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
著作权法中关于合理使用的规定

著作权法中关于合理使用的规定2023年,著作权法中关于合理使用的规定对于保护知识产权和促进创新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数字化时代,人们更容易获取和使用文化和知识,因此有必要对合理使用的规定进行更加详细和全面的规定,以确保公众和创作者的利益得到平衡和保护。
首先,著作权法中关于合理使用的规定主要针对的是个人或机构在非商业情况下对他人的作品进行使用或转载。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公众可以在合理使用的范围内对他人的著作物进行使用,不需要经过著作权人的授权和支付相应的使用费用。
但是,所谓的“合理使用”需要遵守一定的条件,如使用的目的是非商业性的,使用的范围是有限制的,不会影响到著作权人的合理权益等。
其次,关于合理使用的规定在数字化时代的变化应该得到特别的关注。
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普及,公众可以更加方便地获取和使用他人的著作物,比如通过电子书、在线视频、音乐和图片等数字媒体进行获取和使用。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更加详细和全面地规定合理使用的条件和范围。
例如,应该明确规定在使用数字媒体时,公众应该遵守的使用方式、使用范围和时间等方面的条件,以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关于合理使用的规定还应该考虑到新兴技术的应用。
例如,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对于合理使用的规定提出了新的挑战。
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对文本、音频、视频等大量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从而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替代人类的创造力和智慧。
因此,人工智能在使用文化和知识时,是否需要考虑合理使用的规定,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
最后,关于合理使用的规定还应该平衡保护著作权人和公众的利益。
一方面,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护,以保障其在文化和知识领域的创造和投入。
另一方面,公众应该有权利获取和使用文化和知识,以获得更多的精神和文化上的满足。
因此,在制定合理使用的规定时,应该平衡二者的利益,以促进文化和知识的共享和创新。
总之,著作权法中关于合理使用的规定在数字化时代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适用原则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适用原则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知识产权保护变得尤为重要。
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中创造性和创新性的产物,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多种形式。
为了保护创新者的权益和推动创新的持续发展,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
在适用这些法律时,人们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以确保公正、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
本文将探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适用原则。
一、国际公认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国际公认的最惠国待遇原则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基石。
根据该原则,一个国家对于外国人或外国公司所享有的知识产权应当给予与本国人或本国公司同等的待遇。
这个原则保证了知识产权在国际交往中的公平性和平等性,避免了国际知识产权纷争的发生。
二、国内保护优先原则国内保护优先原则是指在一个国家境内创造的知识产权,在该国先行获得保护。
这是为了推动国内创新和保护国内创新者的权益。
根据这个原则,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应优先于国外的知识产权保护。
三、公平使用原则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适用应遵循公平使用原则。
公平使用是指在一定的限制下,其他人可以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合理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
这个原则保护了社会公众的利益,确保了知识产权不会被滥用。
四、合理使用原则合理使用原则要求知识产权的行使和运用必须是合理的,并不能滥用权利。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在适用时应综合考虑各方的利益,确保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
五、国际合作原则国际合作是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手段。
各国应加强合作,共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安全。
国际合作原则要求各国通过制定共同的标准和规范,加强信息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进步。
六、追溯原则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追溯原则确保了法律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根据这个原则,法律适用时应当考虑到知识产权产生的时间和具体情形,不能对过去的知识产权保护进行非理性的干预。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适用原则包括国际公认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国内保护优先原则、公平使用原则、合理使用原则、国际合作原则以及追溯原则。
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原则

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原则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发现和应用知识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权益。
知识产权的保护在现代社会中显得越来越重要,它不仅是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是保障创新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
然而,在使用知识产权时,我们需要遵守一系列的合法使用原则,以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本文将对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原则进行探讨。
一、合法使用知识产权的原则1. 知识产权的保护与使用权的平衡原则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为了激励创新和鼓励研究者在科学技术领域的投入。
然而,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下,创新者获得了一定的专有权利,这种专有权利也必须受到限制,以平衡社会公共利益和创新者的利益。
因此,在使用知识产权时,需要遵守公平、合理使用的原则,避免在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内滥用专利权、著作权等。
2. 合理使用原则合理使用原则是指在依法使用知识产权的前提下,根据特定情况下的需求,在合理的范围内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
合理使用原则的核心在于保护公共利益和社会需求,并在充分保护创新者权益的同时,避免对他人的合理权益产生侵犯。
