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修订版
(定稿)危废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定稿)危废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精品资料推荐…………………………………………………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本)签发人:签发日期:公章:本制度仅作为范本供各企业参考,各企业应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目录一、总则 (1)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2)三、标识管理制度 (6)四、管理计划制度 (8)五、申报登记制度 (9)六、分类管理制度 (10)七、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11)八、经营许可证制度 (12)九、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及应急预案 (13)十、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17)十一、建立危险废物台帐管理制度 (19)十二、人员培训制度 (21)十三、危险废物岗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23)十四、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 (25)十五、烤漆房环保制度 (27)一、总则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5.《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6.《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保部总局令第27号)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8.《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9.《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10.《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7年第 48号)11.《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1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1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14.《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的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运、转移等活动。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危险废物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建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提高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水平。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废物管理责任,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合法的处理。
第二章危险废物分类与标识第五条企业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分类标准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
危险废物分为有害废物、危险废物和有害化学物品。
第六条企业应对危险废物进行标识,危险废物标识应包括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成分、危险特性、图示等。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清单,详细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
第三章危险废物产生与收集第八条企业应采取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合理分流和利用。
第九条企业应设立危险废物收集点,危险废物收集点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基本安全设施。
第十条企业应制定危险废物收集操作规程,明确危险废物收集、包装、运输等环节的安全要求。
第四章危险废物贮存与运输第十一条企业应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数量、贮存期限等因素,合理选择危险废物贮存方式。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设施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泄漏、防盗等基本安全功能。
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废物进行运输,确保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污染等事故。
第五章危险废物利用与处置第十五条企业应优先选择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减少危险废物的最终处置。
第十六条企业应对危险废物进行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资源消耗。
危废管理制度

危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明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管理和有效处置。
第四条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章制度,加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
第五条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公司整体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
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产生与收集第七条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应当了解危险废物的性质、种类、数量和危险特性,并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
第八条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应当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台账,详细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产生时间、流向、储存、处理和处置等情况。
第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
第十条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在收集、储存危险废物时,应当使用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第十一条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应当建立危险废物应急处理机制,对突发性危险废物污染事件进行及时处理。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运输与储存第十二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储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储存的规定,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储存设施和场所,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的储存设施和场所应当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的储存设施和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和责任,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储存。
2023版危险废物管理制度(2022版)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2022版)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根据法律法规制定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
保护环境、保护人民健康,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造成的危害。
1. 危险废物的定义和分类:明确危险废物的范围和分类,根据
国家标准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如有毒废物、易燃废物、腐蚀性废
物等。
2. 产生单位的责任:要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等活
动中采取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以及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的台账管理,记录废物的产生量、流向等信息。
3. 收集和运输:规定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必须由经过资质认
证的企业进行,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和运输过程中的环境安全。
4. 贮存和处置:规定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必须经过环境保护
部门批准,并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
要求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必须具
备相应的技术和设施条件,保证废物处理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5. 监管和执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提高管理的透明度。
6. 报告和信息公开:要求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
处置单位按规定报告相关信息,并加强危险废物信息的公开透明度,方便公众了解相关情况。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
健康的危害,保护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
也鼓励企业加强环保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绿色发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监督,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危险废物是指因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处置等活动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感染性或其他危害属性的废物。
第三条危险废物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管理、依法执法的原则。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和标识第四条危险废物按照其危险特性和来源分类,分为工业废物、医疗废物、农药残留、化学品废物等。
第五条危险废物应当标识,标识应当包含废物名称、危险特性和安全处理要求等信息。
第六条危险废物的标识应当遵守国家标准并在可见位置进行标示,禁止使用模糊不清或损坏的标识。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第七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八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场所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和储存应当遵守相应的包装、标志、分类、隔离和防漏要求。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处置第十条危险废物的处置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采取安全环保的处理技术和方法。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处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报告。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生产、储存、运输、处置等单位应当接受相关监督检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四条对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有权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和处罚工作应当公开透明,并建立相关的举报和投诉机制。
