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理解
《尊重知识产权》优质课件

案例 分析
小奇虽然学业成绩不算突出,就已经是颇有名气的发明家了。 还在初三的时候,他就参加了日内瓦国际发明展,便荣获大奖。 现在他又完成了一项关于“智能插座”的发明,准备和一家企业 合作,把这些发明转化为产品。对于用什么方式保护这些发明, 同学们有不同的观点。甲同学认为:赶紧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 乙同学认为:不申请专利,作为商业秘密保护。
10年
技术创新要求高 发明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针对产品设计 的美观效果
20年
专利的三种类型及保护期限
➢ 保护期均自申请日起算。 ➢ 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三、专利权 (三)专利权的取得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国家知 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布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他人未 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
四、商标权
(三)注册商标专用权
思考:“索龙”文字是甲红酒公司使用于其红酒上的注册商标,该商标被认定为 驰名商标。生产管道的乙公司在其商生产管道上突出使用“索龙管道”字样。你认为 乙公司的行为是否侵犯甲公司的商标权?为什么?
法律规定:注册商标人享有注册商标专有权。
侵
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Q:上述情形中的作品是否受法律保护,为什么? 如果受法律保护,他们享有作品的什么权?
二、著作权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种类,是指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 取利益的权力。权利: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 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著作权
著作人身权
著作财产权
什么样的使用才是商标使用

什么样的使用才是商标使用侵害商标权的构成以商标使用行为的存在为先决条件,假如第三人对某符号的使用不属于商标意义上的使用,则侵害他人商标权就无从谈起。
正确理解商标使用的含义及其构成要件,以及商标使用的方式,是认定侵害商标权行为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
一、商标使用的含义商标是区分商品来源的符号,所谓商标使用,是指将符号用于商业活动中并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
其构成要件有二:(一)在商业中使用商标是商业或者交易活动的产物,商标使用的对象商品和服务都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只有以交易为目的或者在商业中使用(in the course of trade)商标才可能构成商标使用。
社会公益性使用、家庭内使用或者纯属个人爱好的使用均不属于商业使用。
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在词典或者百科全书中使用商标是否构成商业使用?(注:Lionel Bently,Brad Sherman: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Oxford UniversityPress,2001,p866—867.)严格地说,此种使用属于词条意义上的商业使用,不是商标使用,但商标出现在词典或者百科全书上,增加了商标被用作指代商品的可能性,商标因此成为通用名称而被撤销注册的几率也相应增加。
因此,商标所有人经常希望有权控制此种使用。
例如,“LINGUAPHONE”是英国格林风学院有限公司使用在英语口语培训服务上的商标,而我国《新英汉词典》将其作为普通英语单词收录,并将其解释为“灵格风,灵格风教授法(英国的一种运用唱片进行口语等练习的教学方法)”。
(注:《新英汉词典》,上海译文出版社1978年4月新1版、1985年6月新2版,第742页。
)林格风学院有限公司于1995年在我国第9类“录制好的磁带”等商品上申请注册“LINGUAPHONE”商标,商标局根据《新英汉词典》的解释认为其已成为通用的名称,作商标缺乏显著性,并予以驳回。
(注: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商标局[95标审(二)驳字第005546号]《商标核驳通知书》。
4.1商标的概念

小结
掌握商标的概念 了解商标的要素,作用及基本特征.
