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体检标准

职业健康体检标准
职业健康体检标准

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消除职业性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劳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工作。

3.定义

3.1职业健康检查:是采用医学方法筛选职业人群中一些较敏感的个体和探

讨疾病与职业的关系,从而达到确保从业人员健康和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

3.2职业禁忌:是指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

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诱发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3.3职业禁忌症:某些疾病(或某些生理缺陷),其患者如从事某种职业便

会因职业性危害因素而使疾病病情加重或易于发生事故,则称此疾病(或生理缺陷)为该职业的职业禁忌症。

4.职责

4.1总经办负责公司职业病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体检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

订工作。

4.1.1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员工年度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入职员工的岗前体检工作、调换岗位人员和离职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

4.1.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全公司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职业健康

监护档案。

4.2各部门负责识别本部门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员工进行相应的职业病安全

培训工作。

5.工作内容

5.1职业健康体检应由取得职业病健康体检资质的机构进行。

5.2职业性健康检查范围

本公司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人员。

5.3体检类别

职业性健康检查是指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医学检查,职业性健康检查分以下检查类别:

5.3.1岗前健康检查:是指将要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人员(包括转岗

人员),应在上岗前针对可能接触的有害因素进行的健康检查。

5.3.2定期职业性健康检查:指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按一定的

间隔时间(周期)及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5.3.3应急性健康检查: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时,需立即

组织同一工作场所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5.3.4离岗健康检查:员工不再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应在离岗时进行健康检

查。

5.3.5职业病患者和观察对象定期复查:对已诊断为职业病的患者或观察对

象,根据职业病诊断的要求,进行定期复查。

5.4体检内容、体检周期

5.4.1根据公司运行特点和员工从事的作业,可将公司的定期体检分为一般

健康监护体检(非职业性健康检查)和有毒有害岗位体检两项,体检项目的内容具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制定,每个项目检查内容如下:

541.1非职业性健康检查(一般健康监护体检)内容由总经办与查体机构

共同协商确定。

5.4.1.2职业性健康检查(有毒有害岗位体检)内容为:

a.接触粉尘作业体检内容为:一般健康监护体检内容+高千伏胸片+肺功能;

b.从事电焊作业体检内容为:一般健康监护体检内容+高千伏胸片+肺功能;

C.接触噪声作业体检内容为:一般健康监护体检内容+听力检测+肺功能;

d接触三笨、氨、硫化氢作业体检内容:一般健康监护体检内容+高千伏胸片;

542体检周期

非职业性健康检查(一般健康监护体检)、职业性健康检查周期,依据公司

实际情况,检查周期均为一年一次。

5.5体检结果处理及要求

5.5.1所有新入职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健康查体。接触职业病危害

因素的员工,进行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总经办建立原始的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5.5.2体检中发现与职业因素有关的疾病或职业禁忌症,总经办要通知相关部门,由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对其工作予以调整。

6相关/支持文件

6.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7.附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职业禁忌症

于120g/L,女性低于110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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