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保障基金认购协议模版--(未修改)
信托基金购买合同范本

信托基金购买合同范本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_______信托基金的合法持有人,并愿意出售其持有的信托基金份额;乙方愿意购买甲方持有的信托基金份额。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信托基金基本信息1.1 信托基金名称:________________1.2 信托基金代码:________________1.3 信托基金份额:________________1.4 信托基金净值:________________1.5 信托基金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2.1 交易价格:甲乙双方同意,本次交易的价格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2.2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三条交割及过户3.1 交割日期:甲乙双方同意,信托基金份额的交割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2 过户手续: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交易款项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信托基金份额的过户手续。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4.1 甲方保证其对所出售的信托基金份额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且该份额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权利瑕疵。
4.2 乙方保证其购买信托基金份额的资金来源合法,且其购买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办理信托基金份额的过户手续,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逾期天数×交易价格的_______%。
5.2 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交易款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逾期天数×交易价格的_______%。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单一资金信托信托业保障基金委托认购协议

单一资金信托信托业保障基金委托认购协议单一资金信托信托业保障基金委托认购协议甲方: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委员会乙方:________(认购方名称)为了保障信托业稳健发展,提高信托业安全运行水平,根据《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单一资金信托业保障基金委托认购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基金简介1.基金名称:单一资金信托业保障基金。
2.资金来源: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委员会”)会员单位缴纳的保险费和个人缴纳的保险费。
3.基金规模:初期规模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
4.基金用途:维护信托业稳健健康发展、保障第三方资金安全及应对信托行业风险等。
5.基金运作:基金运作应根据信托业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进行。
6.基金收益:基金投资收益归基金所有,用于维护基金规模和抵御风险。
二、认购方式1.认购对象:符合《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信托业从业机构。
2.认购规模:单一认购最高不超过基金规模的10%。
3.认购费率:认购费率为1‰。
4.认购交易方式:通过注册会计师核验或资产评估公司评估等方式,确认认购方符合认购条件后,认购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认购费用。
5.认购确认:甲方对于每一笔认购均须进行确权和交易确认,认购确认书应由甲方签署后递交认购方,具体认购确认交易流程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6.认购期限:认购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三、甲方承诺1.甲方代表基金管理委员会,保证基金安全且投资运作透明公开。
2.甲方承诺在成立后的初期内,不将损失转嫁至在保障基金规模内未参保的其他信托企业或个人。
3.甲方承诺成立基金管理委员会监督机构,对基金管理委员会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外公开透明度。
四、乙方承诺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欺诈、误导性陈述等违法违规行为。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采取保留造成的一切损失、解除协议等法律手段。
3.乙方承诺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妥善保管基金认购确认书和认购费用收据等相关文件。
信保基金认购协议书

信保基金认购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认购方”)乙方:(以下简称“基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信保基金:指乙方合法设立并运营的信用保障基金。
1.2 认购方:指在本协议中作为信保基金认购的一方,即甲方。
第二条认购事项2.1 认购金额:甲方同意认购乙方提供的信保基金,认购金额为人民币(以下简称“RMB”)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2.2 认购费用: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比例支付认购费用,认购费用为认购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认购方式与期限3.1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认购金额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2 认购期限:认购期限自支付完成之日起算,至乙方在确认收到认购金额后的5个工作日内。
第四条认购确认与凭证4.1 认购确认函:乙方在收到认购金额后,应向甲方发送认购确认函,确认甲方的认购行为及认购金额。
4.2 份额凭证:认购成功后,乙方将向甲方发放相应的信保基金份额凭证,作为甲方认购的凭据。
第五条风险提示5.1 投资风险:信保基金的收益以及认购本金可能因市场行情等因素而发生变动,甲方在认购之前应知悉相关风险并做好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5.2 资金来源合法性:甲方应确保认购款项来源合法,如存在违法行为或资金来源不合法的情况,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机密性6.1 甲方和乙方均应对本协议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信保基金存续期满之日终止。
认购信托计划合同模板

认购信托计划合同模板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丙方(受益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认购乙方管理的信托计划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信托计划主要内容1.1 乙方由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具有信托业务资质的信托公司,为甲方提供信托服务。
1.2 甲方向乙方认购的信托计划投资主要为______________,具体投资标的及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3 本信托计划的期限为______________(自认购日起至到期的年限)。
第二条信托计划的权益和义务2.1 甲方认购乙方管理的信托计划,甲方享有投资收益的权益,承担相应的风险,乙方不承担投资损失的责任。
2.2 信托计划的风险和收益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咨询后,不对投资结果承担责任。
2.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委托管理信托计划,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信息公开和风险提示。
第三条信托计划的费用3.1 甲方认购信托计划时,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认购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3.2 甲方在申请提前终止信托计划时,乙方有权根据提前终止的原因收取相应的提前终止费用。
3.3 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时,如需要支付第三方机构费用,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在收取费用时提供明细。
第四条信托计划的终止4.1 信托计划期满后,甲方可以选择继续投资或提取投资本金和收益。
提取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请求后一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
4.2 甲方可以提前终止信托计划,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按双方协议支付相应的提前终止费用。
第五条信托计划的违约责任5.1 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保障基金认购协议-房地产信托项目

