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变更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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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内的工程量变更

工程合同内的工程量变更

工程合同内的工程量变更工程量变更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它直接关联到工程的进度、成本和质量。

为了确保工程量变更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合同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变更的程序和原则。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工程量变更条款范本,供参考:一、工程量变更的定义工程量变更是指由于设计变更、规范调整、施工条件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合同约定的工程量不符的情况。

二、变更的原因1. 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2.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图纸或技术规范不合理之处;3. 施工现场条件与合同约定的条件有较大差异;4. 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导致的强制性变更;5. 其他双方认可的变更原因。

三、变更的程序1. 提出变更请求:发现需要变更的工程量时,相关方应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并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及预期影响。

2. 审核评估:接收到变更请求后,项目经理或相关专业人员应对变更请求进行审核评估,包括技术可行性、成本影响等。

3. 协商一致:双方应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就变更的内容、范围、费用及工期调整等达成一致意见。

4. 签署变更协议:一旦协商一致,双方应签署书面的工程量变更协议,作为原合同的补充文件。

四、变更的成本处理1. 增加的工程量:若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加,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计算增加的费用。

2. 减少的工程量:若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减少,应相应减少合同价款。

3. 费用分摊:对于由于一方责任导致的变更,应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五、工期的调整1. 若变更导致工期延长,应相应调整竣工日期,并对可能产生的逾期赔偿责任进行处理。

2. 若变更能够缩短工期,双方应协商确定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

六、争议解决对于工程量变更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双方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工程量变更的管理做出更为详细的约定。

施工中的变更管理变更指令与变更令的区别与应对策略

施工中的变更管理变更指令与变更令的区别与应对策略

施工中的变更管理变更指令与变更令的区别与应对策略施工中的变更管理:变更指令与变更令的区别与应对策略施工项目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需要进行变更的情况。

变更管理是指在变更发生时,对项目进行正确的管理和控制,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在变更管理过程中,变更指令与变更令是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在实际操作中有着不同的作用与应对策略。

一、变更指令的定义和特点变更指令是由建设单位或项目管理方向施工单位发出的一种指示,用于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变更。

变更指令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来源和依据清晰:变更指令通常是由具备变更决策权限的相关方(如建设单位、设计方或项目管理方)根据合同规定发出的。

变更指令一般都会明确指出变更内容、原因及相关依据,以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2. 修正施工方案:变更指令通常是要求施工单位对原有施工方案进行修正或调整,以适应变更后的要求。

变更指令可能涉及到工程的设计、材料选择、施工方法等方面的内容。

3. 有一定的权威性:变更指令是按照合同规定或项目管理方的授权来发出的,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施工单位在接到变更指令后,有责任和义务按照变更指令要求进行变更,并及时报告相关方。

二、变更令的定义和特点变更令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变更指令进行变更后,向相关方发出的一种通知,用于确认变更的实施和关键信息。

变更令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变更的确认:变更令是变更指令实施后的一种确认,通过变更令,施工单位向相关方明确表达已经按照变更指令要求进行了相应变更。

2. 信息的传递:变更令除了确认变更实施外,还会包括相关的技术、质量、安全等信息,以便相关方了解和跟进变更工作的具体情况。

3. 正式记录:变更令是对变更工作的正式记录,有助于后期的验收和结算工作。

变更令应当包括相关的工程量及工程款项的调整,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三、变更管理的应对策略在施工中,变更管理是一个重要且敏感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应对变更,以下是一些应对策略供参考:1. 变更管理制度建立:在项目实施前,建立健全变更管理制度,明确变更的决策程序和相关责任人,使变更管理更加规范和高效。

工程总价合同工程量变更

工程总价合同工程量变更

工程总价合同工程量变更工程总价合同是指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总价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合同形式。

在这种合同模式下,一旦确定了总价,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否则即使实际工程量有所增减,总价也不会因此改变。

但是,实际操作中,由于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工程量的变更往往不可避免。

因此,如何在不违背工程总价合同原则的基础上处理这些变更,是编写工程量变更条款时需要考虑的问题。

我们来看一份工程总价合同工程量变更的范本:【工程量变更条款】1. 若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导致实际工程量与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出现差异,双方应及时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工程量及其对应的合同价格。

2. 变更工程量的确认应依据以下程序进行:a. 承包方应在发现或接到变更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方提交书面变更申请,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发包方在收到变更申请后14天内,对变更内容进行核实,并与承包方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的变更协议;c. 若双方无法就变更内容达成一致,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结果作为最终依据。

