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备案信息字段填写规范和审核标准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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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网站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以及资料填写要求

企业网站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以及资料填写要求

企业网站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以及资料填写要求1.企业资质证明: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等证明企业身份的相关证件。

3.网站备案申请表:根据备案要求,填写相关的备案申请表,包括网站基本信息、备案主体信息、网站负责人信息等。

4.网站域名证书:申请备案的网站应具有合法的域名,并提供域名注册证书或域名管理授权书。

5.服务器租用或托管合同:如果网站使用了服务器进行托管或租用,需要提供服务器租用或托管的相关合同。

6.网站安全性相关资料:如网站安全保护措施等,需要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7.网站内容审核资料:需要提供网站首页截图、网站栏目目录、网站服务内容说明等。

8.带有备案号的公安机关出具的封网通知书:在一些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封网通知书。

以上是企业网站备案需要提交的一些常见的资料,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地区和相关部门的规定有所不同。

1.资料真实准确:所有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2.资料齐全完整:必须提供所有要求的资料,任何一个环节的不完整都可能导致备案申请的失败。

3.表格填写规范:填写备案申请表格时,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填写,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文件清晰可辨:提供的资料文件应清晰可辨,不得有涂改、模糊等情况。

如有需要,可以提供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5.按要求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部分资料可能需要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确保复印件或扫描件的清晰度和准确性。

6.注意资料的有效期限:一些资料可能有有效期限要求,需要确保递交的资料在有效期内。

总之,企业网站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以及资料填写要求是为了保证备案程序的法律合规性和信息的真实准确性,企业和个人在备案前应详细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并按照要求准备备案所需的资料。

企业网站备案资料填写说明

企业网站备案资料填写说明
由于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帐户,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资料泄露,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
当政府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资料时,我们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个人资料。在此情况下之任何披露,本网站均得免责。
凡以任何方式登陆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理备案手续
企业网站备案资料填写说明
========使用声明========
关于备案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方可登陆本网站填报备案信息。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到相应的电信管理部门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关于网站运行
本网站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线路及非本公司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
任何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窜改等,本网站均得免责。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填报虚假信息的,电信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填报的备案信息有违反《电信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内容的,电信管理部门可以不予办理备案手续。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在登陆本网站履行备案手续前,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网站域名注册及备案信息资料填写
企业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投资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具体到门牌号)
邮编
固定电话

备案信息填写规范说明

备案信息填写规范说明
其他注意事项
十九、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境内违法互联网站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备案信息填报真实性和规范性的有关要求》等规定,填报虚假备案信息的,未履行备案变更手续、超出备案项目提供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列黑名单)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2011年10月12日修改
备案信息填写规范说明
栏目
事项说明
例举
主体信息
一、主办单位必须是个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以有效证件上名称为准)。不要用简称、昵称、某某网或者在主办单位名称后面加数字或者英文字母,也不要用繁体字或者英文名称
如主办单位性质为企业、团体、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则主办单位名称请如实填写其相应名称;个人的应填写个人真实姓名。
网站信息
八、主办单位性质和网站性质必须一致
如主办单位为个人,网站名称不得为公司
九、主办单位名称和网站名称、网站服务内容要对应
十、网站域名填写要规范,域名所有人信息与备案主办单位名称须一致。
如一般不要填写IP地址(除非没有网址,直接通过IP地址访问)
十一、网站服务内容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分类。网站服务内容选择“其他”的,请在网站备注栏中对网站内容加以简要说明
十五、首页网址填写要规范
如“www.域名.后缀”;二级域名(如mail.域名.后缀)或主域名(域名.后缀)
十六、服务器放置地点要准确填写
如服务器分别在不同的接入服务商,应分别填写多个接入信息;如涉多个IP,请填写齐全;虚拟主机不得填成主机托管
前置审批
十七、如有前置审批,请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如文化、出版、教育、新闻、卫生、医疗保健、广播电视节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
二、主办单位名称和性质必须一致

备案填写规范(管局审核标准)

