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KV变电所制度
供电 变电所规章制度

供电变电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供电变电所的安全管理,保障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供电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供电变电所。
第三条供电变电所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保障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四条供电变电所的管理人员应当制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供电变电所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供电变电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定期对供电设备进行巡视和检修,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七条供电变电所的管理人员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八条供电变电所应当建立紧急故障处理机制,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及时处理各类紧急事故,确保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九条供电变电所的管理人员应当做好供电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供电变电所应当建立维修记录档案,定期对供电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确保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供电变电所应当建立健全设备台账,详细记录设备的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等信息,便于设备管理和维护。
第十二条供电变电所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定期开展设备检测与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设备故障,确保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三条供电变电所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工作的顺畅进行。
第十四条供电变电所的管理人员应当定期组织工作会议,做好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确保工作的有序推进。
第十五条供电变电所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奖惩,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供电变电所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执行管理,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处理。
变配电所应具备的规章制度

变配电所应具备的规章制度变配电所是电力系统中重要的配电设施,负责将高压输电线路的电力能量转换为更小的低压电能,向周围的用电设备供电。
为确保变配电所的正常运行,保障电力供应的长期稳定性,需要制订各种规章制度,下面详细介绍变配电所应具备的规章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是变配电所必不可少的重要规章制度。
在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时,应考虑变配电所所处的特定环境和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
应该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的操作流程、安全防护、证照管理等进行规范,确保电站设施和人员在运行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设备巡检制度变配电所设备巡检制度是为了规范变配电所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管理,保障变配电所设备的正常运行,从而确保电力供应的长期稳定性。
制度应该强调巡检内容和标准,确定巡检工具、频率和时间,建立巡检档案,及时记录设备运行状态和故障情况,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和设备更新。
三、应急响应制度应急响应制度是变配电所应具备的规章制度之一。
在紧急情况下,应该确立详细的应急响应流程和操作标准,明确应急责任分工和应急物资准备,确保应急处置能够及时启动和高效运行,在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的同时,保证变配电所运转不受各种应急事件的影响。
四、防火安全制度防火安全制度是变配电所应具备的规章制度之一,它是防范火灾的重要措施。
防火安全制度需要对潜在火灾风险做出评估,规定易燃材料的使用和存储管理措施、火源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管理措施、灭火设备的配置和维护、自救和互救措施等,有效地防范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环保与能源管理制度为了实现可持续的发展和环境保护,需要建立环保与能源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旨在节能降耗,控制污染,降低环境风险的影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在制定环保与能源管理制度时应该关注节能、减排、环保材料应用、干部员工环保思想教育等方面,让变配电所的运营更具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特色。
以上是变配电所应具备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将有助于变配电所工作人员遵循标准操作流程,使变配电所的运营更加安全、高效和可持续。
变电所的规章制度

变电所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变电所的管理,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用电安全,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变电所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变电所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变电所的安全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四条变电所的管理目标是“安全生产,科学管理”。
第五条变电所的管理方针是“安全、稳定、高效、节约”。
第二章变电所的组织结构第六条变电所的组织结构包括总经理、主管、操作人员等。
第七条变电所设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
第八条变电所设置维护部门,负责电力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
第九条变电所设置监控部门,负责电力设备的监控和运行。
第十条变电所设置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变电所的综合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变电所的各部门职责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维护变电所的安全和运行。
第三章变电所的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二条变电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十三条变电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风险评估管理、事故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培训等。
