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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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寄递渠道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寄递渠道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寄递渠道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邮政局•【公布日期】2017.07.27•【文号】国邮发〔2017〕63号•【施行日期】2017.07.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寄递渠道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邮发〔2017〕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现将《寄递渠道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邮政局2017年7月27日寄递渠道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影响寄递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寄递服务环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服务保障党的十九大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寄递安保工作这条主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堵塞监管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寄递服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预防和源头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健全责任体系,落实规章制度,完善防控措施,严格执法监管,强化基础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邮政管制(二)

邮政管制(二)

邮政管制(二)(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33,分数:56.00)1.我国邮政企业对______享有专营权。

∙ A.包裹寄递∙ B.特快专递∙ C.信件寄递∙ D.报刊发行(分数:1.00)A.B.C. √D.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邮政专营的法律规定。

《邮政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

2.邮政部门政企分开后,国家邮政局致力于构建三位一体的市场监管体系,在这一体系中,行业监管核心是______。

∙ A.政府监管∙ B.行业自律∙ C.行业协会∙ D.社会监督(分数:1.00)A. √B.C.D.解析:[解析] 2007年政企分开后,国家邮政局独立行使监管职能,为了能够更加全面地履行监管职责,国家邮政局着力于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市场监管体系。

在这一框架中,政府监管是行业监管核心。

3.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等服务,属于邮政______。

∙ A.特殊服务∙ B.基本服务∙ C.主要服务∙ D.附属服务(分数:1.00)A. √B.C.D.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特殊服务。

特殊服务包括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等服务。

4.实行快递市场准入制度的目的是______。

∙ A.实现企业自由竞争∙ B.净化市场竞争环境∙ C.保证邮政企业盈利∙ D.实现邮政普遍服务(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快递市场准入制度。

快递市场准入制度是指为了促进快递市场的公平竞争,能够通过设立一定的门槛,净化市场竞争环境,保障公平竞争,促进快递市场机制的建立和形成,更好地保护用户和快递企业的合法权益。

5.从企业内部运营管理角度看,邮政服务质量指标体系可分为服务质量指标和______。

∙ A.通信质量指标∙ B.安全质量指标∙ C.服务时限指标∙ D.信息范围指标(分数:1.00)A. √B.C.D.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邮政服务质量指标。

2024年企业遵纪守法承诺书

2024年企业遵纪守法承诺书
六、不参与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投资入股、兼职等。
七、不发生其它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发挥自身才能,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为我校的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
以上承诺如有违背,我自愿接受组织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及其它处理。本承诺书有效期限一年。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企业遵纪守法承诺书 篇6
xx市城乡建设局:
5、不得违反宪法精神、损害国家荣誉、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教唆违法犯罪、违背社会公德。
6、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文化市场的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上述承诺如有违反,将视同自愿放弃经营资格。
企业名称:(公章)
20xx年x月x日
企业遵纪守法承诺书 篇3
根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xxx市安全生产条例》,我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
工程,于xx年月xx日完成设计图纸文件的所有内容,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现正向贵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根据贵单位《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遏制违法分包等不良行为发生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劳务分包单位郑重承诺: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决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等法律法规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文件有关规定的.如违法分包、违法转包、非法挂靠等问题,同时也决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二、认真学习各类新业务、新知识,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抵制一切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邮政电子商务【发布部门】国家邮政局【发布日期】2011.08【实施日期】2011.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1年8月)为推进快递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快递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加快科学发展,国家邮政局制定了《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推进快递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快递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加快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工作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实施。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简称快递企业),按照服务品牌申请参加企业等级评定。

第四条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工作设立等级评定指导委员会、全国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快递企业等级评定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快递企业等级评定机构,应当报全国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

等级评定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办法和标准,指导和监督等级评定工作,受理和审议有异议的评定结果,以及其他需要审议的事项。

全国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由中国快递协会邀请有关专家组建,负责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协调、评议审定,并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快递企业等级评定机构的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快递企业等级评定机构负责向全国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本地区快递企业参加等级评定,并承担全国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按照快递企业经营范围和业务种类分为三类。

