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工厂车间规章制度
石材加工厂车间管理制度

石材加工厂车间管理制度一、工作场所规范1. 车间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嚼食槟榔等不文明行为;2. 车间内禁止使用火种、明火和易燃物品;3. 车间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线敷设需符合标准规定;4. 坚持保持车间内整洁、无杂物的原则,材料放置应遵循规定的摆放位置;5. 安全通道、消防设施依法依规保持畅通。
二、设备操作规范1. 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证书,未经培训和合格认证的人员禁止操作设备;2. 严禁使用损坏或安全保护措施不完善的设备;3. 操作前需检查机器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如有故障须及时报修;4. 操作设备时,不得随意更改设备参数和操作模式,如有必要,需事先向主管人员进行申请并获得批准;5. 操作结束后,应妥善关闭设备,保持设备清洁并及时清理现场。
三、安全生产规范1.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违反操作规定;2. 车间内应配备足够的安全警示标示,明确危险区域和设备的标识;3. 不得私自处置废弃材料和废弃设备,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4. 不得擅自进行维修、加工机器设备,如有必要,需向主管人员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5. 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风险,应及时上报主管人员,并采取紧急措施组织疏散。
四、质量管理规范1. 车间内每台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2. 每台设备加工完成后需进行质量检测,确保达到标准要求;3. 加工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暂停加工,并报告主管人员进行处理;4. 车间内应建立质量问题反馈机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五、环境保护规范1. 车间内禁止乱排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严格按照环保规定收集、处理和处置废物;2. 车间内应配备适当的通风设施,保持空气流通和清洁;3. 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节约能源,减少资源消耗;4. 合理规划生产流程,避免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六、纪律约束规范1. 所有员工须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规定,不得迟到早退、旷工;2. 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随意打闹、嬉笑和偷懒;3. 车间内不得私自带外人进入,严禁擅自调离工作岗位;4. 严禁在车间内传播谣言、诽谤他人,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5. 不得私自带工具设备离岗,需向主管人员进行申请并获得批准。
石材加工厂车间管理制度(3篇)

石材加工厂车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使员工对本厂简况、工作要求,奖罚制度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三、本制度仅适用本厂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一、员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二、员工必须爱本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乐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员工必须遵守本厂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同意见的建议,可以在执行制度的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厂长提出。
四、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五、员工可按本厂制度,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第三章劳动合同一、本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厂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由厂长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率。
三、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____个月的试用期。
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四、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五、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六、家居外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身份证”“外来人员务工”“和"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章工作纪律一、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开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石材厂车间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石材厂车间的日常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石材厂车间所有员工,包括生产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车间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精益求精,持续改进;3. 以人为本,关爱员工;4. 规范管理,高效运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车间设立生产部、技术部、设备部、安全环保部等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1. 生产部:(1)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和实施;(2)组织生产调度,确保生产进度;(3)协调各部门工作,提高生产效率;(4)负责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2. 技术部:(1)负责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引进;(2)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提高产品质量;(3)负责设备维修和技术改造;(4)负责员工技术培训。
3. 设备部:(1)负责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2)负责设备故障的排除和修复;(3)负责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4)负责设备使用安全。
4. 安全环保部:(1)负责车间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2)负责安全教育和培训;(3)负责事故的调查和处理;(4)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五条生产计划:1. 生产计划由生产部制定,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2. 生产计划应包括生产任务、生产进度、质量要求、资源需求等内容;3. 生产计划应合理安排,确保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六条生产调度:1. 生产调度由生产部负责,根据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2. 生产调度应确保生产进度,提高生产效率;3. 生产调度应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第七条质量管理:1. 质量管理由生产部负责,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2. 质量检查应贯穿于生产全过程;3. 对不合格产品应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产品质量。
第四章设备管理第八条设备维护:1. 设备部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2. 设备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3. 设备维护记录应完整、准确。
石材工厂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石材工厂车间的安全生产、高效运作,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车间,包括但不限于切割车间、打磨车间、抛光车间、雕刻车间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车间生产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现场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车间安全管理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 厂长是全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厂安全生产负总责。
2. 各车间主任对本车间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 各班组组长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4. 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1. 车间内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安全通道、防护栏杆等。
2. 员工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3. 不得擅自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第七条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上报,不得隐瞒。
2.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八条生产计划1. 各车间根据生产任务,制定详细的生产计划,包括生产数量、质量要求、完成时间等。
2. 生产计划一经确定,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第九条生产流程1. 原材料验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验收原材料,确保质量。
