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全省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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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一届全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暨国赛选手遴选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一届全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暨国赛选手遴选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一届全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暨国赛选手遴选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17•【字号】晋人社办函〔2018〕188号•【施行日期】2018.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一届全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暨国赛选手遴选的通知晋人社办函〔2018〕188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一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29号精神要求,进一步提高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的“第一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省赛阶段比赛并遴选参加全国大赛选手,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5月至7月举办山西省第一届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现将大赛有关事项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大赛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山西冶金技师学院协办。

大赛设9个竞赛项目,7月中旬完成省赛阶段比赛和遴选参加全国大赛选手。

本次大赛成绩作为我省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必备条件之一,即申报职称评审必须是省赛合格的教师。

同时,依据我省技工教育教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办法,评选“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调动本地区技工院校教师参赛积极性,激发教师教育教学热情,切实提高教师职业能力,要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好院校初赛和选手推荐、参赛资料审核报送工作。

同时,为保证省赛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请各技工院校做好大赛评审专家的组织推荐工作,并为评审专家参与评审培训活动提供便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所推荐评审专家经组委会审核合格将作为我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并从中选拔本次大赛评审专家和推荐全国大赛评审专家。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46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46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4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为切实解决近年来表彰奖励过多过乱的问题,真正发挥表彰奖励工作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履行申报程序凡确需以省人民政府名义开展表彰奖励活动的,各单位须将活动报告(内容包括上次表彰的时间、数量、奖励办法以及这次表彰的目的、基本情况、单位或系统编制人数等)和活动方案(包括拟表彰的范围、对象、条件、比例、时间、形式以及推荐、评选、奖励办法与活动领导机构及其人员组成等)先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审核;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复核后,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或经省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经批准同意的,相关单位再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规定程序和具体办法组织实施。

二、建立计划申报制度为了规范政府表彰奖励工作的宏观管理,从2010年起建立政府表彰奖励工作的计划申报制度。

凡以省人民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奖励活动,原则上应三至五年一次;在表彰活动的前一年应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计划,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协调审核同意后再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特殊情况下,因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专项工作任务需要以省人民政府名义表彰的,采取一事一报的办法,但必须在开展活动前两个月申报。

三、认真控制评选对象的范围和比例评选对象应限制在本单位(系统)范围内,一般不搞跨系统的行业表彰活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推荐评选全国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推荐评选全国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推荐评选全国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4.14•【字号】晋人社厅发[2011]54号•【施行日期】2011.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推荐评选全国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54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科协,各省属学会、协会、研究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评选全国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108号)文件精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现将我省科协系统推荐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评选范围及名额(一)推荐评选范围先进集体推荐评选范围:省科协直属单位、内设机构;市、县科协及其直属单位、所属学会;省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科协基层组织(包括各级企业科协、园区科协、大专院校科协、街道及乡镇科协、科普协会)。

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范围:在省、市、县科协及直属单位工作满五年的在编人员;在各级学会工作满五年的专职在职人员,在科协基层组织(包括各级企业科协、园区科协、大专院校科协、街道及乡镇科协、科普协会)工作满五年的专职在职人员。

“工作满五年”指截止到2011年5月31日,连续从事科协工作五年以上。

(二)推荐评选名额中国科协分配我省表彰名额为先进集体7个(包括地方科协3个、基层组织4个),先进工作者19名(包括地方科协15名,基层组织4名),其中“全国科协系统先进集体标兵”名额一个、“全国科协系统先进工作者标兵”名额一名。

根据我省实际确定省科协及其所属地方科协、基层组织推荐评选名额分配。

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按照2:1的比例推荐单位和个人(详见附2《推荐名额分配表》),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审定确定拟推荐中国科协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山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专家库成员名单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山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专家库成员名单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山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专家库成员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8.06
•【字号】晋人社办函〔2024〕187号
•【施行日期】2024.08.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
正文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山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专家库成员名单的通知
晋人社办函〔2024〕187 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有关处室、省社会保险局、省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按照《关于征集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专家的通知》(晋人社办函〔2024〕65号)文件要求,经申报、推荐、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王国庆等188人为山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专家库成员,现予公布。

附件:山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专家库成员名单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2.04.19•【字号】晋人社厅发[2012]43号•【施行日期】2012.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43号)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市县级调查队,省统计局局属各单位,调查总队机关各处室: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评选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99号)文件精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其中,我省统计局系统可推荐先进集体2个,先进工作者1名;调查队系统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1名。

