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的等别如何划分
SL252-2017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ICS 93. 160
p 5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保护
保护
治涝
面积
等别
规模
;10s m3
人口
/104 人
农田
面积
当量经
济规模
供水
年引 水量
/104
回
/104
因
对象 重要性
装机
容量
/104 亩 /104 人
;10sm3
/MW
大( I )型
二三 10
二三 150
二三500
二三 300
二三 200 二三 150
特别
重要
二三 10
注 1200
n
][
大( 2 )型
级别
坝高/ m
ω-
2
土石坝
m m- m -
混凝土坝、巍葡石坝
4.2.3 4.2.4
水库工程中 最大高度超过 zoom 的 大坝建筑物,其级别应为
1 级,其设计标准应专 门研究论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当水电站 厂房永 久性水工 建筑物l与水库 工程挡水建筑物
共同挡水时,其建 筑物 级别应与 挡水 建 筑物 的级别一致按表
增加了水库工程导流洞(底孔)封堵期间,进口临时挡
水设施洪水标准的相关规定;
一一增加了封堵工程出口临时挡水设施在施工期内的导流设 计洪水标准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有: 3. 0. 1 条、 3. 0. 2 条、 4. 2. 1 条、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是指利用水资源进行水利和水电开发的工程,包括水库、水闸、水电站、灌溉工程等。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等级划分和洪水标准是非常重要的指标,对于保障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
根据工程规模、用途和功能,水利水电工程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一般来说,水利水电工程可以分为一、二、三级工程。
一级工程一般指规模较大、影响范围广泛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如大型水库、大型水电站等。
这类工程对于调节河流水位、防洪抗旱、发电等有着重要作用,是国家重点建设和管理的对象。
二级工程一般指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规模适中,对于地方经济发展和水资源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如中型水库、中型水电站等。
三级工程一般指小型水利水电工程,规模较小,主要用于农田灌溉、村庄供水等,是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
二、洪水标准。
洪水是指河流或湖泊在短时间内发生的水位急剧上涨,造成沿岸地区的淹水和灾害。
在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中,洪水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参数,它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地形和水文条件,洪水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一般来说,洪水标准可以分为百年一遇、五十年一遇、二十年一遇等不同等级。
百年一遇洪水是指在一百年内平均发生一次的洪水,它具有很大的破坏性和危险性,需要采取相应的防洪措施和工程设计标准。
五十年一遇、二十年一遇洪水也分别指在五十年、二十年内平均发生一次的洪水,它们的破坏性和危险性逐渐减小,但仍然需要引起重视。
在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中,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洪水标准,同时结合工程等级划分,制定相应的防洪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总之,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它们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需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和执行,以保障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希望本文能为相关工程技术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SL 252-2000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tandard for Classification and Flood Control of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electric Prohect 2000-07-13发布2000-08-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tandard for Classification and Flood Control of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electric ProjectSL 252-2000主编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施行日期:2000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00的通知水国科[2000]283号各有关单位:根据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主持,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为主编单位修订的《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00.本标准实施后取代SDJ12-78《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山区,丘陵区部分)(试行)》,SDJ12-78(B)《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山区,丘陵区部分)(试行)补充规定》和SDJ217-87《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平原,滨海部分)(试行)》.本标准自2000年8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主持部门,并由其负责解释.