3. 变更工程量的价格调整应遵循以下原则:a. 若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且增加部分的成本可合理分摊到原合同单价中,则按原合同单价计算增加部分的费用;. 若变更导致工程量减少,且减少部分的成本可从原合同总价中扣除,则相应减少合同总价;c. 对于无法按原合同单价计算的变更工程量,双方应根据市场行情重新协商确定合理的单价。

4. 所有工程量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未经书面确认的变更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5. 除本条款规定的变更外,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通过上述范本,我们可以看到,处理工程量变更时,关键在于及时沟通、明确程序、合理定价和书面确认。

这些原则有助于确保双方在面对变更时能够高效、公正地解决问题,避免因变更引发的争议。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规定(下发版)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规定(下发版)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规定DF-JT-ZDGC-2012009002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发起、审核及签证办理流程,为了严格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维护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增项工程的签证及索赔的严肃性,明确签证及索赔人员的职责,保障公司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唐山东方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第三条职责一、集团行政办负责本细则的制定、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二、技术研发部、工程项目部、预算部负责贯彻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工程变更一、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需由建设单位发起,由技术研发部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经工程项目部交承包商施工的涉及结构功能、建筑功能、材料变动等内容的技术经济文件。

(二)设计变更的主要内容:A、经设计院修正的原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B、由于建设单位经设计院同意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C、由于技术研发部、工程项目部采用新工艺或其他技术措施,或由于营销部门应客户要求提出变更,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二、工程指令(一)工程指令是指建设单位发起,由工程项目部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并交由承包商施工的非设计变更类的技术经济文件。

按施工紧急程度分为一般工程指令与特急工程指令。

特急工程指令: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经工程副总裁同意,可不采用事前审批而提前下发的紧急性工程指令;一般工程指令:是指按正常发起、预估、审批和下发的流程实施的工程指令。

(二)工程指令的主要内容A、已施工部位需要拆除;B、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如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或其他变更事项;C、合同之外的零星用工事项。

三、签证(一)是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承包商设计变更和工程指令工作完成情况或工程量进行确认的书面资料,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内容变更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内容变更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内容变更规定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需要对施工内容进行变更的情况。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规范施工内容变更的管理,根据《建筑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变更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施工内容发生变更的情况。

二、变更程序1. 变更申请(1)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出施工内容变更申请。

申请内容应包括变更的原因、范围、工程量、工期、费用等方面。

(2)施工单位将变更申请提交给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变更审批(1)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变更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审查。

(2)审查单位应当根据变更申请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提出审查意见。

(3)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决定是否批准变更。

批准变更的,应当明确变更内容、范围、工期、费用等事项。

3. 变更实施(1)施工单位收到变更批准通知后,应当按照变更内容调整施工方案,并及时通知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变更后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3)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应当对变更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施工。

4. 变更费用和工期调整(1)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减,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双方协商确定。

(2)变更涉及的工期调整,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双方协商确定。

(3)变更费用和工期调整应当在变更批准通知中明确。

三、变更管理1.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内容变更管理制度,规范变更申请、审批和实施程序。

2. 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内容变更的监督管理,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3. 施工内容变更涉及合同纠纷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双方协商解决。

4. 施工内容变更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合同内工程量变更内容

合同内工程量变更内容

合同内工程量变更内容
一、工程量变更的原因
1. 设计图纸或技术规范发生变更;
2. 施工现场条件与合同签订时的基础条件有较大差异;
3. 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的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变化;
4. 其他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量变更原因。

二、工程量变更的程序
1. 甲方(业主)提出工程量变更要求,应书面通知乙方(承包商);
2. 乙方收到变更通知后,应及时评估变更对工程进度、成本的影响,并与甲方协商;
3. 双方达成一致后,签署工程量变更协议,作为原合同的补充;
4. 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三、工程量变更的内容
1. 工程量的增减:明确变更后的工程量,包括施工范围、数量等;
2. 工程造价的调整:根据变更的工程量,相应调整合同总价或单价;
3. 工期的调整:工程量的变更可能影响工程进度,需重新确定竣工日期;
4. 质量标准:变更后的工程量仍应符合原合同的质量要求;
5. 其他相关条款的调整:如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四、工程量变更的效力
1. 工程量变更协议一经签署,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 变更协议与原合同有冲突的,以变更协议为准;
3. 变更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原合同执行。

