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实施

合集下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地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地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地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0.12•【字号】杭政办[2011]18号•【施行日期】2011.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地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11〕1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地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杭州市地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对我市地铁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地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七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九十一号)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的地铁建设工程,是指地铁车站(含出入口、通道、通风亭等)、车辆段、变电站(所)、隧道、高架线路等建设工程。

二、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铁工程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以及对地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三、地铁工程建设应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四、地铁工程建设实行分工协作、综合监管、统一管理。

(一)杭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地铁建设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协调;(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地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三)市级各部门及各区政府依据各自职能对地铁建设工程方案、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实施综合管理。

五、地铁工程建设实行安全风险管理。

(一)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安全风险的管理,各参建单位依据合同约定做好相应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风险;(二)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风险管理措施。

杭州地铁一号线周边建筑物、管线等保护方案

杭州地铁一号线周边建筑物、管线等保护方案

杭州地铁一号线周边建筑物、管线等保护方案杭州地铁一号线九堡东站-乔司南站盾构区间周边建筑物、管线等保护方案编制:复核:审核:中铁十一局集团杭州地铁一号线22号盾构项目部二○○八年十二月二十日目录1.工程概况 (1)2.编制目的及依据 (1)2.1编制目的 (1)2.2编制依据 (1)3.盾构始发工艺流程 (1)3.1始发洞口的地层处理 (2)3.2 始发前准备工作 (4)3.3 负环管片拼装 (9)3.4盾构始发及掘进时人行通道设置 (10)4.盾构始发 (10)4.1盾构机出洞施工 (10)4.2始发掘进段的工程管理 (11)4.3出土和管片等材料的运输管理 (13)4.4管片背后注浆 (14)4.5试掘进过程中的姿态控制 (16)4.6盾构掘进参数的初步设定与控制 (17)4.7始发掘进阶段的测量 (18)4.8始发掘进阶段的监测 (18)5.盾构始发临电及场地布置 (18)5.1盾构始发供电 (18)5.2盾构始发供水 (18)6.拆除负环管片 (18)7、盾构始发作业的主要机具 (19)8.始发劳动力组织 (20)8.1技术干部 (20)8.2技术工人 (20)9.始发进度计划 (20)10.安全文明施工 (20)10.1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体系框图 (20)10.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21)11、风险分析及应急预案 (21)11.1风险点 (21)11.2对策和控制重点 (21)附件一:反力架受力验算 (24)附件二始发托架受力验算 (28)1.工程概况杭州地铁一号线【九堡东站~乔司南站】盾构区间,沿线穿越九堡镇、乔司镇及临平镇,从九堡站开始沿九沙大道下方往东走,并逐渐向北偏转,穿越德胜路后,于桩号K30+280(右)出地面。

区间沿线所经过的片区多为城市待开发区,从九堡东站出来大约300m长的范围存在较多1~3层农居,多为砖混结构,其余位置多为农田。

该标段盾构区间里程范围为K28+630~K29+820(右),盾构外径6.34m,盾构隧道长1190m。

2008年杭州地铁坍塌事故被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

2008年杭州地铁坍塌事故被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

2008年杭州地铁坍塌事故被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2010-02-10 09:30:11•作者:傅丕毅•来源:新华网•【新闻论坛】•我要评论•2008年11月15日15时许,杭州风情大道地铁施工工地发生大面积地面塌陷事故。

2008年11月15日下午3时15分,正在施工的杭州地铁湘湖站北2基坑现场发生大面积坍塌事故,造成21人死亡,2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61万元。

2008年11月15日15时许,杭州风情大道地铁施工工地发生大面积地面塌陷事故。

一些行进中的汽车坠入塌陷处。

(新华社记者王小川摄)2008年11月18日,工程人员在清理地铁隧道中积压的淤泥。

新华社记者黄深钢摄新华网杭州2月9日电(记者傅丕毅)记者9日从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发生在2008年11月15日的地铁湘湖站坍塌事故被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10名责任人被追究法律责任,另有11名责任人受到政纪处分。

2008年11月15日下午3时15分,正在施工的杭州地铁湘湖站北2基坑现场发生大面积坍塌事故,造成21人死亡,2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61万元。

