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项目受理规范化操作细则(试行).doc

意向受让承诺函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我方提出参与“”项目(项目编号:)交易的申请,现依照诚实信用、自主自愿的原则,我方作出如下承诺:1、承诺本次申请是我方的自主自愿真实意思表示。
我方已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你所发布的项目公告和相关信息仅作为参考,不视为对我方的任何保证和建议,且不影响我方对该项目的认识和判断。
2、承诺对提交的申请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签订本承诺书前,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相关文件,包括《贷款债权转让协议》及相关附件的每一个条款。
我方承诺认可并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和公示的上述文件及附件的内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
成交后将按照公示的《贷款债权转让协议》及附件的内容与转让方签约,否则视为我方违约,我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已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你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全部归转让方所有并承担规则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4、承诺提交报名即视为以挂牌价出价。
5、承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你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规则参与交易,服从相关安排,并按照项目公告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且同意你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和项目公告内容的相关规定,处置我方交纳的保证金。
6、承诺认可你所依据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或通过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作为发送通知的途径,并认可你所以发送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竞价时间和网络竞价账户、密码等相关信息。
你所成功发送手机短信或邮件,即视为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
7、承诺已了解并掌握网络竞价的实务操作。
8、承诺自行对竞价账户及密码的安全性负责,并自行承担因账户或密码遗失、泄露造成的损失。
任何使用我方的账户和密码登陆竞价网的用户,在该网站上的一切行为均视为我方的行为,所有相关后果均由我方负责。
9、承诺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我方自行承担。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120号,200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120号(2009年6月1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各中央企业,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北京产权产易所、天津产权产易中心、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为统一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九年六月十五日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省级以上国资委选择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机构)进行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是指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主体(以下统称转让方)在履行相关决策和批准程序后,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公开挂牌竞价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活动。
第四条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
产权交易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则组织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自觉接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加强自律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证产权交易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受理转让申请第五条产权转让申请的受理工作由产权交易机构负责承担。
实行会员制的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会员的名单,供转让方自主选择,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第六条转让方应当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产权转让公告所需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在信息公告前进行产权转让信息内容备案的转让项目,由转让方履行相应的备案手续。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业务规则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业务规则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业务规则是为了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促进产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套规范性文件。
以下是对该规则的详细描述。
一、交易范围:1. 本规则适用于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所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
2.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范围包括股权、债权、土地使用权等各类产权交易。
二、交易程序:1. 交易申报:- 出售方:企业国有产权所有者或其合法授权代表可向交易所递交申报书。
- 交易所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核发交易凭证。
2. 交易撮合:- 交易所会根据申报的产权信息进行撮合,将出售方与潜在买方进行对接。
- 交易所保证交易信息的保密性,仅提供必要的信息给买卖双方。
3. 交易结果确认:- 买卖双方在交易达成后签署交易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产权过户事宜办理完毕。
- 交易所要求买方支付交易款项,并核实交易的实际完成情况。
4. 交易结算:- 交易所在收到买方支付的交易款项后,将扣除相应的交易手续费后,按约定方式将款项划转给出售方。
三、交易费用:1. 注册费:企业国有产权所有者或其合法代表在申报交易时需缴纳一定数量的注册费用。
2. 交易手续费:根据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交易所会在交易款项中扣除相应的手续费用。
四、风险控制:1. 交易所将对参与交易的企业进行资信评估,以确保交易的安全。
2. 交易所将定期公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市场行情,提供参考信息给买卖双方。
3. 交易所将建立风险管理系统,及时监测交易活动并采取相应措施应对潜在风险。
五、纠纷解决:1. 交易所将设立专门的纠纷解决机构,协助处理交易过程中的纠纷。
2. 买卖双方可通过交易所提供的仲裁和调解服务解决纠纷。
3. 若仲裁和调解未能解决争议,双方可向相关法律机构提起诉讼进行解决。
责任编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上是对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业务规则的相关描述。
该规则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国有产权交易的透明度、公平性和安全性,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二、市场分布
近 1 年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的代理项目主要分布于企业采购系统、科研系统、教育系统, 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567 个、13 个、7 个。其中企业采购系统、体育系统、卫生系统项目总金额较高, 分别达到 81918.43 万元、247.00 万元、10.40 万元。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7 日 生成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代理项目 .................................................................................................................................1
1.3.1 代理项目规模结构 近 1 年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的代理项目数量主要分布于小于 10 万区间,占总代理项目 数量的 40.2%。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42 个。 近 1 年(2022-09~2023-08):