五、注意事项
1. 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协商,不得擅自变更工程量;
2. 工程量变更应尽量减少对工程质量、进度的影响;
3. 变更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应由提出变更一方承担;
4. 变更协议应详细记录变更内容、原因、影响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施工合同工程量变更的约定

施工合同工程量变更的约定

施工合同工程量变更的约定
在本合同中,工程量变更指的是由于设计调整、现场条件变化、法律法规要求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原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数量、质量或工期的变动。

包括但不限于新增、减少、替换或取消任何工作项目。

第二条工程量变更的程序
1. 发起方应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并说明变更的原因及预期的影响。

2. 接收方应在接到变更请求后X个工作日内做出回应,表明是否同意变更。

3. 双方就变更的内容、费用、工期等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4. 双方签署书面变更协议,明确变更后的工程量、费用、工期等关键信息。

5. 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工程量变更的计价与支付
1. 变更工程的计价应基于原合同中的单价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价格。

2. 变更工程的费用支付应遵循原合同的支付条款,必要时可另行约定。

3. 若变更导致总造价增加,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增加部分的费用;若减少,则相应减少支付金额。

第四条工程量变更的责任与风险分担
1. 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变更,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2. 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变更,乙方应负责修正并承担相关费用,不得影响原定工期。

3.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变更,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共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和损失。

第五条争议解决
任何因工程量变更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合同签订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六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条款,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工程量变更的合同条款

工程量变更的合同条款

工程量变更合同条款1. 总则1.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因工程量变更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及工程进度变更等事宜。

1.2 本合同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

2. 工程量变更的范围和标准2.1 工程量变更范围: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发生增加、减少或调整的情况。

2.2 工程量变更标准: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及相关规定执行。

3. 工程量变更的程序3.1 变更提出: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工程量变更,一方应及时提出变更方案,并附上相关依据和资料。

3.2 变更审核:变更方案应提交给对方审核,对方应在收到变更方案后14天内提出审核意见。

3.3 变更确认:双方就变更方案达成一致后,应签订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4 变更执行:变更协议签订后,双方应按照变更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

4. 工程量变更价款的调整4.1 变更价款的计算:按照变更后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和实际工程量计算。

4.2 变更价款的支付:变更价款按照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

4.3 变更价款的调整:如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增加或减少,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方式进行调整。

5. 工程量变更对工程进度的影响5.1 工程量变更可能导致工程进度发生变化,双方应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

5.2 因工程量变更导致工程进度延误,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执行。

6. 保密条款6.1 双方应对工程量变更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2 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止。

7. 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合同的生效、修改和解除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的修改和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8.3 本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互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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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坝子乡凤凰村通村公路重建工程建设项目
业主单位:平武县坝子乡人民政府
承包单位:四川省泸县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号:
监理单位:四川鼎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号:BG-01-000
工程变更令 (2011—000号 ) 监表:
1、变更工程数量统计表
2、变更图纸
变更工程数量清单对照表
计算:承包人:现场监理:监理工程师:业主现场代表:
变更现场签证记录
承包单位:四川省泸县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号:
现场及领导鉴证记录表
平武县高村乡福寿村机耕道灾后重建工程建设项目
业主单位:高村乡人民政府
承包单位:四川省泸县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号:
监理单位:四川鼎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号:BG-01-002
工程变更令 (2011—002号 ) 监表:
1、变更工程数量清单对照表
2、现场及领导签证记录表和变更现场签证记录
3、变更图纸
变更工程数量清单对照表
计算:承包人:现场监理:监理工程师:业主现场代表:
现场及领导鉴证记录表
变更现场签证记录
承包单位:四川省泸县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号:
平(武)平(通)公路古城电站改线段工程建设项目
业主单位:平武县交通运输局
承包单位:四川宏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号:
监理单位:四川凯旋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编号:BG-2-004
工程变更令 (2011—006号 ) 监表:
1、变更工程数量清单对照表
2、现场及领导签证记录表和变更现场签证记录
3、变更图纸
变更工程数量清单对照表
计算:承包人:现场监理:总监:业主现场代表:
现场及领导鉴证记录表
变更现场签证记录
承包单位:四川宏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号:
平武县坝子乡凤凰村通村公路重建工程合同清单内变更资料
施工单位:平武县兴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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