事故调查组查明,杭州地铁湘湖站北2基坑坍塌,是由于参与项目建设及管理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铁四局设计研究院、浙江大合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浙江省地矿勘察院、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方面工作中存在一些严重缺陷和问题,没有得到应有重视和积极防范整改,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调查组认为,事故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违规施工、冒险作业、基坑严重超挖;支撑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且钢管支撑架设不及时;垫层未及时浇筑。

监测单位安徽中铁四局设计研究院施工监测失效,没有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据了解,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对涉嫌犯罪的10名事故责任人立案侦查,所有案件已侦查终结,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管理办法》 版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管理办法》 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地铁建设安全、运营安全和临近地铁工程的顺利建设, 加强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勘察、 设计和施工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部令第 140 号)、《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业标准 CJJ/T202-2013)、《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保护技术规范》(广 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深圳市地下铁道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深圳 市人民政府令第 101 号)和《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深圳市 人民政府令第 2一)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内工程管理主办部门,地铁建设规划控制 区内工程管理归口部门。 (二)受理运营安全保护区、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 方案的审批申请。 (三)组织对运营安全保护区、建设规划控制区内工程的勘察、设计、 施工、第三方监测方案与安全防护方案进行初审和技术审核,重要技术方 案报公司技术委员会审核;对方案变更进行审核;跟踪勘察、设计、施工 申请审批的全过程。 (四)牵头完成应急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核。 (五)牵头组织跟踪隧道外部技术方案的现场落实以及安全监管。 (六)为运营管理办公室执法提供技术支持。
(八)其它可能危害地铁设施安全与运营安全的行为。 第五条 我司对申请人提交的勘察、设计、施工、评估、第三方监测方 案的技术审核,不减免申请人及其委托的各技术责任单位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章 用语定义
第六条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 运营安全保护区:指地铁运营线路周边的一定区域。 建设规划控制区:指地铁线路交由我司做前期预、工可研起,至工程建 成施工单位向我司正式移交期间的地铁建设线路周边的一定区域。 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范围:地下车站与隧道结构外边线 外侧 50 米范围内;地面、高架车站及区间结构外边线外侧 30 米范围内; 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 10 米范围内。在特 殊地质条件下或工程属于特殊作业,虽然工程所在地超过上述范围但事实 上会对地铁设施产生影响的,保护区范围应扩大至该工程处。 第七条 地铁设施 地铁的车站(含出入口、通道、风亭、冷却塔等附属结构)、隧道、地 面轨道、高架桥梁、车辆段建(构)筑物、变电站等建(构)筑物及地铁 内的所有设备设施。 第八条 相关职能部门 设计管理部门:我司从事地铁设计管理的内部部门。 建设管理部门:我司从事工程施工管理的内部部门。 运营管理部门:我司从事地铁运营的内部部门。 第九条 申请人

杭州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绩效管理规划(2016-2020)(送审稿)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七年二月目录一、使命和愿景 (1)(一)使命 (1)(二)愿景 (1)(三)“十三五”期间努力方向和发展目标 (2)二、“十三五”期间关键指标和重点工作目标 (2)(一)建设板块关键指标和重点工作目标 (2)(二)运营板块关键指标和重点工作目标 (5)(三)经营板块关键指标和重点工作目标 (6)(四)工作举措 (6)三、“十三五”期间绩效管理重点目标 (8)(一)社会评价意见 (8)1、地铁建设进度需进一步加快 (8)2、地铁建设安全需进一步加强 (9)3、运营服务质量有待提升 (10)(二)绩效问题 (11)1、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11)2、提升运营安检服务质量 (13)3、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管理 (14)(三)创新创优规划 (15)1、《提升地铁运营服务质量,打造文明出行“金名片”》 (15)2、《“互联网+地铁”票务系统电子支付项目》 (15)(四)标准化建设 (16)1、已有的标准 (16)2、需要修订的标准 (16)3、计划编制的标准 (17)四、保障措施 (17)(一)加强规划领导实施,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17)(二)优化考核督查机制,促进目标有效落实 (17)(三)完善管控架构,全面提升执行效力 (18)(四)强化财务运筹,全面保障资金需求 (18)一、使命和愿景(一)使命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杭州市地铁集团”)于2002年6月成立,是市政府直属的综合性大型国有企业,主要从事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营运与管理、房屋拆迁服务、物业开发等业务。