第十四条变电所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变电所安全管理的基础,各级责任人员应严格执行。
第十五条变电所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变电所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的能力。
第十七条变电所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变电设备的管理第十八条变电所应定期对电力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变电所应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二十条变电所应设置设备监控系统,实时监测设备运行状态。
第二十一条变电所应保证设备运行稳定,确保供电质量。
第五章用电安全管理第二十二条变电所应做好用电安全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第二十三条变电所应建立用电安全制度,规范用电行为。
第二十四条变电所应增强用电安全意识,定期开展用电安全培训。
变电所管理规章制度

变电所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变电所管理,保障变电设施的安全运行,提高供电质量,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变电所管理规章制度是变电所进行管理的准则,所有从事变电所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变电所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变电所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变电所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保证变电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变电设备管理第五条变电所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变电设备的性能和工作原理,能够准确判断设备的运行状态。
第六条变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做到预防维护,避免设备故障。
第七条变电设备的维修和更新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擅自更换零部件或调整设备参数。
第八条变电设备的运行参数应进行定期检测和记录,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九条变电设备的故障应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拖延修复,确保设备的持续运行。
第十条变电设备的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具,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做到操作规范。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变电所的安全管理是变电所管理工作的重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变电所的安全防范措施应得到确保,如安装防止电击、防爆等安全设备,并做好现场安全警示标识。
第十三条变电所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确保人员的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变电所的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做好事故处理的记录和总结,提出事故整改措施。
第十五条变电所的安全检查应定期开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变电所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环境管理第十六条变电所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七条变电所应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做好环境数据的记录和报送工作。
第十八条变电所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弃物和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做到废物处理合理化。
第十九条变电所应加强对环境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环境。
变电所规章制度明细

变电所规章制度明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变电所的管理,保证用电安全,维护设备设施,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变电所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规定,否则将受到惩罚。
第三条变电所人员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变电所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变电所应实行严格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变电所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变电所应建立完善的配电设备检修、维护、保障制度,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使用寿命长。
第二章变电所管理制度第六条变电所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制度框架、管理流程、安全防火、人员培训等。
第七条变电所应严格遵守电力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规定,确保用电安全。
第八条变电所应建立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明确操作流程,避免事故发生。
第九条变电所应建立配电设备巡检制度,定期巡查检修,排除隐患,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条变电所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减少损失。
第三章变电所设备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变电所应加强对配电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变电所应建立设备巡检登记制度,定期进行巡检,记录巡检情况,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三条变电所应建立设备维护记录制度,记录设备维护情况,及时维修,延长设备寿命。
第十四条变电所应建立配电设备保养计划,定期进行设备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五条变电所应建立设备保障制度,确保设备常备备件,随时进行更换维修,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第四章变电所安全防护制度第十六条变电所应建立电力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电力安全生产。
第十七条变电所应建立电气安全保护装置使用制度,定期检查保护装置,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变电所应建立防雷防火制度,定期检查雷电防护装置,做好防火工作,确保用电安全。
第十九条变电所应建立电气事故处理制度,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处置能力,减少事故损失。
第二十条变电所应建立安全巡检制度,每日进行巡检报告,及时处理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变电所环境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变电所应建立环境保护制度,保护周围环境,做到不扰民。
