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区域限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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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区大范围禁行黄标车

广州市区大范围禁行黄标车
劂审 匿 黥画 行
从6 1 月 日起 ,广 州 市 环 城 高 速 以 内地 区开 始 全 面 禁 行 黄 标 车 。此 次 限行 范 围 从 原来 的 内环 和 中 山 路 扩 至 大 部 分 市 区 , 总 面 积 达 2 0 方 公 6平
里。
6 1 月 日开 始 ,广 州 市 全 天 2 小 时 禁 止 黄 标 车 4 在 东 南 西 环 以 内市 区 , 以及 黄 石 路 以南 白云 区 辖
主 ,则 可 登 录 “ 州 环 境 保 护 网 ”或 拨 打 电话 广
8 10 2 查 询 。 3904 ( 宣) 何
使其 达 到 环保 标 准 要 求 。
为 确 保 亚 运 会 期 间交 通 畅顺 , 广 州 市 政 府 决 定 从今 年 l 月 1 1 日至 1 月 2 日,全 市 机 动 车 ( 括 2 2 包 外 地 机 动 车辆 ) 实行 全 天 单双 号 限行 。 据 悉 , 亚 运 会 开 幕 前 一 个 月 , 即 l月 1 目 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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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 干 线 、佛 山市 辖 区 内道 路 。 由于 公 交 车 、客 货 运 黄 标 车 也 纳 入 黄 标 车 限
行 范 围 , 因 而广 州 市 交 委及 时 调 整 了公 交 服 务 保 障 措 施 , 并 在 9 底 前 完 成 1 9 台 公 交 车 的 更 月 71 新 、4 0 台 公交 车  ̄ 7 o 台 出租 车 的 改 造 工 作 , 50 u8o
起保
标志车辆 ( 即黄 标 车) 路 行 驶 ; 1 月 1 上 1 日起 , 除亚 运 保 障 车 辆 、城 市 正 常 生 产 、 生 活 保 障 车 辆 外 ,
广 州 市 籍 机 动 车 和 进 入 广 州 市 道 路 行 驶 的外 地 籍

7月1日起广州市黄标车全面禁行

7月1日起广州市黄标车全面禁行

7月1日起广州市黄标车全面禁行7月1日起广州市黄标车全面禁行引导语:黄标车,是新车定型时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的统称。

以下是店铺分享给大家的7月1日起广州市黄标车全面禁行,欢迎阅读!根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和广州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广州市将从2017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黄标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通行。

什么是“黄标车”?黄标车,是新车定型时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的统称。

通常是尾气排放污染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的车辆。

目前限行区域共662平方公里从2009年起,广州市分阶段对黄标车实施限行措施。

目前全市黄标车限行区域面积共计662平方公里,包括市中心区的365平方公里,以及花都、番禺、南沙、黄埔、从化、增城区和广州开发区的部分区域,占建成区面积的`54%。

违反规定罚款200元、扣3分2009年11月起,广州市正式开展黄标车限行执法工作,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行为给予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并逐步建设了黄标车“冲禁令”自动识别抓拍系统,截至目前,共有130套设备投入使用。

广州剩余1.9万辆黄标车“十二五”以来,广州市采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措施,促进黄标车淘汰,共完成约20万辆黄标车的淘汰。

至2017年1月,广州仅剩余黄标车约1.9万辆,主要在市郊尚未限行黄标车的区域使用。

据测算,1辆达不到国Ⅰ标准的黄标车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国Ⅳ车的28倍、国Ⅴ车的37倍;国Ⅰ、国Ⅱ柴油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分别相当于国Ⅴ车的7.8和5.5倍。

广州剩余的1.9万辆黄标车仅占全市汽车保有量的0.9%,但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却分别占全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6.3%和12%。

机动车排放是PM2.5第二大来源2016年,广州市二氧化氮平均浓度46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36微克/立方米,均未达到国家标准。