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二OOO年七月十三日前言根据水利部1997年下达的技术标准制定(修改)计划,由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对SDJ12-78《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山区,丘陵区部分)(试行)》和SDJ217-87《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平原,滨海部分)(试行)》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标准将上述两标准的内容合并,并作必要的补充,修改,定名为《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划分水利水电工程等别的规定;2.确定水利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级别的规定;3.对不同地区,不同水利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确定洪水标准和安全超高的规定.对SDJ12-78和SDJ217-87的内容的补充,修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增加水闸工程和泵站工程等别的规定;2.增加堤防工程级别,洪水标准和安全加高的规定:3.增加灌溉,治涝,供水等工程建筑物洪水标准的规定;4.对原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和洪水标准的规定作了修改;5.对水利水电工程分等指标和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作了局部调整;6.原标准中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的规定,改在各专门规范规定.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本标准编制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麟祥陈鉴王忠法魏山忠陈肃利钟琦汪洪黄建和魏新柱蒋季恺黄启知陈传慧目次1总则2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2.1工程等别2.2水工建筑物级别3洪水标准3.1一般规定3.2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3.3平原,滨海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3.4其他水利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3.5临时性水工建筑物4建筑物超高本标准的用词说明1总则1.0.1为保证水利水电工程及其下游(或保护区)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防洪,灌溉,发电,供水和治涝等水利水电工程.对已建水利水电工程进行加固或改建,扩建,执行本标准有困难时,经充分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1.0.3确定水利水电工程的等别,建筑物的级别和洪水标准时,应合理处理局部与整体,近期与远景,上游与下游,左岸与右岸等方面的关系.1.0.4规模巨大,涉及面广,地位特别重要的水利水电工程,其等别,建筑物的级别,洪水标准和安全超高等,必要时可专门论证,经主管部门批准确定.1.0.5水利水电工程中其他专业的建筑物的级别和洪水标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2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2.1工程等别2.1.1水利水电工程的等别,应根据其工程规模,效益及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按表2.1.1确定.表2.1.1水利水电工程分等指标注1.水库总库容指水库最高水位以下的静库容;2.治涝面积和灌溉面积均指设计面积.2.1.2对综合利用的水利水电工程,当按各综合利用项目的分等指标确定的等别不同时,其工程等别应按其中最高等别确定.2.1.3拦河水闸工程的等别,应根据其过闸流量,按表2.1.3确定.2.1.4灌溉,排水泵站的等别,应根据其装机流量与装机功率,按表2.1.4确定.工业,城镇供水泵站的等别,应根据其供水对象的重要性,按表2.1.1确定.表2.1.4灌溉,排水泵站分等指标注 1.装机流量,装机功率系指包括备用机组在内的单站指标;2.当泵站按分等指标分属两个不同等别时,其等别按其中高的等别确定;3.由多级或多座泵站联合组成的泵站系统工程的等别,可按其系统的指标确定.2.2水工建筑物级别2.2.1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根据其所在工程的等别和建筑物的重要性,按表2.2.1确定.2.2.2失事后损失巨大或影响十分严重的水利水电工程的2~5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过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可提高一级;失事后造成损失不大的水利水电工程的1~4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过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可降低一级.表2.2.1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如坝高超过表2.2.3指标,其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可不提高.2.2.4当永久性水工建筑物基础的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采用新型结构时,对2~5级建筑物可提高一级设计,但洪水标准不予提高.注级别指按表2.2.1确定的级别.2.2.5 堤防工程的级别,应按《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确定.穿堤水工建筑物的级别,按所在堤防工程的级别和与建筑物规模相应的级别高者确定.2.2.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期使用的临时性挡水和泄水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保护对象的重要性,失事后果,使用年限和临时性建筑物规模,按表2.2.6确定.表2.2.6 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2.2.7 当临时性水工建筑物根据表2.2.6指标分属不同级别时,其级别应按其中最高级别确定.