1.4 大额项目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1
四川银行新一代核心系统群建设项 目中标结果公告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20 记录。
1899.0 1890.0 1495.8
1490.0 1164.9 1164.9 1057.0 1057.0 1054.0 1054.0
房屋租赁合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房屋租赁合同(该合同版本仅适用“服务式或联合办公经营模式”客户的租赁出租行为的样本合同)出租方(甲方):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1单元邮 编: 610015法定代表人:地 址:承租方(乙方):住所:邮 编: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地 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管理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成都市天泰路112号四川投资大厦 (以下简称租赁房屋) 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
租赁房屋权利人: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名称、号码: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288762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成高国用(2006)第2009号;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明确知悉该房产所有权证及所属国有土地使用权甲方已对外抵押,抵押权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外分(支)行,抵押期限至2024年8月25日。
乙方同意如在乙方租赁期间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导致房屋产权变更的,直接向新的产权人要求履行本合同项下所有义务责任。
第二条租金租赁房屋的首年租金总额为 人民币元(大写: );第四年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总额的基础上增加6%。
租金各年度总额具体为:第二年租金总额为: 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年租金总额为: 人民币元(大写: );第四年租金总额为: 人民币元(大写: )第五年租金总额为: 人民币元(大写: )本合同所属租金价格已包含增值税款。
第三条乙方自签署本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西南联合交易所专用账户支付首年租金,此后每年的租金支付按照第二条及第四条约定支付。
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首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租金。
第二年度起租金每【陆】个月为一期,从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租赁第二年度开始之日起算。
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规定

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规定保证金的缴纳是在一些特定交易中常见的要求,旨在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本文将围绕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规定展开,详细介绍其中的相关要点。
一、保证金的定义与作用保证金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交易参与方按合同要求支付的一定金额或财产,用以保障交易正常进行。
通过缴纳保证金,交易参与方表明了对交易的认可和支持,同时也增加了交易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保证金对于交易双方都有重要意义,它确保了交易的履行和风险的分担。
二、保证金的缴纳方式1.现金缴纳:最常见的保证金缴纳方式之一是通过现金支付,即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现金作为保证金。
双方可通过线下交付或在线支付等方式进行。
2.银行保函:交易参与方也可以选择通过银行保函的方式来缴纳保证金,即委托银行出具保函作为保证金的证明和支付方式。
银行保函在一些大额交易和跨国交易中较为常见,具备较高的信用度和安全性。
3.抵押物担保:除了现金缴纳和银行保函,交易参与方还可以采用抵押物担保的方式缴纳保证金。
具体做法是将一定价值的财产或资产作为担保物,提供给交易对方作为保证金。
三、保证金的退还规定1.交易成功:若交易顺利完成且符合约定的条件,保证金将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予以退还。
这通常会涉及到一系列的审核和确认程序,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2.违约或撤销:若交易参与方中途违约或提出撤销交易的要求,保证金可能会根据合同条款予以扣除或者部分退还。
具体退还金额的决定可能会受到撤销或违约的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的影响。
3.逾期或未归还:若一方未按时归还保证金或拒不归还,另一方可依照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追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起诉、扣除、抵押物处理等方式。
四、保证金的管理和监督为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性和妥善管理,交易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加强保证金的监督:1.第三方托管:交易双方可协商选择一个中立的第三方机构来托管保证金,确保其安全性和独立性。
第三方机构应具备资信良好、专业可靠的特性。
国有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doc

第四章争议解决及其他
第三十一条转让方与意向受让方就保证金的处置发生争议的,由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争议调解操作细则》进行调解;无法通过调解解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交易保证金以外币交纳的,应按交纳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并按照交易所关于外币资金结算的相关规定办理。
(六)
(七)意向受让方在参与受让产权的过程中存在违反规定或约定,弄虚作假,恶意串通,对转让方、交易所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施加影响,扰乱竞价交易活动的正常秩序,影响竞价活动的公正性的;
(八)
(九)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十)
第二十三条根据交易所《国有产权交易中止与终结操作细则》,因一方原因导致产权交易中止,同时对交易所限期改正决定不服从导致交易终结的,应没收该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第八条
第九条交易保证金的设置遵循公开、公平及合理适当的原则。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可以根据本细则在《产权转让公告》和《意向受让登记申请》中设置保证金条款,当事人未对保证金做出具体规定的,依照本细则执行。
第十条
第十一条转让方可以根据本细则在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时向交易所提出设置交易保证金,并公开发布保证金交纳的时点、具体金额、交纳方式、保证事项和处置方法等内容,明确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诺在自身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时,以设定保证金的同等数额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其他产权交易涉及保证金的,参照本操作细则执行。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申请赔付人有证据证明其损失与乙方的过错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联合受让协议 - 西部产权交易网

联合受让协议 - 西部产权交易网联合受让协议联合受让方:营业执照(身份证):住所地/住址:法定代表人: 职务:联系方式:联合受让方:营业执照(身份证):住所地/住址:法定代表人: 职务:联系方式:兹有上述家机构(自然人),自愿组成联合体,参与受让由西部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项目。
经协商,现各方就联合受让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意见:一、关于受让项目及受让方式1、本次参与受让的产权项目为: 。
(以下简称“项目”)2、本次受让对项目进行整体受让,受让主体是联合体各成员。
二、关于联合受让内部股权分配比例1、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出资比例为 %。
2、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出资比例为 %。
3、联合体各成员在项目中的实际出资额(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受让价款、中介服务费、交易保证金、过户手续费等)均按上述比例计算。
4、项目受让价款以竞价后最终成交的价格为准。
三、关于联合受让代表、经联合体各成员一致同意, (营业执照1号码/身份证号码: )作为联合体授权代表,代表联合体办理并参与项目受让的相关事项。
联合体各成员一致承诺:授权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内所做出的一切行为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均由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承担。