现将我省统计系统推荐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一)推荐评选范围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范围:乡镇及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国家统计局各调查队及其内设机构。

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范围:乡镇及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国家统计局各调查队在职工作人员。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若有新的贡献,则可以参加此次评选。

(二)推荐名额各市统计局可推荐本地区统计机构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1名;省统计局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1名。

全省各级调查队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1名。

二、推荐条件(一)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推荐条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先进集体推荐对象:1.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在推进统计“三个提高”和建设“四大工程”方面有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为本单位或本地区的统计改革、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提升竞争力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9-2020年度山西省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9-2020年度山西省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9-2020年度山西省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22•【字号】晋政办函〔2021〕124号•【施行日期】2021.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9-2020年度山西省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晋政办函〔2021〕12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2019-2020年,全省政府系统信息工作队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优化政务信息服务,积极落实辅政建言要求,报送了一大批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政务信息材料,为领导同志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表彰先进、激发干劲,进一步增强全省政府系统信息队伍的荣誉感和干事担当的工作热情,省政府办公厅决定,授予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32个单位“山西省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丁韶华等65名同志“山西省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进一步提高信息服务质效.全省政府系统信息队伍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跟踪反映经济运行的新动向、新苗头、新问题,全面反映社情民情和企业群众期盼诉求,更好服务政府科学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附件:1.2019-2020年度山西省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名单2.2019-2020年度山西省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22日附件12019-2020年度山西省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名单一、市级政府(按通报排名顺序)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省有关单位(按通报排名顺序) 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住建厅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省统计局省卫健委省教育厅中央网信办安全中心山西分中心三、县级政府及市直部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左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永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附件22019-2020年度山西省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韶华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马雷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王强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王伟长治市教育局王立成吕梁市应急管理局王继华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王建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王胜琦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王敬省发展改革委王劲松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毋波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牛文浩省工信厅邓琛巷省审批服务管理局冯利庆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卢泓静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孙卿永济市应急管理局任佳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刘芝忻榆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刘旭东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刘洁婕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刘江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刘洪波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刘红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乔伟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闫鹏省卫健委许大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朱军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李鹏飞太原市城乡管理局李双梁省人社厅李俊义山西银保监局李倩省司法厅李晓伟介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张亚飞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张丽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张子扬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张朝霞省商务厅张建伟省教育厅陈彩云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陈贵波阳泉市税务局陈亮省农业农村厅陈秀丽省人社厅沈海峰省税务局林燕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杨惠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杨慧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武玉航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赵智渊省财政厅赵波省市场监管局胡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要伟杰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侯顶峰省工信厅姜艳红中央网信办安全中心山西分中心郭立平人行太原中心支行贾效顺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贾帅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姬霄祥省人社厅唐羽省住建厅高彤彤省统计局梁思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常秋燕省发展改革委曾军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程盼省乡村振兴局韩瑜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韩梅省图书馆樊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各处室、局、直属单位:现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5月2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十二五”期间指导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已经由省人民政府正式下发。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规划》,促进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特制定《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经过“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全面完成《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各项政策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具体体现在:(一)全面完成各项量化指标。

即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规划》确定的就业、社会保险、收入分配、人才队伍建设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量化指标。

(二)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规划》确定的促进充分就业、推进社会保障全覆盖、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着力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体系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三)全面推进各项重大工程项目。

《规划》确定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金保工程”二期建设、创业孵化园区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十二五”期间要积极推进、全面完成。

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意见(试行)

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意见(试行)

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09.13•【字号】晋教师〔2023〕7号•【施行日期】2023.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意见(试行)晋教师〔2023〕7号各市教育局、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鼓励更多优秀教师扎根乡村教育,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通知》(教师〔2022〕6号)、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9〕180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晋办发〔2017〕7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人才强省、乡村振兴战略,遵循基层教师成长规律和基层工作实际,建立符合基层教师特点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鼓励人才到基层任教,在基层长期从教,为加快推进基层教育振兴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评审范围本意见所指的基层中小学教师,是指在我省乡镇及以下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中小学)中,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聘(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县(市、区)中心城区学校,包括从事思想政治类教育和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科学、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科技(信息技术)、劳动、心理健康教育、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幼教、安全等学科教学人员。

申报人员按所从事专业申报职称,须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从机关流动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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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全省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06.10•【字号】•【施行日期】2014.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全省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体育(教育体育)局,省直有关单位,各行业、人群体育协会,各有关单位:近年来,全省体育工作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体育总局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全力服务转型跨越,服务体育事业科学发展和运动员全面发展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进各项体育工作,开创了新的局面。