变电所运行规章制度

变电所运行规章制度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变电所的运行管理,保证电力系统运行的稳定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变电所应严格遵守国家电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保障电力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第三条变电所应建立健全运行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设备运行规范有序。
第四条变电所应加强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条变电所应定期检查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可靠。
第六条变电所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安排专人负责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七条变电所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技术交流,改进管理工作,提高运行效率。
第八条变电所应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加强与供电部门、监管部门的沟通,共同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九条变电所应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各岗位人员履行职责。
第十条变电所应加强员工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责任意识。
第十一条变电所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第十二条变电所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设备运行的正常和稳定。
第十三条变电所应定期进行人员考核和评价,及时调整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四条变电所应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责任。
第十五条变电所应定期检查设备,发现故障及时处理,确保设备运行的稳定可靠。
第十六条变电所应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维护记录,便于查询和分析。
第十七条变电所应配备必要的备件和工具,确保设备的维护和修复。
第十八条变电所应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变电所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规定和措施。
第二十条变电所应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现场安全。
第二十一条变电所应建立安全警示标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二十二条变电所应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的监督,确保操作规范与安全。
变配电站规章制度

变配电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变配电站的运行管理,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电力生产和供应的稳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变配电站的运行和管理,所有使用和管理电力设备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变配电站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规章制度,对变配电站的日常运行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变配电站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电力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持证上岗,并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变配电站的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六条变配电站的运行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定,确保电力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第七条变配电站的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操作指南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操作或者违规操作。
第八条变配电站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及时响应和处理。
第二章变配电站的管理第九条变配电站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变配电站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第十条变配电站的值班管理负责对变配电站的运行和设备进行监控和管理,及时响应和处理各种问题和异常情况。
第十一条变配电站的巡检管理负责对各种设备和设施进行日常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变配电站的维修管理负责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三条变配电站的安全管理负责对变配电站的安全进行监控和管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第三章变配电站的操作第十四条变配电站的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操作指南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操作或者违规操作。
第十五条变配电站的操作人员必须按照电力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操作,严禁操作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变配电站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应急处理的能力,及时处理各种问题和突发情况,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第十七条变配电站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操作流程和操作步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供电的稳定。
第十八条变配电站的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确保变配电站的正常运行。
变电所各项规章制度

变电所各项规章制度一、为了规范变电所的运行秩序,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和稳定运行,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一、基本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纪守规,诚实守信,廉洁自律;2. 科学合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整改不合格;3. 尊重人才,激励员工,注重职业培训,倡导学习型组织;4. 热爱工作,团结协作,积极奉献,追求卓越。