附件:1、危险废物分类标准2、危险废物标识示例3、危险废物处理技术指南4、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资质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的环境保护法律。
2、危险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感染性或其他危害属性的废物。
危废处置管理制度

危废处置管理制度1.危险废物是指因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或者被废弃物交叉感染等原因,在其中含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放射性及其他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伤害的物质。
2.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来源,将其分为有毒废物、腐蚀性废物、感染性废物、放射性废物和其他危险废物。
二、危废的管理要求1.单位或个人应根据自身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和数量,制定相应的危废管理方案,其中包括危废的分类、存储、处置等具体措施。
2.单位或个人应将危险废物分类储存,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存储,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3.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倾倒、焚烧、埋藏危险废物,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危废的处置方法1.危险废物的处置应根据其性质和来源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焚烧、填埋、化学处理等。
2.单位或个人在进行危险废物处理时,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进行,确保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3.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自行处理危险废物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技术,保障处理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四、危废的监督检查1.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置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2.发现违反规定处理危险废物的单位或个人,应及时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3.政府部门应建立危险废物追溯体系,追踪和监测危险废物的去向和处理过程,防止危害扩散和二次污染。
五、危废的应急处理1.单位或个人应建立健全的危险废物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2.发生危险废物泄漏或污染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扩散和污染,保护环境和人员安全。
六、危废管理的责任和义务1.单位或个人对自身产生的危险废物负有管理责任,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分类、储存、处置等工作。
2.单位领导应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确保全面落实到位。
3.员工应接受相关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意识和技能,保障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危废管理制度新版

危废管理制度新版一、总则为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部门、子公司和工厂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理事宜。
三、责任部门1. 生产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生产、分类、储存和临时保管工作。
2. 环保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和监测工作。
3.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危险废物的分类和识别1. 根据《危险废物目录》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
2. 每份危险废物都应标识出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产生日期、生产部门、存放地点等信息,并做好记录。
3. 对不同类型的危险废物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危险废物的储存和运输1. 危险废物应储存在专门的危险废物储存区域,并采取防火、防水和防腐蚀等措施,确保储存安全。
2. 危险废物的运输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专门的运输工具和设备,并做到严密密封,避免泄漏。
3. 危险废物的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运输。
六、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1. 危险废物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和处置,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2. 对于有害或有毒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特殊处理,确保不对环境和人民造成危害。
3. 对于可回收的危险废物必须采取合适的回收措施,实现资源再利用。
七、危险废物的监测和检测1. 多次与环保部门合作,对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情况进行监测和检测,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2. 不定期进行危险废物的监测和检测工作,确保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对于使用特殊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生产部门,应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生产活动安全可靠。
八、危险废物的应急处置1. 建立健全的危险废物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应急处置职责和程序。
2. 对危险废物的可能泄漏、溢出等危险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危害扩大。
2023版危险废物管理及危废处置费新标准

2023版危险废物管理及危废处置费新标准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3)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这些标准将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对于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和处置具有重要意义。
新版标准都有哪些主要变化呢?一、《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变化一是增补术语和定义,包括贮存设施相关定义和包装、容器和包装物、相容等定义。
二是新增“总体要求”,包括贮存设施设置、分类、环境污染防治、识别标志、信息化管理、设施退役等方面的原则性要求。
三是细化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分类,增加贮存点相关环境管理要求,并将贮存设施分为贮存库、贮存场、贮存池、贮存罐区等四种类型,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设和使用要求。
四是完善了贮存设施的选址和建设要求,包括选址要求、建设“一般规定”和各类贮存设施的建设要求。
五是修订了污染防治、运行管理和退役要求,全面规定了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和固体废物管理要求,将贮存设施退役要求调整至“总体要求”中。
六是补充了环境应急要求,提出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人员、装备、物资和预警响应等方面的要求。
另外,本标准删除了医疗废物相关要求及原附录中危险废物标签相关内容。
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町1276-2023)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的变化:一是《规范》和修改单的出台是为了满足当前环境管理的需要,提升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规范性和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是《规范》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分为三大类: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和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
三是危险废物标签用于警示和标识危险废物,同时传递危险废物的基本信息;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用于标注贮存分区信息;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则传达危险废物的环境危害特性并标明设施类型和相关责任人信息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危废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修订版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本)签发人:签发日期:公章:本制度仅作为范本供各企业参考,各企业应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目录十五、烤漆房环保制度 (27)一、总则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5.《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6.《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保部总局令第27号)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8.《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9.《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10.《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11.《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1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1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14.《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的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运、转移等活动。
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一、危险废物管理小组设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分管副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危险废物管理小组,对公司的各项危废管理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二、危险废物管理小组职责:1.组长:总经理(1)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危废管理稳步向前发展。
(2)对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小组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指导和监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3)审查和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经营和污染防治计划,并监督其实施;(4)审查、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文件和各类报表。
