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
201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

(201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P1-3 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2)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相关法分别有:《组织法》、《选举法》、《国籍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 (3)民法商法:(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举例:《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4)行政法:(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行政法治监督主体间)(举例:《建筑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等) (5)经济法:(国家协调、干预经济关系)(举例:《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政府采购法》等) (6)社会法:(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举例:《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 P3-5 2P5-7 3、法的效力层级 (1)宪法至上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4)新法优于旧法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 不一致:谁制定谁裁决(5)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①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法律的制定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政 法规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②地方性法规(本级人大及常委会)与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 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③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2Z2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P7 1、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法人是一个能独立担责的组织】 (1)依法成立(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的场所是法人进行业务活动的所在地)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有法定代表人(自然人)①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2019 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要考点汇总

2019 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要考点汇总二级建造师考试对于从事建筑行业的小伙伴们来说,那可是相当重要的。
而《法规》这门科目,虽说不像实务那么让人头疼,但也有不少需要我们牢牢掌握的知识点。
接下来,我就给大家汇总一下 2019 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的重要考点。
咱们先来说说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这部分。
这里面啊,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那可得搞清楚。
就拿我之前遇到的一个事儿来说吧,有个刚入行的小伙子,愣是把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给弄混了,结果在一个项目的前期准备中出了岔子。
那时候,我们在一个大型商业建筑的工地上,甲方要求我们必须按照相关法规来准备文件。
这小伙子呢,把本该依据的地方性法规当成了行政法规,文件准备得乱七八糟。
后来还是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发现了问题,及时纠正,这才没耽误事儿。
所以说,这部分知识点一定要扎实掌握。
然后是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有效期,还有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的相关规定,那都是重点。
我记得有一次,一个项目因为资金问题中止施工了,结果负责的人没搞清楚恢复施工的手续和期限,导致项目拖延了好久,损失不小。
再说说发承包法律制度。
招标、投标的程序和要求,必须牢记在心。
我曾经参与过一个政府项目的投标,那竞争叫一个激烈。
就因为我们对投标的各项规定了如指掌,准备充分,最后才成功中标。
这里面要是有一点疏忽,那可就前功尽弃啦。
还有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终止和违约责任,每一个环节都可能是考点。
特别是劳动合同,这关系到工人的权益,也关系到企业的合规经营。
有个朋友的公司就因为在劳动合同上出了点小漏洞,被员工告上了法庭,赔了不少钱。
接着是环保、节能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环保措施、节能规定,还有文物保护的责任,都不能忽视。
我有次去一个古建筑修缮的工地,就发现有些工人对文物保护的意识特别淡薄,差点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最后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和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2019年二建《法律法规》高频考点速记

国家强制性标准;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科学编制标底(自行编制或者委托中介机构); 对时间的要求: 1. 澄清 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 书面形式通知。并作为修改内容。 2. 确定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自发出招标文件起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时间不得少 于 20 日。 确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保证招标人有足够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掌握中标的要求 一、 确定中标人 a) 招标人在书面评标报告后,一般应当在 15 日内确定中标人,最迟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 30 个工作日 前确定。 b) 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二、 中标通知书: 结果全通知。招标人不得有附加要求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文件。 三、 签订合同: a)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以备案的中 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b) 担保与垫资: 中标人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若要履约担保,则同时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 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垫资和垫资利息按约定支持 但若利息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没 有约定垫资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没有垫资利息约定则不予支持。 四、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15 日内,向有关部门提交。 五、法律责任:非法确定中标人,非法订立合同:责令改正,千分之 5~10 的罚款 掌握投标的要求 一、投标文件 a) 投标文件的编制: 内容应当包括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的建立、业绩和机械设备。 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银行汇票、保兑支票、现金或现金支票),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 2%,并 少于 80W。其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 30 天。
二建法规知识点总结2019