3. 共同拥有原则知识产权的共同拥有原则是指在知识产权的产生过程中,多个创作者共同参与创作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在共同拥有的情况下,各方必须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并在必要时就权益的归属和分配进行协商和合作。
4. 公共领域原则公共领域原则是指知识产权在其保护期限届满后,将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并不受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
这种原则的存在是为了鼓励新的创作和创新,并确保知识能够更广泛地流通和应用。
二、如何合法使用知识产权1. 尊重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使用知识产权,首先要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不同的知识产权拥有不同的保护规定,例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使用时要遵守相应的法律要求,并确保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2. 获得许可或授权如果需要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应当尽量与权利人协商并获得相应的许可或授权。
许可或授权的方式可以是支付版权费、使用费等并签订合同,以确保使用的合法性和权益的保护。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知识产权,调整知识产权关系,维护知识产权权益,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智力创造、创新活动,以及对智力成果进行保护、管理、利用,适用本法。
第三条:知识产权的确认、保护和利用,应当贯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建设。
第四条:国家对知识产权依法实行分级管理和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设立知识产权办公会议,研究、协调、决定知识产权工作中的重大政策、措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可以确定相应的知识产权办公会议。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享有智力成果的独占权,并且有权参与智力成果的权益分配。
第七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智力成果,除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单位或者个人共有的;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共有的单位或者个人所有;申请人不能就同一发明分别申请专利。
第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务发明创造方面成绩卓著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应当给予奖励。
第十条: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有关条约规定享有专利权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本法制定有关条例,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第十二条:本法自X年X月X日起施行。
第二章著作权第十三条: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
第十四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第十五条: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和全球化的推进,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了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知识产权的法律原则

知识产权的法律原则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法律概念,它保护了知识的创造者和拥有者的利益,并促进了创新、发展和竞争。
作为知识产权的基础,法律原则在保护和维护知识产权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知识产权的法律原则,包括公平使用、保护期限、非歧视、国际保护等。
一、公平使用原则公平使用原则是知识产权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它确保了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
按照公平使用原则,他人可以在某些情况下使用拥有他人知识产权的作品,而无需事先获得许可或支付费用。
例如,在教育、研究、新闻报道等合理范围内的使用,都属于公平使用的范畴。
公平使用原则的适用范围应合理确定,以兼顾创作权人的权益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二、保护期限原则保护期限原则是指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应根据一定的时间限制。
一般来说,知识产权在保护期限内享有法律保护,保护期限的长短根据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而定。
例如,专利的保护期限一般为20年,商标的保护期限则可以无限期延续。
保护期限原则的制定有利于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同时也保护了知识产权拥有者的权益。
三、非歧视原则知识产权的非歧视原则是指任何国家不得对其他国家的知识产权人进行不合理的歧视,即应对各个国家的知识产权人享有同等的法律保护。
这一原则体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有利于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和创新发展。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非歧视原则的应用对于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四、国际保护原则国际保护原则是指知识产权在国际范围内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尊重。
各个国家可以通过签署国际协议和加入国际组织等方式建立起相互间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以确保知识产权跨国界的有效保护。
国际保护原则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促进全球知识产权的流通和交流,推动各国之间的创新和发展。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原则在保护和维护知识产权的权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公平使用原则保障了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保护期限原则确定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非歧视原则确保了知识产权人的平等权益,国际保护原则促进了知识产权在国际范围内的保护。
从法律角度分析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

从法律角度分析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PR)是指人们在创造性劳动中所取得的法律保护的权利。
知识产权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旨在保护创作者和创新者的权益,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