编号:XX-J-XX号-09保障基金认购协议xx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国际信托有限公司xx年月保障基金认购协议甲方:xx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认购方”)法定代表人:xx联系地址:xx市xx邮政编码:xx联系电话:xx传真:xx乙方:xx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信托”)法定代表人:xx联系地址:xx邮政编码:200122联系电话:xx传真:xx鉴于:1、认购方与xx信托及相关方已签署编号为【XX-J-XX号-03】的《关于xxxxxx 地块项目之合作协议》,约定xx信托设立“xx信托·xx地产基金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信托计划资金投资于上海xx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项下的部分财产投资于认购方34%股权,剩余的部分财产用于委托xx信托设立“xx信托·xx号单一资金信托”。
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用于向合伙企业出资不超过人民币210,000万元。
2、现相关部门制定了《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银监发[2014]50号,以下简称“《办法》”)以及《关于做好信托业保障基金筹集和管理等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5﹞32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上述《办法》及《通知》,对于自2015年4月1日起新发行的资金信托,应当按信托计划规模认购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保障基金”)。
3、认购方同意按《办法》及《通知》规定的标准出资认购信托计划项下应认购的保障基金。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保障基金认购事宜达成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认购方同意并承诺出资并委托xx信托认购保障基金,具体认购方式如下:1、根据《办法》及《通知》的规定,信托计划应认购的保障基金,均由认购方出资并委托xx信托认购。
2、认购方应缴付的保障基金认购资金总额为信托计划项下的委托人实际交付的信托资金总额的1%,即认购资金总额=信托计划项下的委托人实际交付的信托资金总额×1%。
信托业保障基金委托认购协议(实例脱敏)

信托业保障基金委托认购协议编号:[]甲方:DDDD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SSSS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鉴于:1、甲方作为“【】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的受托人,拟以本信托项下信托资金向乙方发放信托贷款不超过10亿元(具体以受托人实际放款金额为准),相关方已就上述融资及其相关事宜签署了编号【】的《DDDD 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SSSS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信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信托贷款合同》)等协议(以下统称“交易文件”);2、根据《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信托业保障基金筹集和管理等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要求,融资人应当委托信托公司代为缴纳信托业保障基金(“保障基金”);3、根据以上规定,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就本信托向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保障基金公司”)认购保障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信托业保障基金筹集和管理等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上述乙方委托甲方认购保障基金事宜相关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保障基金的认购1、乙方应不迟于本信托计划成立日前(含当日)按照本信托计划实际募集金额1%的标准,将保障基金认购本金缴付至甲方开立的保障基金专用账户(“基金专户”),用于委托甲方认购本信托所应认缴的保障基金。
如本信托项下信托资金分期支付的,乙方应不迟于每期信托单位成立日(含当日)按照当期实际募集金额1%的标准,将当期保障基金认购本金付至基金专户。
2、甲方基金专户信息如下:账户名:DDDD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业务账号:【】开户行:【】大额系统行号:【】3、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处理以下事务:(1)管理乙方认缴的保障基金;(2)按照相关规定将乙方交付的保障基金本金用于向保障基金公司认购保障基金,并由甲方代乙方持有相应保障基金份额;(3)代表乙方与保障基金公司及相关主体办理保障基金结算、分配等有关事项;(4)代表乙方从保障基金公司处领取保障基金利益;(5)其他与保障基金管理、分配有关的事宜。
保障基金委托认购协议

合同编号:x保障基金委托认购合同甲方(目标公司):x省xx新区xx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x省xx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联系电话:传真:乙方:xx信托有限公司住所:x邮政编码:x法定代表人:x联系电话:x传真:x鉴于:1、为规范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建立市场化风险处置机制,保护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防范信托业风险,促进信托业持续健康发展,2014年12月10日银监会、财政部联合制定了《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陕监发【2014】50号)。
2、xx年2月26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信托业保障基金筹集和管理等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
3、乙方作为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成立了xx信托•xx集团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项目,并按委托人的意愿将信托资金用于向甲方增资扩股。
根据《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保障基金的委托认购甲乙双方根据《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通知第三项规定,甲方自愿委托乙方认购保障基金,按照乙方与基金管理人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之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认购保障基金。
根据《通知》规定,信托公司在与保障基金公司按季度核对后,应按上季度新发行资金信托新增规模的1%认购保障基金,并将认购资金缴入保障基金公司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
因此,乙方在信托项目成立日后的下一个自然季度,将保障基金本金划入保障基金公司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
第二条:保障基金的认购金额甲方认购保障基金的合计金额为增资款总额的1%,壹仟叁佰万元整(小写:13,000,000.00元)。
增资款具体金额以增资实际发生额为准。
第三条:委托认购资金的交付甲方应于增资款项划拨前的1个工作日,向乙方按该笔增资款的1%的比例交付相应金额的认购资金。
信托计划委托认购协议模版

