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入境行程安排管理办法(正式版)
公司人员出入境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出入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人员出入境管理,维护公司秩序和安全,保障公司业务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或离开公司境内外工作地点的员工、临时工、实习生、访客等人员。
第三章入境管理一、员工入职时,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及相关报到登记材料,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方可正式入职。
二、员工离开公司境内或外工作地点前,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出境申请,并提供出差证明或相关凭证。
三、临时工、实习生、访客等人员,需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经审批后方可进入公司。
四、外籍员工前来入职,需提供合法工作签证、居留许可等相关证件。
第四章出境管理一、员工因公需出境的,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出差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二、员工因私需出境的,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请假申请,并经领导批准。
三、外籍员工因私需出境的,需提供居留许可、有效签证等相关证件。
第五章人员临时出入境管理一、公司临时需要外聘临时工、实习生等人员时,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二、外来访客需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经审批后方可进入公司。
第六章安全管理一、所有员工需严格遵守边境检查及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
二、外籍员工需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件和居留许可等证件。
第七章处罚规定一、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并报告相关部门或组织。
二、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将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章附则一、出入境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如有修改,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并报告相关部门。
四、本制度相关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以上是关于公司人员出入境管理制度的规定,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以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安全,促进公司的发展。
公司人员出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员出境管理,确保公司国际业务顺利开展,保障公司及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因公或因私出境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等。
第三条公司人员出境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确保出境活动合法、合规。
(二)安全第一: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三)节约成本:合理控制出境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提高效率:简化出境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出境审批第四条公司人员因公出境,需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审批手续:(一)提出申请:出境人员需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出境申请,说明出境目的、时间、地点、费用预算等。
(二)部门审批: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出境目的、时间、地点、费用预算等符合公司规定。
(三)公司审批:部门负责人将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公司人员因私出境,需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审批手续:(一)提出申请:出境人员需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出境申请,说明出境目的、时间、地点、费用预算等。
(二)部门审批: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出境目的、时间、地点、费用预算等符合公司规定。
(三)公司审批:部门负责人将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出境审批材料包括:(一)出境申请表;(二)有效身份证件;(三)工作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四)出境费用预算;(五)其他公司要求提供的材料。
第三章出境费用管理第七条公司人员出境费用包括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通讯费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财务制度执行。
第八条出境人员应合理控制费用,不得擅自扩大费用范围和提高费用标准。
第九条出境费用报销需提供相关凭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章出境安全与保密第十条出境人员应增强安全意识,了解目的地的法律法规、风俗习惯、安全风险等信息,确保自身安全。
员工出境管理制度

员工出境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出境行为,营造良好的企业形象,确保企业安全稳定,同时也保障员工的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的出境行为管理。
第三条员工出境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文明出行,做到自律自净。
第四条员工出境需提前向相关部门提交出差申请,按规定报备出差行程,确保相关部门掌握员工出差信息。
第五条员工出境应注意个人安全,合理安排行程,做好出行准备。
第六条企业将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出差指南和安全提示,确保员工安全出行。
第七条企业将定期对员工出境行为进行审查和总结,不断完善出境管理制度。
第二章出差申请和审批第八条员工出差需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和预计费用等。
第九条部门领导应按照企业制度和实际情况审核和批准员工的出差申请。
第十条涉及国外出差的员工需提前向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个人护照、签证等相关材料,并按要求进行报备。
第十一条企业出差预算应合理,员工应按规定使用差旅费,避免超支现象。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二条员工出差应注意当地安全态势,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如遇紧急情况,员工应立即向企业相关部门报告,按照企业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参加海外出差的员工应购买旅行保险,确保在意外情况下能及时获得帮助。
第四章权益保障第十五条员工出差期间,企业应保障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员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第十六条员工出差期间,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差旅费及餐饮、住宿费等费用。
第十七条员工出差期间如遇健康问题,企业应提供必要的医疗协助和支持。
第十八条在出差期结束后,员工应如实填写出差报销单据,企业应及时予以审核和报销。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九条员工出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企业规章制度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条出差中如有严重违规行为,企业有权中止或取消员工的出差资格,同时视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员工出差过程中如发生违纪行为,企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纪律处分。
员工出入境管理制度信息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出入境管理,确保公司业务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办理出入境手续的公司员工。