(5)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管理小组工作,对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决策,确保公司生产建设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同步协调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副组长:分管安全、环保副经理(1)公司危险废物管理的第二责任人,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主持危险废物管理职能机构的日常工作。
(2)全面了解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理和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
(3)审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4)组织公司员工学习和贯彻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条例和决议,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5)掌握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及时向上级汇报;组织开展公司日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建全档案、台帐。
(6)组织编制和修定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7)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防止二次污染。
(8)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调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
(9)组织开展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保护业务培训,提高公司员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素质。
3.环保工作专管员(1)为环境保护第三责任人,具体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整理、贮存、转运、转移,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管理小组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
(2)全面学习和掌握国家、地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保护法律、法规;在管辖工作范围内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法规、上级有关保护规定和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组织建立立相应的档案、台帐。
(3)参与编制和修订公司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管理计划、应急演练方案、操作规程等文件。
(4)参加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
(5)参加业务技术培训和环境保护管理经验和技术交流,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负责对员工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监督和指导其工作。
(6)落实危险废物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转移具体情况。
(7)规范接收、转移危险废物的管理,按转移联单制度进行,保管好转移联单,并报危废管理小组备案。
4.其他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1)生产部门①负责将危险废物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场所,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
②落实危险废物接收、贮存的种类、数量,协助运输单位装卸事宜。
③危险废物储存点的日常检查,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识。
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不得有泄漏和流失,发现问题,按照技术要求及时处置。
④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由各生产产生环节定期收集转运至暂存场所,暂存场所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一定量时,专管员要及时上报,以便公司及时联系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
⑤落实管理小组分配的其他相关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2)行政部门负责与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联络审查工作;负责环保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接待及联络工作;负责协、助危险废物相关方审查工作;负责协助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相关联络工作。
负责危险废物相关资料的保管工作。
配合公司危险废物管理需要,组织接触危险废物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的培训。
(3)财务部负责危险废物贮存、危废委托处理相关财务工作,配合相关费用缴纳,以及危险应急等其他资金保障工作。
(4)物资部门负责环保设备,仪器、药品和备件等物资的供应工作,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理,防止在运输、贮存和发放时逸散泄漏污染环境。
负责按各责任单位制订的采购计划及时采购劳防用品,核实所采购的劳防用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配合危险废物贮存、消防、安全等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
(5)安保部门负责运输危险废弃物车辆进出入管理与登记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通况及时上报。
在事故救援过程中,负责现场保护、车辆管理和人员的疏散工作。
三、组织机构框架图三、标识管理制度一、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危险废弃物的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
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三、危险废物的标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要求。
附1:危险废弃物贮存、利用场所警示牌样式:附2:危险废弃物贮存场所标识牌样式:附3:危险废弃物包装、容器标识样式:四、管理计划制度一、每年1月15日之前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危险废物收集、产生、贮存、转移台账汇总年度的公司的危险废物情况,总结上年度危险管理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的危险废物减排计划、危废减量化及整改措施。
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填写《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经公司危废管理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交各县(市、区)环保局,同时抄送南充市环保局备案。
五、申报登记制度一、公司接收、贮存,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转移去向、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如实进行申报登记。
二、每年年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填写上一年度危废申报登记表,经危废管理小组确认后签字盖章,送交各县(市、区)环保局审核,再上交一份至南充市市环保局。
三、年度危废申报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南充市环保局存档,一份由交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存档,一份盖章认可后由公司行政部门存档。
六、分类管理制度一、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结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对危险废物进行识别并分类,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二、贮存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表6-1:公司综合利用的危废(废液)的种类及场所表6-2:公司综合利用的危废(固废)种类及分布场所表6-3:公司产生危废种类及暂存场所七、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由公司生产部负责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领用、填写、报送、归档、保存等工作,危险废物转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一、危险废物在转移前,应当提前向交各县(市、区)环保局申请领取联单。
二、危险废物产生每转移一车同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转移联单,特殊情况如同时向同一家接收单位转移不同种类的危废且每种危废数量较少,可考虑合并在一份转移联单上,但每种危废名称、类别、数量等信息必须填写清楚。
三、针对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且不能自行利用的危险废物,公司作为危废产生单位在危废转移管理中需根据转移备案表及实际转移情况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项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四、在完成一次危险废物转移复核无误后,自留联原件交公司行政部门存档。
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贮存危险废物的,其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相同,环保部门认为有必要延长联单保存期限的,应当按照要求延期保存联单。
八、经营许可证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环保厅要求,结合公司实际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考虑就近原则,均须委托符合条件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因特殊原因暂不委托处理的,且存储期限超过一年的,需向县级以上环保部门上报批准。
在签订委托处理危险废物合同时,须核实接受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运输单位持有的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要求运输驾驶员和押运员取得相应的危险品车辆驾驶资质和押运资质,核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所列的危废种类是否与公司需转移的相符。
在签订合同后需保存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
与接收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理协议(合同)后,应及时填写危险废物备案表,经协议双方及双方所在地环保管理部门盖章后生效。
以上危废处理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处理协议、转移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应当交公司行政部门统一保管。
九、应急预案备案制度一、公司危废管理小组应根据厂区范围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转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污染、爆炸、燃烧、泄漏、扬散、腐蚀等意外事故,制定《危险废物事故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由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确认,经签发盖章后交南充市或各县(市、区)环保局及运管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