2022广州黄标车限行规定_公文写作范文_

2022广州黄标车限行规定_公文写作范文_

2022广州黄标车限行规定黄标车限行已经成为各城市板上钉钉的事了,那么,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20xx广州黄标车限行规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广州市环保局官网发布了一则《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在全市限制高污染汽车通行的通告》,据悉,自今年5月1日起,广州全市拟24小时全天禁止黄标车进入广州通行。

根据《通知》,广州从今年5月1日起,将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也就是全面禁行黄标车。

而这些车包括燃用汽油、柴油或气体燃料的载客、载货车辆和特殊用途车辆,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本市籍和外市籍汽车。

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违法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广州黄标车全市仅剩余黄标车约2万辆了解到,目前,全国各地纷纷加大对高污染汽车的限行力度。

广东省内深圳、佛山、东莞、惠州、江门等城市已实现全行政区黄标车限行。

而广州至20xx年底黄标车限行区域面积仅为662平方公里,虽已占建成区面积的54%,但相对全市行政区域的覆盖率仅为8.9%。

广州郊区已逐渐成为外地籍黄标车在珠三角地区使用的“洼地”之一。

从市环保局获悉,xx期间,广州共淘汰黄标车约18.3万辆。

至20xx年12月,全市剩余黄标车约2万辆,仅占全市汽车保有量的0.9%。

由于黄标车在广州汽车保有量中所占比例极低,故全面禁行黄标车对我市社会生产生活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

相关链接目前广州的交通拥堵主要集中在广州城区内,这份方案将天河、越秀等商业集中区域以及一些诸如科韵路、广园快速等城区内主干道放入了限行区域,而对番禺、萝岗、白云等相对交通通畅的地区实行了宽松处理,对环城高速、华南快线等干线也采取豁免,应该能对广州城区的拥堵起到一定缓解。

不过这份限行方案的限行范围似乎过大,而且分界不清晰,难以快速分辨和记忆,这对外来车辆造成不小的困扰。

(完整版)中山-货车和黄标限行

(完整版)中山-货车和黄标限行

中山市城区货车和黄标车限制通行区域
货车限制通行区域:
(一)货车通行不受限制区域:东至长江路(含)以东、南至博爱路以南、西至翠景路(含)以西、北至岐江河以北,为货车通行不受限制区域,即允许任何吨位的货车通行;
(二)2吨(含)以上货车限制通行区域:东至长江路以西、南至博爱路(含)以北、西至翠景路以东、北至康华路和东明大桥以南的范围内,全天禁止2吨(含)以上货车行驶;(三)高峰期限制通行区域:中山一路→悦来路→博爱二路、三路→起弯道→宏基路→清溪路等路段组成的封闭区域,7:00-22:00禁止1.25吨(含)以上货车通行。

高峰期(7:00-9:00;17:00-19:00)禁止一切货车通行。

22:00-次日7:00允许2吨以下货车通行。

(四)严管区域(兴中道):兴中道全段为严管区域,每天7:00-22:00禁止一切货车通行,22:00-次日7:00允许2吨以下货车通行;
黄标禁止通行区域:
起湾道以西、翠景道以东、康华路以南、博爱路以北辖区范围内各路段以及长江路。

南京市对黄标车及无标车限制通行的实施办法

南京市对黄标车及无标车限制通行的实施办法

南京市对黄标车及无标车限制通行的实施办法为有效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黄色环保标志及无环保标志的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环保标志管理1、本市在用机动车实施环保标志管理。

2、根据国家环保达标车型目录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车辆经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合格的核发环保标志。

二、限制通行的车辆1、限行车辆:无环保标志汽车和黄色环保标志汽车。

2、军车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限行措施的限制。

三、限行的区域和时序1、限行时间:每日7:00-22:00。

2、限行的方式与区域限行采取分阶段、分区域,从小到大、由点及面、分步实施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中山陵风景区。

2010年1月10日起,中山陵景区限行。

具体范围:中山门大街陵园路路口、中山门大街明陵路路口、灵谷寺路陵前路路口和韦陀巷路口以北,龙蟠路太平门路路口以东,沪宁高速陵东路路口、环陵路中山陵内环路路口以西范围内的道路(含上述道路)。