第二章出入境手续办理第三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出国(境)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填写《员工出国(境)申请表》。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协助员工办理护照、签证等相关手续。
第五条员工出国(境)期间,应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维护公司形象。
第三章出入境证照管理第六条员工出国(境)期间,应妥善保管护照、签证等证件,防止遗失或损坏。
第七条员工因工作需要临时更换护照、签证的,应在办理更换手续前向人力资源部报告,并按相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员工离职或出国(境)结束后,应及时将护照、签证等证件交回人力资源部。
第四章出入境费用管理第九条员工办理出入境手续产生的费用,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员工出国(境)期间,如因个人原因导致费用超支的,自行承担超支部分。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出入境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员工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具体条款说明1. 出入手续办理:员工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填写《员工出国(境)申请表》,说明出国(境)的目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人力资源部将根据申请情况,协助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2. 出入境证照管理:员工出国(境)期间,应妥善保管护照、签证等证件,防止遗失或损坏。
如发生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补办手续。
3. 出入境费用管理:员工办理出入境手续产生的费用,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如因个人原因导致费用超支的,自行承担超支部分。
4. 监督与考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出入境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员工出入境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
工作人员_出境_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工作人员出境管理,规范出境行为,确保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单位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借调人员、实习人员等。
第三条出境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审批;(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第二章出境审批第四条工作人员出境,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第五条出境审批分为以下类别:(一)因公出境:指因公务活动需要,经单位批准出境;(二)因私出境:指因个人原因,如探亲、旅游、商务等,经单位批准出境;(三)培训、进修出境:指因单位安排,参加境外培训、进修等,经单位批准出境。
第六条出境审批程序:(一)工作人员填写《工作人员出境申请表》,详细说明出境目的、时间、地点等信息;(二)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三)单位负责人审批;(四)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以下情况不予批准出境:(一)未履行审批手续的;(二)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三)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单位利益的;(四)因私出境,不具备基本生活条件的;(五)其他不符合出境条件的。
第三章出境管理第八条工作人员出境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二)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单位商业秘密;(三)注意自身安全,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四)按照审批时间返回,不得擅自延长出境时间;(五)出境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单位联系。
第九条工作人员出境归来,应向单位汇报出境期间的情况,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工作人员,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十一条对因违反本制度导致国家秘密、单位利益受损的工作人员,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我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员工出入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出入境管理,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因公需要出入境的员工。
第三条出入境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保障公司业务需求;2. 高效便捷,减少员工出入境时间;3. 安全可靠,确保员工人身安全。
第二章出入境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员工因公需要出入境,应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员工出入境申请表》。
第五条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同意后报送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背景调查,并提出审核意见。
第七条公司领导对人力资源部提出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批,审批结果通知部门负责人。
第八条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出入境手续与证件管理第九条员工办理出入境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1. 有效身份证件;2. 《员工出入境申请表》;3. 公司出具的因公出差证明;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员工持相关材料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护照、签证等手续。
第十一条员工出入境证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员工需使用时,向人力资源部申请。
第十二条员工出入境证件遗失、损坏或过期,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办理补办或更换手续。
第四章出入境期间管理第十三条员工在出入境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2. 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公司形象;3. 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4. 按时归国,不得擅自滞留境外。
第十四条员工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在境外停留时间,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员工在出入境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公司做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公司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出入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出入境管理,确保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保障公司及员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因公或因私需要出入境的员工。
第三条出入境管理遵循合法、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公司业务不受影响。
第二章出入境申请与审批第四条需要出入境的员工,应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员工出入境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第六条经批准的员工,需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未获批准的员工,不得擅自出入境。
第三章出入境手续办理第八条员工办理出入境手续时,应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以下工作:(一)办理护照、签证等证件;(二)办理签证延期、签证换发、签证补办等手续;(三)办理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等相关证件;(四)办理其他与出入境相关的手续。