但对3级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符合该级别规定的指标不得少于两项.2.2.8 利用临时性水工建筑物挡水发电,通航时,经过技术经济论证,3级以下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可提高一级.3 洪水标准3.1 一 般 规 定3.1.1 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应按山区,丘陵区和平原,滨海区分别确定.3.1.2 当山区,丘陵区的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挡水高度低于15m,且上下游最大水头差小于10m时,其洪水标准宜按平原,滨海区标准确定;当平原区,滨海区的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挡水高度高于15m,且上下游最大水头差大于10m 时,其洪水标准宜按山区,丘陵区标准确定.3.1.3 江河采取梯级开发方式,在确定各梯级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设计洪水与校核洪水标准时,还应结合江河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统筹研究,相互协调.3.2 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3.2.1 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应按表3.2.1确定. 3.2.2 对土石坝,如失事下游将造成特别重大灾害时,1级建筑物的校核洪水标准,应取可能最大洪水(PMF)或重现期10000年标准;2~4级建筑物的校核洪水标准,可提高一级.3.2.3 对混凝土坝,浆砌石坝,如洪水漫顶将造成极严重的损失时,1级建筑物的校核洪水标准,经过专门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可取可能最大洪水(PMF)或重现期10000年标准.3.2.4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泄水建筑物消能防冲设计的洪水标准,可低于泄水建筑物的洪水标准,根据泄水建筑物的级别按表 3.2.4确定,并应考虑在低于消能防冲设计洪水标准时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对超过消能设计标准的洪水,容许消能防冲建筑物出现局部破坏,但必须不危及挡水建筑物及其他主要建筑物的安全,且易于修复,不致长期影响工程运行. 表3.2.4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消能防冲建筑物洪水标准3.2.5水电站厂房的洪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3.2.5的规定确定.河床式水电站厂房,挡水部分的洪水标准,应与工程的主要挡水建筑物的洪水标准相一致.水电站厂房的副厂房,主变压器场,开关站,进厂交通等的洪水标准,可按表3.2.5确定.3.2.6抽水蓄能电站的上,下调节池,若容积较小,失事后对下游的危害不大,且修复较容易,其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可根据其级别,按表3.2.5的规定确定.3.2.7坝体施工期临时度汛洪水标准,应根据坝型及坝前拦洪库容,按表3.2.7确定.根据其失事后对下游的影响,标准可适当提高或降低.表3.2.7坝体施工期临时度汛洪水标准[重现期(年)]应通过分析坝体施工和运行要求,按表3.2.8规定确定.表3.2.8导流泄水建筑物封堵后坝体度汛洪水标准[重现期(年)]3.3.1平原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应按表3.3.1确定.表3.3.1平原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重现期(年)]3.3.2潮汐河口段和滨海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潮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3.3.2确定.对1级,2级建筑物,若确定的设计潮水位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潮水位时,应采用当地历史最高潮水位校核.3.3.4平原,滨海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泄水建筑物消能防冲洪水标准,应根据泄水建筑物的级别,分别按表3.3.1和表3.3.2确定.3.4其他水利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3.4.1灌溉和治涝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3.4.1确定.表3.4.1灌溉和治涝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注灌溉和治涝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校核洪水标准,可视具体情况和需要研究确定.3.4.2供水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3.4.2确定.3.4.3泵站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3.4.3确定.3.4.4堤防工程的洪水标准,应根据江河防洪规划和保护对象的重要性分析确定.对没有整体防洪规划河流的堤防,或不影响整体防洪规划的相对独立的局部堤防,其洪水标准,根据保护对象的重要性,按GB50286-98规范确定.穿堤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应不低于堤防工程洪水标准.3.5临时性水工建筑物3.5.1临时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和级别,在表3.5.1规定的幅度内,结合风险度综合分析,合理选用.对失事后果严重的,应考虑遇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措施.表3.5.1临时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重现期(年)]4.0.1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挡水建筑物顶部高程,应按工程设计情况和校核情况时的静水位加相应的波浪爬高,风壅增高和安全加高确定.其安全加高应不小于表4.0.1中的规定.表4.0.1永久性挡水建筑物安全加高(m)4.0.2当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挡水建筑物顶部设有稳定,坚固和不透水的且与建筑物的防渗体紧密结合的防浪墙时,防浪墙顶部高程可按4.0.1条确定,但挡水建筑物顶部高程应不低于水库正常蓄水位.4.0.3土石坝的土质防渗体顶部在设计静水位以上的超高,应在表4.0.3规定的范围内选取,防渗体顶部高程并应不低于校核情况下的静水位.4.0.4严寒地区土石坝土质防渗体顶部的保护层厚度应不小于该地区的冻结深度.表4.0.3设计情况下土石坝土质防渗体顶部超高(m)4.0.5确定地震区土石坝顶部超高时,应另计入地震坝顶沉陷和地震涌浪高度.地震涌浪高度,可根据坝前水深和设计烈度的大小,采用0.5~1.5m.当库区有可能发生大体积坍岸或滑坡引起涌浪时,其安全加高应进行专门研究.4.0.6堤防工程的顶部高程,应按设计洪水位或设计高潮位加堤顶超高确定.堤顶超高包括设计波浪爬高,设计风壅增水高度和安全加高三部分.安全加高值应不小于表4.0.6的规定.经统一规划的堤防体系,其堤顶超高,应按制定的统一标准确定.定.安全加高值按表4.0.7确定.过水的临时性挡水建筑物顶部高程,应按设计洪水位加波浪高度确定,不另加安全加高.表4.0.7临时性挡水建筑物安全加高(m)为便于执行本标准,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水利工程等级划分及规模标准

