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会诊制度及流程
会诊制度(参考6篇)

《会诊制度》会诊制度(一):会诊制度(一)院内科间会诊1、会诊的提出:会诊由病房主治医师决定,住院医师填写会诊单,须详细填写申请单的申请会诊项目,简要重点描述病人的病情及诊疗状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时间具体到日,经主治医师审核并签宇。
申请科室负责将申请单送达邀请会诊科室。
特殊病人经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宇,能够特邀会诊医师。
2、会诊时间要求:一般会诊48小时内完成,如需特殊检查的轻病人,可预约时间到专科检查。
院区内急会诊务必在10分钟内到位,(院址分散的酌情适当放宽时限)抢救须随请随到,危重病人能够电话邀请,被邀请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会诊,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进行电话会诊。
3、会诊医师的资格认定:由有执业资质的总住院医师(二线)或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承担院内会诊工作。
如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及时到场,须请该科其他同级医师或上级医师代为会诊。
对特殊或疑难重症病人需要专家或科主任会诊者,须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室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字。
院内急会诊如二线医师正在手术或抢救病人,由三线医师或上级医师及时完成会诊。
4、会诊医师职责:详细阅读病历,了解病人的病情,亲自诊察病人,会诊后须书写会诊记录。
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推荐,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清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
会诊时须有甲请科室医师陪同、介绍病情。
5、会诊后确认需转科的病例,由会诊医师签署转科意见,自签署时起,病人的诊疗职责由转入科室负贡。
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转入时,转入科室须确保病人不发生诊疗延误。
抢救及危重病人须及时转入,确有困难时须上报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二)院际间会诊制度1、疑难病例或特殊病例需请院际间会诊时,经病房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写好病人的病历摘要和会诊目的,确定请求会诊医院的相关专业(或会诊医师),报医务处,由医务处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时需有科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陪同,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诊记录。
院内会诊制度及流程

18.3医院应支持会诊专家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引进先进的会诊理念和技术。
十九、会诊信息的保护与利用
19.1医院应加强对会诊信息的管理,确保会诊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19.2会诊信息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进行使用,不得用于非法目的。
(2)会诊专家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赴申请科室参与会诊。
(3)会诊流程同常规会诊。
2.3特殊会诊流程
(1)根据患者病情及需求,申请科室向医务科提出特殊会诊申请。
(2)医务科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及专家,制定会诊方案。
(3)会诊流程同常规会诊。
三、会诊质量管理
3.1医务科负责对院内会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评估会诊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2.1医院应设立监督机构,对会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2.2各科室应积极配合监督机构的工作,主动接受监督,严格遵守会诊制度。
22.3对于违反会诊制度的行为,医院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十三、会诊资源的拓展与优化
23.1医院应积极拓展会诊资源,与国内外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
九、会诊培训与考核
9.1医院应定期组织会诊相关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会诊能力,确保会诊质量。
9.2医务科应对会诊专家进行业务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参与会诊工作。
9.3会诊专家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
十、会诊信息管理系统
10.1医院应建立健全会诊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会诊申请、安排、记录、反馈等环节的信息化。
院内会诊制度及流程
一、会诊制度
1.1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院内会诊制度旨在加强各科室间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医疗资源优势,为患者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诊断和治疗。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一、院内会诊1.院内一般会诊:由经管医师提出,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签字,送会诊申请单至被邀请科室,由应邀科主治及以上医师或申请科室指定的医师负责会诊,会诊医师要求在会诊申请发出48小时内完成会诊(包括节假日)。