“筑就畅行之道助力品质之城”是企业的使命,是杭州市地铁集团对自身价值的深刻认识和深度挖掘,也是杭州地铁人全部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筑就畅行之道”是指将建设精品地铁作为杭州市地铁集团的第一责任,让所有人尽享畅行之乐。

“助力品质之城”是指秉承“地铁让城市更美好”的宗旨,把加速杭州生活品质的提升作为杭州地铁的时代使命,为“生活品质之城”推波助力。

关于印发《地铁保护区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地铁保护区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

000001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文件成地铁运发〔2013〕64号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地铁保护区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各中心、部门:为规范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地铁保护区管理工作,结合运营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运营公司地铁保护区管理工作细则》,现予以发布。

本细则自发布日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运营公司地铁保护区管理工作细则》-1-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13年2月27日-2-CDYY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企业文件CDYY-AQZL-039-2013地铁保护区管理工作细则(试行)(A版0次)2013-2-27发布2013-2-27实施-3-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发布目次1 编制目的 (6)2 适用范围 (6)3 职责 (6)4 巡查内容 (8)5 地铁保护区管理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地铁保护区管理资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前言本细则版本号为2013年版,第1次修订。

本制度由安全部提出并归口管理本制度起草部门: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安全部本制度主要起草人:胡佳、王聪本制度审核人:谢斌、申景宇本细则审定人:张剑本细则批准人:饶咏-5-1编制目的根据《成都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等法规,为规范地铁保护区管理,预防和消除危及运营公司所管理的地铁线路安全的违法施工、野蛮施工等隐患,确保运营安全和内部稳定,特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2.1本细则适用于运营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各运营线路及相关保护区,包括地铁隧道、车站及相应区间的地铁保护区:2.1.1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五十米内;2.1.2地面和高架车站、地面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三十米内;2.1.3出入口、通风亭、冷却塔、主变电所、残疾人直升电梯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和车辆基地范围外侧十米内。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管理办法》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管理办法》
第四条在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内进行下列施工的应当制订对地铁的专项安全防护方案其设计施工和监测方案应当征得我司同意施工期间应当服从我司和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简称运管办的监督与管理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来自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 工程管理办法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
第三章 部门职责
第十三条 总工办 (一)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内工程管理主办部门,地铁建设规划控制 区内工程管理归口部门。 (二)受理运营安全保护区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批申请。 (三)根据建设地点场地条件、建设工程与地铁的相对空间关系、受 影响地铁的结构特征等对工程划分审查级别。 (四)组织对运营安全保护区内工程的设计、第三方监测方案、施工 与安全防护方案进行初审或技术审核,重要技术方案报公司技术委员会审 核;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核;跟踪设计、施工申请审批的全过程;牵头组织 跟踪技术方案的现场落实以及安全监管。 (五)参与建设规划控制区内工程的设计方案审核。 (六)与申请人签订《安全施工与文明施工协议书》。 (七)向申请人收取施工安全保证金和施工配合费。 (八)为运营管理办公室执法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四条 运营管理部门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用语定义.............................................................................................................................................. 2 第三章 部门职责.............................................................................................................................................. 3 第四章 运营安全保护区工程管理程序.................................................................................................. 5 第五章 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管理程序................................................................................................11 第六章 评估管理............................................................................................................................................14 第七章 第三方监测管理 .............................................................................................................................15 第八章 施工安全保障管理 ........................................................................................................................16 第九章 应急管理............................................................................................................................................18 第十章 执法管理............................................................................................................................................19 第十一章 资料管理.......................................................................................................................................19 第十二章 技术要求.......................................................................................................................................19 第十三章 其它.................................................................................................................................................22 附表 1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内工程勘查作业审批表 ...................................................................23 附表 2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内工程设计方案审批表 ...................................................................24 附表 3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内工程施工作业审批表 ...................................................................25 附表 4 我司管理的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工程施工方案审批/备案表 .................................26 附表 5 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内工程设计方案审批表 ...................................................................27 附表 6 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内工程施工作业审批表 ...................................................................28 附表 7 我司管理的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施工方案审批/备案表 .................................29 附表 8 (用于申请人为外单位)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建设规划控制区施工安全保障承诺书.30 附表 9 (用于我司管理工程)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建设规划控制区施工安全保障承诺书31 附表 10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内工程通用审批表...........................................................................32 附件 1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施工安全施工与文明施工协议书(样本) ............................33 附件 2 工程审查分级示意图 ....................................................................................................................40