工程等别
Ⅰ Ⅱ Ⅲ Ⅳ Ⅴ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主要建筑物 次要建筑物来自132
3
3
4
4
5
5
5
临时性水工 建筑物级别
4 4 5 5
➢ 注:失事后损失巨大或影响十分严重的水 ➢ 利水电工程的2~5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 ➢ 筑物,经过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可 ➢ 提高一级;失事后造成损失不大的水利 ➢ 水电工程的1~4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 ➢ 物,经过论证并报主管部门,可降低一 ➢ 级。
级别
Ⅰ
Ⅱ
Ⅲ
Ⅳ
Ⅴ
过水流量 (m3/s)
>300
300~100
100~20
20~5
<5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规定,堤 防防工程的级别应其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确 定,防洪标准按94国标,并依据防护区内防
洪标准较高防护对象确定
防洪标准 【重现期 ≥100 (年)】
堤防工程及别 1
<100
≥50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JJ50-92规定,城市等别 应根据保护城市的重要程度和人口数量划分为四等
城市等别
分等指标 重要程度 城市人口(万人)
一
特别重要
≥150
二
重要城市
150~50
三
中等成
50~20
四
小城市
≤20
注: 城市人口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 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1~0.1 300~50 5~0.5
30~3 2、3级 50~20 5~0.5
500~150
<0.1 <50 <0.5 <3 4、5级 <20 <0.5
(完整版)水利水电工程规模等级划分

表2.1.1 水利水电工程分等指标
表2.2.1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表2.2.6 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表3.2.7 坝体施工期临时度汛洪水标准[重现期(年)]
表3.2.8 导流泄水建筑物封堵后坝体度汛洪水标准[重现期(年)]
表2.1.3 拦河水闸工程分等指标
表2.1.4 灌溉、排水泵站分等指标
表2.2.3 水库大坝提级指标
表3.2.1 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重现期(年)]
表3.2.4 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消能防冲建筑物洪水标准
表3.3.1 平原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重现期(年)]
表4.0.1 永久性挡水建筑物安全加高(m)
表4.0.3 设计情况下土石坝土质防渗顶部超高(m)。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最新版】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一、水利水电工程等别水利水电工程的等别,应根据其工程规模、效益和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性,按下表3.0.1确定。
对综合利用的水利水电工程,当按各综合利用项目的分等指标确定的等别不同时,其工程等别应按其中最高等别确定。
二、水工建筑物级别1、一般规定1.1 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工程的等别或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分级指标综合分析确定。
1.2 综合利用水利水电工程中承担单一功能的单项建筑物的级别,应按其功能、规模确定;承担多项功能的建筑物级别,应按规模指标较高的确定。
1.3 失事后损失巨大或影响十分严重的水利水电工程的2~5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建筑物级别可提高一级;水头低、失事后造成损失不大的水利水电工程1~4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建筑物级别可降低一级。
1.4 对2~5级的高填方渠道、大跨度或高排架渡槽、高水头倒虹吸等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后建筑物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不予提高。
1.5 当永久性水工建筑物采用新型结构或基础的工程地质条件特别复杂时,对2~5级建筑物可提高一级设计,但洪水标准不予提高。
1.6 穿越堤防、渠道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不应低于相应堤防、渠道的级别。
2、水库及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级别2.1 水库及水电站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其所在工程的等别和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重要性,按表4.2.1确定。
2.2 水库大坝按2.1条规定为2级、3级,如坝高超过表4.2.2规定的指标时,其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可不提高。
2.3 水库工程中最大高度超过200m的大坝建筑物,其级别应为1级,其设计标准应专门研究论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4 当水电站厂房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与水库工程挡水建筑物共同挡水时,其建筑物级别应与挡水建筑物的级别一致按表4.2.1确定。
当水电站厂房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不承担挡水任务、失事后不影响挡水建筑物安全时,其建筑物级别应根据水电站装机容量按表4.2.4确定。
水利水电知识

一:水工建筑物等级划分1、水利水电工程分等指标(第一页表格),分为一二三四五等,分别是防洪、灌溉、发电、供水和治涝。