2. 生产加工:按照工艺流程进行加工,确保产品质量。
3. 检验:对生产出的产品进行严格检验,不合格品不得出厂。
4. 包装:按照标准进行包装,确保产品运输安全。
第十条质量控制1.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2.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
石材厂车间管理制度

石材厂车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石材厂车间的生产管理秩序,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员工的安全和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石材厂车间的生产管理活动。
所有在石材厂车间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石材厂车间负责人对本制度负有解释权,并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做出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本制度经厂务最终审批后生效,并不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二章岗位责任第五条石材厂车间负责人是车间的最高负责人,负责车间的生产、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生产负责人负责车间的生产计划、生产安排和生产现场管理。
第七条安全员负责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培训、安全生产监督、事故处理等。
第八条操作工人负责生产现场的操作工作,必须按照相关流程和标准操作。
第九条机械维修工负责车间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十条石材厂车间必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一条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和操作。
第十二条石材厂车间必须配置完善的防护设施和安全设备,确保员工的生产安全。
第十三条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设备的完好。
第四章生产管理第十四条石材厂车间必须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确保生产任务按时完成。
第十五条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提高生产效率,减少浪费。
第十六条石材厂车间必须建立完善的生产档案,包括生产记录、质量检测报告、设备维护记录等。
第十七条在生产任务完成后,必须对生产现场进行清理和整理,保持车间的整洁和安全。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八条石材厂车间必须严格执行质量管理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第十九条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确保产品质量。
第二十条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和追溯,并对原因进行分析,确保不再发生同类问题。
第六章保密管理第二十一条石材厂车间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保密约定,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
石材厂员工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石材厂车间管理,确保生产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石材厂所有车间,包括但不限于切割车间、打磨车间、雕刻车间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确保产品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厂长对本车间管理负总责,车间主任具体负责车间管理工作。
第五条车间主任职责:1. 负责车间生产计划的制定与实施;2. 组织开展车间安全教育培训;3. 监督执行各项生产规章制度;4. 负责车间设备的维护与管理;5. 定期对车间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第六条员工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厂规厂纪;2. 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生产任务;3.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4. 维护车间设备,发现故障及时上报;5. 积极参与车间各项活动,共同提高生产效率。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七条生产计划:1. 车间主任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能力,制定月度生产计划;2. 生产计划应包括生产任务、材料需求、人员安排等内容;3. 生产计划一经确定,各部门应严格执行。
第八条生产操作:1. 员工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2. 操作过程中应密切注意设备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设备。
第九条原材料管理:1. 原材料入库前应进行检查,确保质量合格;2. 原材料应按照类别存放,标识清晰;3. 非生产人员不得随意动用原材料。
第四章安全生产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1. 厂长对全厂安全生产负总责;2. 车间主任对车间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3. 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培训:1. 厂方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 员工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3.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检查:1. 厂方定期对车间进行安全生产检查;2. 车间主任应定期组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员工应主动配合安全检查。
石材车间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石材车间生产秩序、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石材车间的所有员工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石材车间的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生产安全、环保、高效。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石材车间设主任一名,负责全车间管理工作;下设生产部、技术部、安全部、设备部等部门。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生产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执行和调整,确保生产进度和质量;负责原材料采购、生产进度跟踪、成品入库等工作。
2. 技术部:负责新产品的研发、技术改进和工艺优化;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进行解决。
3. 安全部:负责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工作;负责确保车间生产安全、环保。
4. 设备部: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和更新;负责设备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六条生产计划:1. 生产计划由生产部根据市场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报主任批准后执行。
2. 生产计划应包括生产数量、品种、规格、时间节点等。
3. 生产部应及时跟踪生产进度,确保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第七条原材料采购:1. 原材料采购由采购部负责,根据生产计划和生产需求进行采购。
2. 采购部应确保原材料的质量、价格和供货时间。
3. 采购部应定期与供应商进行沟通,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八条生产过程:1. 生产部应根据生产计划,合理分配生产任务,确保生产效率。
2. 生产过程中,员工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
3. 生产部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成品入库:1. 成品入库由生产部负责,按照规定进行验收、入库。
2. 验收合格的产品,生产部应及时通知销售部进行销售。
3. 验收不合格的产品,生产部应通知技术部进行整改。
第四章技术管理第十条新产品研发:1. 技术部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开展新产品研发。
2. 新产品研发过程中,技术部应与生产部、销售部等部门密切配合。
3. 新产品研发成功后,技术部应向生产部提供生产图纸和工艺参数。
石材加工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石材加工车间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制1. 车间主任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 各班组长为班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责。
3. 各岗位操作人员为个人安全生产责任人,对自身安全生产负责。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制度(1)车间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车间主任、班组长和操作人员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车间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3)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
3. 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管理(1)车间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栏、防护罩、防护网等。
(2)员工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3)定期检查、维护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其完好有效。
4. 机械设备及电气设备管理(1)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2)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运行前,必须检查设备状态,确保安全。