地铁安全保护区和规划控制区工程管理办法

地铁安全保护区和规划控制区工程管理办法

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和临近轨道交通工程的顺利建设,加强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管理,避免或降低工程项目对轨道交通的影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南通市轨道交通条例》、《南通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通政规〔2019〕7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T202-2013)、《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文中简称“轨道公司”)所辖轨道交通规划、在建和建成线路的控制保护区内进行的所有工程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进行下列建设(作业)活动,需要行政许可的,建设单位应当将规划、勘察、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资料分阶段报送轨道公司审查同意;不需要行政许可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书面征求轨道公司的意见,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建设(作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程内容:(一)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拆除建(构)筑物。

(二)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取水、基坑施工、桩基础施工、钻探、灌浆、喷锚、地下顶进作业。

(三)修建塘堰、开挖河道水渠、取(弃)土、地面堆载、采石挖砂、疏浚河道(日常维护、养护、疏浚作业除外)。

(四)敷设或者搭架管线、吊装等架空作业。

(五)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建(构)筑物载荷的项目。

(六)大型起重设施的运输。

(七)其他可能危害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项目。

第五条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工作内容(一)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制定保护区管理相关制度。

(二)保护区内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资料的审查。

(三)保护区内工程项目的地保手续审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办法(试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和运营安全有序进行,规范轨道交通保护区内的人为活动和工程建设,根据杭州市政府颁布的《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68号)、《杭州市地铁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234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域范围内,在轨道交通保护区内进行的,可能影响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安全的人为活动和工程建设(以下简称“相关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一)新建、改建、拆除道路、建筑物、构筑物、绿化;(二)从事基坑(槽)开挖、顶进、爆破、桩基础施工、灌浆、喷锚、勘察、钻探、打桩、降低地下水位等可能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及设施安全的作业;(三)敷设、埋设、架设排污、排水、泄洪沟渠及电力隧道、高压线路等管线和其他需跨越或横穿城市轨道交通的设施;(四)开挖河道水渠、打井取水;(五)在过江、过河隧道段水域抛锚、拖锚或从事疏浚作业、采石挖沙等作业;(六)堆物或取土等大面积增加或减少荷载的活动;(七)其他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三条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内容:轨道交通保护区范围内相关项目选址论证、勘察,方案、初步及施工图设计审核;评估报告的审核;轨道交通保护专项施工和监测方案审核;安全施工协议的签订;轨道交通保护区内日常巡查及相关项目施工作业督查;轨道交通设施受损后的应急抢险及修复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主办部门与项目移交:1、设计部为规划待建、在建和已建未运营轨道交通线路保护区内相关项目管理主办部门,负责全过程跟踪管理;2、运管中心为运营轨道交通线路保护区内相关项目管理主办部门,负责全过程跟踪管理。

轨道交通线路由规划待建或在建转为运营后,相关项目仍未完成实施的,由设计部向运管中心移交相关资料及工作。

第二章定义第五条轨道交通保护区轨道交通保护区的范围包括该范围内地下、地表和空中。

轨道交通保护区,按有关规范和规定,纳入城市用地控制保护规划,由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控制保护。

轨道交通保护区分为控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

第六条控制保护区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按下表执行:在控制保护区内进行相关项目建设活动时,必须按本办法进行技术审核,并取得地铁集团的书面同意后,可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

第七条特别保护区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针对已建线路,按下列范围确定:地下工程(车站、隧道等)结构边线外侧5米内,高架车站及高架线路工程结构水平投影外侧3米内,地面车站及地面线路路堤或路堑边线外侧3米内,车辆段用地范围外侧3米内,高压电缆沟水平投影外侧3米内。

