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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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甘人社发[2010]47号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和选拔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根据我省实际,制定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一)学历、年限1、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期满合格的出站人员,或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单位考核能胜任副高级职务,可转正定职,确定本专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2、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4、高校教师、中专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以外的其他系列,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5、高校教师、科研人员、中专教师、高中教师、技校理论课教师以外的其他系列,中专毕业在县(不含市、区)、少数民族州(含州)以下和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并受聘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允许申报评审小范围有效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论文任中级职务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省部级本专业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在1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教材中撰写3万字以上,可视为已达到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要求。

刊物级别认定按照《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外语外语要求按《关于印发〈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7]18号文件)执行。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文件)执行。

高级工程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高级工程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附件1高级工程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基本条件(一)岗位条件要求1、有丰富的科研、设计或生产实践经验,有解决本专业重大技术问题的能力。

对本专业的科技成果有评价和鉴定能力。

2、有一定的开拓能力,将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理论,应用于科研、设计和生产实践,具有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能力和经历。

3、有编制本行业或本专业技术发展规划,或者编制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报告,或者制定技术方案、技术设计等工作的能力以及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学历及年限要求1、获得博士学位后或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期满合格的出站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考核能胜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可转正定职,确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2、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4、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5、中专毕业,在少数民族地区、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并受聘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允许申报评审小范围有效的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论文要求任工程师职务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省部级本专业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在1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教材中撰写3万字以上,可视为已达到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要求。

刊物级别认定按照《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业绩与成果任工程师职务以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了本职工作任务,并达到下列两类“业绩与成果”中的一类:(一)达到下列条件中1项1、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国家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优秀设计奖。

甘肃省职称评审规定

甘肃省职称评审规定

职称评审(一)工作职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行分级管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省系列主管部门和组建了高评会的部门组织评审,申报资格的材料报省职改办审核;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省直各厅(局)及其下属单位的中级评审委员会、市(州)系列主管部门和组建了中评会的部门组织评审,申报资格的材料报厅(局)、市(州)职改办审核;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相当于县级的单位、县(区)系列主管部门、组建了初评会的部门以及相应的中评会(代评)组织评审。

申报资格的材料报设置初评会的市(州)、县(市、区)、部门、单位的职改办审核。

(二)评审资格条件评审正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除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任职年限、计算机应用能力、外语、年度考核、继续教育等基本条件符合规定要求外,还要分别符合《关于印发试行〈甘肃省评审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硬化条件〉〈甘肃省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答辩办法〉的通知》(甘职改办函字[1994]第5号)、《关于印发试行〈甘肃省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硬化条件〉的通知》(甘职改办函字[1994]第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有本专业量化评审条件的,正高、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按该专业评审条件执行。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等条件的人员,破格晋升执行《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 [2004]4号文件)的规定。

(三)工作程序1、全省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1)单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推荐和公示后,将确定上报人员的表格和申报材料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印章,报送市(州)、厅(局)职改办审核;(2)市(州)、厅(局)职改部门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材料及《评审高级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报送省职称系列主管部门审核,省系列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原件逐一审核后,报省职改办;(3)承办人员对申报人员的条件(年度考核、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学历、现任资格及聘任时间、业绩成果获奖证书是否符合规定的硬化条件等)提出初审意见;(4)由主任召集与业务主管部门的联审会,承办人员汇报初审情况,联审会确定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向分管厅长汇报同意后,由省职改办向评委会通知拟上会人员名单;(5)评委会接到名单,组织拟评审对象答辩,通过答辩的人员再上评委会评审。

2023年甘肃专业技术人员副高职称评审要求

2023年甘肃专业技术人员副高职称评审要求

2023年甘肃专业技术人员副高职称评审要求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专业技术人员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甘肃省作为我国西北地区重要的经济和科技发展区域,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也愈发迫切。

2023年甘肃专业技术人员副高职称评审要求备受关注。

我们来简单回顾一下什么是专业技术人员副高职称评审要求。

副高职称评审是指针对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过程中的一种评审机制,是对专业技术水平的一种认可和肯定。

2023年甘肃专业技术人员副高职称评审要求,则是在这一评审过程中所需具备的条件和标准。

在2023年,甘肃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副高职称评审要求将会有哪些变化和更新呢?我们需要了解当前的评审标准和条件,这包括甘肃省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规定。

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可以将新的要求分为学术研究、工作业绩、社会服务以及其他综合素质等方面。

在学术研究方面,甘肃省对于副高职称的评审要求可能会更加注重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这包括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主持重要科研项目、取得专利成果等。

对于工作业绩的要求也会更加具体和严格,需要申请人在所从事的领域中取得显著的成就和突出的业绩。

在社会服务方面,甘肃省可能会推出更多的鼓励政策,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到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

对于2023年甘肃专业技术人员副高职称评审要求,我个人认为,这是对于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综合素质的一种全面考量和评定。

在这个过程中,专业技术人员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不仅要在岗位上取得优异的成绩,同时也需要积极参与到社会服务和技术创新中去。

