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基建类档案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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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档案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档案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建档案的管理,确保基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根据《城市建设档案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及报送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基建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建档案是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竣工到交付使用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照片、录像、财会账册、凭证及报表决算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基建档案是基建工作的真实记录和历史凭证,对于扩建、改建、使用、维修、抗震加固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基建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归档、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负责基建档案的保管、保护和修复工作。

(四)负责基建档案的利用、咨询和信息服务工作。

(五)负责基建档案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基建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基建项目全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

(二)真实性:收集的档案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三)连续性:收集的档案材料应保持连续性。

第七条基建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的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

(二)对分类后的档案材料进行编号、编目。

(三)对整理好的档案材料进行立卷、归档。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保护第八条基建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室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防火、防盗等设施。

(二)档案柜应保持整洁、有序,便于查找。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点,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第九条基建档案的保护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对已损坏的档案材料,应及时进行修复。

(二)对珍贵、易损的档案材料,应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三)对数字化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五章档案利用与咨询第十条基建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便民、高效。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是指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关档案的管理和归档工作进行规范和规定的制度。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档案管理目标和原则:明确基建档案管理的目标和原则,如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可查找性和可利用性。

2. 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置:设立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岗位,负责基建档案的管理和归档工作;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 档案管理流程和程序:规定基建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索引、存储等具体流程和程序,确保档案的有效管理。

4. 档案管理要求和标准:制定基建档案管理的要求和标准,如档案的命名规则、装订方式、存储条件等,确保档案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5. 档案管理工具和系统:采用合适的档案管理工具和系统,如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6. 档案安全和保密措施:加强对基建档案的安全和保密管理,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档案遭到损坏、丢失或泄露。

7. 档案的利用和开放:明确基建档案的利用和开放政策,制定档案利用的申请和审批程序,方便相关部门和人员查阅和利用档案。

8. 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建立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对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后续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提高项目的可追溯性、管理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基建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建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办公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建办公室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基建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安全;(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集中管理,方便利用;(四)规范操作,提高效率。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基建项目的立项、审批、设计、施工、验收、保修等各个阶段的文件资料;(二)基建项目相关的合同、协议、会议纪要、通知、函件等;(三)基建项目的变更、洽商、协调等文件资料;(四)基建项目相关的技术文件、图纸、规范、标准等;(五)基建项目的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第五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完整、准确地收集档案资料;(二)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登记;(三)对收集到的电子档案进行备份,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

第六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整理;(二)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编目;(三)对档案资料进行装订、装盒;(四)确保档案资料整洁、美观。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霉;(二)档案资料应按照分类、编号进行存放,便于查找;(三)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清点、核对,确保档案完整;(四)严禁在档案库房内吸烟、饮食、乱丢杂物。

第八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利用者需凭有效证件办理借阅手续;(二)借阅档案应填写借阅单,注明借阅目的、期限;(三)档案利用者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涂改、损坏、遗失;(四)档案利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并办理归还手续。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九条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销毁前,应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二)档案销毁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安全;(三)销毁档案应记录销毁时间、地点、原因等;(四)销毁档案后,应将销毁记录归档备查。

学校校舍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校舍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校舍基建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范围1. 学校校舍基建项目的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书、合同等。

2. 学校校舍基建项目的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图纸、质量评定材料等。

3. 学校校舍基建项目的维修、改造、扩建等相关资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校舍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2. 学校基建部门负责校舍基建档案的生成、收集和移交工作。

3. 学校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校舍基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收集范围:按照档案范围,全面收集校舍基建档案资料。

2. 分类整理: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整理。

3. 立卷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立卷,并编制卷宗目录。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保管:按照国家档案保管要求,设置专用档案库房,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等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2. 查阅:查阅校舍基建档案需经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批准,查阅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3. 利用:校舍基建档案主要用于学校校舍建设、维修、改造、扩建等工作,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查询、研究等。

六、档案移交与销毁1. 移交:校舍基建项目完成后,基建部门应将档案资料移交给学校档案管理部门。

2. 销毁:对于保管期限已满且无保存价值的档案,需经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审核,报请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七、奖惩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为档案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损坏、丢失或泄露档案内容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确保学校校舍基建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为学校校舍建设、维修、改造、扩建等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基建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基建档案保管与利用,提高基建档案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基建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编制和归档1.基建项目档案应当按照统一的编制规范进行编制,确保档案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2.编制的基建项目档案应当及时归档,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整理、分装并标明文件号。

3.归档管理工作应当按照专门的归档管理制度进行。

归档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四、档案保管1.对归档的基建项目档案应当进行安全保管。

档案室应当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并设置有专门的安全人员进行值班和巡视。

2.档案室的温湿度、通风等设施应当维护良好,确保基建项目档案的长期保存。

3.对档案室内的档案,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借阅,确保档案的使用不被滥用。

五、档案利用1.基建项目档案的利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借阅档案应当填写借阅申请表,经过相关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借阅。

2.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企业机密。

3.在进行利用档案的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确保档案不受损害。

六、档案管理责任1.各级各部门应当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基建项目档案的管理和保管工作。