然而,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成为了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探讨相关法律及其应用。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分类知识产权是对人类智力创造成果的法律保护,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和著作权等。
专利权主要应用于技术创新,保护发明的独特性和独占性。
商标权则用于标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保护商标使用者的独占权。
版权和著作权主要保护文学、艺术、音乐、电影、软件等创作的独特性和原创性。
二、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原则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原则是指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允许他人依法合理地使用相关的知识产权。
合理使用原则符合公共利益,鼓励创新和竞争,促进技术交流和知识传播。
在法律实践中,合理使用原则体现为合理使用的例外规定或允许他人使用的许可机制。
三、合理使用与专利权在专利权方面,合理使用原则体现为专利权的侵权防御和权利的制约。
专利权的侵权防御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他人侵犯了专利权的行为,但基于公共利益或合理事由可以免责。
例如,合理的个人或非商业使用、在紧急情况下强制使用、法定许可等都属于合理使用范畴。
此外,专利权的制约体现为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对专利权的约束,以促进创新、防止滥用专利权。
四、合理使用与商标权商标权的合理使用原则体现为商标的合理使用和合理描述。
商标的合理使用是指合法使用商标来标识商品或服务来源,但不侵犯他人商标权。
商标的合理描述要求人们在描述商标时保持准确、真实和公正,不进行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
五、合理使用与版权和著作权在版权和著作权方面,合理使用原则体现为合理使用的例外限制和允许他人使用的许可机制。
合理使用的例外限制包括个人使用、新闻报道、学术研究以及教育等合理使用情形。
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原则

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原则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IP)是指人们在创造和创新过程中产生的非物质财产权益。
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原则是指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和应用知识产权,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原则。
这个原则旨在平衡知识创造者的权益和公众的利益,确保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会成为创新和发展的障碍。
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公众利益优先原则。
知识产权的目的是鼓励创新和促进社会福利,因此,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也要考虑公众利益。
对于影响公众利益的知识产权,如专利、版权或商标,国家可以采取限制措施,确保公众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其次,合理使用原则。
知识产权拥有者应该允许其他人在一定条件下合理使用其知识产权。
这样可以促进知识的传播和创新,提高社会福利。
例如,在互联网时代,版权拥有者可以允许其他人引用其作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转载,以便更好地传播和分享知识。
第三,比例原则。
知识产权的保护应该与其创造和创新的价值相符合。
过度保护知识产权可能会导致创新的抑制和市场垄断,从而阻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因此,要根据具体情况、行业特点和技术进步的需要,合理确定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和范围。
第四,合作原则。
知识产权保护应该是全球合作的结果。
各国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共同应对跨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同时,也应鼓励技术转移和合作创新,以促进知识的传播和利用。
最后,透明度原则。
知识产权的保护应该是透明和可预测的。
知识产权法律和政策应该清晰、一致,并向公众公开,使社会各方能够了解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权利义务。
此外,知识产权机构也应该及时提供信息和解答疑问,保证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序公正和透明。
总之,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原则是一种平衡知识创造者的权益和公众利益的原则。
这个原则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也鼓励知识的传播和合理应用,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为了实现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各国应加强国际合作,建立透明的保护制度,并遵循公众利益优先、合理使用、比例、合作和透明度等原则。
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原则

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原则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创造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在现代社会中,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对于创新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原则,以及如何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促进创新和共享。
一、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原则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原则是指在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方式利用知识产权,以实现创新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这一原则涉及到权利人的权益保护,也涉及到公众的合法使用权。
1. 公平使用原则公平使用原则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允许他人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
例如,合理的学术研究、新闻报道、评论批评等属于公平使用的范畴。
在这种情况下,公众的合法使用权得到了保护,同时也促进了知识的传播和创新的发展。
2. 合理使用原则合理使用原则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对于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应当允许。
这包括了合理的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和合理的竞争行为。
通过合理使用知识产权,可以促进技术进步和市场竞争,从而推动经济的发展。
3. 共享原则共享原则是指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知识产权可以被共享和开放。
这体现在开放式创新模式的兴起,通过共享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和合作,加快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
例如开放源代码的软件开发模式,让更多人可以参与其中,共同推动软件产业的发展。