这样的评审要求,将会更有利于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创新潜力,也将会更好地推动甘肃省的经济社会发展。

2023年甘肃专业技术人员副高职称评审要求将会更加注重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水平、工作业绩和社会服务能力,这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素质的一种考量和认可。

我坚信,通过不懈的努力和持续的学习,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都能够在这样的评审要求下取得应有的成绩和荣誉。

甘职改办[2001]12号:甘肃省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办法

甘职改办[2001]12号:甘肃省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办法

甘职改办[2001]12号:甘肃省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办法甘职改办[2001]12号:甘肃省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办法甘职改办[2001]12号各地(州、市)人事处(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人事处、职改办,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了全面了解、准确评价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学术、技术水平,核查、鉴别业绩、成果真伪,进一步完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现对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答辩办法规定如下:一、答辩对象(一)凡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卫生技术、工程技术、农业技术、新闻专业、出版专业、图书资料专业、文博专业、经济专业、会计专业、审计专业,统计专业、中专教师、技校教师、实验人员(不含中学实验人员)、档案专业、翻译专业、律师专业、公证专业申报评审正、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应参加答辩。

(二)申报评审中学教师(合中学实验人员)、体育教练、广播电视播音专业、艺术专业、工艺美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是否进行答辩,采取何种方式答辩(如对中小学教师观摩、听课等;对广播电视播音人员要求提交录音、录像带或现场播音等),由高评会所在部门决定.(三)以上专业中凡国家实行考评结合的,按国家考评办法执行。

二、组织管理(一)答辩工作在省职改办的统一领导下,由高评会所在部门人事处、职改办管理,高评会专业学科组(答辩小组)具体实施。

(二)答辩小组以高评会专业学科组成员为主,吸收同行高级专家组成。

没有专业学科组的高评会,由高评会委员和高评会所在部门聘请具有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同行专家共同组成答辩小组。

答辩小组一般3-5人,其中同一单位专家不超过1/2.答辩由学科组组长(答辩小组组长)主持.(三)答辩小组组成人员不对外公布。

(四)答辩场所、记录、计时、计分等工作由高评会所在部门安排办理.三、答辩程序及内容考评答辩应精心组织,抓住重点,客观公正,结果准确.(一)答辩人汇报1、简述本人学历(含毕业学校、毕业时间)、专业工作年限、任低一级职务年限及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

关于职称评定的条件

关于职称评定的条件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人新职字(2011)09号关于评定初级职称的通知各非国有单位、各合作单位、各有关单位:为了更好的为派遣、代理员工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更全面的人事服务,根据甘肃省职改办相关政策规定,我市场安排每月为派遣、代理员工及各类符合条件的人员评定初级职称,为保证评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审对象1、各非国有单位;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大中专毕业生;3、其他相关单位及个人;二、评审条件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助理职称;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初定助理职称;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定员级职称;三、报送材料、时间及联系方式:申报人员须报送下列材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毕业证原件、三张一寸彩色照片;报送材料截止时间:每月月底前报送次月初定材料联系电话: 0931- 8622027 8879333西北人才网:/人事代理(频道)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305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甘肃省高新技术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主题词:评定初级职称通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人新职字(2011)09号关于报送工程技术系列高、中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各非国有单位:根据甘肃省职改办安排,定于2011年11-12月召开省高新开发区工程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同时代评工程师任职资格,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审对象1、全省各级开发区企业;2、各非国有单位;3、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在编人员;4、各类甘肃籍在外省工作、外省籍在甘工作且符合评定条件的人员;5、各类没有评审资格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6、代评上述范围人员的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二、评审条件1、高级工程师: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甘职改办函字(2010)第47号《甘肃省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硬化条件》等文件规定,研究生毕业满八年,本科毕业满十年或大专毕业满二十年,同时任工程师满五年,取得职称英语理工A级、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并具备相应文件规定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教学文稿

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教学文稿

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发布者:renshichu 审核者:renshichu 发布日期:2010-11-9 阅读:414次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甘人社〔2010〕47号关于印发《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和选拔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根据我省实际,制定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一)学历、年限1.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期满合格的出站人员,或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单位考核能胜任副高级职务,可转正定职,确定本专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2.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4.高校教师、中专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以外的其他系列,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5.高校教师、科研人员、中专教师、高中教师、技校理论课教师以外的其他系列,中专毕业在县(不含市、区)、少数民族州(含州)以下和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并受聘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允许申报评审小范围有效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论文任中级职务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省部级本专业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在1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教材中撰写3万字以上,可视为已达到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要求。

刊物级别认定按照《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文件)规定执行。

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和选拔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根据我省实际,制定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一)学历、年限1、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期满合格的出站人员,或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单位考核能胜任副高级职务,可转正定职,确定本专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2、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4、高校教师、中专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以外的其他系列,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5、高校教师、科研人员、中专教师、高中教师、技校理论课教师以外的其他系列,中专毕业在县(不含市、区)、少数民族州(含州)以下和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并受聘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允许申报评审小范围有效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论文任中级职务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省部级本专业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在1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教材中撰写3万字以上,可视为已达到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要求。