第九条员工在办理出入境手续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
第四章出入境记录与备案第十条员工出入境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出入境记录报送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出入境记录进行登记、统计和分析,为公司制定相关政策和提供决策依据。
第五章出入境安全与保密第十二条员工在出入境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形象和公司利益。
第十三条员工在出入境过程中,应妥善保管个人证件,防止遗失或被盗。
第十四条员工在出入境过程中,应遵守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第十五条员工在出入境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与公司联系,寻求帮助。
第十六条员工在出入境过程中,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公司给予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单位员工出入境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本单位员工出入境管理,规范员工出入境行为,保障国家利益和单位利益,维护单位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等。
三、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本制度,并对员工出入境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 保卫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对员工出入境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出入境安全。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的出入境行为负有管理责任,确保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
四、出入境审批1. 员工因工作需要出国(境)的,需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填写《员工出国(境)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人力资源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审批意见,报单位领导审批。
3. 经批准的员工,需在出国(境)前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护照、签证、保险等。
五、出入境注意事项1. 员工出国(境)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维护国家形象和单位形象。
2. 员工出国(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定期向单位汇报工作进展和个人情况。
3. 员工出国(境)期间,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与单位联系,并按照单位要求采取措施。
4. 员工回国(境)后,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汇报工作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奖惩措施1. 遵守本制度,表现良好的员工,单位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的,单位将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3. 因违反本制度给国家、单位或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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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事业部员工出入境行程安排管理办法
(试行)
0 目的
为规范员工出入境管理,妥善、周密安排员工安全出入境,充分体现企业人本理念,确保本部全面掌握出入境员工行程动态,避免行程出现差错,合理控制、节约成本费用。
1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海外事业部员工因公出国工作、出差、回国休假等原因出入国境及海外事业部邀请局内外专家出国考察、检查工作的行程安排管理。
2 术语
区域经理部或代表处:指由公司海外事业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的办事机构。
3 职责
3.1 海外事业部综合管理部职责
3.1.1 负责员工出入境审批手续的申办;
3.1.2 负责员工护照、签证办理所需资料的收集;
3.1.3 负责通知员工出国行程安排,并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3.1.4 负责收集、登记员工休假、出差回国情况;
3.1.5 按护照管理相关规定收缴、保管国内停留两个月以内人员的护照。
3.2 各海外项目国内保障组职责
3.2.1 负责出国人员签证的办理;
3.2.2 负责拟定出入境人员的行程计划、订票并书面通知海外事业部综合管理部和项目,以便项目安排接待及后续行程;
3.2.3 负责出、入境人员在出入境所在地正常停留期间的住宿安排;
3.2.4 负责出、入境人员在出入境机场的接送车辆安排(一般人员回国可安排乘坐机场大巴车);
3.2.5 负责带至项目各类零星物品的收集、打包,并办理物品携带的移交登记手续。
3.3 境外项目人力资源办职责
3.3.1 负责到项目部工作、出差人员入境后的接待及行程安排;
3.3.2 负责项目部员工因休假、出差回国人员的行程安排,3.3.3 负责协助处理出国人员在行程中遇到各种困难;
3.3.4 负责收集、登记、保管本项目工作人员的各类护照。
3.4 区域经理部或代表处职责
3.4.1 负责按照公司相关单位的通知做好所在地到境相关人员的接待工作;
3.4.2 负责按照公司相关单位的要求做好到境人员在所在地的行程安排工作;
3.4.3 负责协助处理出国人员在行程中遇到各种困难。
4 工作程序
4.1 出国工作人员行程安排
(1)各项目国内保障组根据护照签证手续办理情况、项目工作安排等因素订票确定出国时间后,书面通知海外事业部
综合管理部和项目;
(2)综合管理部通知员工出国行程安排,并负责对员工进行出国前培训及调动相关手续的办理;
(3)出国工作人员到各项目国内保障组报到,各项目国内保障组做好如下工作:
1)将机票交予出国人员;
2)将《出入国境行程通知单》交出国人员,介绍出国乘机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解释其提出的问题;
3)将《出入国境行程通知单》通报项目人力资源办,区域经理部或代表处;
4)将需要携带至项目的物品打包交出国工作人员签收,一般情况下出国人员不得拒绝;
5)安排送行的车辆;
6)如果出国人员在出入境所在地无住房,安排其住宿。
(4)出国人员持机票、护照按照《出入国境行程通知单》出行;
(5)区域经理部,代表处或项目部人力资源办按照《出入国境行程通知单》的通知安排接机,并负责出国人员到港后下一步行程的安排。
(6)出国工作人员到达工地后,到项目人力资源办办理报到手续,项目人力资源办向海外事业部综合管理部反馈人员到达的信息。
4.2 出差人员行程安排
(1)出差人员将经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同意的出差申请单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办理出国护照及签证手续;
(2)护照及签证手续办妥后,综合管理部通知安排出国行程;
(3)同4.1 (4)-(6)
4.3 回国人员行程安排
(1)项目部人力资源办拟定《出入国境行程通知单》,并送达本人一份,上报至海外事业部综合管理部一份;
(2)项目部人力资源办,区域经理部或代表处妥善安排回国人员在项目所在国行程中的接送;
(3)回国逗留时间超过两个月的和项目退场人员的护照直接交还海外事业部综合管理部。
4.4 临时回国人员管理要求
4.4.1 回国出差、回国休假(包括探亲假、年休假、事假、病假等)的,项目部人力资源办在回国人员启程前向海外事业部综合管理部报送《临时回国人员通报登记表》;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回国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回国行程。
4.4.2 临时回国人员必须保证登记联络方式的畅通,并服从本部综合管理部、项目人力资源办发出的各种指令。
4.5 出国人员在境外遇到各种紧急、意外情况的处理
4.5.1 出国人员在境外遇到突发事件或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可向机场保安、警察寻求帮助,同时直接与项目部人力资源办,区域经理部或代表处联系说明情况,事情重大的可直接与我国驻外机构联系。
4.5.2 行程通知单中必须至少告知一个项目部,区域经理部或代表处有效的联系方式。
4.5.3 驻外区域经理部、代表处、项目人力资源办要提前了
解出国人员的行程,当出国人员寻求帮助时应迅速反应、妥善处理。
5 附则
5.1 出入境过程中由于员工个人原因而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个人承担;
5.2 因公发生的各种费用按照公司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由受益项目承担。
6 附件
(1)出入国境行程通知单
(2)临时回国人员通报登记表
附件1
出入国境行程单
起点:途径:终点:
附件2
临时回国人员通报登记表
填报单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