2.院内急会诊:由经管医师提出,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卷字,在会诊申请单上加注“急”字后送到被邀请科室,并电话联系,由应邀科室主治及以上医师或申请科室指定的医师负责会诊,会诊医师必须在会诊申请发出10分钟之内到达。
申请科室指定医师进行急会诊,事先必须电话联系,确定该医师在岗,且能及时前来会诊,以免延误病人的抢救或诊治工作。
节假日及夜间由大科总值班负责,必要时由总值班邀请专科医生一起会诊。
二、院外会诊1.院外会诊:由主治及以上医师提出,病区内讨论同意上报大科主任、办公室、分管院长批准,由办公室负责实施。
2.县内会诊:由主治及以上医师提出,病区主任同意,报办公室批准,由办公室负责实施。
特殊情况先由总值班医生决定,事后补办手续。
凡需会诊或病员及其家属要求的会诊,应先向主任及各级领导提出,在未得到同意之前,不准先向病人及其家属提出或作出承诺,以免引起医疗纠纷。
三、外出会诊1.外院邀请我院医生会诊,一律由办公室负责安排、派遣。
2.外院直接邀请我院医生进行会诊,接到会诊邀请的医生必须向办公室汇报,经同意后方可前往会诊,夜间或节假日必须向院行政总值班汇报,同意后方可前往会诊。
3.会诊医生必须以病人为中心,安全医疗为核心,认真完成会诊任务,原则上不在当地医院进行手术及各种风险较大的侵入性诊治操作(手术台上的急诊会诊除外)。
4.麻醉科、手术室及医技科室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得外出进行会诊,特殊情况须经院领导批准,报办公室备案。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一、会诊管理制度会诊管理制度是医院内部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患关系和医疗团队合作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旨在确保会诊过程的高效、准确和科学性。
1.会诊申请与安排制度:医院会诊系统应建立规范的会诊申请与安排制度,确保会诊的及时性和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会诊申请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摘要、会诊目的等内容。
会诊安排应根据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和会诊专科的负荷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2.会诊专家选择制度:医院应建立会诊专家库,定期评估专家的临床水平和学术能力。
在会诊时,根据患者病情和会诊目的选择合适的专家参与会诊,确保专业性和权威性。
3.会诊报告制度:会诊过程应详细记录和检查治愈患者的病情、会诊资料和会诊结论,并形成会诊报告。
会诊报告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史摘要、会诊目的、会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以供主治医生参考和制定后续治疗方案。
4.会诊讨论制度:在会诊过程中,应采用多学科讨论的方式,形成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医院应建立会诊讨论制度,明确会诊的召开时机、对象和程序,保障会诊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5.会诊费用管理制度:会诊费用应根据医院的定价标准进行管理。
会诊申请医生应向患者明示会诊费用,并取得患者的同意。
医院应加强财务管理,确保会诊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二、会诊流程1.会诊申请:患者或主治医生向医院提交会诊申请,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摘要和会诊目的等。
2.会诊安排:医院会诊科根据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和会诊专科的负荷情况进行会诊安排,同时通知患者和会诊专家。
3.会诊讨论:会诊专家根据会诊目的和会诊资料进行讨论,形成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会诊报告:会诊专家各自撰写会诊报告,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史摘要、会诊目的、会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5.会诊结果反馈:主治医生收到会诊报告后,根据会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后续治疗方案,并将方案与患者和家属进行沟通,给予及时的反馈。
6.会诊费用结算:会诊费用按照医院的定价标准进行结算。
会诊工作制度的流程

会诊工作制度是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针对疑难病例、复杂病情或跨学科疾病,通过组织相关科室和专业人员进行集体讨论、分析、评估和决策的一种协作模式。
会诊工作制度的流程如下:一、申请会诊1. 凡遇疑难病例、复杂病情或跨学科疾病,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应及时申请会诊。
2. 会诊申请应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史、体检、辅助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等。
3. 申请单需经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后,送达被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或被申请会诊人。
二、会诊安排1. 科内会诊:由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或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会诊人数少于三个(不包括三个)的,按单人会诊书写会诊意见;会诊人数三个以上的,按疑难病历讨论形式书写会诊意见。
2. 科间会诊:被申请科室主任安排合适的人员(或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会诊任务。
一般要在2天内完成会诊,并写会诊记录。
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人,可到专科检查。
3. 急诊会诊:病情特别紧急的会诊,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并在会诊单上注明急或特急字样。
应邀科室应在一小时内派医师前往,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会诊。