二、安全管理制度1. 遵守电力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落实主体责任和部门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2. 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消除隐患;3. 加强设备管理,做好设备巡检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4. 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5. 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6. 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三、环境管理制度1. 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对环境污染的防治,减少对环境的影响;2. 制定并实施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定期检查环境管理工作情况,及时纠正违规行为;3. 严格控制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排放,加强环保设施维护保养,确保排放达标;4. 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注重环保培训;5. 加强对环境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环境保护考核制度,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
四、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 遵守国家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加强对员工职业健康的保护;2. 制定并实施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责任体系,开展职业健康体检;3. 加强对职业病危害的监测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防控职业病危害;4. 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提高员工职业健康意识,注重职业健康培训;5. 加强对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测评估制度,确保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全面推进。
五、员工管理制度1. 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2. 制定并实施员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员工管理责任体系,加强员工队伍建设;3. 落实员工工资福利政策,规范员工考勤制度,建立奖惩激励机制;4. 加强员工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5. 加强员工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建立员工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员工管理工作的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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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0KV变电所一、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变电所门口要悬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牌。
2、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操作,严禁酒后上岗和无证操作,严禁随便带外单位人员或亲友进入。
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各种值班纪录和要害场所出入登记。
凡外单位或个人参观,对手续不完备和口头通知的,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参观。
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必须持有矿证明信并由专人陪同。
参观人员要听从值班人员的安排,不经允许严禁乱动。
6、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认真保养,做到人人是消防队员。
7、加强变电所的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防止一切破坏活动,敢于向坏人坏事作斗争。
8,维修人员及干部上岗均应遵守要害场所的管理制度。
维修人员工作完毕后,应填写好检修记录,值班员签字后方可离去。
9、以上规定必须认真执行,对不负责和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66/10KV临时变电所配电工作岗位责任制1、受理、审查、执行停送电操作工作以及应急事故的处理。
2、熟悉本岗位所管辖设备的结构、性能、操作使用状况,并能掌握常见故障的处理。
3、执行本岗位的《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停送电制度》。
4、配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不得擅离职守。
5、每小时巡视一次设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紧急情况下按《事故处理制度》的要求处理。
6、严格停送电操作及作业,杜绝违章作业,敢于抵制违章指挥,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
7、努力学习本岗位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8、因脱岗、睡岗等三违行为及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应负直接责任。
三、交接班制度1、严格遵守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时必须在岗位现场进行。
2、交接班要严格按照《巡回检查制度》规定的项目认真进行检查。
3、交班中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制交班后出现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4、在规定交接班的时间内如接班人员不来,交班人员有权汇报机电工区;若无人接班时,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5、交接班必须严格“七交”与“七不交”:(1)交清当班运转情况,交待不清不接。
(2)交清设备故障和隐患,交待不清不接。
3)交清应处理而未处理问题的原因,交待不清不接。
(4)交清工具和材料配件的情况,交待不清不接。
(5)交清设备和室内卫生打扫情况,数量不符时不接。
(6)交清各种记录填写情况,发现填写不完整或未填写时不接。
(7)交班不交给无合格证者或喝酒或精神不正常的人,非当班人员交待情况不接。
6、交班人员认为未按规定进行交接时,有权拒绝交接班,并及时向机电工区汇报。
符合交接班规定时,双方要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
四、66/10KV变电所操作规程一、停送电操作的通用规定:1、执行停送电操作任务,必须两人进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现场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2、操作刀闸时,断路器必须在断开位置;3、停送电操作必须先模拟后操作,操作时严格按程序锁的顺序,依次进行,并执行唱票制度。
二、母线的停送电操作(指10kV级);执行操作时按以下顺序进行;1、停电:(1)将各馈出线路停电;(2)将主变停电(先停低压后停高压);(3)根据工作票要求或调度指令,确定是否拉开刀闸或合接地刀闸(包括装设临时接地线)。
2、送电(1)拉开66/10KV级接地刀闸,拆除临时接地线,(仅限于接地</P>刀闸处于合闸和已装设临时接地线时);(2)将主变送电(先送高压,后送低压),(3)合上PT刀闸(电压互感器);(4)根据需要对各馈出线路供电,送电前,必须先通知有关用户。
三、局部停送电操作:1、66/10KV级停送电操作严格按地调指令执行;<2、•10kV级停送电操作严格按工作票要求执行。