特别是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科研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倡导改革创新、团结奉献精神,激励我省体育工作干部职工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体育工作,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体育局决定,表彰一批山西省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做好我省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推荐范围和名额(一)评选推荐范围1、山西省体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1)全省各级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2)省直行业、人群体育协会;(3)市、县(市、区)各级各类体育团体、协会;2、山西省体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1)全省各级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在职正式职工;(2)省直行业、人群体育协会专、兼职体育工作者;(3)市、县(市、区)各级各类体育团体、协会成员;(4)对体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二)评选推荐名额表彰和推荐名额:全省体育工作先进集体115名、全省体育工作先进个人12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2)。

各市各部门按照分配名额1:1.2的比例推荐上报。

二、评选推荐条件(一)山西省体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紧紧围绕新时期体育工作的中心任务,在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过程中取得显著成绩。

3、领导班子凝聚力强,团结协作,创新意识强,能够驾驭和应对复杂局面,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科研等方面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

4、事迹突出,在本地区、本部门有重大影响,得到体育工作干部职工的广泛赞誉和高度认可。

5、近4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重大问题。

(二)山西省体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

热爱体育事业和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好,综合能力强,勇于开拓进取,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3、业绩突出。

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科研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急难险重的工作中表现突出。

4、作风优良。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热心服务,勤奋工作,办事公道,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无违法违纪问题。

三、评选推荐程序和要求(一)严格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1、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产生,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2、推荐对象应经所在单位、所在地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体育管理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上报。

各市级评选机构负责本地区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内容的审核,并于2014年6月20日之前,报送本地区评选推荐的集体、个人有关材料。

3、省直,行业、人群体协(不包括省级以下),省体育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产生,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于2014年6月20日之前报省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市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初审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于7月4日前反馈各市级评选机构。

各市级评选机构在本地区范围内对推荐对象以适当形式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简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各市级评选机构在市级范围内公示后,于2014年7月18日前将正式推荐材料上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6、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复审后,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7、全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优先考虑在条件艰苦、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和岗位上努力工作的同志。

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

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

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高级职称并在学术、科研等方面做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科研人员对待。

(三)坚持评选标准,严把质量关。

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进行,认真做好把关工作,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政治条件,认真挖掘和总结拟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把好条件关,严格甄别,突出典型,确保评选推荐质量,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确保推荐的典型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确保所有候选集体和个人都平等参选,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

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私、收取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见附件6)(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

各市及评选机构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按时、保质、按名额报送推荐对象有关材料。

初审材料请各市级评选机构于2014年6月20日之前报送,初审材料包括:市级评选工作机构评选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3)、推荐对象主要事迹,先进事迹材料要内容翔实、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可另附页。

正式推荐材料请各市级评选机构于2014年7月18日之前报送,材料包括:正式推荐工作报告,《山西省体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4),《山西省体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5)《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附件6)。

其中先进事迹材料分为推荐对象综合表现、主要突出事迹两部分,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推荐的先进集体需附6寸反映本单位工作的不同内容彩色照片4张;推荐的先进个人需附2寸免冠彩色近照5张,5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

照片均请同时发送电子版,并请注明单位、姓名。

上述材料纸质版用A4纸上报,一式6份。

审批表等可到山西省体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为:http://www. ,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通过电子邮箱*****************发至山西省体育局人事处。

四、奖励办法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山西省体育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山西省体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五、组织领导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体育局成立山西省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体育局人事处,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

各地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联系人:袁云清尹永京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太原市大营盘寇庄北街2-6号省体育局人事处邮编:030012附件:1、山西省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2、全省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名额分配表(略)3、推荐对象汇总表(略)4、山西省体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略)5、山西省体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略)6、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14年6月10日附件1山西省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领导小组:组长:苏亚君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副组长:郝晓峰省体育局副局长边少先省公务员局副局长成员:陈洁省体育局人事处处长杨慧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核奖惩处处长李润民省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王永清省体育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袁乃平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处长李俊文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处长张春安省体育局体育经济处处长赵文莉省体育局科技教育处处长崔伟省体育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晋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体育局纪检、监察室主任闫慧生省体育局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处长甘降雷省体育局青少处副处长办公室:主任:陈洁(兼)成员:原永彪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核奖惩处副处长袁云清省体育局人事处副调研员尹永京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副调研员关军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核奖惩处主任科员杨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核奖惩处主任科员王任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核奖惩处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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