一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或经营同城快递业务;二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快递业务;三是经营国际及港澳台快递业务。

国家邮政局关于2019年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监督管理主要工作及有关要求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2019年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监督管理主要工作及有关要求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2019年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监督管理主要工作及有关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邮政局•【公布日期】2019.03.05•【文号】国邮发〔2019〕22号•【施行日期】2019.03.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国家邮政局关于2019年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监督管理主要工作及有关要求的通知国邮发〔2019〕22号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邮政普遍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为了更好地促进邮政企业履行邮政普遍服务义务,保护用户合法用邮权益,巩固巡视成果,现将做好2019年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主要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实现建制村直接通邮邮政企业要打好建制村直接通邮攻坚战,2019年新增直接通邮建制村5000个以上,基本实现全国建制村直接通邮。

一是加强对目前尚未实现直接通邮建制村的实地调研,厘清尚未实现直接通邮建制村名录,一村一策,销号管理,有通邮任务的市(地)邮政分公司每月最后一天向当地管理部门报送当月进展情况。

二是加强对农村地区投递服务质量的管控,巩固现有通邮成果,确保已实现直接通邮地区服务水平不下降。

加大实地检查力度,进一步确保农村地区投递服务质量。

三是邮政管理部门将继续协调争取支持政策,推行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制村投递服务质量监督,各级邮政企业要支持配合,做好基础信息采集报送和监督程序应用推广。

二、贯彻落实普遍服务标准,提升平信寄递质量邮政企业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做好寄递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查漏补缺,加强薄弱地区、薄弱环节服务质量的管控和提升。

一是做好民族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边境地区的服务保障,确保这些地区服务水平达到标准要求。

二是进一步提升乡镇局所、委代办局所、纯普遍服务局所服务水平,所有普遍服务局所全面实现电子化。

三是继续加强对平信寄递服务质量的管控,推广平信条码化。

基于行业网站的民营快递业服务质量提升策略

基于行业网站的民营快递业服务质量提升策略

Management经管空间0622012年6月 基于行业网站的民营快递业服务质量提升策略安阳工学院教务处 梁冰摘 要: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和快递业务量急剧增加,民营快递企业迎来了扩张的机遇。

然而当前民营快递业的急剧扩张给电子商务企业带来快速发展的同时,面临着管理乱、服务差等诸多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很多专家学者也提出了规范市场、培养快递人员素质、出台各种法规等,然而,看之很有效的方法却难以实施,形同虚设,原因何在?本文针对目前我国民营快递业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建立行业网站利用现代信息网络和信息技术约束民营快递企业,希望对我国民营快递业发展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民营快递 行业网站 服务质量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00(2012)06(c)-062-03如今,快递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快递也成为消费者评价电子商务企业的重要指标,快递直接影响着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

大力发展我国快递业,规范快递市场,特别是民营快递企业迫在眉睫。

1 我国快递行业的兴起与发展1.1 我国快递业的内涵我国新《邮政法》明确指出:“快递”是在承诺的时限期内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姓名、地址快速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寄递活动。

因此,快递与传统的邮政业务在运输对象上有较大差异,传统邮政业主要以信函为寄递对象,其实质是完成信息的传递;而新兴的快递业更多的是实现实物的运送。

另外,快递业与物流业也有着一定的区别,相比较来说,快速运输的物品体积小、重量轻、距离短,效率高。

可见,快递业是介于传统邮政业和物流业之间相对独立的新兴行业。

1.2 我国快递业的兴起与发展国际快递业兴起于20世纪50~60年代的美国,20世纪70年代才进入我国,中国邮政先后于1980年、1984年创办了国内、国际特快专递业务,打开我国快递之先河。

进入80年代,国际各大快递公司看好中国市场,DHL、FedEx、UPS、TNT等纷纷进入我国,为国内快递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邮政管理法律法规汇总目录(更新至2022年9月)

邮政管理法律法规汇总目录(更新至2022年9月)

