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危废管理制度
危废管理制度范本(3篇)

危废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范围为了规范和健全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护员工健康,提高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制定本危废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涉及危险废物的生产、储存、运输、处置等活动。
二、管理原则1. 预防原则:通过源头减量、减少污染产生,优先使用低毒、无毒、可降解的替代品,实施绿色生产。
2. 排污原则:分类收集、分类储存、分类处置,确保不同性质的危险废物不混放、不交叉污染。
3. 依法原则: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进行管理和处置,严禁违规操作、违规排放。
4. 责任原则:明确岗位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全员参与、全员负责的管理机制。
三、管理流程1. 危废的识别与分类根据危废的特性和来源,将危废分为有害废物、非有害废物和特别控制废物,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2. 危废的收集与储存设立专门的危废收集场所,明确危废收集的时间、方式和人员责任,采取防漏、防渗透、防火等措施,保证危废的安全储存。
3. 危废的运输与处置依据危废特性,选择符合法规要求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容器,委托具备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确保危废的安全运输和合法处置。
4. 废物的记录与报告建立完整、准确的危废记录,包括危废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的记录,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危废的情况。
四、监督检查与处罚1. 监督检查建立危废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内部自查,接受环保、安监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问题。
2.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危废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整改、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五、培训与宣传组织危废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危废管理的认识和操作技能,加强对危废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六、制度评估与修订定期对危废管理制度进行评估,了解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以上为危废管理制度的范文,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以确保危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企业危废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在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过程中所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法。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护环境、预防和减少危害以及节约能源和资源。
一、危废产生管理:1. 企业应建立危废产生清单,明确产生的种类、数量、性质和来源,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2. 在产生危废的过程中,应优先考虑减少危废的产生量,并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如合理使用原材料、节约能源和资源等。
3. 对于危险废物的产生,应制定相应的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保证废物能够被有效分类、分离和收集。
二、危废收集、储存管理:1. 企业应建立危废收集、储存场所,并购置合格的危险废物容器和设备,确保危废的安全储存、运输和处置。
2. 应按照不同危险性进行分类、包装和标识,严禁混装混运,并确保容器密闭、不泄漏。
3. 对于危险废物的储存时间应有明确规定,超过规定时间应及时处置,避免长期储存带来的环境风险。
三、危废运输管理:1. 企业应委托具备合法资质和专业技术的危废运输企业进行危险废物的运输。
2. 在危废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如包装完好、运输工具符合要求、运输过程中严禁抛撒等。
3. 对于散装危废的运输,应制定专门的运输方案,并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检查。
四、危废处置管理:1.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合格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严禁将危废随意倾倒或交由非法单位处置。
2. 对于危废处理单位的选择应进行严格筛选和评估,并与之签订详细的合同,明确各方的权责。
3. 对于危废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减少环境风险和影响。
五、危废信息管理:1.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危废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和归档危废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情况。
2. 应建立危废信息报告制度,按照国家要求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危废信息。
3. 对于危废的统计和分析,应加强信息的整理和利用,为企业的产业危害控制和资源利用提供参考。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0篇)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0篇)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篇1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范围内从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按照本办法管理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四条生产技术安全科负责全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各处室负责本单位内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生产技术安全科按照国家和本市污染源申报登记的有关规定向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登记。
第六条供应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厂危险废物的对外处置,生产技术安全科负责监督。
供应科审查从事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申请处置我厂危险废物时应出事下列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供应科督促对购买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将按照从产生、运输和接受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以下简称联单),并由供应科存档,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第八条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私自将危险废物卖给无危险废物处置的单位,生产技术安全科如发现违规行为,将按照厂有关规定处罚。
第九条直接从管理、生产危险废物的人员,由本部门及生产技术安全科组织进行专业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第十条我厂应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预案,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污染事件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和场所,必须按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统一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危险废物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建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提高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水平。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废物管理责任,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合法的处理。
第二章危险废物分类与标识第五条企业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分类标准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
危险废物分为有害废物、危险废物和有害化学物品。
第六条企业应对危险废物进行标识,危险废物标识应包括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成分、危险特性、图示等。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清单,详细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
第三章危险废物产生与收集第八条企业应采取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合理分流和利用。
第九条企业应设立危险废物收集点,危险废物收集点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基本安全设施。
第十条企业应制定危险废物收集操作规程,明确危险废物收集、包装、运输等环节的安全要求。
第四章危险废物贮存与运输第十一条企业应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数量、贮存期限等因素,合理选择危险废物贮存方式。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设施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泄漏、防盗等基本安全功能。
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废物进行运输,确保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污染等事故。
第五章危险废物利用与处置第十五条企业应优先选择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减少危险废物的最终处置。
第十六条企业应对危险废物进行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资源消耗。
公司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公司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范围内的各子公司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本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危险废物在公司内部合理利用;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第五条公司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各子公司职责范围内做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子公司总经对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负总责。
第六条各子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三同时”验收文件、危废贮存设施建设相关文件、危废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的办理;《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并拟定公司每年的应急培训计划及演练方案;定期组织职工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及档案;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管理信息。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管理第七条总公司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危害性大且难以安全处置的建设项目。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项目时,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第八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子公司,必须按照规定向当地环保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若申报登记的内容发生重大改变时必须在改变前____天,到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第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子公司应当采取调整产品结构或者生产工艺等措施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第十条总公司安全环保部有权对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车间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其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和运行情况。