作为构成商标的文字、 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或其组合的 颜色,在申请注册商标时若未明确提出指定颜色要求,均按黑白颜色注册,也按黑白颜
色保护。明确提出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的,则按所指定的颜色或颜色组合注册,也按指定颜 色或颜色组合保护。
商标的使用与禁忌
“圆圈加R的是指企业已经获得了该商标注册在商 标局的审查通过,而TM通常表示该商标正在申请注 册过程中,虽然还未通过审查,但同样受到法律保 护。”兰台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目前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经历了19 93和2001两次修正完善,作为商标注册、使用、 转让、保护和管理的最高法律规范,《商标法》在加 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进商品的生产者和 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维护商标的信誉方 便发挥着重大作用,切实保证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商标的功能
1.识别功能 通过商标的识别作用,将特定的商品或服务与 经营者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商标起到了标明 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这是商标最原始和基本 的功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标的功能已 经不仅局限于识别功能。
2.品质保Leabharlann 功能对于生产、经营者而言,要获得市场上竞争的 优势就必须获得消费者选择的长期性而非一锤 子买卖。因此,生产者和服务的提供者就有了 这样的动力:保证标有自己商标的商品或服务 的在品质上具有一致性的特征,其后果就是良 好商誉和信用的确立。
第一节 商标的基本概念
一、商标概述 (一)商标的定义 商标是指商品生产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在其商品 或服务上使用的,用于区别于其他生产、经营 者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的可视性标记。
商标的定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商标必须附着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之上,并且具 有显著的可识别性。 2.商品生产者和服务的提供者是广义上的概念,生 产者包括商品的制造者、加工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 供者。 3.服务的含义也是广义的,是指使他人获得便利或 利益的行为,包括金融、通讯、运输、餐饮、住宿、 房地产以及娱乐和广告等。 4.可视性标记是指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 标志和颜色,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包括平面商标和 立体商标。
浅谈知识产权资本化

浅谈知识产权资本化知识产权资本化是指将知识产权转化为经济价值的过程,通过发挥知识产权的商业潜力,实现创造者的经济利益最大化。
本文将从知识产权的定义、资本化的意义、资本化的方式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加深对知识产权资本化的理解。
一、知识产权的定义和形式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新的思想、概念、发明、原型、设计、商标和商业秘密等方面所拥有的权益。
主要的知识产权形式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1. 专利权专利权是对发明者在技术领域取得的创造性技术解决方案的一种保护。
通过专利权,发明者可以在一定的时期内(一般为20年)享有独家权利,防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制造或销售该发明。
2. 著作权著作权指对思想内容以一定形式表达的作品,如文字、音乐、艺术作品等所享有的权利。
通过著作权,原创作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作者终生+50年)对他们的作品享有独占权,防止他人未经许可复制、传播或展示该作品。
3. 商标权商标权是企业对其产品或服务的某种标志、符号或名称的独占权。
通过商标权,企业可以保护其商标,防止他人在同一或相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相似的标志,造成混淆。
4.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指的是一些不为公众所知的商业信息,包括技术数据、制造方法、销售数据、客户信息等。
通过保护商业秘密,企业可以保持竞争优势,防止他人获取并利用这些机密信息。
二、知识产权资本化的意义知识产权资本化对于创新者和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1. 提升创新动力知识产权资本化可以为创新者提供经济回报和激励,激发其进行新的研发活动。
通过保护知识产权,创新者可以在市场中获得独家权益,从而增加投资回报率,进一步推动创新活动的进行。