刊物级别认定按照《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外语外语要求按《关于印发〈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7]18号文件)执行。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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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发布者:renshichu 审核者:renshichu 发布日期:2010-11-9 阅读:414次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甘人社〔2010〕47号
关于印发《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
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和选拔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根据我省实际,制定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学历、年限
1.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期满合格的出站人员,或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单位考核能胜任副高级职务,可转正定职,确定本专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2.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4.高校教师、中专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以外的其他系列,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5.高校教师、科研人员、中专教师、高中教师、技校理论课教师以外的其他系列,中专毕业在县(不含市、区)、少数民族州(含州)以下和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并受聘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允许申报评审小范围有效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论文
任中级职务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省部级本专业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在1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教材中撰写3万字以上,可视为已达到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要求。

刊物级别认定按照《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外语
外语要求按《关于印发(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7]18号文件)执行。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文件)执行。

(五)年度考核
担任中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均应达到“称职"或“合格”以上。

(六)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达到我省规定继续教育学时,并在《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复核验印的。

二、业绩条件
任中级职务以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了本职工作任务,并达到下列两类业绩中的一类:
(一)达到下列条件中1项
1.作为定额内人员,获国家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优秀设计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建筑工程装饰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优秀设计奖一、二等奖;或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三等奖,省优秀设计三等奖,地厅级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一、二等奖。

2.作为定额内人员,获国家级社会科学奖、教学成果奖、完成的作品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中国图书奖,省敦煌文艺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省社会科学最高奖一、二等奖,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或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省敦煌文艺、省社会科学最高奖三等奖,省教育厅教学成果奖。

3.作为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完成的工程项目获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省优质工程“飞天金奖”。

4.被评为省部级劳动模范、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家,或获得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授予的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

(二)科研人员达到下列条件中3项,其他人员达到下列条件中2项,其中,第1至10项必须达到1项。

1.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三等奖、省优秀设计三等奖、地厅级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一、二等奖;或获省级优秀新技术、新产品奖;或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市州、厅局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三等奖;或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县(市、区)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

2.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省敦煌文艺、省社会科学最高奖三等奖,省教育厅教学成果奖;或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市州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

3.作为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完成的工程项目获省优质工程“飞天奖”1项,或市州优质工程奖(如白塔奖、麦积奖等)2项。

4.作为前2名,完成列入国家部委和省科技、计划、工业、建设部门计划下达的科研、工程、技术改造、技术推广等项目1项,或可行性研究2项,通过省直厅局或市州科技、计划、工业、建设部门鉴定、验收(以鉴定、验收证书或文件为准),并取得显著效益。

5.作为前2名,完成未列入省计划的科研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计、新工艺、新品种等开发项目,通过省直厅局或市州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验收(以鉴定、验收证书或文件为准),并获得新增利税30万元以上(附单位缴款收据和税务部门税单)的经济效益;或获市州优秀新技术、新产品奖。

6.本人(第1完成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实施后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本人(第1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

7.作为前2名,完成了列入省部计划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项,并经省部级鉴定验收(含阶段性鉴定验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8.作为前2名,制定了由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国务院部委颁布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国家、部门、地方计量检定规程1项。

9.独著、第1作者正式出版了本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或主编(排名第一)公开出版了本专业全国性或省级教材1部。

合作完成专著或译著的,本人累计完成10万字以上(在1部著作中不少于6万字);合作完成教材的,本人累计完成20万字以上。

10.独著、第1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署名为准),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专刊、副刊、专辑,下同)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11.本人或本人为第一完成人完成的成果,包括本人作为主要指导老师(第1名)指导团队和学生经组织同意参加竞赛,在全国本专业竞赛、考评中取得名次或获奖;在全省本专业竞赛、考评中取得前3名、或获一、二等奖,或获三等奖2人次;在市州本专业竞赛、考评中获一等奖(或前2名)2人次。

12.获市州或厅局学术技术带头人、市州党政机关授予的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省直厅局授予的全省本系统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或2次获县委县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市州直属局授予的本系统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

13.担任省级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或正、副秘书长5年以上;或担任全国本专业学会理事5年以上;或受聘为省级学术刊物编委3年以上;或受聘为国家级学术刊物编委。

第二类条件中第1、2、3条每达到1次就计算为达到1项条件,第4—13条每条计算够1项后,超过部分不得累计计算。

同一成果(项目、著作、译著、教材等)获奖、通过鉴定验收、公开出版、效益显著等,只能计算1次,不得重复计算。

三、破格晋升
学历或资历(包括专业工作年限和任低一级职务年限)虽达不到规定要求,但本专业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可按《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文件)破格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本条件适用于未制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条件的系列(专业)。

五、本评审条件从2010年7月1日起实行。

由甘肃省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前有关文件和本评审条件不一致的,均按本评审条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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