二建法规知识点总结2019一、工程质量管理1.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2.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资料的编制- 安全生产管理- 质量管理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施工质量验收要求- 施工质量验收程序- 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归档和管理二、施工安全生产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2.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组织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3. 《建筑施工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施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三、施工合同管理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暂行规定》 - 施工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施工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施工合同的索赔和争议解决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审查-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原则和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索赔和争议解决3. 《建筑工程造价工程量表应用规范》 - 造价工程量表的编制和应用- 造价工程量表计价的原则和方法- 造价工程量表计价的管理和使用四、建设工程施工验收1.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定》- 施工资料的验收- 施工单位的验收- 技术标准的验收2.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竣工验收的程序和要求- 竣工验收的标准和原则- 竣工验收的验收资料归档和管理五、建筑工程质量监督1.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组织和职责-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监督范围和方法 -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监督结果处理2.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监督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监督结果处理六、工程招投标管理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招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公示2.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 招标投标的程序和要求- 招标投标的资格和条件- 招标投标的违约和处理七、建筑工程造价管理1.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造价的编制和审核- 建筑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 建筑工程造价的核算和结算2.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造价的计价方法- 建筑工程造价的核算程序- 建筑工程造价的审计和确认八、工程设计管理1. 《建筑工程设计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设计管理的基本原则-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查-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和确认2. 《建筑工程设计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设计的编制程序- 建筑工程设计的审查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的程序和原则九、建筑工程施工管理1.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基本原则-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查 -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2.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查- 施工现场管理的要求和措施-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程序和方法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1.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组织和职责-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监督范围和方法-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监督结果处理2.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规范》-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监督要求和方法-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监督结果处理程序-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监督报告和归档综上所述,二建法规知识点涵盖了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生产、施工合同管理、建设工程施工验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程设计管理、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等多个方面内容。
2019二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必背重点

2019二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必背重点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一、注册管理概念:注册建造师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 C )A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B)A、备案B、注册C、审批D、认证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 C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D、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一)注册申请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006年1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
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
则张某( D )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B、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C、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奉贤取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D、只能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申请条件:①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②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③达到继续教育要求;④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二建《法律法规》必备知识点速记

二建《法律法规》必备知识点速记
一、法律:
1、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并实施的有关维护国家、保障公民正当权益、保持社会公共秩序的规则,它们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
并由国家司法机关实施的。
2、法律的类型:法律可以分为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宪法、司法解释和司法裁定等。
3、行政法:行政法是指政府机关以行政权力制定的规章、令、条例等,以调整行政管理关系,保护行政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规则。
4、刑法:刑法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并实施的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
人民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
5、民法:民法是指规定国家居民及其它组织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
律规定,其中包括以个人利益为基础的私法规定,以及以公共利益为基础
的社会法规定。
6、经济法:经济法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并实施的有关社会经济活动的
行政法律、民法规定,以及有关市场参与主体权利义务的规定。
7、宪法:宪法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最高法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贯彻的基本原则和总则为全国的立法活动和司法活动奠定了基础。
8、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指经国家司法机关认定、审查后,用以解
释法律规定的有关文件,其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2019年二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

201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2Z2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Z2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法人不是人。
他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陷阱:注册地)【法人的分类】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
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注意区分)【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每年必考题)由于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将由企业法人承担。
例如:项目经理部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则应由施工企业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款,如果不按时支付,材料供应商应当以施工企业为被告提起诉讼。
2Z2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民法通则》规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但是,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①姓名或者名称、②代理事项、③权限和④期间,⑤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重点)————理解这两种代理责任关系。
无权代理(不是无效,而是效力待定;追认才有效,拒绝、否认都是无效代理)表见代理(无权,有效)2Z2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2-3)【物权的种类】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益物权包括①土地承包经营权、②建设用地使用权、③宅基地使用权和④地役权【地役权】√分)1.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2019二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必背重点

