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两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8.06•【文号】安委办明电[2010]78号•【施行日期】2010.08.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0〕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2010年7月31日,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汽车运输总公司所属的一辆号牌为川S50781宇通牌大客车(核载30人,实载22人),从宣汉驶往樊哙,当车辆行至省道201线宣汉段256公里325米处时,撞毁路面左侧波形护栏后坠入垂直高度8.5米的坡下,造成13人死亡、9人受伤。
据初步调查分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事故车辆下坡时,速度过快,驾驶人接打手机,导致车辆冲出道路坠入坡下。
8月1日,一辆号牌为粤BVG617的小轿车行至广东省肇庆市境内省道263线151公里200米处时,与前方行驶的一辆号牌为粤HN1135的商务车(核载11人,实载13人,其中2名儿童)追尾碰撞,导致商务车向左越过中心双黄线与对向开来的一辆号牌为粤AC9415的重型货车相撞,造成商务车上11人死亡、2人重伤。
据初步调查分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粤BVG617小轿车驾驶人酒后驾驶,车辆超速行驶。
8月2日,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一辆号牌为赣B70481的厢式货车,由全南县陂头镇驶往社迳乡,当行驶至全南县陂头镇村道转弯处时,与一辆号牌为赣B4N436的正三轮摩托车(车上共载18人)正面碰撞,造成摩托车上10人死亡、9人受伤。
据初步调查分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货车制动不良,车速过快。
上述三起事故的发生,不仅暴露出部分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薄弱、驾驶员违法违规驾驶、低速载货汽车非法载客等突出问题,也暴露出部分地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
交通事故通告_行政公文

交通事故通告通告是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事项的周知性公文。
下面橙子给大家带来交通事故通告,供大家参考!交通事故通告范文一~年7月10日下午1时20分许,龙游县境内320国道虎头山大桥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车号为浙he0971从龙游---志棠的农村客运中巴车撞上大桥中间隔离的石碑标志,造成单方面翻车事故,当时车上14名司乘人员全部受到伤害,其中有2人死亡,1人年纪约十三四岁;12名受伤人员中7人伤势较重,5人轻伤。
该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非常重视,相继作出重要指示,县交通局专门召开紧急会议,分析事故原因,布置落实夏季行车的安全措施,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提出以下几方面的要求;希全体司乘人员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做好:一、现时季节高温天气,昼长夜短,晚上个别驾驶员休息不好,导致第二天开车注意力不集中,易发生交通事故。
因此,注意休息好是保障驾驶安全的关键;全体司乘人员要注意休息,晚上集体宿舍一律不准打“红五、麻将”,22时前必须休息,以保持充足的睡眠时间,确保次日精神充沛。
中午班次间隔较长的车辆,司乘人员要抓紧时间休息,运行中司乘人员感觉身体不适要及时向公司汇报,不能疲劳出车。
1 / 9二、高温天气易使人出现烦躁情绪,引发个别驾驶员开“斗气车”,从而发生驾驶失控,出现交通事故;因此全体驾驶员必须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礼让三先”,严格遵守通行和速度的规定,按标志、标线运行。
暑期学生放假,经常在公路上玩耍,因而通过村庄、路口要密切注意,防止儿童突然窜出,天气炎热,农民早出晚归,早上或傍晚时分,公路上骑摩托车、自行车人流增多,要减速慢行注意避让。
遇前方车辆上下客时,注意上下车乘客动态,慎防从车前车尾冲出。
以确保行车安全。
乘务员要经常注意驾驶员的情绪,发现驾驶员有“斗气”情绪要及时予以劝导和制止。
三、着重抓好车辆技术状况的管理,公司机务科要对所有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是对油路和电路的检查与养护,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维修;不要对车辆电路私自进行改装,预防因私自加装的附属电器设备短路引发的车辆火灾现象发生。
近期交通安全事故通报_行政公文

近期交通安全事故通报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对于发生交通事故时,需要发出通报,以此告诫人们。
下面橙子给大家带来近期交通安全事故通报范文篇,供大家参考! 近期交通安全事故通报范文篇一区安委会各相关部门: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工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起数及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双下降。
但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仍时有发生,特别是进入4月份以来,事故呈高发频发态势,相继发生3起亡人事故,个别事故存在不安定社会因素。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行为。
为迅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将近期事故情况通报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截至目前,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6起,死亡5人。
1.2月27日,渭塘镇的苏州市麟达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
2.3月5日,太平街道聚金路的苏州金澄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1/ 133.3月15日,苏州华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对渭塘商业城采光顶棚破损玻璃进行更换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4.4月8日,相城经济开发区华元路华润施工现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5.4月20日,渭塘镇西湖工业园的品立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6.4月22日,阳澄湖镇江苏宏福纺织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原因分析以上几起事故的发生,再一次暴露出部分板块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有关部门及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安全投入,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深入,违章违规冒险操作现象依然存在,企业日常生产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等问题。
近期交通安全事故通报_行政公文

近期交通安全事故通报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对于发生交通事故时,需要发出通报,以此告诫人们。
下面橙子给大家带来近期交通安全事故通报范文篇,供大家参考! 近期交通安全事故通报范文篇一区安委会各相关部门: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工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起数及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双下降。
但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仍时有发生,特别是进入4月份以来,事故呈高发频发态势,相继发生3起亡人事故,个别事故存在不安定社会因素。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行为。