(3)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5. 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管理(1)严禁在车间内吸烟、使用明火。
(2)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储存、运输和使用。
(3)加强火灾防控,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四、事故处理1. 事故报告(1)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停止作业,及时上报。
(2)事故发生后,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2. 事故调查(1)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2)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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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范本(石材工厂车间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厂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情况介绍。
第四条本手册仅适用本厂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员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第六条员工必须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必须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第八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厂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同意见的建议,可以在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厂长提出。
第九条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员工可按本厂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第三章劳动合同第十一条本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厂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由厂长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3-6个月的试用期。
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十四条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家居外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身份证"、"外来人员务工"和"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七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八条员工应无条件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二十条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保持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厂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二十二条员工在对外营业窗口或其他对外交往中,应坚持热情礼貌的工作态度,接听电话用礼貌语:"您好,***公司":客人来访,笑脸相迎,请字当头,执情接待:客人辞行,以礼相送,须说"再见","欢迎再来","一路顺风"等:洽谈业务,说话和气,举止大方,处事慎重。
第五章考勤和请假制度第二十三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十四条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
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二十六条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第二十七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午餐补贴。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章工资福利第二十九条员工工资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由厂自行确定实施办法。
实行计时工资(月薪制)的员工,工资多少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
实行计件工资(劳动分)的员工,工资多少按计件考核办法,与劳动效率或经济效益挂钩。
第三十条全厂的工资管理由厂办公室、财务部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各人和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厂长批准发放。
公司的发工资日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条本厂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
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条本厂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庥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员工可离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一天,国庆节二天。
第三十四条员工可享受午餐补贴,补贴以出勤天计发,每月与工资一起发放。
第三十五条本厂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附后)第三十六条本厂将随着经济发展,实力增强,在承受能力许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使员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待业、生育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助。
第七章培训第三十七条所有员工均需接受本厂政治和业务技术培训。
第三十八条凡经厂批准,受本厂指派赴厂外培训,进修的员工,占用的上班时间不计缺勤,取得合格证书后,学费给予报销。
员工自行联系的培训、进修、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学费全部自负。
第三十九条经本厂培训的员工,如合同期未满,中途自动离职者,按员工培训后在本厂的工作年限,每年递减20%收回培训费(含工资、学费)。
第八章安全质量第四十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厂长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部门,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肃追究责任人的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加强对易发事故的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条加强现场生产全过程,包括作业准备过程,辅助生产过程的交付服务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
严格按工艺要求施工,发生产品质量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责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做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工作,建立货主要调查访问制度,对客户提出的意见,做到条条有着落,有答复、有整改、有记录。
第九章治安管理第四十五条门卫值班应严守岗位,坚持夜间巡查,发现事故苗头或形迹可疑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厂部领导。
第四十六条加强财务现金、仓库和食堂物品、员工宿舍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七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不准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准赌博;不准偷挪公物,损坏设备;不能偷挪他人财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电报等邮件。
第十章卫生守则第四十八条办公室、营业部、生产车间应做到布局合理。
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
第四十九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禁止向水池内洗盥室乱倒饭菜、茶叶、杂物、;禁止在墙上和所有设备设施上乱写、乱画、乱涂,乱挂;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条不准任意攀摘、损坏、挪用厂区周围的绿化带、花草、树木。
第五十一条各部门工作场卫生,应由本部门员工负责包干,发现卫生包干区域内有不卫生、不整洁现象时,要立即清扫。
第十一章奖惩制度第五十二条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
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
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十三条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8、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予以一次性奖励;9、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
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第五十四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
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五十五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在要求禁烟的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的;厕所、浴室、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旷工半天的: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在本厂范围内干私活的;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