编号:【】xx财富*xx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第【1】期保障基金委托认购协议年月第【1】期保障基金委托认购协议认购委托人: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认购委托人”)法定代表人:x联系人:x联系地址:x邮政编码:x联系电话:x传真:x认购受托人:xx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信托”)法定代表人:x联系人:x联系地址:x邮政编码:x联系电话:x传真:x上述主体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鉴于:1、根据《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银监发[2014]50号)及《xx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信托业保障基金筹集和管理等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5]32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xx信托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保障基金”)相关协议的约定,保障基金现行认购执行下列统一标准:属于融资性资金信托的,由融资者或用款人委托信托公司认购。
在每个资金信托产品发行结束时,缴入信托公司保障基金专用账户,由信托公司按季向xx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障基金公司”)集中划缴。
2、现认购委托人拟向xx信托申请通过“xx财富*xx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第【1】期信托单位(以下简称“信托”/“融资性资金信托”)进行融资,并委托xx信托按照相关规定代为缴付保障基金认购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及《xx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信托业保障基金筹集和管理等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保障基金相关协议的约定,认购委托人与xx信托本着诚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保障基金的认购1、对于xx信托拟以第【1】期募集资金向认购委托人提供的融资,认购委托人应按照如下方式缴纳保障基金认购款:认购委托人授权xx信托,在xx信托以第【1】期募集资金向认购委托人放款当日,xx信托应根据本协议中认购委托人的授权将融资本金所对应的保障基金认购款(即“xx信托当次发放的融资本金金额×1%”)直接划付至xx信托指定的保障基金专用账户,用于缴付保障基金认购款;剩余融资本金金额仍划付至上述认购委托人指定的收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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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信托保障基金委托
认购协议
(信托公司垫付)
xx信托
信托保障基金委托认购协议
甲方:xx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地址:xx
乙方:xx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地址:xx
鉴于:
乙方为《单一资金信托合同(指定用途)》(信托合同编号:)下的受托人,甲方为该信托项下的融资人/用款人。
根据《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银监发[2014]50号】、《xx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信托业保障基金筹集和管理等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5]32号】等相关规定,甲方应向xx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障基金公司)认购信托保障基金,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保障基金对应信托项目
本协议项下保障基金对应乙方信托项目要素:
融资合同及编号:《应收融资租赁款收益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应收融资租赁款收益权回购协议》,合同编号:;
融资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保障基金金额及缴纳
2.1本协议项下保障基金金额为甲方融资金额的1%,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元。
2.2乙方同意代为垫付本协议项下甲方应缴纳的保障基金,并按相关规定向保障基金公司集中划缴。
第三条保障基金收益计算及支付
3.1本协议项下保障基金收益由乙方享有,收益率计算方式及期限均按保障基金公司向乙方支付固定收益的相关约定执行。
其中:保障基金收益率按照xx 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以下简称:保障基金收益率)计算。
如基金持有期内遇利率调整,按照甲方融资期限届满日(不含当日)保障基金公司已公告的最新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付收益,不分段计算。
3.2保障基金收益计算公式为:保障基金收益=保障基金金额*保障基金收益率*实际存续天数/360。
3.3保障基金收益计算期限为乙方将代为垫付本协议项下保障基金款项向保障基金公司划缴之日(含当日)至甲方融资期限届满日(不含当日)。
第四条保障基金及收益返还
4.1 甲方按期、足额偿还保障基金对应信托项目融资合同项下融资的,自按期、足额偿还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无需甲方授权,将本协议下保障基金及收益(按本协议第三条计算的数额)划至乙方账户。
4.2 甲方未按期、足额偿还保障基金对应信托项目融资合同项下融资的,导致乙方垫付本协议项下保障基金的款项及收益无法按期收回,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于日内偿还乙方垫款及期间收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甲方未按期、足额偿还保障基金对应信托项目融资合同项下融资的,导致乙方垫付本协议项下保障基金款项及收益无法按期收回,且甲方未按本协议4.2条偿还乙方垫款及期间收益,每迟延一日,乙方有权按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5.2乙方未按相关规定按期、足额向保障基金公司划付保障基金的,每迟延
一日,甲方有权按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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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协议生效及补充
本协议自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
起生效。
除本协议已有约定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如
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补充协议与
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肆份,协议各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协议签署处,无正文)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