在特别保护区内,除交通、市政、园林、环卫、民防等公共工程外,禁止进行建设活动(此条按照目前运营管理办法修改稿征求意见版修改,待定)。

在特别保护区内进行上述允许的项目建设活动时,必须严格按本办法进行技术审核,取得地铁集团的书面同意后,方可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

第八条在特殊地质条件下或工程属于特殊作业,虽然相关项目所在地超过轨道交通保护区范围,但事实上会对轨道交通设施产生影响的,保护区范围应扩大至该项目所在处。

第九条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为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正常安全运营而设置的轨道、隧道、高架道路(含桥梁)、车站(含出入口、通道)、通风亭、列车、车站设施、车辆段、主变电站、控制中心、管线缆通道、机电设备、供电系统、通信信号系统等设施的统称。

第十条相关职能部门设计管理部门:地铁集团从事轨道交通设计管理的部门,现指设计部。

建设管理部门:地铁集团从事工程施工管理的部门,现指工程部(一部、二部)、机电设备部(简称“机电部”)。

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地铁集团从事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部门,现指质量安全部(简称“质安部”)。

经营管理部门:地铁集团内部从事招标、合同和造价管理的部门,现指经营管理部(简称“经管部”)。

运营管理部门:地铁集团从事轨道交通运营网络管理的部门,现指运营管理中心(简称“运管中心”)。

第十一条运营单位直接从事轨道交通线路运营的责任主体单位,现指杭港地铁有限公司(简称“杭港公司”)、地铁集团运营分公司(简称“运营分公司”)。

第十二条申请人在轨道交通保护区内进行的人为活动和工程建设的建设、作业单位和部门(含地铁集团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评估单位受申请人委托,对受影响的轨道交通设施和运营安全进行评估的单位。

第十四条轨道交通保护监测单位受申请人委托,承担受影响的轨道交通设施现场监测的单位。

第十五条轨道交通设施保护咨询单位受地铁集团委托,出具运营轨道交通线路保护咨询意见的单位。

第十六条长期运营监测单位受运营单位委托,对运营轨道交通线路进行长期监测的单位。

第十七条结构安全控制指标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安全现状及保护要求,针对外部作业时结构的响应特征,为安全保护结构而选用的控制指标。

第三章部门职责第十六条设计管理部门(设计部)(一)规划待建、在建和已建未运营轨道交通线路保护区规划待建、在建和已建未运营轨道交通线路保护区内相关项目管理主办部门,负责全过程跟踪管理。

组织设计院及相关部门对各项目进行审核和回复。

对在建和已建未运营轨道交通线路保护区内工程项目轨道交通保护专项施工和监测方案进行审核。

与申请人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

建立审核项目台账,相关项目按要求完成后及时形成档案资料,按公司相关要求归档。

(二)运营轨道交通线路保护区协助运营管理部门和运营单位,对运营轨道交通线路保护区内工程项目进行审核,包括项目选址、勘察作业、方案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基坑专项设计等)、轨道交通保护专项施工方案、轨道交通保护监测方案等。

第十七条建设管理部门(一)工程一、二部协同设计管理部门,对在建和已建未运营轨道交通线路保护区内工程项目轨道交通保护专项施工和监测方案进行审核。

督促轨道交通施工单位对在建和已建未运营轨道交通线路保护区内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巡查,跟踪轨道交通保护专项施工、监测方案的落实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向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反馈。

对轨道交通线路保护区进行日常巡查,巡查中发现有危及或可能危及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采取措施消除妨碍,情节严重的应立即向工程部门反馈。

启动并实施在建轨道交通线路保护区工程报警和应急预案。

牵头在建和已建未运营轨道交通设施修复施工。

视情况需要,协助运管中心对运营轨道交通设施修复施工进行监管。

协助运营管理部门对运营轨道交通保护区相关项目工程应急预案的实施进行监管。

(二)质安部参与设计管理部门组织的轨道交通保护专项施工、监测方案的审核。

对轨道交通施工单位的日常巡查工作进行督察,将轨道交通施工单位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政府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三)机电部轨道交通线路保护区内工程项目,影响轨道交通机电设备时,协助设计管理部门、运营管理部门进行技术审核;第十八条运营管理部门(运管中心)运营轨道交通线路保护区内相关项目管理主办部门,负责全过程跟踪管理。