2. 增加经济收益通过对知识产权的资本化,创新者和企业可以将其独特的知识和技术转化为商品或服务,并实现经济收益。
例如,通过专利授权的技术许可或技术转让,企业可以获得授权费用或销售收入,增加其经济利益。
3. 增强竞争力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可以有效防止他人的模仿或盗用,增强自身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商号与字号的区别有哪些

商号与字号的区别有哪些(1)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商品或服务的,代表着商品的信誉,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或服务相联系而存在,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2)企业商号主要是用来区别企业的,代表着厂商的信誉,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相联系而存在,商号权属名称权,所以商号权与人身或身份联系更紧密。
有些企业既有字号也有商号,这就让很多人分不清楚了,到底哪个是字号,而哪个又是属于商号,因此很多人对此就是混淆的。
那到底商号与字号的区别有哪些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商号与字号的区别有哪些一般情况下,商号与字号由于选择同一词语而字样相同,商号体现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两者的区分在于,字号是构成企业名称的核心部分,是区别不同企业名称的最显著标志,但是字号仅是企业名称的组成要素,不是可以脱离企业名称独立存在的权利,任何企业都不可以独占某一字号,字号不能代表企业,单凭字号也无法区别不同的企业;商号是可以独立存在并使用的商业标记,代表企业身份,能够区分不同企业。
例如“联想”一词,在作为字号时,全国各地都能找出若干家以“联想”为字号的企业,单凭字号无法区分这些企业;但是作为商号,普通社会公众也知道,它代表着生产电脑的联想集团有限公司。
事实上,目前社会上经常提及的“老字号”,其本质是“商号”。
另外,商号很多情况下与字号在文字上也不相同,例如“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其字号为“第一”,但其商号为“一汽”;又如“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没有字号,但其商号为“国航”。
二、商号和商标专用权有哪些区别商号是企业名称的一部分。
企业包括工业企业、运输企业、建筑企业、商业企业等。
任何一个企业都有名称,但只有商业企业的营业名称才叫商号。
如同仁堂、瑞蚨祥、全聚德老字号。
商号不是商业企业名称的整体,而是其中的特取部分。
商号权又称字号权,对其理解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泛指企业名称权,狭义上仅指商业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所享有的权利,本文中的商号权包括企业对其名称及字号所享有的权利。
商标独占授权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其独占授权对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商标独占授权是指商标权人将其商标在一定范围内、一定时间内授予他人使用,并约定相应的权利义务的法律关系。
在我国,商标独占授权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
本文将从商标独占授权的概念、法律规定、实施程序、法律效力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商标独占授权的概念商标独占授权是指商标权人将其商标在一定范围内、一定时间内授予他人使用,并约定相应的权利义务的法律关系。
商标独占授权具有以下特点:1. 独占性:商标独占授权使得被授权人获得在一定范围内对商标的独占使用权,其他人不得在同一范围内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2. 期限性:商标独占授权具有一定的期限,双方应在授权合同中明确约定授权期限。
3. 权利义务关系:商标独占授权涉及商标权人、被授权人以及其他相关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商标使用、维护、许可、转让、续展等。
三、商标独占授权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法》是我国商标独占授权的基础法律,其中与商标独占授权相关的规定如下:(1)第四十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2)第四十一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
(3)第四十二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独占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约定相应的权利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合同法律制度的基础,其中与商标独占授权相关的规定如下:(1)第一百二十四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2)第一百二十七条: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3)第一百三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约定权利义务的转让和概括转让。
