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气瓶入库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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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工业气瓶的存储、使用和维护等环节,确保工业气瓶的安全运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适用于企事业单位所有使用工业气瓶的部门。

2. 安全管理责任和权限2.1 负责制定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2.2 确保部门内工业气瓶使用人员的专业培训;2.3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评估;2.4 负责新工业气瓶的验收和登记;2.5 确保工业气瓶的定期检验和试验;2.6 协调处理工业气瓶事故。

3. 工业气瓶的管理和使用3.1 工业气瓶的购买和验收:3.1.1 确保购买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的工业气瓶;3.1.2 工业气瓶的验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记录验收结果。

3.2 工业气瓶的储存:3.2.1 气瓶仓库应设有明显的标识和分区,并保持通风良好;3.2.2 气瓶仓库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整理;3.2.3 气瓶应存放在稳定的架子上,避免撞击和倒塌的风险。

3.3 工业气瓶的使用:3.3.1 使用工业气瓶的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具备相关操作技能;3.3.2 使用前应检查气瓶本身和附件的完好性;3.3.3 使用气瓶时应正确使用附件,并且保持安全距离,防止火源和热源接近;3.3.4 使用后应及时关闭气阀和瓶阀,并且进行安全排放。

3.4 工业气瓶的维护和检测:3.4.1 工业气瓶应定期进行外观检查,如有损坏或腐蚀应及时修理或更换;3.4.2 工业气瓶的定期检验和试验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并记录结果;3.4.3 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立即进行检测和处理:瓶身温度异常、气瓶漏气、气瓶内部液位异常等。

4. 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理4.1 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气瓶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4.2 发生气瓶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包括迅速撤离可能受到影响的人员、及时报警、隔离现场等;4.3 部门应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4.4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对有关工业气瓶进行检测,确保安全。

5. 培训和教育5.1 定期培训工业气瓶使用人员,包括工业气瓶的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等;5.2 对使用工业气瓶的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培养和教育;5.3 举办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及定期检查制度

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及定期检查制度

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和定期检查制度
1、根据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前一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压力容器检验(含气瓶)、压力管道、安全阀进行定期检验,保证定检率100%。

2、检验机构受理后,根据相关要求积极准备检查。

3、在检验过程中,积极配合检查人员的检查工作。

4、专用设备及其安全附件,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拆卸、更动。

5、安全员应定期、根据设备使用时间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

6、根据设备的分类,定期和不定期的维护和维修主要由列入保管清单的人员进行。

7、各种设备不得带病运行,管理和维护不当会影响安全生产,经查出,由经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已造成危害的,应报上级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三级文件SO-GL-13-03版本 A EHS Page 1/8 10/06/2015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涉及气瓶运输、装卸、使用过程中的作业员工工作状态、作业场所的工具、场所环境、工作过程等方面的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气瓶管理的要求和内容。

2 支持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

3职责权限3.1 安全办3.1.1安全办定期对厂区涉及气瓶运输、装卸、使用的作业场所的员工工作状态、场所工具、工作环境、工作过程等方面进行检查,并提出建设性整改意见。

3.1.2对各部门在用的气瓶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3.1.3对各部门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给予协调帮助,跟踪整改完成情况。

3.1.4制定与气瓶供货单位的安全协议(附件1),收集和保存各家气瓶供应商的资质,不定期对气瓶供应商的进厂产品进行安全抽查。

3.2 各使用部门3.2.1气瓶入库前必须严格检查:瓶壁温度有无异常、瓶体有无出现鼓包、变形、泄漏、瓶阀和瓶口连接处的气密性是否良好,瓶帽和防爆圈(上下各1各)是否齐全完好。

外观不合格的气瓶不准入库。

每天至少按要求检查一次气瓶库,按时填写检查记录(安全办制定检查记录表样本)。

3.2.2入库空、重瓶严格分开,以免混发并检查有无漏气。

3.2.3气瓶在储存时不得临时存放,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仓库标识明显,仓库内不得有三级文件SO-GL-13-03版本 A EHS Page 2/8 10/06/2015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3.3.4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3.2.5氧气瓶不准与其它气瓶混放;3.2.6存放气瓶时,应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出通道。

气瓶立放时,应设有防倒装置。

卧放时,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

3.2.7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不得更改气瓶的钢印或者颜色标记;不得使用已报废的气瓶;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2024年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目的为加强气瓶安全监察工作,保证气瓶在充装、使用、入库验收、保管、发放及回收各环节准确无误,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公司工业气瓶、气体库的安全管理。

3、气瓶充装与运输3.1气瓶应在有营业执照和省级质监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充装。

3.2气瓶充装单位对向本公司提供的气瓶安全全面负责;3.3气瓶充装单位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和颜色标志的涂敷工作;3.4气瓶充装单位应向本公司说明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要求,并在所充装的气瓶上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3.5气瓶充装单位应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送交地(市)级或地(市)级以上质监部门指定的气瓶检验机构报废销毁。

3.6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气瓶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和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

4、气体库的安全要求4.1气体库内的电气装置必须为防爆装置。

气体库内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防止曝晒。

4.2库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库房门口应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4.3库房应远离热源,严禁明火,有防止日光直射库内的措施,库内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等。