第二阶段:中心城区。

2010年5月1日起,限行区域增扩至中心城区。

具体范围:太平门、龙蟠路、建宁路以南,应天大街以北,中山门、明城墙、大明路以西,大桥南路、虎踞北路、虎踞路、虎踞南路、凤台路以东范围内的道路(含上述道路)。

第三阶段:河西地区。

2010年9月1日起,限行区域扩大至河西地区。

具体范围:建宁路以南,江山大街以北,大桥南路、虎踞北路、虎踞路、虎踞南路、凤台路、凤台南路以西(含上述道路),以及郑和中路(不含该路)、扬子江大道(不含该路)以东范围内的道路。

四、环保标志核发1、本市环保标志的核发、换发、补发要求及办理程序按照《关于对南京市在用机动车核发环保分类标志的通告》(宁政发【2008】108号文)执行。

2、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对在本市初次注册登记以及进行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合格的车辆,核发全国统一的环保标志。

广州-黄标限行

广州-黄标限行

广州 - 黄标限行广州限行黄标车区域从2010年6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通行以下区域: 市区范围(含北环高速公路增槎路至广氮段、机场高速公路黄石路至北环高速公路段,不含东南西环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佛山市辖区内道路): 东面:东环高速公路以西;南面:南环高速公路以北;西面:西环高速公路、北环高速公路(增槎路以西段)、增槎路(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石井街石丰路段)以东;北面:石丰路、黄石西路、黄石东路、白云大道(不含黄石东路口以北段)、同泰路、广州大道北(同泰路至北环高速公路段)、北环高速公路(广州大道北以东路段)以南。

南沙区限行路段:南沙区南沙街道区域(不含环市北路、进港大道南沙街道办路口至港前大道路段、港前大道虎门渡口至三镇大道路口路段、三镇大道、英东大道、环市南路三镇大道路口至凫洲大桥收费站路段,限行区域内的高速公路不在限行之列)。

番禺区限行路段:(一)中心城区:东面:番禺大道北以西、德信路以西。

南面:市桥河(市桥二桥至德兴大桥)以北、市南路以北、市良路以北。

西面:西环路以东。

北面:东环路以南。

(二)广州大学城:小谷围街范围内。

萝岗区限行路段:限行区域一:萝岗行政中心区域(不含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汕公路)东面:北二环高速公路、水燕路以西西南面:开创大道以东北北面:广汕公路以南限行区域二:广州国际生物岛内所有道路黄埔区限行路段:限行区域一:黄埔区中心城区区域。

港前路以北(不含港前路)蟹山西路/茅岗路以东(不含蟹山西路/茅岗路)护林路以南(不含护林路)、石化路以西(不含石化路)以上区域不含黄埔东路全线,丰乐南路及中山大道至茅岗路口。

限行区域二:南海神庙周边区域。

黄埔东路以南(不含黄埔东路)庙头涌以东(含电厂西路)、珠江河岸以北隔墙路以西(不含隔墙路/电厂东路)限行区域三:长洲岛全境(不含新化快速路)。

花都区限行路段:云山大道以北(不含云山大道)三东大道以南(不含三东大道)建设路以东(不含建设路)曙光路以西(不含曙光路)增城限行路段:荔城城区(包括荔城大道以南,增派大道以东,湘江北路、湘江路、沿江路以西,增城大道以北); 新塘城区(包括广深公路以南,府前路、建设路以西,港口大道以东,东江北干流以北)。

成都市黄标车新规定

成都市黄标车新规定

成都市黄标车新规定成都市黄标车新规定近年来,随着成都市交通问题的日益突出,尤其是车辆尾气排放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越发突出,为了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和空气质量,成都市出台了一系列黄标车新规定。

首先,成都市对黄标车的定义进行了明确。

成都市规定,黄标车指的是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机动车标准排放等级以下的车辆。

这其中包括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老旧车辆、超过限定排放范围的车辆等。

成都市将对这些黄标车进行限制和治理。

其次,成都市对黄标车的行驶进行了严格限制。

成都市规定,黄标车只能在非高峰时段行驶,具体时间为早上7点至晚上8点。

这样的限制措施可以有效避免黄标车与其他车辆争抢道路资源。

同时,这也能够减少黄标车对交通拥堵的贡献,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再次,成都市对黄标车的进城限制进行了加强。