邮政管理法律法规汇总目录1.法律1.1刑法(摘要)1.2刑法修正案(六)1.3安全生产法1.4邮政法全文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6消防法1.7海关法(摘要)1.8国家安全法1.9治安管理处罚法1.10反恐怖主义法(摘要)1.11行政处罚法1.12行政许可法1.13行政强制法1.14行政复议法1.15行政诉讼法1.16突发事件应对法1.17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行政法规2.1快递暂行条例2.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4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2.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地方性法规规章3.1福建省邮政条例3.2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3.3福建省禁毒条例3.4福建省促进快递行业发展办法3.5福建省邮政普遍服务保障办法3.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条例4.部门规章4.1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4.2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4.3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4.4快递市场管理办法4.5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4.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4.7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4.8仿印邮票图案监督管理办法4.9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4.10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5.标准5.1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Z 0149-2015.pdf5.2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YZ 0139-2015.pdf5.3邮政普遍服务YZT 0129-20165.4寄递企业安全防范要求GA 1468—2018.pdf5.5《快递服务》第1部分基本术语GBT 27917.1-2011.pdf5.6《快递服务》第2部分组织要求GBT 27917.2-2011.pdf5.7《快递服务》第3部分服务环节GBT 27917.3-2011.pdf5.8快件处理场所设计指南YZT 0161—2017.pdf5.9智能快件箱设置规范YZT 0150-2016.pdf5.10智能快件箱YZT 0133-2013.pdf5.11邮件快件实名收寄验视操作规范YZT 0185-2022.pdf5.12快递服务制造业仓配信息交换规范GBT 40044-2021.pdf5.13绿色产品评价快递封装用品GBT 39084-2020.pdf5.14鲜活水产品快递服务要求YZT 0175-2020.pdf5.15邮件快件包装基本要求YZT 0171-2019.pdf5.1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pdf5.1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2018年版).pdf5.18邮件快件智能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技术要求YZT 0177-2021.pdf5.19 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B 15208.1-2005.pdf5.20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第2部分:测试体GBT 15208.2-2006.pdf5.21冷链快递服务YZT 0162-2017.pdf5.22信封GB-T 1416-2021.pdf5.23智能信包箱GB_T 24295-2021.pdf5.24快递服务与电子商务信息交换规范GBT 40043-2021.pdf5.25快递服务制造业仓配信息交换规范GBT 40044-2021.pdf5.26快件航空运输信息交换规范GBT 38726-2020.pdf5.27快递服务支付信息交换规范GBT39082-2020.pdf5.28邮政业术语GBT 10757-2011.pdf5.29快递运单GBT 28582-2012.pdf5.30邮件封面书写规范第2部分:国际GBT 22657.2-2011.pdf5.31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GB 50631-2010.pdf5.32快递封装用品第1部分:封套GBT 16606.1-2018.pdf5.33快递封装用品第2部分:包装箱GBT 16602.2-2018.pdf5.34快递封装用品第3部分:包装袋GBT 166.6.3-2018.pdf5.35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疫区邮件及处理系统预防控制规范GBT20164-2006.pdf5.36无人车邮件快件投递服务规范YZT 0183-2022.pdf5.37邮政日戳技术条件YZT 0184-2022.pdf5.38寄递无人车技术要求YZT 0182-2022.pdf5.39寄递包装射频识别( RFID) 应用技术要求YZT 0180-2021.pdf5.40农产品寄递服务及环保包装要求YZT 0179-2021.pdf5.41邮件快件限制过度包装要求YZT 0178-2021.pdf5.42邮件快件智能X 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技术要求YZT 0177-2021.pdf5.43邮政行业基于荧光聚合物传感技术的手持式痕量炸药探测仪技术要求YZT 0176-2020.pdf5.44冷链寄递保温箱技术要求YZT 0174-2020.pdf5.45智能信包箱和智能快件箱监管数据接入规范YZT 0173-2020.pdf5.46无人机快递投递服务规范YZT 0172-2020.pdf5.47邮政业视频监控系统接入技术规范YZT 0170-2019.pdf5.48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交换规范YZT 0169-2019.pdf5.49快件处理场所基础数据元YZT 0168-2019.pdf5.50快件集装容器第2部分:集装袋YZT 0167-2018.pdf5.51邮件快件包装填充物技术要求YZT 0166-2018.pdf5.52寄递服务人员基础数据元YZT 0165-2018.pdf5.53快递手持终端安全技术要求YZT 0164-2018.pdf5.54邮政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YZT 0163-2018.pdf5.55快递代收货款服务信息交换指南YZT 0141-2015.pdf5.56邮件和快件投递状态分类与代码YZT 0140-2015.pdf5.57邮政业从业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南YZT 0138-2015.pdf5.58完快递营业场所设计基本要求YZT 0137-2015.pdf5.59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YZT 0136-2014.pdf5.60快递业温室气体排放测量方法YZT 0135-2014.pdf5.61快递代收货款服务规范YZT 0134-2013.pdf5.62邮政业机构代码编制规则YZT 0132-2013.pdf5.63快件跟踪查询信息服务规范YZT 0131-2013.pdf5.64快递服务与电子商务信息交换标准化指南YZT 0130-2012.pdf5.6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T 9007-2019.pdf6.