2、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根据所在工程的等别、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为Ⅰ、Ⅰ、Ⅰ、Ⅰ、Ⅰ级,穿堤水工建筑物按最高级别确定。
3、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按第二页下方表格确定,对于3级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符合该级别规定的指标不得少于两项。
二:水工建筑物的分类及作用1、按作用分类: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取(进)水建筑物、整治建筑物以及专门为灌溉、发电、过坝需要而兴建的建筑物。
2、取(进)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的首部建筑物,如引水隧洞的进水口段、灌溉渠首和供水用的扬水站等。
3、4、3、整治建筑物:用以改善河流的水流条件、调整河势、稳定河槽、维护航道以及为防护河流、水库、湖泊中的波浪和水流对岸坡冲刷的建筑物,如顺坝、丁坝、导流堤、护底和护岸等4、专门建筑物:为灌溉、发电、过坝等需要兴建的建筑物。
如专为发电用的引水管道、压力前池、调压室、电站厂房;专为灌溉用的沉砂池、冲砂闸;专为过坝用的升船机、船闸、鱼道、过木道等。
三:水库与堤防的特征水位1、水库的特征水位:校核洪水位、设计洪水位、防洪高水位、正常蓄水位、防洪限制水位、死水位。
2、提防工程特征水位:设防(防汛)水位(开始防汛的水位)、警戒水位(准备抢险的水位)、保证水位(设计的洪水位)。
02、土石坝与堤防的构造及作用一、土石坝的类型1、按坝高分:低坝(30m以下)、中坝(30~70m之间)、高坝(70m以上)。
2、按施工方法分:碾压式土石坝(最常见,分为:均质坝(低坝)、土质防渗体分区坝、非土料防渗体坝)、水力冲填坝、定向爆破堆石坝。
二、土石坝的构造及作用1、坝顶构造:坝顶宽度(高坝选10~15m、中低坝选5~10m)、护面(Ⅰ级以下的坝下泳也可以采用草皮护面)、防浪墙(1~1.2m)。
2、防渗体:主要有心墙、斜墙、铺盖、截水墙等。
作用:减少通过坝体和坝基的渗流量;降低浸润线,增加下游坝坡的稳定性;降低渗透坡降,防止渗透变形。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一、水利水电工程等别1、水利水电工程的等别,应根据其工程规模、效益和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性,按表3.0.1确定。
2、对综合利用的水利水电工程,当按各综合利用项目的分等指标确定的等别不同时,其工程等别应按其中最高等别确定。
二、水工建筑物级别1、一般规定1.1 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工程的等别或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分级指标综合分析确定。
1.2 综合利用水利水电工程中承担单一功能的单项建筑物的级别,应按其功能、规模确定;承担多项功能的建筑物级别,应按规模指标较高的确定。
1.3 失事后损失巨大或影响十分严重的水利水电工程的2~5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建筑物级别可提高一级;水头低、失事后造成损失不大的水利水电工程1~4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建筑物级别可降低一级。
1.4 对2~5级的高填方渠道、大跨度或高排架渡槽、高水头倒虹吸等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后建筑物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不予提高。
1.5 当永久性水工建筑物采用新型结构或基础的工程地质条件特别复杂时,对2~5级建筑物可提高一级设计,但洪水标准不予提高。
1.6 穿越堤防、渠道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不应低于相应堤防、渠道的级别。
2、水库及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级别2.1 水库及水电站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其所在工程的等别和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重要性,按表4.2.1确定。
2.2 水库大坝按2.1条规定为2级、3级,如坝高超过表4.2.2规定的指标时,其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可不提高。
2.3 水库工程中最大高度超过200m的大坝建筑物,其级别应为1级,其设计标准应专门研究论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4 当水电站厂房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与水库工程挡水建筑物共同挡水时,其建筑物级别应与挡水建筑物的级别一致按表4.2.1确定。
当水电站厂房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不承担挡水任务、失事后不影响挡水建筑物安全时,其建筑物级别应根据水电站装机容量按表4.2.4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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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的等别如何划分?答: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00)的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根据其工程规模、效益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划分为Ⅰ、Ⅱ、Ⅲ、Ⅳ、Ⅴ五等。
分等的指标有库容、防洪、灌溉、治涝、供水和发电等。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如何划分?答: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工程的等别,以及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为五级,分别为1、2、3、4、5级。
堤防工程的级别,应该按照《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确定。
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主要由防洪对象的防洪要求而定,分别为1、2、3、4、5级。
水库与堤防的特征水位有哪些?答:水库的特征水位有:(1)校核洪水位;(2)设计洪水位;(3)防洪高水位;(4)正常蓄水位(正常高水位、设计蓄水位、兴利水位);(5)防洪限制水位(汛前限制水位);(6)死水位。