为迅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将近期事故情况通报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截至目前,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6起,死亡5人。
1.2月27日,渭塘镇的苏州市麟达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
2.3月5日,太平街道聚金路的苏州金澄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1/ 133.3月15日,苏州华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对渭塘商业城采光顶棚破损玻璃进行更换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4.4月8日,相城经济开发区华元路华润施工现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5.4月20日,渭塘镇西湖工业园的品立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6.4月22日,阳澄湖镇江苏宏福纺织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原因分析以上几起事故的发生,再一次暴露出部分板块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有关部门及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安全投入,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深入,违章违规冒险操作现象依然存在,企业日常生产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等问题。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我省多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我省多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0.11.10•【字号】赣安办字[2010]98号•【施行日期】2010.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我省多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赣安办字〔2010〕98号)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今年以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重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仍然时有发生,特别是9月份以来连续发生多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给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为了有效遏制较大交通事故多发势头,进一步做好事故防范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现将近期多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2010年9月25日下午13时30分许,驾驶人夏清亮驾驶赣CB0121重型货车由乐安县戴坊镇前往乐安县城,行驶至黄石线1km+200m(省道)处,与相向行驶由驾驶人曾才生驾驶的赣FZ6098小型客车相撞后,又与驾驶人戴林祥驾驶的赣FD4988小型货车相撞,造成9人死亡,2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据调查,事故主要原因是驾驶人夏清亮疲劳驾驶。
2010年9月27日12时40分许,驾驶人洪加兴驾驶的一辆车牌号为赣L06607中巴车,行驶至206国道万年青云镇张家坞路段时,与相对方向由驾驶人余顺科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赣H18211挂车发生碰撞,造成2人当场死亡,6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据调查,事故主要原因是驾驶人洪加兴超速行驶。
2010年10月1日13时30分许,驾驶人陈继友驾驶粤YYN698号轻型货车从宜丰县城驶往石市镇,途经宜石线3KM+500M处时,与陈志雄驾驶的赣AH7296号轿车发生正面相撞,造成3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据调查,事故主要原因是驾驶人陈志雄占道行驶。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警示通报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警示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3.23•【字号】•【施行日期】2019.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警示通报各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3月22日,湖南常长高速公路上一辆旅游大巴突然起火,据报道,已造成26人死亡、28人受伤(其中5人重伤)。
3月23日,曲靖市会泽县境内渝昆高速公路上一辆天然气运输车发生追尾,造成天然气轻微泄漏(未造成人员伤亡)。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一、全力查大风险防大事故。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的通知》(云安发电〔2019〕1号)要求,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全面梳理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风险,全面掌握高风险单位范围和对象,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着力查大风险防大事故。
特别要突出“两客一危一货一微”和校车等重点车辆,高速公路、国省道、乡村公路等重点部位,严肃查处超员超载、超限超速、违法载客、无证驾驶等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突出近年来易发生事故的高风险企业、路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全面落实事故风险防控责任措施。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坚持问题导向,盯紧薄弱环节,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积极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网格化、社会化、信息化,严格实行排查、整治、销号闭环管理,防止隐患治理“走过场”。
结合近期道路交通事故特点,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序开展全员、全过程、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对隐患整改不彻底、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关闭的坚决关闭。
即日起,省安委办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对省政府挂牌督办的道路交通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安委会办公室 安委办〔2012〕16号《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2012‟16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2012年第一季度,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同比继续下降,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但进入4月以来,接连发生了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4月7日17时22分,一辆个人所有的号牌为“辽B2279W”的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27人,实载25人),运送24名绿化植树的农民从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开往花园口经济区,当车辆行驶至大连市保税区县道夏金线1公里400米处时,车辆驶出路外,坠入道路右侧深20米的沟内,造成14人死亡、11人受伤。