备案填写规范(管局审核标准)
二、具体标准
(一)主办单位名称:形式上应完整填写网站主办者全称,如个人应填写个人姓名,企业应填写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公司名称。
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以域名或数字等符号或以网站名称信息代替网站主办者信息。
(二)主办单位性质:应与主办单位名称等信息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名称为某某公司,则主办单位性质应为企业。
(三)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应符合相应的格式要求,且与主办单位性质等信息(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个人等)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性质为企业,不应填写军队代号或个人身份证等号码等非工商营业执照号码或非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四)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应与网站主办者性质等信息一致,如主办单位性质为政府机关,则其上级主管单位不能为个人。
(五)网站名称:应与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取得情况对应一致,无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监、文化、广电等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网站,不得以相关领域关键词命名。如未经新闻管理部门前置审核同意的,不得以“新闻网”命名;未取得电子公告专项审批的,不得以“论坛”命名。
企业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类型:
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
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名称:
公司名称或者法人姓名
主办单位所在地:
省市
主办单位通信地址:
详细到街道门牌、大楼名称、楼层房间号
(学校地址应注明所在院、系或班级)!
证件住所:
与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一致
常见个人填写规范:
填写项目
填写要求
主办单位信息
主办单位名称:
主办单位必须是个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不得用简称、昵称、某某网或者在主办单位名称后面加数字或者英文字母,也不要用繁体字或者英文名称。)

非常全的各省管局对网站备案审核要求

非常全的各省管局对网站备案审核要求

各省管局对网站备案审核要求安徽无特别要求,提供常规资料即可。

北京1、北京备案的域名,必须为境内注册的域名,境外注册的域名以及境外的域名(如.hk/ .tw/ .us 等),北京管局一律不予通过。

2、管局要求必须提供备案核验点现场采集的备案专用背景照片。

3、管局要求核验单签署日期必须与核验照片显示的日期一致,核验单上的签署日期可以留空。

4、网上填写:网站主办者单位性质如为"民办非企业"、"律师事务所",请选择企业类型,证件类型必须选工商营业执照。

5、网上填写:中文域名备案,不必填写中文转码。

6、同一个备案网站的域名个数为2个及以上时,需要在网站备注栏注明“*个域名访问同一个网站”。

如多个域名访问不同的网站则须操作新增网站,对不同的域名进行分开备案。

7、公司用户备案需提供经年检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常规资料:核验单加盖公司公章、责任书、备案主体证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重庆1、管局要求必须提供备案核验点现场采集的备案专用背景照片。

2、网上填写:个人用户“办公电话”项必须填写。

3、网上填写:主体负责人必须填写法人,网站负责人如不是法人请提供授权书。

并提供两者身份证复印件。

4、网上填写:域名列表与首页网址,必须一致并一一对应。

5、管局要求必须提供备案域名的域名证书,域名所有者必须与备案主体一致。

如不一致,请联系域名注册商办理域名过户。

公司用户,域名所有者可以是公司法人。

6、公司用户:网站名称必须填写公司名称即备案主体名称,个人用户:网站名称需真实体现网站内容。

7、不接受外省公司及个人用户备案。

8、核验单填写域名时不要加“www.”9、核验单请不要签署日期。

10、常规资料:核验单加盖公司公章、责任书、备案主体证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网站备案格式

网站备案格式
该网站的负责人办公电话:
(必须是固定电话)
请在此栏填写该网站的负责人办公电话,即指固定电话;填写内容最长不能超过64字符;标准形式:国家代码-区号-电话号码,如:086-0592-5852755;办公电话可填写多个,用半角分号分隔。<并且必须和网站内容里所涉及的所在地的区号完全一致>
该网站的负责人中国移动手机号码:
主办单位分管网站的负责人姓名:
请在此栏中填写备案网站负责人姓名;该栏填写内容最长不能超过64个汉字或128个字符
主办单位分管网站的负责人有效证件类型ID
请在此栏选择该网站的负责人有效证件类型
主办单位分管网站的负责人有效证件号码:
请在此栏填写主办单位分管网站的负责人有效证件号码;所填写的号码应与“主办单位分管网站的负责人有效证件类型”相对应;填写内容最长不能超过128个字符
主办单位分管网站的负责人办公电话:
请在此栏填写主办单位分管网站的负责人办公电话,即指固定电话;填写内容最长不能超过64字符;标准形式:国家代码-区号-电话号码,如:086-0592-5852755;办公电话可填写多个,以英文半角状态下的分号“
; ”分隔
主办单位分管网站的负责人中国移动手机号码:
请在此栏填写主办单位分管网站的负责人中国移动电话号码;填写内容最长不能超过64字符;若联系人有多个中国移动电话,则以半角分号“;”分隔;此栏与“主办单位分管网站的负责人中国联通手机号码”字段至少填写一项
窗体顶端
网站信息备案具体内容
主办单位名称:
字符数不多于128个汉字或256个字符;若网站为组织开办,则应填写组织名称,若为个人开办,则应填写个人姓名;此栏中填写内容应尽量为中文、英文、数字、下划线。<必须和网站内容吻合。否则备案无法通过,将被驳回。如果是公司网站,请填写公司名称;如果是个人网站,请填写负责人姓名>