2、授权代表的代理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代表联合体提交受让申请;代表联合体交纳交易保证金;代表联合体报价;在竞价程序中代表联合体竞价;代表联合体签署成交价格确认单等法律文书;代表联合体支付服务费;代表联合体接收交易项目相关文件;代表联合体签署项目转让最终交易合同;代表联合体与有关单位进行结算等。
3、联合体各成员一致同意,授权代表或者授权代表书面委托他人的报价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行为对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发生效力。
四、关于联合受让资金来源及结算、联合体各成员应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项目资金,并各自保证1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2、联合体各成员一致同意,各成员将各自应提供的项目所需资金均交纳至授权代表处,由授权代表根据项目进度统一对外结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条为了维护产权交易市场规范有序、诚信和谐的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安全,防范交易风险,保护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产权交易主体在本所场内进行产权交易的过程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的相关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交易保证金,是指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权交易主体承诺遵守市场规则和交易约定,在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时作为赔偿相关主体的经济保证。
第四条转让方可以依据本办法在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时向本所提出设置交易保证金,并公开发布保证金交纳的时点、具体金额、交纳方式、保证事项和处置方法等内容,明确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诺在自身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时,以设定保证金的同等数额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本所应当对《产权转让公告》中设置的交易保证金条款进行审核,对保证金进行保管,提供保证金结算等相关服务,并依据本办法及相关约定对保证金进行处置。
第六条交易保证金的设置、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及合理、适当的原则。
第七条转让方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一般不超过转让标的挂牌价的30%。
第八条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当在产权转让信息发布公告期内,按照公告要求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所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未在约定期限内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参与受让和竞买的资格。
第九条交易保证金来源的合法性由交纳主体负责。
第十条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按照合同约定该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者转让价款。
第十一条采取网络竞价交易方式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的意向受让资格一经确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第十二条采取动态报价交易方式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的意向受让资格一经确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1
交易规则汇编第十三条采取拍卖、招投标交易方式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的50%自动转为拍卖保证金、招投标保证金。
第十四条本所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渠道无息返还相应的交纳主体。
(一)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使用方式,受让方已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应在受让方支付全部价款或分期付款的首付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按原渠道无息返还;
(二)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未被确认为受让方,且未出现本办法第十八条所列情形的,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按原渠道无息返还;
(三)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申请退出产权交易程序,且未出现本办法第十八条所列情形,并经本所同意的,应当在确认其退出产权交易程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按原渠道无息返还;
(四)产权交易中止或终结时,无涉及产权交易中止或终结事项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可以向本所申请返还交易保证金,本所应当在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提出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按原渠道无息返还。
第十五条本所返还交易保证金时,应当一次性原渠道无息返还。
第十六条产权交易中止期满决定恢复交易的,本所应当及时通知相关的意向受让方。
已返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恢复公告期内重新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未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不具备参与受让的资格。
第十七条以网络竞价或动态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的,报价时间结束,所有竞买人均未报价的,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均不予以退还。
第十八条当出现下列情形时,转让方可以以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本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向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一)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本所损失的;
(二)意向受让方、竞买人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三)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2
交易规则汇编(四)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对转让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五)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违反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六)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后,经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七)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八)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成功受让交易标的后,拒绝签署网络报价成交价格确认单的;
(九)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十)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一个月内非因转让方原因未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的;
(十一)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影响竞价公正性的行为;
(十二)产权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十三)所有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本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当出现18条所列情形时,本所有权直接在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本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保证金余额直接向转让方指定资金账户划转,并由转让方负责余额处置。
第十九条转让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本所造成损失的,应当以其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转让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第二十条涉讼资产交易项目的保证金处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