参与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志愿者服务活动,动员社区力量共同参与环境卫生保护工作,营造整洁美丽的社区环境。
5. 督查考核建立环境卫生督查考核机制,对各地环境卫生工作开展定期督查和考核,对环境卫生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保障措施1. 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卫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推动环境卫生保护工作的落实。
2.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环境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提高环境卫生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3. 加大投入增加对环境卫生工作的投入力度,保障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强化宣传加强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公众对环境卫生的认知水平,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卫生保护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4.1)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必须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拆除。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的具体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禁止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城市人民政府根据规划作出的调整用地决定。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和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设。
第四十三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本段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未设镇建制的工矿区的居民点,参照本法执行。
第四十五条
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各项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不得妨碍城市的发展,危害城市的安全,污染和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各项功能的协调。
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05.09•【字号】•【施行日期】2017.05.09•【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4年8月26日西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994年11月5日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根据1997年9月20日西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11月21日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3年6月19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03年8月1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0年7月15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1年12月6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12年1月6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地方性法规中有关行政强制规定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6年12月22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17年3月30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49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环境卫生规划实施方案范本

环境卫生规划实施方案范本环境卫生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推进环境卫生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是一个环境卫生规划实施方案的范本,供参考。
一、背景和目标环境卫生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它与居民生活、城市形象直接相关。
本次实施方案的目标是改善城市环境卫生状况,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二、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1.建立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成立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并制定工作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方案。
时间:月底前完成。
2.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包括环境清洁、垃圾分类、垃圾处理、公共厕所管理等相关规定,明确各部门、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时间:三个月内完成。
3.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借助媒体、宣传栏、社区广播等方式,加大环境卫生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行为习惯。
时间:长期进行。
4.加强环境卫生监督执法:加大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乱倒垃圾、乱丢乱扔等行为,形成常态化的监督执法机制。
时间:长期进行。
5.改善环境卫生设施:修缮和改造老旧的公共厕所,新建公共厕所,提高卫生设施的水平和质量。
时间:一年内完成。
6.建立环境卫生督导机制:建立环境卫生督导员队伍,通过定期巡查、督促和反馈等方式,加强对环境卫生工作的督导和指导。
时间:半年内完成。
三、资源投入和保障措施1.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对环境卫生工作的财政投入,增加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宣传教育经费,保障环境卫生工作的顺利实施。
2.人力资源保障:合理配置相关人员,明确责任和职责,确保环境卫生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3.宣传资源支持:充分利用媒体、社区、学校等公共资源,扩大宣传范围和覆盖面,提高宣传效果。
四、监测与评估1.建立环境卫生监测体系:建立环境卫生的定期监测机制,对环境卫生指标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定期评估和总结:每半年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推进问题解决,形成工作成果和经验,不断改进和提高环境卫生工作水平。
第09章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化学
硫酸 磷酸
1
0.5
1
4.0~5.0(磷石膏) 14
万元产值法
❖ 根据规划的工业产值乘以每万元的工业固体 废物产量,即可得出工业固体产量。
❖ 根据我国部分城市的规划指标,可采用 0.04~0.1t /万元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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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率法
❖ 计算公式
Qt = Q0(1+i)t 式中:
Qt——预测年城市工业固体废物产量(万t); Q0——基年城市工业固体废物产量(万t); i ——年增长率(%),根据历史数据和城市产业
回收利用固体废弃物中的有用物质和能量,以减少资 源消耗,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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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固体废弃物的最终归宿,将 最终产物长期置于一定的环境之中,彻底实现无 害化。
❖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处置程序:先考虑减量化、 资源化,再考虑加速物质循环,最后对残留物质 进行无害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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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和处置方法