4.4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有效、可靠,库内及附近应设置防毒护具或消防器材。

5、气体的入库验收5.1气体在入库前,要根据凭证核对品名、来源、生产厂家、合格证,必要时索取检验报告。

5.2检验核对钢瓶使用期限,确保安全。

5.3气体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办理入库手续进行登记、立卡、建档等工作。

5.4进、退库的钢瓶,要仔细检查阀门是否漏气或沾染油脂,一经发现问题,应立即进行隔离,禁止发放和使用,并挂有明显标志。

5.5气体钢瓶的状态标识5.5.1绿牌区-重瓶5.5.2黄牌区-空瓶5.5.3红牌区-待检验或需打水压气瓶6、气体的保管6.1凡是进、退库的气瓶,必须空、重瓶分别存放,存放量符合规定,并有明显的标志,并保持间距1.5m以上。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3篇)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3篇)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气瓶安全监察工作,保证气瓶在充装、使用、入库验收、保管、发放及回收各环节准确无误,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公司工业气瓶、气体库的安全管理。

3、气瓶充装与运输3.1气瓶应在有营业执照和省级质监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充装。

3.2气瓶充装单位对向本公司提供的气瓶安全全面负责;3.3气瓶充装单位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和颜色标志的涂敷工作;3.4气瓶充装单位应向本公司说明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要求,并在所充装的气瓶上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3.5气瓶充装单位应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送交地(市)级或地(市)级以上质监部门指定的气瓶检验机构报废销毁。

3.6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气瓶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和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

4、气体库的安全要求4.1气体库内的电气装置必须为防爆装置。

气体库内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防止曝晒。

4.2库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库房门口应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4.3库房应远离热源,严禁明火,有防止日光直射库内的措施,库内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等。

4.4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有效、可靠,库内及附近应设置防毒护具或消防器材。

5、气体的入库验收5.1气体在入库前,要根据凭证核对品名、来源、生产厂家、合格证,必要时索取检验报告。

5.2检验核对钢瓶使用期限,确保安全。

5.3气体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办理入库手续进行登记、立卡、建档等工作。

5.4进、退库的钢瓶,要仔细检查阀门是否漏气或沾染油脂,一经发现问题,应立即进行隔离,禁止发放和使用,并挂有明显标志。

5.5气体钢瓶的状态标识5.5.1绿牌区-重瓶5.5.2黄牌区-空瓶5.5.3红牌区-待检验或需打水压气瓶6、气体的保管6.1凡是进、退库的气瓶,必须空、重瓶分别存放,存放量符合规定,并有明显的标志,并保持间距1.5m以上。

2024年生产用气体钢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生产用气体钢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生产用气体钢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生产用气体钢瓶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用气体钢瓶的管理。

规范性引用文件《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____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2 职责2.1物资部门负责生产用气体钢瓶的管理,负责气瓶的送装、保管、发放和回收。

负责气瓶的标识及附件配置和定期检验。

2.2各使用部门负责气瓶使用期间的管理。

2.3安监部负责生产用气瓶的安全监督。

3管理内容与要求3.1气瓶的标识:3.2本公司共有五种气体钢瓶,分别装氧气、二氧化碳、乙炔。

3.3气瓶颜色及喷涂标准,见下表:序号钢瓶内气体名称瓶体颜色喷字颜色氧气天蓝色黑色二氧化碳灰色黑色乙炔白色红色氩气瓶灰色绿色氮气黑色黄色3.2气瓶的要求3.2.1进入本公司的气瓶上必须有进入本公司的气瓶上必须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规定的钢印代号,否则不能进厂使用。

3.2.2进入本公司的气瓶必须是经过检验合格的气瓶,试验不合格者不准使用。

接收气瓶时,应检查印在瓶上的试验日期、试验机构的鉴定。

3.2.3气瓶的外部观察,无严重腐蚀或严重的机械损伤,有明显正确的漆色和标志,而且安全装置齐全。

3.2.4气瓶的瓶帽及套圈应齐全,气瓶上必须装有两道防震圈。

3.2.5气瓶颜色及喷字颜色应按公司统一规定,上部应印制统一的“丰鹤发电公司”字样。

气瓶在保管、使用中,严禁改变气瓶的颜色和标志,以防止误充气。

3.3气瓶的入库验收、保管、发放、使用和回收3.3.1本公司所用气瓶由物资部门统一购买,并负责质量验收和保管。

3.3.2气瓶应在专用库房存放,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由物质部定期检查库房安全防护措施及设施合乎要求,存放的气瓶必须有一定的富裕量,不能影响生产使用。

3.3.3运行使用的气瓶,用完后由运行人员做好记号,及时通知物质部门回收。

检修使用的气瓶,由使用单位及时回收,交至物资部门。

气瓶充装安全管理制度(5篇)

气瓶充装安全管理制度(5篇)

气瓶充装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教育1、每位工作人员上岗都应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包括设备安全操作,消防安全知识,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内容。

2、消防安全人员应经专业的消防安全培训,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消防安全部门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和消防、安全人员作业证书。