企业网站备案需要提交的 以及 填写要求

企业网站备案需要提交的 以及 填写要求

企业网站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以及资料填写要求:(请仔细阅读)一、需要QQ在线传给我的资料有: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原件扫描件;2、主体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原件扫描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原件扫描件;(如果贵司已经有备案号,提供的主体负责人证件必须和之前域名备案信息中的主体负责人的证件一致,否则备案会因为证件不一致被退回;如果贵司之前没有备案过,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3、备案申请必填信息表格(附件一);4、PS好的网站负责人的现场拍照照片(背景图和效果图参考附件二附件三)。

如果网站负责人方便来我司拍照,可以直接来我司拍照,如果不方便过来则自行将上半身的照片PS在幕布背景图上,照片上的日期一定要和核验单上的日期同一天,可以暂时不加日期,PS的效果必须真实。

请将以上电子档的资料都准备齐全再整理成文件夹加上公司名一起通过QQ在线传给我,不要一个一个单独传。

(第1、2、4项为jpg格式的图片;第3项为word文档)二、需要快递的资料有:所有资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公章三、友情提示:备案资料快递费用均由网站备案者自行承担!!1、信息安全承诺书(附件四,打印出来盖章);2、域名证书(请联系域名注册商提供有效的域名证书,核对域名所有者与网站主办单位身份的一致性,否则不予受理。

(境内注册的域名一定要域名注册证书,境外就可以用whois查询打印,但前提是whois中的所有人信息要显示并且与备案主体是一致的)3、备案申请必填信息(附件一);4、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附件五);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打印出来,不能分页打印,只需填写主办单位名称(公司填写公司名称,)跟域名(必须打印出来,手写的不清晰无效),域名填写不要加www,在页面下方网站负责人签字处签字并盖章(签字一定要手写,并用黑色水性笔),盖章一定要清晰,切记不要盖章到核验人跟接入商那一个框。

核验单下方签字的日期暂时不要填写,因为核验单上的日期必须和网站负责人来我司现场拍照的日期为同一天,打钩的地方不需要填。

备案信息填报真实性和规范性的有关要求

备案信息填报真实性和规范性的有关要求
一、总体原则
(一) 备案信息中不得含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九不准”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二) 各项备案信息形式完整、填写规范、内容真实准确;
(三) 备案信息项之间的逻辑关系应合理;
(四) 前置审批项目应有相关互联网管理部门的相应批复证明;
(五) 专项审批项目(如电子公告服务)应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二、具体标准
(一)主办单位名称:形式上应完整填写网站主办者全称,如个人应填写个人姓名,企业应填写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公司名称。
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以域名或数字等符号或以网站名称信息代替网站主办者信息。
(二)主办单位性质 :应与主办单位名称等信息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名称为某某公司,则主办单位性质应为企业。
(三)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应符合相应的格式要求,且与主办单位性质等信息(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个人等)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性质为企业,不应填写军队代号或个人身份证等号码等非工商营业执照号码或非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四)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应与网站主办者性质等信息一致,如主办单位性质为政府机关,则其上级主管单位不能为个人。
(六)网站负责人姓名:应填写真实姓名全称,不得填报“王先生”、“李小姐”、“个人”或者加带数字或字母的姓名等明显不真实的姓名。
(七)主办单位通信地址:应内容真实准确,格式标准完整。例如,农村单位应详细填写到村,城镇单位应填写到街道门牌号或信箱号。
(八)网站首页网址和网站域名列表:应内容真实准确、格式标准完整;域名列表中应包含首页网址使用的域名,如首页网址为时,则域名列表中应含有“”这一域名。
(九)IP地址列表:应内容真实准确、格式标准完整,不得出现“0.0.0.0”、“192.168.1.X”等明显不真实的IP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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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网站备案信息字段填写规范和审核标准一、网站备案信息审核材料要求真实性核验单及备案现场照片由接入企业留存备查,不需提交省管局进行审核。