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法》中关于商标独占授权的相关规定如下:(1)第二十条:商标权人可以将其商标权许可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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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商标运用与品牌建设 策略
商标在市场竞争中作用
识别商品来源
商标是消费者识别商品来源的重 要标识,有助于消费者在众多商 品中快速定位并选择自己信赖的
品牌。
品质保证
商标代表着商品的质量和信誉,是 企业对消费者的一种承诺和保证。
广告宣传
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可用于 各种广告宣传和推广活动,提高品 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商标在不同文化和语言环 境下的认知和理解可能产 生偏差,影响品牌形象和 消费者认知。
跨境执法难度
跨境商标侵权行为的调查、 取证和执法面临诸多困难, 如跨国司法协助、证据收 集等。
国际注册和领土延伸制度
国际注册制度 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国际商标注册体系, 申请人可以一次性在多个国家或地区申请商标注册,简化 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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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目录
• 商标概述与基础知识 • 商标申请与注册实务 • 商标权保护与维权途径 • 商标运用与品牌建设策略 • 跨境贸易中商标问题探讨 • 企业内部商标管理制度建立与完善
01
商标概述与基础知识
商标定义及作用
商标定义:商标是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 源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 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
光度和影响力。
经典案例分享:成功品牌打造之路
苹果
通过创新的产品设计、优质的用户体 验和独特的品牌形象,成为全球最具 价值的品牌之一。
星巴克
通过提供优质的咖啡和舒适的消费环 境,打造了独特的品牌文化和情感体 验,成为全球最受欢迎的咖啡品牌之 一。
试论商标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建构

作者 简介 : 表杏桃(9 5一 ) 女 , 南新化人 , 17 , 湖 杭州师范学院法学 院讲师 , 法学硕 士。 究方向: 研 知识产权法学。 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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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 南 大 学 学 报 法 学 版
商标所享有的垄断权 , 使商标权人生产 出与其商标相 致 的高 质量 、 高信誉 的合格 产 品或服 务来 满足 整个 社会的需要 。商标法在保护产品 的生产者或服务 的 提供者利用商标带来丰厚利润的同时 , 也应该使消费 者能够认牌购物、 正确区分商品或服务 的出处 , 而 进 节省消费者搜寻商 品或服务出处的成本 , 减少社会公 众 被欺诈 的可 能 , 护 市场 正 常 交 易 秩序 , 果 给商 维 如 标权人过度的保护 , 不仅容易引起商标权 人滥用权 利, 造成商标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失衡 , 而且 也直接影 响正 当 的市 场竞 争 , 生不 正 当竞 争及 产 垄断 。 2 设立商标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现实依据 . ( ) 国际 接 轨 的 需要 。随 着 经 济 全 球 化 进 程 1与 的不断加快 , 知识产权 的地位发生 了深刻变化 , 知识 产权已与货物贸易、 服务贸易一起 , 构成了支撑 W O T 的三大支柱 , 作为知识产权重要组成部分的商标权成 为 了国际间 经济 、 易交 流 的一个 重 要 工 具 。但 是 , 贸 近年来 , 随着 各 国商 标 法理 论 和 实 践 的发 展 , 商 标 对 权进行 限制 已经成 为 目前 各 国商 标立 法 的立法趋 势 , 并 出现在国际公约 中,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 如< 议> 的第 1 条 以“ 7 商标权例外” 为名对商标权的限制 做出了原则 性规定 , 欧洲共 同体商 标条 约> l < 第 2 条、 美国< 兰哈姆法> 3 第 3条、 法 国知识产权法典> < 第 73— 条 、 德国商标法= 2 1 6 < 》 3条都对商标权 的 第 限制进 行 了规 定 。为 了使 我 国的 商标 权 在 国际 经 济 贸易中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 我国必须顺应国际发展趋 势, 对商标权实行相对保护主义 , 即在规定保护商标 权人对 其注 册商标 享有专 有权 的 同时 , 也应 对其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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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的理解