2019二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必背重点二级建造师考试中,《法规》科目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对于考生来说,掌握重点知识是顺利通过考试的关键。
以下为大家梳理 2019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必背的重点内容。
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
考生需要了解各个法律部门的主要法律规范。
2、法人制度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类。
3、代理制度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是常见的考点。
4、物权制度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
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5、债权制度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6、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
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作品。
专利权的保护对象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 10 年。
7、担保制度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
二、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9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一、注册管理概念:注册建造师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 C )A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B)A、备案B、注册C、审批D、认证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 C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一)注册申请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006年1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
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
则张某( D )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B、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C、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奉贤取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D、只能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申请条件:①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②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③达到继续教育要求;④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规定:①初始注册申请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②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2、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满(3年)后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3、变更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4、增项注册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规定申请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前提:须在同一单位内申请注册。
PS:以上注册需提交的材料见书P2—P3,其间只有变更注册需要提交执业印章例题:1、以下建造师注册手续中应当提交执业印章的是( C )。
A、初始注册B、延续注册C、变更注册 D2通过新聘用单位进行的注册属于( A )。
A、初始注册B、延续注册C、变更注册D、增项注册3、工程师肖某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后,因故没能在3年内申请注册,3年后必须( B )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A、重新取得执业资格B、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C、提供新的业绩证明4、注册建造师延续执业,应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 B )年。
A、2B、3C、4D、552006年1月办理了延续注册,2007年1月因工作调动而办理了变更注册,变更后他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在( A )年内有效。
A、2B、3C、4D、5解题: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由于已经办理过延.................................续注册,并且已经过了一年,总有效期................A.答案。
.........3.年减去一年还有二年,所以选6、(多选题)申请建造师初始注册的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A、B、D、E )A、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证书B、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C、填写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注意:这是注册时提交的资料)...............D、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E、没有明确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行(二)不予注册重点:见本笔记本...........P.对比表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申请在2个或2个以上单位注册的;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出发尚未完毕的;5、因执业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的;6、因第5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刑法执行完毕之日起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3年的;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到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9、申请人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PS..:记忆方法:关键词关系...........例:因执业活动受刑罚执行完不满5年其他原因受刑罚执行完不满3年不予注册吊销注册证书不满2年注册之日前3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三)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情形1、聘用单位破产的;3、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4、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5、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这些情行都将被注销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6、年龄超过65周岁的;7、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8、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四)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情形(又称:注销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消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1、规定的印章失效的情形发生:既(三)的8个情形2、依法被撤销注册的;3、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4、受到刑事处罚的;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例题:1、某2007年取得建筑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2008年赵某所在单位因违法活动被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主管部门应对赵某作出( D )的决定。
A、不予注册B、撤消注册C、吊销注册D、注销注册2、因执业活动受到刑罚处罚的人员,处罚完毕满( D )年,才能申请建造师注册。
A、2B、3C、4D、5考点:受刑罚处罚的二个年限,一是因执业受刑罚满..................................5.年;其它原因受刑罚则是满.3.年.3、注册建造师王某2006年3月1日,因违规被吊销注册证书,正常情况下他只能在( B )后再申请注册。
A、2007年3月1日B、2008年3月1日C、2009年3月1日D、2011年3月1日考点:吊销注册证书后的申请年限为..................2.年。
4、赵某于2006年9月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但他在2004年3月担任项目经理时所负责的工程曾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则他只有在( A )后才能申请注册。
A、2007年3月B、2007年9月C、2009年3月D、2009年9月二、执业管理1、执业范围原则性规定:①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②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③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在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具体规定:①应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③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
2、注册建造师的权利与义务:(书.........P4..-.P5..阅读了解即可)权利与义务中都有的一条是:接受继续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有关练习题: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 D )资质的企业。
A、特级B、一级C、甲级D、建设工程服务2、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B )。
A、施工单位的注册建造师,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二个项目施工的负责人。
B、可以从事项目总承包管理、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咨询。
C、经受聘单位同意,临时出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D、在保证执业成果质量的前提下,以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第二职业。
3、注册建造师有权( D )。
A、超出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B、在二个或二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C、允许信得过的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
D、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解。
4、建造师脱离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及相关工作连续二年以上的,应(?)注册。
A、中止B、变更C、重新D、注销4、吴某通过考试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后,可以受聘到建设工程( A、B、C、D)单位。
A、勘察B、设计C、施工监理D、招标代理E、材料供应注意:材料供应不属于建设工程单位,所以.........................E.答案是错的。
6、(多选题)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造师的职业范围包括( B、C、D )。
A、担任工商管理工作。
B、担任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C、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D、法律、建设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E、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需要规定的其他业务。
7、(多选题)下列选项中( A、B、D )是注册建造师享有的权利。
A、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
B、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C、在执业范围外从事相关的执业活动。
(不允许).....D、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述。
E、介入与自己有厉害关系的商务。
(不允许).....8、(多选题)下列选项中( A、B、D )是注册建造师享有的义务。
A、遵守法律、规范和有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B、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章。
C、能力较强者应担任二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负责人。
(不允许).....D、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及他人的商业秘密。
E、对本人活动进行解释和辩解。
(这条是权利).......PS..:.多选题的计分是每选对一个给0.5分,选错全部没分,所以当已经有把握选对了二个,第三和第四个答案宁可放弃,除非你有全部把握。
多选题一般一题是二分。
当选了一个答案,第二个没把握也要赌一下,选你最有把握的一个,以0.5赌2分还是合算的。
言之,在有把握选对了二个答案时,其他的答案可以放弃的,失分不会多的。
9、王某于2006年11月通过建造师资格考试,2007年6月1日进行了注册,并取得注册证书。
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B、D、E )。
A.、.王某须在3年内申请初始注册。
(题中已经说明进行了注册,所以这句话是对,.....................但是不适用本题答案)..........B、王某申请延续注册时应提交原注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