被检查的车间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1)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2)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3)危险废物造成的污染及损害情况;(4)限期改正或者限期治理执行情况;(5)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管理制度;(6)其他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5篇)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1.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综合利用过程中的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3范围及术语1.3.1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暂存、出库、运输、综合利用等活动。
1.3.2术语(1)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2)危险废物贮存: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
(3)贮存设施:指按规定设计、建造或改建的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
(4)危险废物暂存:指危险废物在综合利用、转移、处置前集中贮存设施。
(5)容器:指按标准要求盛载危险废物的器具。
1.4危险废物的管理1.4.1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移、综合利用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1.4.2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1.4.3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县环境保护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1.4.4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1.4.5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1.4.6需要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1.4.7禁止将危险废物转移至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1.4.8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1.4.9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县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备案,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帐;1.4.10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县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1.4.11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1.4.12各部门在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有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行为者,将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对违规者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4篇)

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的生产、经营、储存、处置危险废物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害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等特殊属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弃物。
第四条本制度所有的规定和措施要作为必要培训的内容,并通过多种方式向全体员工宣传。
第五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的组织机构,并明确人员的分工和职责。
第二章危险废物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六条危险废物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防控为主、综合利用、分类管理、责任倒查、安全第一。
第七条企业在危险废物的生产、经营、储存、处置过程中,应优先采取防控措施,预防危险废物的产生和泄漏。
第八条企业应该积极推行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废物的产生,并充分利用废物资源。
第九条企业要进行危险废物的分类管理,不同类型的危险废物要分开储存和处置。
第十条企业应落实各种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人,追究责任,实行责任倒查。
第十一条企业在进行危险废物管理时,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生产运营过程的安全。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第十二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要建立相应的区域和设施,确保安全和环保要求。
第十三条企业要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危险废物收集和储存,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的容器、包装物要符合相关标准,确保不会泄漏。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的储存区域要进行围栏隔离或其他有效措施,确保不会对其他地区造成污染。
第十六条危险废物的储存区域要有明确的标识,并配备相应的警示标志。
第十七条危险废物的储存区域要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完好无损。
第十八条危险废物的储存时间应尽量减少,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进行处置。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运输第十九条企业进行危险废物的运输前,要依法取得相应的运输许可证,并严格遵守相关运输规定。
第二十条危险废物的运输车辆要符合相应的标准,保证车辆的完好和安全。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15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15篇危险废物管理制度15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了贯彻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及处置活动。
3、职责3.1、各车间负责本车间产生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的统计,及危险废物台账的建立。
3.2、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车间危险废物各环节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不定期检查。
3.3、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自己可利用的危险废物的协调处理工作。
3.4、销售部负责确需外协处置的危险废物的外协工作。
确保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保证按国家规定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方依法运输。
3.5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由车间提出的危险废物的转运储存、回收利用、外协处置申请的批准。
还负责危险废物相关资料在当地环保局的备案及相关处理的报批工作。
3.6、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对安全环保部批准工作的审核。
4、管理内容与要求4.1、危险废物的生产管理4.1.1、生产技术部要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和做好生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4.1.2、产生危险废物的工序班组长及岗位操作工负责危险废物的初始收集及日常管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4.1.2、各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危险废物负责,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1.3、生产区危险废物收集装置应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4.2、危险废物的转运4.2.1、各车间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提出对将达到车间储存临界值需转运处理危险废物的申请。
4.2.2、经安全环保部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转运。
4.2.3、由专人、专车进行转运,车间负责对转运危险废物进行统计上账。
4.2.4、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有醒目的警示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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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危废管理制度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目录1总则 (2)1.1 目的 (2)1.2编制依据 (2)1.3 范围及术语 (2)1.4危险废物的管理 (2)2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4)3人员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 (6)3.1总经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职责 (6)3.2公司生产安全环保主管副总经理工作职责 (6)3.3总工工作职责 (6)3.4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7)3.5各班组班组长环境保护负责人工作职责 (7)3.6员工工作职责 (8)4部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 (9)4.1生产质量技术科 (9)4.2安全环保科 (9)4.3财务部科 (10)4.4供销科 (10)4.5保卫科 (10)5标识管理 (11)6申报登记制度 (11)7分类制度 (11)8危险废物专用场地管理制度 (12)9建立危险废物台帐管理制度 (13)10发生危险废物事故报告制度 (14)11危险废物贮存库出入库管理制度 (15)12危险废物贮存库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6)13危险废物岗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7)劳保用品领用规定表: (18)1总则1.1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综合利用过程中的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3 范围及术语1.3.1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暂存、出库、运输、综合利用等活动。
1.3.2术语(1)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2)危险废物贮存: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
(3)贮存设施:指按规定设计、建造或改建的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
(4)危险废物暂存:指危险废物在综合利用、转移、处置前集中贮存设施。
(5)容器:指按标准要求盛载危险废物的器具。