中国《商标法》目前正在进行第三次修改,争论相当激烈,分歧也颇多。有些争论是针对当前商标法领域存
在的一些不正常现象,如商标抢注问题、商标买卖问题等。有些争论则涉及商标权权利本身,例如商标权的来源、
商标权的权利属性等等。本文从权利的本质人手,以权利本质的通说为依据,探究商标权的本质,以反观中国现
行《商标法》对商标权的制度设计。
商标权是私权,因此,商标权所保护的特定利益应是个人生活利益。根据庞德的论述,个人生活利益可以分
类为:(1)人格利益,指有关物质和精神存在的请求和需求;(2)家庭利益,指有关所谓“扩展的个人生活”的请求和
需求;(3)物质利益,指有关个人经济生活的请求和需求。根据前述,商标权所保护的特定利益应属个人物质利益。
正如我们所知,社会中的个人经济生活包含了四类要求或请求:第一类是对有形财产的控制要求,即人类赖以生
存的自然媒介—狭义的财产请求;第二类要求包括从事活动与缔约自由,参与企业、从事职业、承担工作以及缔
结和履行契约的自由;第三类是对承诺的利益、对承诺的金钱性履行的请求;第四类是在与他人发生经济性利益关
系时,无论这种关系是契约的、社会的、商业的、公务的还是家庭的,要求保护其不受外部干涉的请求。 商标
权明显不属于第二类请求和第三类请。
被保护的是一项物质利益,其保护原则与狭义财产的保护原则相同。起初基于一个单一且狭义的概念—把一
个人的货物假冒成另一个人的货物,不公平竞争的观念只用于所谓的“商标案”。经过不断发展,特别是近代以来
的迅速发展,该法律观念已经有了巨大转变:从把一个人的货物冒充成另一个人的货物认定为违法行为,转变为
是指对他人商业关系的侵犯。但在当代,对于商标保护的请求,大多数国家将其从反不正当竞争的内容中分离出
来而进行单独立法。无论将商标权看做无形财产权,还是看做保护商业关系不受外部干涉的请求权,其属于广义
财产权当属无疑。根据第一类请求,财产权即为个体要求控制由其发现并归其能力掌管之物的请求权,要求控制
其通过劳动—体力或精神上的劳动—而创造的产品的请求权。商标权作为一项财产权,不是来自于商标局的注册,
而是来自于商标的实际使用和由此而产生的商誉,也即消费者对于商标的积极评价。由此可知,商标权人通过其
劳动—实际使用商标的行为—而创造是商誉,因此,商标权人要求控制通过其劳动而创造的产品也只能是商誉。
所以说,商誉是商标权所保护的特定利益。
如前所述,狭义财产权、无形财产权和保护经济利益关系不受外部干涉的请求权的保护原则相同,因此,无
论将商标权看做无形财产权,还是看做保护商业关系不受外部干涉的请求权,狭义财产权的保护原则应适用于商
标权。狭义财产权即为个体要求控制由其发现并归其能力掌管之物的请求权,要求控制其通过劳动而创造的产品
的请求权。具体到商标权,商标权人就是要求对其通过劳动而创造的商誉进行控制。这种控制要求被赋予“法律
之力”后就体现为商标权人有权要求其余所有人尊重其权利,并且不得妨碍其权利的行使和实现。因此,说商标
权是绝对权。
商标权作为私权,所保护的利益是商誉,并以商标为权利客体。商标是指特定标识与特定商品或服务之间的联
系,而不是指商业标识本身。商标所承载的商誉,是通过商标的实际使用而获得。没有商标的实际使用,就不会
形成商誉,更不会产生商标权。现行《商标法》在对商标权进行具体制度设计时背离了商标权的私权属性,混淆
了商标权所保护的特定利益,片面地理解了商标权内涵。我们应当认清商标权本质,实事求是地找出现行《商标
法》对商标权本质的异化之处,借助《商标法》第三次修改的东风,争取让商标权早日回归本源。具体建议如下:
在商标权取得方面,采取“使用为主、注册为辅”的原则。商标注册的法律效力只是公告或者备案,商标注册不
是商标使用,该行为本身并不产生授予商标权的法律效果。商标注册后必须经过使用才能产生商标权,商标注册
后未使用则不产生商标权。该原则不仅能鼓励企业积极注册商标,更能强制性地要求企业积极使用注册商标。
在商标权保护方面,采取“使用决定保护”的原则。商标经注册后,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决定了商标权的保护范
围。商标注册后持续使用时间越长、使用地域范围越广,商标权的保护范围相应越大。关于“使用决定保护”的原
则,有两个极端情况。其一,商标经注册后未使用的,就不会形成商誉,不会产生商标权,因此不发生商标侵权。
其二,即使商标未经注册,但持续使用时间长、使用地域范围广,公众知悉程度高,那么也会产生相应商标权。
这就是大家所知的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制度。
商标权人将商标权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将商标与相关营业一起转让给受让人,不得单独转让商标权。商标权转
让不是商业标志的转让,实质是相关商誉的转让,没有商誉的商标自然不存在商标权转让的基础。“共同转让”
原则还内在地要求商标必须经过使用后才能转让,未经使用的商标则不能转让。对于商标许可来说,更是如此,
即未经使用的商标则不能许可。
在商标行政管理方面,采取商标权转让采取登记公告制,商标许可采取记备案制。如前所述,商标权属于私权
和支配权,无需经过商标局核准,商标局只需对商标权转让的事实进行登记并予以公告即可。至于商标权许可,
则可以继续采用当前的登记备案制度
赵壮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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