二、如何实现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实现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需要权利人、政府和公众共同努力。
以下是几个方面的建议:1.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权利人应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合法使用知识产权的同时,也要保护自己的权益。
可以通过合理的技术保护措施、合同约束等方式来保护知识产权。
2. 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府应加强知识产权的立法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知识产权的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保护权利人的权益,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公众的合法使用权。
3. 鼓励创新和共享政府应积极鼓励创新和共享,通过提供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奖励和激励政策,推动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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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篇一:知识产权简答题知识产权法复习题及答案(简答题)1、如何认识“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权”这一命题?2、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3、简述著作人身权的内容。
4、简述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5、什么是著作权的集体管理及其特征。
6、比较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
7、简述著作权许可使用与著作权转让的差异。
8、简述发明与实用新型的区别。
9、简述合理使用制度需具备的条件。
10、我国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什么?11、简述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2、简述专利实施许可的特征。
13、简述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实行专利的强制许可?14、简述构成专利侵权行为的必备条件。
15、简述商标与商号的区别。
16、简述注册商标的申请在先原则。
17、简述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
18、简述商标的特征。
19、认定驰名商标应考虑哪些因素?20、简述商标侵权的特征。
参考答案:1、如何认识“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权”这一命题?答:(1)知识产权首先是一种财产权。
(2)知识产权的“无形”既不等同于非物质性,也不是指其与有形财产毫无联系,甚至根本对立,主要在于其保护对象——信息——的无形性,它没有较为固定的形状,不占据空间,但是知识产权最终仍需由有形物以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如通过报纸、书籍、电视等媒介的传播。
2、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答:知识产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对象的独立性。
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与智力活动有关的信息,与其他民事权利对象相比,具有其独特之处。
(2)内容的支配性。
知识产权从权利的内容看主要是一种支配权,权利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进行全面支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
(3)产生法律效力的地域性。
包括:知识产权可分地域取得;知识产权可分地域行使。
(4)权利主体对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质的民事权利,它与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5)受法律保护的时间性。
是指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的期间及限度,包括历史时间性和法定时间性两层含义。
3、简述著作人身权的内容。
答:(1)发表权,指作者享有的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作者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保护作品内容完整不受歪曲窜改的权利。
4、简述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答: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有:(1)民事责任: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以下民事责任:①停止侵害。
②消除影响和公开赔礼道歉。
③赔偿损失。
此外,侵犯著作权还应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行政责任:著作权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形式是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著作权法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形式还有给予警告、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没收侵权复制品及制作设备。
(3)刑事责任:《著作权法》没有规定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
依照《刑法》第217条、218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侵犯著作权罪。
5、什么是著作权的集体管理及其特征。
答:著作权的集体管理是指为了有效地实现著作权,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这种民间团体而对著作权实施的管理。
其特征有:(1)管理主体的民间性。
著作权集体管理是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实现的,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一种民间团体而非政府组织。
(2)管理目的的服务性。
著作权集体管理的目的纯粹是为实现著作权而提供协作性的服务,它不负有贯彻实施国家著作权法律法规的职责。
(3)管理方法的信托性。
著作权集体管理多采用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作为桥梁和中介代替著作权人办理著作权许可使用事宜,代替著作权人对侵权者提起法律诉讼等。
6、比较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
答:法定许可和合理使用都是对著作权限制的制度,二者既有相同之处,又存在一定差异。
其相同点表现在(1)二者的目的均侧重于社会公共利益,限制著作权人的权利。
(2)只能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凡没有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在法定许可和合理使用范围之内。
(3)使用在法定许可和合理使用范围之内的他人作品无需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
其区别在于:(1)法定许可的使用者只能是报社、期刊社、录音制作者、电台、电视台等,而合理使用没有主体范围的限制。
(2)法定许可必须向权利人支付报酬,而合理使用则无需支付报酬(3)在法定许可使用情况下,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则不得使用,而合理使用无此条件的限制。