规范性文件6.1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6.2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6.3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试行)6.4邮政行业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规定6.5邮件快件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6.7邮政市场监管约谈办法(试行)6.8邮政代办所监督管理规定(试行)6.9禁止邮寄或非法携运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规定6.10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目录6.11邮件快件绿色包装规范6.12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6.13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暂行规定6.14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人员密集场所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的通知.pdf6.15寄递渠道治安检查工作规定6.16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管理规定6.17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管理办法6.18邮政企业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管理规定6.19邮政企业设置和撤销邮政营业场所管理规定6.20仿真枪认定标准6.21管制刀具认定标准.pdf6.22管制器具名录和认定标准(1).pdf6.23跨省经营快递业务许可审批实地核查操作指引(试行)).pdf6.24略6.25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6.26略6.27包装操作规范备案管理规定(试行).pdf6.28略6.29邮政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规定.pdf6.30邮政行政执法案件案号和文书编号规则.pdf6.31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注销管理规定.pdf6.32邮政行政处罚程序操作指引.pdf6.33《邮政市场监管随机抽查工作规程(试行)》.pdf6.3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pdf6.35邮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说明.pdf6.36邮政普遍服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pdf6.37邮政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pdf6.38邮政企业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审批事项服务指南.pdf6.39许可注销取证程序.pdf6.40邮政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自制.pdf6.41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国家局2015).pdf6.42关于规范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许可审批和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6.43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工作细则(试行)6.44国家邮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6.45快递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6.46企业运营智能快件箱经营快递业务许可核定规则6.47智能快件箱网点备案规则6.48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分支机构名录公告作废程序指南6.49企业开办服务站经营快递业务许可核定规则(2019年版)6.50快递服务站备案办理规则(2019年版)6.51《赈灾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pdf6.52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实地核查工作要点(一).pdf6.53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实地核查工作要点(二).pdf。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邮件快件过机安检工作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邮件快件过机安检工作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邮件快件过机安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邮政局•【公布日期】2017.04.28•【文号】国邮办发〔2017〕19号•【施行日期】2017.04.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邮件快件过机安检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发〔2017〕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和中央综治办等九部门《关于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综办〔2014〕2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有关规定,严格寄递物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寄递渠道安全畅通,现就进一步加强邮件快件过机安检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监督管理邮件快件过机安检,是落实寄递渠道安全管理“三项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抓手,是有效防范枪支弹药、爆炸装置、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等禁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在全系统上下共同努力、相关部门大力推动和各级地方政府支持下,寄递企业X射线安检机配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安检机使用率不高、管理不规范、检查效果不好等问题,过机安检制度尚未真正有效发挥作用。