4. 院内大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5. 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处同意,由医务科与相关医院联系后再确定会诊时间。
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方科主任主持。
三、会诊讨论1. 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2. 会诊医师应针对患者病情,展开讨论,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共同研究治疗方案。
3. 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上。
四、会诊结果1. 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根据讨论结果,共同制定治疗方案,并将会诊意见及时告知患者及家属。
2. 会诊结果需纳入患者病历,作为诊疗的重要依据。
3. 会诊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应及时向相关科室或部门反馈,以便改进和提高诊疗质量。
会诊制度 流程及办法

会诊制度流程及办法会诊制度是医院为了提高诊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管理制度。
通过会诊,不同专科的医生可以共同讨论和解决疑难病例,提供全面、准确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本文将介绍会诊制度的流程及具体办法。
一、会诊制度的流程1. 会诊申请当初治医师对患者的病情诊断和治疗方案不能满足需求时,可以向相关的科室提出会诊申请。
会诊申请内容应包含患者的基本情况、主要症状表现、已进行的相关检查及已经给予的治疗措施等。
申请时需提供完整的病历资料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以便会诊医生能够全面了解患者的情况。
2. 科室接受申请接到会诊申请后,相关科室应及时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接受会诊请求。
科室审核时需要综合考虑专业医生的工作负荷、当前科室的工作量情况以及会诊的紧急程度等因素。
如果决定接受会诊请求,科室应及时通知申请科室,并明确会诊的时间和地点。
3. 会诊讨论会诊时,申请科室的医生与被会诊科室的医生共同参与。
在会诊讨论过程中,主治医生首先介绍患者的病情,并提供患者的病历数据、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资料。
被会诊科室的医生根据提供的资料和自己的专业经验对病情进行评估,并提出诊断意见或治疗建议。
会诊讨论应注重专业性、科学性和严谨性,确保最终提供的诊断和治疗方案能够满足患者的需求。
4. 会诊报告会诊讨论结束后,会诊医生需撰写会诊报告,详细记录会诊的过程、结果和意见建议。
会诊报告应包含患者的病历摘要、会诊科室的诊断意见、各方医生的建议及共同制定的治疗方案等。
会诊报告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科室,并及时通知患者及家属。
5. 治疗执行申请科室在收到会诊报告后,应根据报告中的诊断和治疗方案,按时执行治疗。
如果会诊报告中的意见与原科室诊断有不同,应及时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并获得其同意。
在整个治疗过程中,申请科室与会诊科室需要保持密切沟通,共同协作,确保患者得到最佳的治疗效果。
二、会诊制度的具体办法1. 建立会诊申请流程医院应建立规范的会诊申请流程,明确申请的渠道和流程。
院内会诊制度(五篇)

院内会诊制度会诊是临床医疗工作中集思广益,发扬学术民主,共同解决病人诊疗问题的重要措施,是十八项核心制度之一,充分体现科室间的合作能力。
为规范我院院内会诊工作,提高会诊效率和会诊质量,特修订会诊制度和会诊流程。
一、科内会诊。
本病区或本科内的会诊。
流程。
由患者的管床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会诊时,管床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提出会诊要求,并做好会诊记录。
会诊医师要对患者进行详细的病史询问和查体,并结合有关检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明确提出会诊意见。
主持人要进行小结。
对会诊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会诊医师职称: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高及副高以上时限:发出会诊后当日(最好立即完成)记录。
少于三个人员(不包括三个)参加的会诊,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书写会诊意见;三个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诊按疑难讨论会进行,会诊结束后____小时内完成会诊记录(病程),____小时内完成疑难病例讨论。
二、科间会诊:在本专科领域内对病人的诊治有困难或特殊身份患者,需要相关学科协助的,可提出科间会诊。
(一)、急会诊:1.住院病人的急会诊流程。
由管床医师提出,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或经二线医师同意后(中午、夜间及节假日由值班医师直接邀请),可直接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后补填写会诊邀请单,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按规定格式记录在会诊单上。
会诊医师职称:值班医师时限:发出会诊申请后____分钟内到达记录。
会诊结束后____小时内完成会诊记录(病程)。
2.急救中心病人的急会诊流程。
由急诊值班医师提出,可直接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后补填写会诊邀请单。
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按规定格式记录在病历本上。
如不能确定病人会诊去向时,向医务科汇报(中午、夜间及节假日向医疗总值班汇报),进一步讨论后,指定科室收治。
会诊医师职称:值班医师时限:发出会诊申请后____分钟内到达记录:在门诊病历上书写。
(二)、普通会诊1.住院病人的普通会诊流程:由管床医师提出,经主治医师同意后,由管床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
会诊及会诊流程

会诊及会诊流程目的:规范院内会诊、会诊,提高医疗质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临床、医技科室定义:医疗会诊包括:急会诊、科间(专科)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全院病历点评。