1.4危险废物的管理1.4.1 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移、综合利用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1.4.2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1.4.3 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县环境保护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1.4.4 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1.4.5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1.4.6 需要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1.4.7 禁止将危险废物转移至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1.4.8 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1.4.9 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县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备案,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帐;1.4.10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县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1.4.11 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1.4.12 各部门在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有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行为者,将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对违规者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2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2.1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设计规划、同步建设实施、同步竣工验收,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2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2.3设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行政后勤科科长、安全环保科科长、生产质量技术科科长、各生产业务部门。
2.4安全环保科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归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2.5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部对本单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班组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2.6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产生。
2.7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积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生产部的指导和监督。
2.8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2.8.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2.8.2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2.8.3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2.8.4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9危险废物转移单位不得转移没有转移联单或者与转移联单不符合的危险废物。
2.10公司应当制定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
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2.11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密切配合生产单位,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危险废物的回收与暂存,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12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公司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2.13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网络、档案,专人负责各类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承担资料、档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工作。
2.14依照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及要求,公司对节能减排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2.15本制度自二〇一三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3人员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3.1总经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职责3.1.1总经理对公司环境保护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公司环境保护职能机构的建没,指导和监督公司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
审查和批准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计划,并监督其实施,审查、批准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文件和各类报表。
3.1.2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对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决策,确保公司生产建设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同步协调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3.2公司生产安全环保主管副总经理工作职责3.2.1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主持环境保护职能机构的日常工作,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组织公司职工学习和贯彻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条例和决议,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3.2.2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控制污染,发展生产。
组织开展公司日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建全档案、台帐。
3.2.3编制和修定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3.2.4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实施;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防止新污染。
3.2.5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调查,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向公司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
3.2.6组织开展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保护业务培训,提高公司员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素质。
3.3总工工作职责3.3.1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主持环保科日常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组织公司员工学习和贯彻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条例和决议,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3.3.2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控制污染,发展生产。
3.3.3审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3.3.4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实施;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防止新污染。
3.3.5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调查,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向分公司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
3.3.6组织开展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保护业务培训,提高公司员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素质。
3.3.7定期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工作。
3.4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3.4.1全面学习和掌握国家、地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保护法律、法规;在管辖工作范围内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法规、上级有关保护规定和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3.4.2了解和掌握管辖工作范围的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排放现状及其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及时向部门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建立相应的档案、台帐。
3.4.3参加编制和修订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3.4.4管辖工作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监督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贯彻执行情况,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3.4.5参加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
3.4.6参加业务技术培训和环境保护管理经验和技术交流,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负责对员工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监督和指导其工作。
3.5各班组班组长环境保护负责人工作职责3.5.1对本部门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对公司总经理和环境保护部门负责。
3.5.2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和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3.5.3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轨道,做到环境保护管理与生产管理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使环境保护和生产经营同步发展。
3.5.4组织学习公司的有关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3.5.5参加本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及设计审查,监督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防止新污染。
对不执行“三同时”规定或达不到“三同时”要求的工程项目,有权拒绝接收和使用。
3.5.6主持本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污染物治理工作,负责本单位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及时报送公司环境保护生产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