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把督促寄递企业加强安检机使用管理作为推进落实“三项制度”重要内容,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目标,切实加大监管力度。

要在摸清寄递企业安检机配置和使用情况基础上,细化工作方案,优化工作举措,因地制宜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要加强督导检查和培训交流,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务求工作实效。

二、加强使用管理,确保应检必检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依照《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和《邮件快件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配置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督促寄递企业将安检机配置到位,并针对安检机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优化安检机使用管理流程,落实应检必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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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邮政局•【公布日期】2019.09.04•【文号】•【施行日期】2019.09.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各主要快递企业总部:《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于2019年8月9日经国家邮政局2019年第1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邮政局2019年9月4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一、总体要求(一)落实安全发展理念1.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贯彻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在安全保障方面实行统一管理。

(二)遵守安全生产法规2.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保障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确保安全生产,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三)具备安全生产条件3.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二、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一)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4.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5.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6.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8.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依法维护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企业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9.建立健全涵盖企业内部所有组织、岗位、寄递环节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晰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内容、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10.根据岗位职责制定考核标准,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标准要简明扼要、清晰明确、便于操作、适时更新。

11.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

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所有层级、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标准等。

三、安全管理制度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办法;(2)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3)安全生产操作规程;(4)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5)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6)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7)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与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基本制度;(8)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9)生产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管理;(12)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制度、操作规程。

13.及时将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转化为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根据相关要求调整安全生产责任分工与考核标准。

四、安全生产投入(一)保障安全生产投入14.保障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15.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生产及健康防护设备设施(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培训;(3)配备和更新个体防护装备;(4)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5)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维护、保养及应急演练;(6)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7)购置、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8)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9)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二)依法参加保险16.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照相关标准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五、教育培训(一)建立教育培训制度17.建立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制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根据相关规定组织教育培训。

培训大纲、内容、时间等应当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18.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二)落实教育培训规定要求19.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寄递服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0.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3)保障寄递安全与信息安全的知识;(4)反恐怖防范、查验毒品等禁限寄物品相关知识;(5)岗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6)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7)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8)应急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9)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10)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11)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3.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3)保障寄递安全与信息安全的知识;(4)反恐怖防范、查验毒品等禁限寄物品相关知识;(5)岗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6)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7)事故应急处理措施;(8)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从业人员必须经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4.从事邮件、快件收寄和安全检查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识别和处理禁限寄物品的基本知识。

2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26.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三)规范相关方教育培训27.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28.应当对从事寄递服务和活动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从业人员,接收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实习人员等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当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教育培训记录。

六、现场管理(一)保障各类场所安全29.营业场所邮件快件交寄、接收、验视、提取区域、处理场所邮件快件分拣区域、放置智能快件箱的区域等区域应配备视频监控设备。

监控设备应当全天二十四小时运转,监控图像信息保存时间应当大于等于三十天,其中营业场所交寄、接收、验视、安检、提取区域和放置智能快件箱的区域图像信息保存时间应当大于等于九十天,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报送。

30.邮件处理中心、快件分拨中心、营业网点、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二)加强设备设施管理31.新改扩建工程应建立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管理制度,建立相关文件资料档案,并妥善保存。

32.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用电、安防、防雷、消防、监控、劳动安全卫生等设备设施,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

3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4.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三)严格执行“三项制度”35.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制度:(1)按照“谁收寄、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收寄验视岗位责任,制定收寄验视操作规程,配备验视邮件、快件所需的设备和工具,向用户告知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物品有关规定;(2)对用户交寄的信件,必要时可以要求用户开拆,进行验视,但不得检查信件内容;用户拒绝开拆的,不予收寄。

对信件以外的邮件、快件,收寄时应当当场验视内件;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3)严格落实《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物品有关规定;(4)当面验视交寄物品,验视用户填写的寄递详情单上的信息是否完整、清楚;检查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以及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是否与寄递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一致,并做出验视标识,载明验视人员的姓名或者工号;(5)发现邮件、快件内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6)已经收寄禁止寄递物品的应当立即停止转发和投递;对其中依法需要没收或者销毁的物品,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7)在收寄过程中若存在经验视仍无法确定寄递物品安全的,应要求寄件人出具身份证明及相关部门的物品安全证明,核对无误后,方可收寄;(8)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当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收寄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9)禁寄物品的处理情况应由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经办人员记录,并交相关负责人签字后存档;(10)与协议用户签订安全保障协议,并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11)制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报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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