7、简述著作权许可使用与著作权转让的差异。
答:(1)著作权许可使用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而著作权转让改变了著作权归属。
(2)著作权许可使用中被许可人的权利受到许可合同的限制没有自由的处分权;而著作权转让后受让人有处分权,不仅可以自己行使该权利,也可以将获得的权利再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3)在著作权许可使用中,一般许可中被许可人不能因被侵权而提起侵权之诉,只有专有使用权的被许可人才能;而著作权转让中,任何受让人对侵权行为均可提起侵权之诉。
8、简述发明与实用新型的区别。
答:二者有以下区别:(1)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低于发明。
(2)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小于发明。
(3)实用新型的保护期限少于发明。
(4)实用新型的审批程序比发明简单。
9、简述合理使用制度需具备的条件。
答:合理使用不是自由使用,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成立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须具备的条件有:(1)使用的作品仅限已经发表的作品,未发表的作品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
(2)使用的目的限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或者为了教学、科学研究、宗教或慈善事业以及公共文化利益的需要。
(3)使用作品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且不侵犯著作权人依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10、我国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什么?答:(1)新颖性:①时间标准②地区标准③公开标准(2)创造性。
(3)实用性。
(应对每一小点适当展开说明)11、简述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答:权利:(1)自己实施并禁止他人实施专利的权利。
(2)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权利。
(3)转让专利的权利。
(4)表明专利标记的权利。
(5)放弃专利的权利。
义务:(1)缴纳年费的义务。
(2)按国家计划推广应用专利的义务。
(3)职务发明创造权利人对发明或设计人奖励或支付报酬的义务。
(4)正确行使专利权不滥用专利权的义务。
12、简述专利实施许可的特征。
答:(1)专利实施许可是以专利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
(2)专利实施许可是以出让专利实施权为内容的交易。
(3)专利实施许可在时间上受到专利权期限的限制。
(4)专利实施许可在范围上受到专利权地域性的限制。
(5)专利实施许可在贸易伙伴、审批程序以及法律调整上受到限制。
13、简述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实行专利的强制许可?答:专利法规定的强制许可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专利局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2)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专利局可以给予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3)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14、简述构成专利侵权行为的必备条件。
答:(1)被侵犯的专利权必须具有法律效力。
(2)有侵害行为的存在。
(3)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实施。
(4)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5)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视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
15、简述商标与商号的区别。
答: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从显著性看,商标具有显著性,而商号则不一定具备显著性。
实践中,不同地区的两个商号虽然采用相同或近似的名称,也不致于造成误认,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却会造成误认。
(2)从识别对象上看,商标是用于识别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商品,而商号是用于识别生产者和经营者的。
(3)从法律依据上看,商标依商标法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权,而商号依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的规定获得商号权。
实践中,有些企业的商标和商号是一样的,如北京“同仁堂”,杭州“张小泉”等,但不是所有的商标都可以作为商号,这是商标的显著性要求所决定的。
16、简述注册商标的申请在先原则。
答:该原则是指,当有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商标主管机关根据申请时间的先后,决定商标权的归属。
《商标法》第29条规定了申请在先原则。
该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以公告。
17、简述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
答:(1)一件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
(2)优先权原则。
(3)申请在先为主,使用在先为辅的原则。
(应对每一小点适当展开说明)18、简述商标的特征。
答:(1)商标是商品上使用的标记。
(2)商标是商品的区别标志,这是商标的本质特征。
(3)商标是由文字、图形等要素组合构成,属于标志范畴,具有标志的一般特征。
(4)商标是一种文化象征。
(5)商标是一种无形财产。
19、认定驰名商标应考虑哪些因素?答:(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空间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20、简述商标侵权的特征。
答:(1)必须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损害的事实。
(2)必须有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4)认定行为人的主观因素,以过错推定原则为主,过错责任原则为辅。
篇二:《知识产权法学》第05章在线测试2、合理使用中对“免费表演”的要求为()A、不得向观众收取费用b、表演的作品无需发表c、必须经的著作权人的同意D、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3、个人合理使用的条件是()A、可适用于商业目的b、使用的作品可以是未经发表的c、其目的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D、对个人不得做超出家庭范围的解释4、法定许可的使用者范围包括()A、报刊社b、录音录像制作者c、广播组织D、表演者5、下列属于合理适用范围的是()A、为作毕业论文而复印他人作品b、为教学目的少量复印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c、为科学研究翻译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D、将英文作品翻译成我国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第三题、判断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1、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不属于侵权正确错误2、将已经发表的文字改成盲文须经原作品著作权的同意正确错误恭喜,交卷操作成功完成!你本次进行的《知识产权法学》第05章在线测试的得分为19分(满分20分),本次成绩已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