受理轨道交通线路保护区内工程项目审核,包括项目选址、勘察作业、方案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基坑专项设计等)、评估报告、轨道交通保护专项施工方案、轨道交通保护监测方案等。

根据相关部门意见对运营轨道交通线路保护区内工程项目进行审核和回复,必要时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

及时将运营单位发现的问题向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负责相关项目工程应急预案启动后的监管工作。

牵头受损轨道交通设施修复工作。

第十九条运营单位(杭港公司、运营分公司)(缺巡查的管理)会同运营管理部门,对运营轨道交通线路保护区内工程项目轨道交通保护专项施工方案和轨道交通保护监测方案进行审核。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里明确)对运营轨道交通线路保护区进行日常巡查,巡查中发现有危及或可能危及运营安全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采取措施消除妨碍,情节严重的应立即向运管中心反馈。

对运营轨道交通线路保护区内工程项目进行现场督查,跟踪施轨道交通保护专项施工、监测方案实施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运管中心反馈。

与申请人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里明确)向申请人收取施工安全保证金和施工配合费。

轨道交通保护监测数据报警后及时启动相应工作机制。

编制运营应急预案,根据现场情况启动并实施。

视情况需要,协助运管中心对运营轨道交通设施修复施工进行监管。

第四章审核要求及管理程序第二十条项目选址论证相关项目选址论证阶段,应提供项目选址论证报告、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项目与轨道交通的平立剖面关系图等材料。

第二十一条勘察作业相关项目进行勘察审核时,应提供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勘察委托书或合同书(复印件)、勘察计划与方案、勘察孔与轨道交通平立剖面位置关系图(图上附表注明勘察孔坐标、与轨道交通结构边线距离)、《安全保障承诺书》勘察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十二条设计方案相关项目设计方案审核时,应提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建设项目上阶段政府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建设项目上阶段地铁集团审核文件(复印件)、总平面图(1:500地形图上标出与轨道交通的位置关系、坐标,附电子版)、与轨道交通设施有关的建筑平立剖面图、结构底板平面图、基础图(附电子版)、基坑支护设计图(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提供,标出与轨道交通的空间关系)、与轨道交通设施相关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提供)、与轨道交通保护有关的工程设计计算书(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提供)、工程建设对轨道交通设施及运营安全影响预评估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提供)、轨道交通保护监测方案(施工图设计阶段提供)、杭州市规定的基坑设计专家审查意见(施工图设计阶段提供)等材料。

第二十三条轨道交通保护专项施工方案相关项目施工方案审核时,应提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政府批复文件(复印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地铁集团审核文件(复印件)、总平面图(1:500地形图上标出与轨道交通的位置关系、坐标,附电子版)、经修改的基坑支护设计图纸(标出与轨道交通的空间关系,附基坑设计专家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施工对轨道交通安全影响预评估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杭州市规定的基坑施工专家审查意见、轨道交通保护专项施工方案、对轨道交通设施的保护监测实施方案、轨道交通保护应急预案等材料。

第二十四条施工作业相关项目施工作业审核时,应提供《安全保障承诺书》或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安全施工协议书》由相关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地铁集团三方签订。

在建和已建未运营线路,由地铁集团设计部主办签订;运营线路,由运营单位(杭港公司或运营分公司)代表地铁集团签订。

第二十五条规划待建轨道交通线路保护区管理审核程序(一)主办部门:设计部(二)审核流程:图1 规划待建轨道交通线路保护区管理审核流程图第二十六条在建和已建未运营轨道交通线路保护区管理审核程序(一)主办部门:设计部(二)审核流程:图2 在建和已建未运营轨道交通线路保护区管理审核流程图第二十七条已运营轨道交通线路保护区管理审核程序(一)主办部门:运营管理中心(二)审核流程:图3 已运营轨道交通线路保护区管理审核流程图第二十八条保护区内相关项目同时涉及规划线路、在建线路、运营线路时,按运营线路(运营管理中心)→在建线路(设计部)→规划线路(设计部)的优先顺序办理,第一受理部门为主管部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