成都市规定,黄标车在进城区域需要经过环保部门审核才能获得进入许可。

审核主要包括车辆的排放情况、机动车检测合格证等。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黄标车,将被拒绝进入城区,以遏制黄标车进城增加交通压力的现象。

此外,成都市对黄标车的处罚力度也进一步加大。

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黄标车治理、行驶时间限制、进城审核等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处罚主要包括罚款、强制报废、扣分等。

对于黄标车主,这些处罚措施将是一个巨大的经济和法律压力,有效推动黄标车治理的进程。

最后,成都市鼓励车主主动参与黄标车治理。

成都市采取多种措施,提供优惠政策和补贴,鼓励车主主动淘汰黄标车并购买更加环保的车辆。

对于主动参与黄标车治理的车主,将享受到相关优惠政策和补贴,提高了治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总而言之,成都市黄标车新规定的出台,是为了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和空气质量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通过对黄标车的严格限制、进城审核、处罚力度加大,以及鼓励车主主动参与黄标车治理,成都市的交通环境将得到明显改善。

同时,这也为其他城市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和参考。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黄标车治理问题会得到更好的解决,成都市的交通环境也会变得更加宜居和环保。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黄石城区货车、黄标车禁止通行范围的通告-黄政发〔2016〕30号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黄石城区货车、黄标车禁止通行范围的通告-黄政发〔2016〕30号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黄石城区货车、黄标车禁止通行范围的通告正文:----------------------------------------------------------------------------------------------------------------------------------------------------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黄石城区货车、黄标车禁止通行范围的通告黄政发〔2016〕30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2016年3月1日,黄石市中心城区货车禁止通行的规定执行以来,中心城区环境、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积极防治机动车造成的污染,改善城市人居生活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进一步扩大黄石城区货车、黄标车禁止通行范围。

现将黄石城区新增的禁止、限制核载1.9吨以上(含1.9吨)货运车辆和黄标车辆通行道路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新增禁止货车、黄标车通行道路黄石港区、下陆区:大泉路西塞山区:黄石大道(青龙阁—新冶钢一门)月亮山隧道下陆区、铁山区:东方大道铁山区:铁贺线(铁山段)二、新增限制货车、禁止黄标车通行道路下陆区发展大道,下陆区、铁山区106国道,限制运输滴漏抛洒的货车通行,禁止黄标车通行。

三、相关规定根据2016年1月26日发布的《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黄石市中心城区货车禁止通行的通告》规定,确需在黄石城区禁止、限制货车通行道路上行驶的货车,应事先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办证窗口申办《货车临时通行证》,并在指定的时间、线路上通行。

在禁行区域运输滴漏抛洒的货车,一律不予办理《货车临时通行证》。

违反禁行、限行管理规定的货运车辆、黄标车辆,按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本通告自2016年12月5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25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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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黄标车区域限行的通告
为有效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4行动计划》、山西省公安厅《关于加强设区市建成区黄标车限行的通知》以及《山西省公安交警开展集中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对持有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以下简称黄标车)采取限制通行区域和通行时间的交通管制措施。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对象
“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不含国Ⅰ)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不含国Ⅲ)的柴油车(即国0汽油车和国0、Ⅰ、Ⅱ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通常指车辆检测时发放的环保标志是“黄色”的。

二、限行区域
三、限行时段
自2014年11月10日起,全天24小时限行区域内禁止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通行,且不允许办理通行证。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为限行劝导期。

劝导期内,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由公安交警给予口头警告,责令驶离限行区域。

自2014年11月21日起,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

四、违法处罚
凡违反本通告相关内容驶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山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之规定,对驾驶人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请广大车主务必随车放置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便于路面检查管理。

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在车辆检测时由环保部门核发,如遗失请到乡宁公安机动车检测站内的环保部门补领。

外地车辆进入本县,按照本通告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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