2.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工作。

3.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

1.档案管理工作应当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

监督人员应当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对于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1.本制度由XX公司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以上就是基建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基建科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科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基建科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建科档案是基建项目全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纸等载体的总称,是基建项目的重要依据和历史凭证。

第三条基建科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基建科档案管理工作由基建科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基建科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2. 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3. 负责档案的查阅、利用、咨询等服务工作;4. 负责档案的安全防护,确保档案的实体安全、信息安全;5. 负责档案统计、报告、评估等工作;6. 负责档案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和执行。

第五条基建科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员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范围:1. 基建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形成的文件、资料、图纸等;2. 基建项目相关会议记录、纪要、报告等;3. 基建项目变更、维修、保养等资料;4. 基建项目验收、审计、评优等资料。

第七条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规范要求进行整理;2. 档案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无涂改、伪造、篡改等现象;3. 档案装订整齐,标签清晰,便于查阅。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霉等条件;2. 档案应按照分类、编号、编目要求进行存放,保持整洁有序;3. 档案查阅、复制、借阅等,应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档案安全。

第九条档案利用要求:1. 查阅档案应凭有效证件,按规定填写查阅登记表;2. 查阅档案时,应爱护档案,不得折叠、撕毁、涂改、损毁档案;3. 档案利用范围限于内部工作需要,不得擅自外传、复制、借阅。

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建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基建项目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基建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统一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的统一管理。

(三)集中保管原则:对基建项目档案实行集中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四)科学利用原则: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为基建项目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基建项目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五条基建项目档案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查、批准基建项目档案的归档、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协调解决基建项目档案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开展基建项目档案管理的培训、宣传等工作。

第六条设立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基建项目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基建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鉴定、销毁等工作。

(四)负责基建项目档案的保管、统计、查询、利用等工作。

(五)负责基建项目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基建项目档案收集范围:(一)项目立项、审批、验收等文件资料。

(二)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文件资料。

(三)项目变更、索赔、合同等文件资料。

(四)项目竣工图、竣工资料等。

(五)项目验收报告、总结报告等。

第九条基建项目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编号。

(二)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学校校舍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校舍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加强学校校舍基建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校舍基建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等各个阶段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管理机构及职责1. 学校档案室是学校校舍基建档案的管理机构,负责校舍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等工作。

2. 学校基建部门负责校舍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配合档案室做好档案的保管、利用和鉴定工作。

3. 学校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档案室和基建部门做好校舍基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四、档案内容1. 校舍基建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及资料。

2. 校舍基建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及变更文件。

3. 校舍基建项目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

4. 校舍基建项目施工记录、验收报告、质量检测报告。

5. 校舍基建项目使用、维护、维修记录。

6. 校舍基建项目相关照片、视频等资料。

五、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收集:各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档案内容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相关资料。

2. 档案整理: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归档等要求,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

3. 档案保管:档案室应设立专门的库房,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4. 档案利用:档案室应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制度,为学校各部门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5. 档案鉴定:定期对校舍基建档案进行鉴定,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六、档案利用1. 学校各部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可按照规定程序查阅校舍基建档案。

2. 档案室应提供档案查询、复制、借阅等服务。

3. 档案查询、复制、借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七、奖惩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坏、泄露等行为的,依法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档案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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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类档案工作规范
为提高基本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基建档案)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基建档案在建筑物改造、维修等方面的作用,并为考核基建档案工作提供依据。

特制定本规范。

一、基建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凡在基本建设管理和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象及声像等载体材料,均属基建类档案。

(二)基建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三)基建档案工作要纳入管理制度和基建人员职责范围之中,做到基建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与竣工材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套合格的竣工图的验收同步进行。

(四)基建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和配备相应的专(兼)职档案员。

从基建经费中拨出一定数额用于基建档案工作经费。

(五)努力实现基建档案工作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的转变,并不断采取先进管理技术手段,逐步实现现代管理。

二、归档范围
(一)归档范围的确定原则
1、归档的基建管理和项目建设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对学校当前与长远具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

2、归档的基建文件材料必须反映基建管理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保证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与实物完全一致并具有成套性。

(二)归档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1、详见《XXX学院档案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

2、归档的重点是项目建设各个阶段形成的不同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特别是包括竣工图在内的全套图纸。

(三)不归档的文件
1、上级机关有关基建的普发性(非专指高校)、不办的文件;
2、正式施工前的草图,未定型图纸;
3、重份文件和重份图纸;
4、无查考价值的临时性、事务性文件。

三、归档流程
(一)预立卷
学校基建部门负责基建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工作。

在布置基建项目工作的同时布置形成、积累基建文件材料的任务。

基建项目结束(含最终完成、阶段完成),基建部门分管基建档案工作的负责人,组织本项目形成的应归档的基建文件材料的整理组卷工作。

1、基建项目实行总承包给外单位的,由各分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基建文件材料,交总承包单位汇总、整理,竣工时由总承包单位向学校基建部门提交完整、准确、系统的基建档案材料。

2、基建项目由几个单位分别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所承包工程的基建文件材料,交学校基建部门汇总、整理。

(二)立卷分类
1、我校基建档案主要按照项目划分。

(三)立卷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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