医疗会诊目的要明确,会诊意见应当包括明确的诊断、治疗、进一步检查和观察等内容。
1.急会诊:1.1 急会诊由经管医生提出,紧急情况下,急诊接诊人员可先电话告知要求相关科室急会诊,会诊时,急诊接诊医生应当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1.2 如遇需要处理的危重急诊患者,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当积极采取抢救措施,同时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交接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1.3 被邀科室在岗医生须于15 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涉及多科的危重患者和多发伤患者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并报知院领导,相关科室要尽早赶到配合抢救;针对危急重症患者和疑难病患者,需要时应当请上级卫生院参与会诊,给予指导抢救工作。
1.4 被邀科室医生必须及时会诊,不得借故延误。
会诊医生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当注明时间,并具体到分钟。
2.科间(专科)会诊:2.1 患者病情超出经管医生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业医生协助诊疗者,应当行科间(专科)会诊。
科间(专科)会诊由经管医生提出,填写会诊单,明确会诊目的和要求后送至被邀请医生。
2.2 被邀请医生应当在24 小时内进行会诊。
会诊时经管医生应当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被邀请医生会诊后要有明确的诊治意见,并认真书写会诊记录单。
会诊记录单应当留存在病案中,并送本院医务科存档。
3.全院会诊:3.1 病情疑难复杂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当进行全院会诊医生应当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的人员报本院医疗业务管理部门,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由院长/分管院长主持召开,应当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3.2 经管医生应当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中,并经参与会诊医生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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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会诊制度及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院内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规范我院院内会诊工作,提高会诊效率和会诊质量,特制订会诊制度和会诊流程如下:
一、会诊分类:按范围分: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内会诊和院外会诊,按急缓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急会诊要求10分钟之内到位,普通会诊不超过48小时完成。
二、会诊人员资质:正常上班时间,急会诊要求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参加,普通会诊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非正常上班时间均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
三、会诊工作流程
1、科内会诊:由患者的经治医师所在的医疗小组提出,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组长签字,报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字,由科室主任(或被授权的副主任)组织,少于三个人员(不包括三个)参加的会诊,按单人会诊书写会诊意见,三个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形式书写会诊意见。
2、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治疗小组长及科室主任签字后送达被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或被申请会诊人,由被申请科室主任安排合适的人员(或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会诊任务。
3、院内大会诊:院内普通大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经治疗小组组长和科主任(或被授权的副主任)签字后送医务科,医务科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完成会诊。
4、院外会诊:院外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经治疗小组组长及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与相关医院联系后再确定会诊时间,完成会诊任务。
四、会诊文书书写要求:
所在会诊均要在提出会诊当日在临时医嘱上书写会诊医嘱,小会诊由经治医师详细填写会诊申请单,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单下方会诊意见栏书写会诊意见,并签名。
书府会诊的日期、时间、经治医师要把会诊意见在会诊完成后的当日或次日的病程记录中记录;大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书写在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本中,经治医师要在会诊当日或次日把会诊总结性意见作为会诊病程记录单独一段书写,该次病程记录的标题要写会诊记录。
五、被会诊患者所在科室的经治医师要在该患者治疗转归(转院、出院)后将会诊的及时性、有效性及病人的病情诊治情况告知相关科室或相关医师,由医务科组织的大会诊要将书面反馈意见报医务科,医务科每季度对各科室会诊的反馈意见汇总后进行分析、评价,找出会诊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