二、网站备案信息审核范围1.字段格式:✧主办单位名称填写是否规范;✧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位数是否正确;✧主办单位所在地是否精确到区/县;✧主办单位通信地址/证件住所是否精确到路牌号;✧网站负责人/主体负责人姓名填写是否规范;✧网站负责人/主体负责人邮件地址格式是否正确;✧网站负责人/主体负责人证件号码格式是否正确;✧办公电话格式是否正确、是否填写国家代码、是否填写区号;✧手机号码填写格式是否规范;✧网站名称是否涉及前置审批项,网站名称命名是否规范;✧接入商名称填写是否规范;✧个人备注是否填写;✧多个网站的备案号是否为主备案编号依次递增;2.字段间逻辑:✧主办单位性质与网站类型是否一致;✧主办单位性质与主办单位有效证件类型是否匹配;✧主办单位有效证件类型与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是否匹配;✧主办单位所在地与主办单位通信地址是否在同一地区;✧网站负责人/主体负责人证件类型与证件号码是否匹配;✧填写区号是否与单位所在地区一致;✧网站首页网址是否包含在网站域名中;三、网站备案信息字段填写规范1.字段✧主办单位名称1)网站主办者为单位i.如网站主办者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主办单位名称应与其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单位名称一致。

ii.如网站主办者为企业,主办单位名称应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单位名称一致。

iii.如网站主办者为军队,主办单位名称应与其军队代码证中的单位名称一致。

iv.如网站主办者为律师事务所,主办单位名称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单位名称一致。

v.如网站主办者单位性质为民办非企业(此类情况一般是民办学校),主办单位名称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单位名称一致。

2)网站主办者为个人i.如网站主办者为个人,主办单位名称应与其核验证件中姓名一致。

3)注意事项i.主办单位名称后不得加英文字母、数字等其他信息。

ii.网站备案审核是以主体为单位进行的,一个网站主办者只能获得一个主备案编号,如京ICP备10000001号,但一个主体可以开办多个网站,其备案编号为主备案编号依次递增,如ICP备10000001-1号、ICP备10000001-2号。

iii.个人备案信息必须在备注中标明:“本网站是个人网站,不含有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单位等信息,本人愿接受以虚假信息进行备案,注销网站,并将主体和域名加入黑名单的处罚”。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应符合相应的格式要求,且与主办单位性质等信息(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个人等)对应一致。

1)站主办者为单位i.如网站主办者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应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ii.如网站主办者为企业,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应填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iii.如网站主办者为军队,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应填写军队代号。

iv.如网站主办者为律师事务所,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应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v.如网站主办者单位性质为民办非企业(此类情况一般是民办学校),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应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2)网站主办者为个人i.如网站主办者为中国公民,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应填写个人身份证号码,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以填写与其身份对应的军官证号或台胞证号。

ii.如网站主办者非中国公民,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应填写护照号。

3)有效证件号码i.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必须为9位ii.营业执照号码必须为13或15位iii.身份证号码必须为18位iv.事业法人证书必须为12位v.台胞证必须为10位主办单位所在地1)主办单位所在省、市、区/县应与主办单位实际通信地址所在地一致,且该项中“区/县”项必须填写。

例如:北京市,海淀区。

✧主办单位通信地址1)网站主办者为单位i.如网站主办者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军队、企业、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民办学校,主办单位通信地址应填写实际办公地址。

2)网站主办者为个人i.如网站主办者为中国公民、非中国公民,主办单位通信地址应填写实际家庭住址。

3)注意事项i.如网站主办者为外地在津学生,主办单位通信地址应填写学校地址并注明所在院系、班级等详细情况。

ii.主办单位通信地址中必须包含区县信息。

(例如:北京市中关村南四街4号)。

✧证件住所证件住所:接入服务商核验网站主办者提供相关证件中所标注的注册地址。

1)网站主办者为单位i.如网站主办者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证件住所应与其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地址一致。

ii.如网站主办者为企业,证件住所应与其企业营业执照中的地址一致。

iii.如网站主办者为军队,证件住所应与其核验证件中的地址一致,如果证件中没有注册地址,应填写实际通信地址。

iv.如网站主办者为律师事务所,证件住所应与其组织机构代码中地址一致。

v.如网站主办者单位性质为民办非企业(此类情况一般是民办学校),证件住所应与其组织机构代码中地址一致。

2)网站主办者为个人i.如网站主办者为中国公民,证件住所应与其身份证中的地址一致,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应与其他核验证件一致。

ii.如网站主办者非中国公民,证件住所应与其核验证件中的地址一致。

主体负责人姓名主体负责人:若网站主办者为单位,主体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若网站主办者为个人,网站负责人为其本人。