河道工程特征水位有:(1)设防(防汛)水位。
开始组织群众防汛的水位。
(2)警戒水位。
当水位达到设防水位后继续上升到某一水位时,防洪堤随时可能出险,防汛人员必须迅速开赴防汛前线,准备抢险,这一水位称警戒水位。
(3)保证水位。
即堤防的设计洪水位,河流遇堤防的设计洪水时在坝前达到的最高水位。
案例7:背景资料某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位于我国西北某省,枯水期流量很少;坝型为土石坝,粘土心墙防渗;坝址处河道较窄,岸坡平缓。
工程中的某分部工程包括坝基开挖、坝基防渗及坝体填筑,该分部工程验收结论为“本分部工程划分为80个单元工程,其中合格30个,优良50个,主要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质量优良,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混凝土拌合物质量达到优良,故本分部工程优良。
”问题:1.根据该项目的工程条件,请你选择合理的施工导流方式及其泄水建筑物类型。
2.大坝拟采用碾压式填筑,其压实机械主要有哪几种类型?坝面作业分哪几项主要工序?3.大坝施工前碾压实验主要确定哪些压实参数?施工中坝体与混凝土泄洪闸连接部位的填筑,应采取哪些措施保证填筑质量?4.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有关质量评定规程,质量评定时项目划分为哪几级?5.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有关质量评定规程,上述验收结论应如何修改?正确答案:答案要点:1.由于该河流枯水期流量很少,坝址处河道较窄,宜选择全段围堰法导流。
因岸坡平缓,泄水建筑物宜选择明渠。
2.大坝拟采用碾压式填筑,粘土心墙可选用羊脚碾、气胎碾或夯板压实,坝壳可选用振动碾、气胎碾或夯板压实。
坝面作业可以分为铺料、整平和压实三个主要工序。
3.大坝施工前碾压实验主要确定的参数包括碾压机具的重量、含水量、碾压遍数及铺土厚度等,对于振动碾还应包括振动频率及行走速率等。
施工中坝体与混凝土泄洪闸连接部位的填筑,混凝土面在填土前,必须用钢丝刷等工具清除其表面的乳皮、粉尘、油毡等,并用风枪吹扫干净;在混凝土面上填土时,应洒水湿润,并边涂刷浓泥浆、边铺土、边夯实。
4.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有关质量评定规程,质量评定时项目划分为: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三级。
5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有关质量评定规程,上述验收结论应修改为:“本分部工程划分为80个单元工程,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单元工程优良率为62.5%)以上达到优良,主要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质量优良,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混凝土拌合物质量达到优良,故本分部工程优良。
”建设工程教育网资料案例8:背景资料某水利枢纽工程,主要工程项目有大坝、泄洪闸、引水洞、发电站等,2002年元月开工,2003年5月申报文明建设工地,此时已完成全部建安工程量40%.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为加强质量管理,在工地现场成立了由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及工程项目法人、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
问题:1.工地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的组成形式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2.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有关建设管理的规定,简述工程现场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各单位之间在建设管理上的相互关系。
3.根据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考核的主要内容除了内部管理制度外,还包括什么?4.工地基坑开挖时曾塌方并造成工人轻伤。
请根据水电工程安全事故分类有关规定判断属于什么等级事故,并简述人身伤害事故等级分类以及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
建设工程教育网资料5.根据水电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简述安全生产的方针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贯彻的原则、工程各参建单位内部安全工作责任划分。
正确答案:答案要点:1.工地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的组成形式不妥当。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的规定,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人员有专职质量监督员和兼职质量监督员组成,其中,兼职质量监督员为工程技术人员,凡从事该工程监理、设计、施工、设备制造的人员不得担任该工程的兼职质量监督员。
2.工程现场项目法人和设计、施工、监理之间是合同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是被监督和监督关系。
设计和施工、监理之间属于工作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属于被监督和监督关系。
施工和监理之间是被监理和监理的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属于被监督和监督关系。
监理和质量监督之间属于被监督和监督关系。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3.根据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考核的主要内容除了内部管理制度外,还包括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管理和施工安全措施等。
4.工地基坑开挖时曾塌方并造成工人轻伤,根据水电工程安全事故分类有关规定判断属于一般事故。
人身伤害事故等级分类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
5.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
实行建设项目的业主、建设单位统一监督、协调,施工企业、设计院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
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设计院应组成工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监督、协调。