优点:热解减容量达60%~80%,污染少,并能充分回收资源,适 于城市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人畜粪便等。
生活垃圾的收集方式?18
混合收集和分类收集的区别
混合收集 分类收集
收集方法 各类垃圾混在 一起进行收集
将生活垃圾分 类回收
垃圾的后处理
处理前要经过分选,然后才能对 有机物、无机物、可回收利用物 质与不可回收利用物质等进行不 同的处理,不便于垃圾的后期处 理和资源的回收。
易于对垃圾进行相应的回收利用 或处理。
11
❖ 计算公式 Wt = W0(1+i)t
式中: Wt——规划期末年城市生活垃圾产量(万t); W0——规划基年城市生活垃圾产量(万t); i ——年增长率(%); t ——预测年限(年)。
长治市沁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2024修正)

长治市沁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2024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6.09•【字号】•【施行日期】2021.10.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长治市沁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2021年4月29日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2021年5月28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根据2024年6月26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长治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沁河流域生态环境,规范流域治理、保护、开发、利用等活动,保障流域用水安全和生态健康,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沁河流域的流域规划、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于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沁河流域,包括沁源县王陶镇、韩洪乡、郭道镇、交口乡、沁河镇、中峪乡、灵空山镇、聪子峪乡、法中乡、赤石桥乡、景凤镇,长子县石哲镇,沁县故县镇,屯留区张店镇境内的沁河干流及其支流汇水面积内的水域和陆域。
第三条沁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区域协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节水为重、因地制宜,生态优先、合理利用,绿色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应当将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沁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目标和年度计划,保障流域高质量发展。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指导下,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本辖区内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相关工作。
鼓励村(居)民委员会将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

江苏省爱国卫⽣条例颁布单位:江苏省⼈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号:江苏省⼈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颁布⽇期:2013-09-27执⾏⽇期:2013-12-0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地⽅性法规⽬录第⼀章总则第⼆章组织和职责第三章环境卫⽣治理和卫⽣创建第四章健康教育和促进第五章烟草烟雾危害控制第六章病媒⽣物预防控制第七章监督考核第⼋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章总则第⼀条为动员全社会开展爱国卫⽣⼯作,保护⼈民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条在本省⾏政区域内开展爱国卫⽣⼯作,适⽤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爱国卫⽣⼯作,是指为改善卫⽣环境,倡导健康⾏为和⽣活⽅式,消除危害健康因素,预防和控制疾病,提⾼全民健康⽔平⽽开展的社会性、群众性卫⽣活动,包括环境卫⽣治理(含农村改⽔改厕)和卫⽣创建、健康教育和促进、烟草烟雾危害控制、病媒⽣物预防控制等⼯作。
第三条本省爱国卫⽣⼯作实⾏政府组织、地⽅负责、部门协调、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基本⽅针。
第四条地⽅各级⼈民政府领导本⾏政区域内的爱国卫⽣⼯作。
地⽅各级⼈民政府设⽴的爱国卫⽣运动委员会(以下称爱卫会)在本级⼈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政区域内的爱国卫⽣⼯作。
县级以上地⽅⼈民政府爱卫会办公室(以下称爱卫办)设在本级负责此项⼯作的⾏政主管部门,承担爱卫会的⽇常⼯作。
第五条地⽅各级⼈民政府应当将爱国卫⽣⼯作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爱国卫⽣⼯作经费列⼊本级财政预算,实⾏⽬标管理责任制。
第六条地⽅各级⼈民政府应当动员本⾏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开展和参加爱国卫⽣⼯作,对在爱国卫⽣⼯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每年4⽉为本省爱国卫⽣⽉。
第⼆章组织和职责第⼋条县级以上地⽅⼈民政府爱卫会由发展改⾰、教育、科技、公安、监察、财政、⼈⼒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交通运输、⽔利、农委、商务、⽂化、卫⽣、环境保护、⼯商、质监、⼴电、新闻出版、体育、⾷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以及⼯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和铁路、民航等相关单位组成,履⾏下列主要职责:(⼀)贯彻实施爱国卫⽣相关法律、法规、⽅针、政策;(⼆)制定爱国卫⽣⼯作规划、计划、规范和标准;(三)动员、指导、协调爱国卫⽣⼯作;(四)开展爱国卫⽣监督、考核⼯作;(五)组织爱国卫⽣科学研究和交流合作;(六)组织开展其他爱国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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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单位产品法
❖ 根据各行业的统计数据或调查数据,得出每单位原 料或产品的产废量。
部分工业生产过程的固体废物产生量
行业
产品(t)
产废量(t)
铁
1
0.4~1.0
冶金
钢
1
0.15~0.25
铁合金
1
2.0~4.0
有色金属
1
0.3~0.6
燃煤
1
0.1~0.3
第九章 城市环境卫生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序言
❖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重要性 环卫设施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关系到整个城市的环境质量和面貌; 涉及到投资环境和城市的发展。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2
❖ 城市环卫设施工程的基本要求
贯彻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原则; 环卫设施要布局合理、使用方便、整洁卫生和有利于环
发展规划确定;就全国平均情况,年增长率 可取2%~5%; t ——预测年限(年)
16
9.3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与运输
❖ 生活垃圾的收集 ❖ 生活垃圾的运输
17
9.3.1生活垃圾的收集
❖ 收集方法
混合收集:将产生的各类生活垃圾混在 一起进行收集。
分类收集: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 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 类,并设置不同颜色的回收 容器进行分类回收。
一般数量不大,但其危险性大, 应有专门机构集中管理。
7
9.2 城市固体废物量预测
❖ 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 ❖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8
9.2.1 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
预测方法
❖人均指标法 ❖增长率法
规划时常采用上述两种方法,并结合历史数 据进行校核。
9
人均指标法
❖ 人均指标法:人均指标乘以规划的人口数则可得到 城市生活垃圾总量。
境卫生作业; 与旧区改造、新区建设同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投
产使用。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基本原则?