主体负责人姓名不得填报“王先生”、“李小姐”、“个人”或者加带数字或字母等明显不真实的姓名。

1)网站主办者为单位i.如网站主办者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律师事务所,民办学校,主体负责人姓名应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

ii.如网站主办者为军队,主体负责人姓名应与其核验证件中的负责人姓名一致。

2)网站主办者为个人i.如网站主办者为个人,主体负责人姓名应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3)注意事项:ii.当单位法人授权其具体负责网站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真实性核验工作时,如单位法人发生变更,网站主办者应向接入商重新提交法人授权书。

iii.如网站主办者为个人,主体负责人应与其进行真实性核验的人员一致。

iv.如主体负责人姓名填写公司法人信息且网站负责人与主体负责人一致,应由其法人进行现场核验。

v.如主体负责人姓名填写公司法人信息,网站负责人姓名填写被授权人信息,被授权人可以持法人授权书原件到现场代法人进行现场核验,接入商应留存法人授权书原件。

✧主体负责人证件类型1)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类型应与有效证件号码相对应。

2)如主体负责人为中国公民,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类型应选择“身份证”选项,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与其身份对应的“军官证”或“台胞证”选项。

3)如主体负责人非中国公民,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类型应选择“护照”选项。

✧主体负责人证件号码1)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类型应与有效证件号码相对应。

2)如主体负责人为中国公民,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号码应填写身份证号码,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以填写与其身份对应的军官证号或台胞证号。

3)如主体负责人非中国公民,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号码应填写护照号。

✧主体负责人联系方式1)主体负责人办公电话i.主体负责人办公电话号码应为对应管局所属省本地号码且格式标准、内容真实准确。

例如:086-010-********2)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i.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应为对应管局所属省本地号码且内容真实准确。

若无本地手机号的,请在备案信息备注项中说明原因。

3)主体负责人电子邮箱i.主体负责人电子邮箱格式标准、内容真实准确。

4)注意事项i.工信部二期升级改造备案系统会将已通过省管局审核的备案密码发至主体负责人手机和邮箱中。

✧网站名称1)网站名称处应填写网站开办后准备使用的名称,不得填写个人姓名、首页网址或域名等不真实信息。

2)主办单位性质为非国家级单位的网站,不得以“中国”等字头命名。

如网站名称中需要含有“中国”等关键字的,请将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文件提交至备案主体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

3)网站名称应与其主办单位性质等信息对应一致。

如主办单位性质为个人的网站,不得以“某某有限公司”等命名;主办单位性质为非政府机构或非政府授权机构的网站,不得以“某某市人民政府”、“某某监察”等公共事务关键字命名。

4)网站名称应与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取得情况对应一致,无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监、文化、广电等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网站,不得以相关领域关键词命名。

如未经新闻管理部门前置审核同意的,不得以“新闻网”命名;未取得电子公告专项审批的,不得以“论坛”命名。

网站前置审批专项1)前置审批i.网站中若含有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监、文化、广电前置审批内容,请到备案主体所在地相应前置审批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2)专项审批i.网站中若含有BBS内容请到备案所在地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专项备案。

3)注意事项i.已获得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单位在进行备案时需将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文件扫描件通过企业侧备案系统上传,接入服务商并将原件与真实性核验单提交至备案主体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

网站首页网址及域名1)网站:所有通过独立域名或仅通过IP地址访问的Web、Wap网站。

2)独立域名:用户在各顶级域(TLD)注册体系下直接注册的域名。

具体说明如下:对部分国家顶级域,以.CN域名为例,即指用户在.CN下直接注册的二级域名,如;或者在《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的公告》(信部电[2006]99号)中规定的CN二级“类别域名”和“行政区域名”下注册的三级域名,如、等;对其他国家顶级域及通用顶级域,以.COM域名为例,是指用户在.COM下直接注册的二级域名,如,不包括。

✧网站首页网址1)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格式标准完整。

标准格式:或221.221.222.223✧网站域名1)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格式标准完整。

标准格式:或221.221.222.223✧网站首页网址与域名的对应关系1)如多个域名均指向同一首页网址,则将指向该首页网址的域名一同填写到域名列表中。

一条ICP网站信息中只能填报一个首页网址,如有多个首页网址,应使用添加网站功能将同一主体的不同首页网址在一条备案中分别填写。

✧注意事项1)如首页网址为或221.221.222.223时,则域名列表中应含有或221.221.222.223域名。

2)非独立域名不用备案,只需备案所对应的独立域名即可。

例如非独立域名所对应的独立域名为www. 3)如备案网站没有英文或中文网址,只能通过IP地址访问,则网站首页网址和网站域名列表中则填写IP域名。

4)不属于同一主体的网站应分别备案,不能填写到一条备案信息中。

5)《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中所填写网站域名应与备案信息中该接入商所接入的网站域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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