建设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设计院的行政正职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建设项目或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各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行政负责人分别对本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案例7:背景资料某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位于我国西北某省,枯水期流量很少;坝型为土石坝,粘土心墙防渗;坝址处河道较窄,岸坡平缓。
工程中的某分部工程包括坝基开挖、坝基防渗及坝体填筑,该分部工程验收结论为“本分部工程划分为80个单元工程,其中合格30个,优良50个,主要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质量优良,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混凝土拌合物质量达到优良,故本分部工程优良。
”问题:1.根据该项目的工程条件,请你选择合理的施工导流方式及其泄水建筑物类型。
2.大坝拟采用碾压式填筑,其压实机械主要有哪几种类型?坝面作业分哪几项主要工序?3.大坝施工前碾压实验主要确定哪些压实参数?施工中坝体与混凝土泄洪闸连接部位的填筑,应采取哪些措施保证填筑质量?4.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有关质量评定规程,质量评定时项目划分为哪几级?5.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有关质量评定规程,上述验收结论应如何修改?正确答案:答案要点:1.由于该河流枯水期流量很少,坝址处河道较窄,宜选择全段围堰法导流。
因岸坡平缓,泄水建筑物宜选择明渠。
2.大坝拟采用碾压式填筑,粘土心墙可选用羊脚碾、气胎碾或夯板压实,坝壳可选用振动碾、气胎碾或夯板压实。
坝面作业可以分为铺料、整平和压实三个主要工序。
3.大坝施工前碾压实验主要确定的参数包括碾压机具的重量、含水量、碾压遍数及铺土厚度等,对于振动碾还应包括振动频率及行走速率等。
施工中坝体与混凝土泄洪闸连接部位的填筑,混凝土面在填土前,必须用钢丝刷等工具清除其表面的乳皮、粉尘、油毡等,并用风枪吹扫干净;在混凝土面上填土时,应洒水湿润,并边涂刷浓泥浆、边铺土、边夯实。
4.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有关质量评定规程,质量评定时项目划分为: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三级。
5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有关质量评定规程,上述验收结论应修改为:“本分部工程划分为80个单元工程,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单元工程优良率为62.5%)以上达到优良,主要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质量优良,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混凝土拌合物质量达到优良,故本分部工程优良。
”建设工程教育网资料案例8:背景资料某水利枢纽工程,主要工程项目有大坝、泄洪闸、引水洞、发电站等,2002年元月开工,2003年5月申报文明建设工地,此时已完成全部建安工程量40%.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为加强质量管理,在工地现场成立了由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及工程项目法人、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
问题:1.工地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的组成形式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2.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有关建设管理的规定,简述工程现场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各单位之间在建设管理上的相互关系。
3.根据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考核的主要内容除了内部管理制度外,还包括什么?4.工地基坑开挖时曾塌方并造成工人轻伤。
请根据水电工程安全事故分类有关规定判断属于什么等级事故,并简述人身伤害事故等级分类以及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
建设工程教育网资料5.根据水电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简述安全生产的方针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贯彻的原则、工程各参建单位内部安全工作责任划分。
正确答案:答案要点:1.工地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的组成形式不妥当。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的规定,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人员有专职质量监督员和兼职质量监督员组成,其中,兼职质量监督员为工程技术人员,凡从事该工程监理、设计、施工、设备制造的人员不得担任该工程的兼职质量监督员。
2.工程现场项目法人和设计、施工、监理之间是合同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是被监督和监督关系。
设计和施工、监理之间属于工作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属于被监督和监督关系。
施工和监理之间是被监理和监理的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属于被监督和监督关系。
监理和质量监督之间属于被监督和监督关系。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3.根据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考核的主要内容除了内部管理制度外,还包括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管理和施工安全措施等。
4.工地基坑开挖时曾塌方并造成工人轻伤,根据水电工程安全事故分类有关规定判断属于一般事故。
人身伤害事故等级分类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