3、制订安全教育计划,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应获得一次安全教育的培训教育。

4、根据公司情况,适时安排消防灭火演习和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学习。

二、人员培训教育制度1、培训教育对象安全生产培训:全体员工操作技术培训:全体操作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管理人员、技术人员2、培训教育内容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设备操作技能教育与培训。

从业人员职业资料教育与培训。

3、培训教育计划安排:(1)根据公司安全工作重点和应急预演要求;(2)根据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有效期计划安排人员培训、考核;(3)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制定人员培训教育计划。

4、培训教育计划执行:由技术负责人负责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

5、各种培训结果均应有记录,执业资格证书应归档管理。

三、安全巡回检查1、每日巡回检查,值班人员、安全员必须对充装设备、焊接钢瓶、相关机器、管道、充装间、实瓶库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巡查内容,火警、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完好,制止一切违章行为。

2、每周巡回检查,安全员必须对生产区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

巡查内容:消防安全设施,器材是否完好,配备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检查过程中:一经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不积患成灾,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向总经理报告,提出措施、方案、限期整改。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1、外来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和操作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充装间等关键部位。

2、启动设备要告知有关人员,不准靠近和逗留在转动设备旁边。

3、因设备检修需要动火时要经总经理批准,编制安全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开具动火证后才能动火。

4、各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气瓶充装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气瓶充装作业过程中安全可靠,减少事故发生和人员伤亡的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岗位责任制度(一)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1、贯彻和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

2、根据要求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设置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均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管理或者作业工作。

3、确保特种设备必要的经济投入和人员保障,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检查方案、内容和情况要记录在案。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定期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6、及时、如实向特种设备监管部门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分析原因,完善措施。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1、熟悉和宣传贯彻有关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常识,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培训,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3、检查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并做好记录。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演练。

5、编制常规性安全检查的计划并组织落实,做好日常的特种设备定期检修、维护保养,按时申报并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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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入库验收制度
1目的
为确保证公司生产所需各类气瓶的安全使用,预防和减少因气瓶使用、管理不当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厂区内生产、研发所需氮气、氧气、氩气、溶解乙炔气、氢气、压缩空气、液氨等钢瓶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本制度的编制、修订,生产部、分析技术部、设备动力部、采购部参与上述过程;;
3.2生产部、分析技术部、设动部、采购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和安环部负责监督。

3.3本制度经公司管理程序审核批准后,由行政部颁布实施。

3.4安环部负责将本制度及其修订版本报送行政部备案。

4气瓶验收安全管理
4.1供应商安全资质管理
4.1.1所有气瓶供应商均必须持有省级质监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必须承诺对气瓶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4.1.2氧气、氢气、氩气、液氨和溶解乙炔气瓶供应商必须持有市公安消防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中溶解乙炔气瓶外壁必须喷涂白色漆、产品名称和生产厂家名称。

4.1.3采购部负责向气瓶供应商索取上述各种资质和证照的复印件,交安环部保存备案。

4.2气瓶采购质量管理
4.2.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气瓶上均必须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的警示标签和检验合格证。

4.2.2供应商必须确认其所提供的所有气瓶均已办理《气瓶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所有钢瓶均应在明显部位标有气瓶使用登记代码永久性标记;禁止采购无标记或标记模糊不清的气瓶。

4.2.3采购部负责落实气瓶采购质量要求,并将其写入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协议中。

安环部负责保存该协议的复印件备查。

4.3气瓶接收安全管理
气瓶的储存部门应安排专人接收,清点过数,并将气瓶放置到安全位置。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不得接收:
a.气瓶的颜色标记与所需的气体不符,或颜色标记模糊不清,或表面漆色覆盖在另一种漆色之上;
b.气瓶上未粘贴气体充装后的检验合格证,或合格证上未标明充装日期和最终充装压力(气瓶充装后必须静置24小时方可进行出厂检查,因而合格证上的充装日期至少应比接收日期晚一天);
C.氧气、溶解乙炔气瓶的瓶体、瓶嘴处有油脂;
d.瓶体上有不能保证气瓶安全使用的缺陷,如严重的机械损伤、变形、腐蚀等;
e.瓶阀漏气、阀杆受损、侧接嘴螺纹旋向与所需要的气体性质不符或螺纹受损;
f.气瓶不能直立、底座松动或倾斜。

采购部应向气瓶供应商明确上述要求。

气瓶入库时,接收人必须在上述检查完成后在方可在接收单上签字确认,同时在本岗位的气瓶出入库记录中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名。

5气瓶入库存储安全管理
气瓶入库存储应符合以下规定:
a.气瓶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b.气瓶入库前,应严格审核合格票签,做好记录。

如无合格票签的,应追查核实原始记录单,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库储存;
C.气瓶收发应有详细记录,注明领用单位、领用日期、钢瓶编号及领用人等;
d.旋紧瓶冒、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

气瓶卧放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高压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五层,空瓶与满瓶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e.盛装有毒气体的气瓶,或所装介质互相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 须分开储存,并在附近设有防毒用具及灭火器材;
f.盛装易起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
g.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储存过程中须竖直,且不得与氧气瓶距离小于 5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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