3
主要内容
❖ 城市固体废物种类 ❖ 城市固体废物产量预测 ❖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与运输 ❖ 城市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 ❖ 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4
9.1 城市固体废物种类
❖ 固体废物:也称固体废弃物,是指人们在开发建设、 生产经营、日常生活等活动中向外界环境排放、丢 弃的固态或泥态的废弃物质,它对于持有者已经失 去了利用价值。
可回收物(Recyclable)垃圾容器为蓝色,表示适宜回收和可再利用 的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玻璃、织物和瓶罐等; 有害垃圾(Harmful waste)垃圾容器为红色,表示含有害物质,需要 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包括电池、灯管和日用化学品等;
其他垃圾(Other waste)垃圾容器为灰色,表示分类以外的垃圾。
❖ 计算公式
Q= δ·n·q/1000 式中:
Q——预测年份的生活垃圾产生量(t/d); δ——预测年份的人口数(人); n——城市人均生活垃圾日产量[kg/(人·d)]; q——生活垃圾产生量变化系数。按当地实际资料
采用,若无资料时,一般可采用1.3~1.4。 10
增长率法
❖ 增长率法:根据历史数据和城市发展趋势,确定增长率。 1979年以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年平均增长率为9%。 综合了人口增长、建成区的扩展、经济发展状况和燃气 化进程等有关因素,但忽略了突变因素。 城市垃圾产生量增长到一定程度后,增加幅度逐渐降低, 如1980~1990年,欧美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增长率基本在 3%以下。在规划时,对于不同的规划时段,可选取不同 的增长率。
化学
硫酸 磷酸
1
0.5
1
4.0~5.0(磷石膏) 14
万元产值法
❖ 根据规划的工业产值乘以每万元的工业固体 废物产量,即可得出工业固体产量。
❖ 根据我国部分城市的规划指标,可采用 0.04~0.1t /万元的指标。
15
增长率法
❖ 计算公式
Qt = Q0(1+i)t 式中:
Qt——预测年城市工业固体废物产量(万t); Q0——基年城市工业固体废物产量(万t); i ——年增长率(%),根据历史数据和城市产业
工业固体废弃物
❖固体废弃物来源 农业固体废弃物
城市垃圾:居民生活、商业活动、市政
❖ 城市市政工程中的环卫设施规划主要考虑城市垃
圾的收集、清运、处理、处置与利用。
5
城市固体废物的种类?
❖ 城市中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四大类,即城市生活 垃圾、城市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固 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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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公式 Wt = W0(1+i)t
式中: Wt——规划期末年城市生活垃圾产量(万t); W0——规划基年城市生活垃圾产量(万t); i ——年增长率(%); t ——预测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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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与城市的产业性质与产业结构、 生产管理水平等有关系。
生活垃圾的收集方式?18
混合收集和分类收集的区别
混合收集 分类收集
收集方法 各类垃圾混在 一起进行收集
将生活垃圾分 类回收
垃圾的后处理
处理前要经过分选,然后才能对 有机物、无机物、可回收利用物 质与不可回收利用物质等进行不 同的处理,不便于垃圾的后期处 理和资源的回收。
易于对垃圾进行相应的回收利用 或处理。
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砖瓦块、碎石、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
混凝土块、废管道等。
建筑垃圾数量增加较快。
工业生产过程中和工业加工过程中产 生的废渣、粉尘、碎屑、污泥等,包 括尾矿、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废 品工业废物等。
对环境的毒性小,多数可以回收 利用。
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入毒性及 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或一 种以上危害特性的固体废物,主要来 源于冶金、化工、制药等行业,以及 医院、科研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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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
来源
特点
城市 生活 垃圾
城市 建筑 垃圾
一般 工业 固体 废物
危险 固体 废物
市民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有居 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和季节性特点,
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清扫垃圾、 成分呈现有机物增加、无机物减
粪便和污水厂污泥等。
少、可燃物增多的趋势,部分生 活垃圾可回收利用。
城市建设工地拆建和新建过程中产生
注意:分类收集应与垃圾的整个运输、处理和回收利用构成
完整的系统。若清运时未能分类清运,也没有建立分类回收
利用系统,分类收集则无意义。
19
垃圾收集的方式
垃圾箱收集:垃圾箱置于居住小区楼旁、街道、广场等 范围内,用户自行就近向其中倾倒垃圾。在小区内的垃 圾箱一般应置于垃圾间内。现在城市的垃圾箱一般是封 闭的,并有一定规格,便于清理车辆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