四、事故状态下的停送电操作1、当发生事故跳闸时,应查明原因,在末确认事故性质前,不得送电,确认过负荷跳闸时,可强送一次,送不上时不得再送;•确认速断跳闸时,在未查出故障原因及故障点以前,不得强送;2、当本所电所气设备故障时,•应迅速查明原因及时切断故障设备的电源,故障不排除,不得送电;五、装设及拆除临时接地线:1、装设接地线前,必须验电、放电,确认无电后方可操作;2、装设及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3、拆除时,必须先拆导体端,后拆接地端;六、操作规定:1、误合了刀闸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将误合的刀闸时拉升,通过刀闸的电流必须通过断路器断开2、误拉了刀闸时,若没有拉开,应立即合上,对已开放刀闸,•应将这一操作进行到底;3、任何情况下,严禁带负荷拉、合刀闸。
七、严格执行《66/10KV临时变电所设备运行规程》、运行管理制度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66/10KV变电所停送电制度1、执行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调度规程”。
2、地调管辖设备的一切操作按照地调命令执行,处理事故和通讯中断时除外。
但事后必须详细汇报上级调度和值班领导。
3、正常停送电操作必须经有机电部门批准的停电工作票,不准操作。
事故及其他情况下除外。
4、值班人员在接到停、送电命令或停、送电工作票时必须写出完整的操作票,并与负责人一起审查工作票、操作票及检查停送电设备安全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5、在停电设备上工作,必须先停电、验电,装设地线或者合上接地刀闸,地线的装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6、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值班员与工作负责人应详细清点、检查现场,撤除地线,确认具备送电条件后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值班员负责送电。
7、值班员工作前及工作期间,所有与上、下级联系的内容应详细记录备查,与地调、矿调度联系必须使用录音电话录音。
8、值班员工作期间一切操作必须穿绝缘靴、戴好绝缘手套。
9、开关一旦出现跳闸,必须查明跳闸原因后方可联系送电。
10、严禁约时停送电,杜绝无计划和不按计划停送电。
66/10KV临时变电所事故处理制度1、变电所值班员发现危及设备或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变电所出现事故时有权直接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
2、事故处理原则: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
3、用一切可能的办法确保尽快恢复送电。
4、尽快恢复重要用户的用电(如通风、排水、供水、井巷施工.瓦斯泵等)。
5、如果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交班人员应迅速组织处理,直至正常。
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6.处理事故的方法、现场事故情况应详细记录,并在事故处理完毕及时汇报上级变电所调度及有关领导。
7、事故的原因分析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8、在处理事故时,值班人员应积极主动,管理人员应靠前指挥,无关人员禁止进入现场。
66/10KV临时变电所设备运行规程一、变压器运行:1、变压器应尽量在经济运行区运行;2、检查其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超标准时,应采取降温措施;3、变压器不允许长期过负荷运行;4、当发现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立即停电处理;(1)变电器内部音响异常,有爆裂声;(2)变压器温度不正常且不断上升;(3)油枕或防爆管喷油;4)油位低于规定的限度;(5)变压器油严重变色,油内出现炭质;(6)套管有破损,裂纹或放电现象;(7)轻瓦斯动作,经鉴别有可燃性气体者二、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发现下列情况时,应一面加强监视一面报告值班领导进行处(1)高压熔断接连熔断2—3次。
(2)内部线圈与外壳或引出线与外壳有放电及杂音.(3)套管有严重裂纹及放电(4)内部发生臭味或冒烟喷油。
(5)有严重漏油。
(6)电流表指示不正常,电流互感器响声较大,温度升高或内部有放电声(可能是二次回路开路).三﹑隔离开关及母线接头发现隔离开关及母线接头温度超过70°C 时应采取如下措施:如负荷无上升,而温度有缓慢下降趋势时,应加强监视,注意温度变化情况.如温度有继续上升趋势时,报告值班领导,进行处理.>四﹑避雷器避雷器有异响﹑炸裂或闪络而尚未造成接地者,人身不要靠近,可拉开相应的隔离开关或断路器,将避雷器停用.若有接地时,禁止用隔离开关切断避雷器.五﹑二次回路发现指示异常,如电流冲击﹑电压下降,值班人员应迅速检查信号装置,判断是否发生故障.仪表无指示或指示不正常,应检查同一回路仪表及装置有无变化,以判明仪表及二次回路故障.(3)电压表回零或指示不正常,应先检查熔断器,如熔断器熔断应立即查明熔断原因.(4)在正常情况下电流表回零,应检查仪表回路及电流互感器是否有故障及开路现象.五、井下变电所要害场所管理制度3、变电所门口要悬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牌。
4、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操作,严禁酒后上岗和无证操作,严禁随便带外单位人员或亲友进入。
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各种值班纪录和要害场所出入登记。
凡外单位或个人参观,对手续不完备和口头通知的,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参观。
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必须持有矿证明信并由专人陪同。
参观人员要听从值班人员的安排,不经允许严禁乱动。
6、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认真保养,做到人人是消防队员。
加强变电所的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防止一切破坏活动,敢于向坏人坏事作斗争。
8,维修人员及干部上岗均应遵守要害场所的管理制度。
维修人员工作完毕后,应填写好检修记录,值班员签字后方可离去。
以上规定必须认真执行,对不负责和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岗位责任制1、受理、审查、执行停送电操作工作以及应急事故的处理。
熟悉本岗位所管辖设备的结构、性能、操作使用状况,并能掌握常见故障的处理。
3、执行本岗位的《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停送电制度》。
4、配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不得擅离职守。
5、每小时巡视一次设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紧急情况下按《事故处理制度》的要求处理。
6、严格停送电操作及作业,杜绝违章作业,敢于抵制违章指挥,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
7、努力学习本岗位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8、因脱岗、睡岗等三违行为及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应负直接责任。
交接班制度1、严格遵守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时必须在岗位现场进行。
交接班要严格按照《巡回检查制度》规定的项目认真进行检查交班中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至交班后出现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在规定交接班的时间内如接班人员不来,交班人员有权汇报机电工区;若无人接班时,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交接班必须严格“七交”与“七不交”:交清当班运转情况,交待不清不接。
交清设备故障和隐患,交待不清不接。
交清应处理而未处理问题的原因,交待不清不接。
交清工具和材料配件的情况,交待不清不接。
交清设备和室内卫生打扫情况,数量不符时不接。
交清各种记录填写情况,发现填写不完整或未填写时不交班不交给无合格证者或喝酒或精神不正常的人,非当班人员交待情况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