据初步调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事故车辆驾驶人所驾车型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行经事发路段时超速行驶,造成车辆失控。
4月12日6时35分,一辆个体经营的号牌为“皖L60670”的少林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29人,实载24人),从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张庄寨镇开往萧县县城,当车辆行驶至萧县311国道58公里930米处时,越过道路中央分割线,与对面开来的一辆个体经营的号牌为“豫N60023”的满载细砂的货车正面相撞,造成24人死亡、2人受伤。
据初步调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客车在会车时违法占用对向车道。
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已对上述两起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该两起事故暴露出部分地区道路交通非法违规现象突出,客运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一、迅速集中开展道路交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和4月17日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迅速部署集中开展道路交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加强道路执勤执法,加大对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落实对7座以上客车登记和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管、严查、严惩的工作态势。
道路交通事故通报

道路交通事故通报道路交通事故通报(精选5篇)道路交通事故通报篇1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各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5?15'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xx〕1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安委办函〔20xx〕31号)的要求及我区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仔细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今年以来,虽然我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较大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但发生了"2?24'重大车辆侧翻事故,此次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企业、车辆、道路安全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仔细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举一反三,实行乐观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特别要加强客货营运车辆、重型货车、危化车辆、旅游客车和农村客运等重点车辆的源头监管,严厉打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持续深化开展道路交通打非治违工作各地要继续根据"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保持道路交通"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特别是针对当前一些农村地区非法载人、无证驾驶、超速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要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
三、加大农村客运监督管理力度,坚持"五不一确保'各地要乐观开展驾驶员安全宣誓(承诺)"五不一确保'活动,即驾驶员在发车之前,要面对乘客严肃宣誓:在驾驶过程中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装置、确保乘客全程系好安全带,接收乘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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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两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
新安办字[2010]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各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0年2月23日16时30分,塔城地区兴塔集团立强运输公司一辆新G-04432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33人,实载31人),由和布克赛尔县前往塔城市,在行驶至省道318线207公里+800米处,车辆自翻,造成车上4人死亡,16人受伤。
2010年2月25日8时25分,一辆新M-AL288号桑塔纳轿车行驶至国道314线1312公里处(伽师县境内)与一辆新B-27006号货车正面相撞,造成桑塔纳轿车驾驶员及3名乘车人员当场死亡,新B-27006号货车车头起火,新M-AL288号桑塔纳轿车烧毁。
自治区领导对连续发生的两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以上两起事故也暴露出部分地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驾驶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不能按规定行驶,相关监管和管理部门交通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
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各地、各有关部门、公路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新安字[2009]8号)要求,提高认识,强化责任,针对当前人流、车流、物流大幅茺回升和冰雪路面、大雪、大雾天气多等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公路运输企业监管检查力度,加强重点路段、路面和管控和巡查,加强对本企业行驶车辆的安全管理,交警部门要合理安排警力,加大路面特别是事故多发路段的巡查管控力度,加强对客货运输车辆的检查,对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二、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司乘人员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意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公路运输企业、客运站要针对我区冬季道路交通特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运输企业要落实行车前安全教育制度,用典型安全教育司乘人员,切实增强司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规意识。
三、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格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倒查制度,对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二O一O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