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地质工工作程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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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地质专业技术规范

矿井地质专业技术规范

矿井地质专业技术规范矿井地质专业技术规范总则第一条矿井地质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矿井的一切采掘工程都必须以可靠的地质资料为依据。

为此,必须加强矿井地质工作,更好地研究与解决煤矿生产建设中的各种地质问题,以适应煤矿生产建设的需要。

第二条矿井地质是指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矿井开采结束为止这一期间的全部地质工作。

第三条矿井地质工作必须坚持为生产服务的方向;根据矿井不同地质条件,按照生产建设各个阶段的特点和要求进行。

第四条矿井地质必须坚持现场观测和综合分析并生的原则。

实见资料必须准确、完整;预测资料必须有理有据,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修正和完善。

第五条矿井地质工作的基本任务:5.1 研究矿区(矿井)煤第地层、地质构造、煤层和煤质的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生产建设的各种地质因素。

5.2 进行矿井地质勘探、地质观测、编录和综合分析。

提供矿井生产建设各个阶段所需的地质资料,解决采掘工作中的地质问题。

5.3 调查、研究煤系地层中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利用价值。

5.4 开展矿井地质科学研究,积极引用先进技术,不断提高矿井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产各种地质问题矿井地质基础工作一、必备的成果卡片1、地质构造素描卡片1.1、收集资料:现场收集并上原始记录本。

1.2、内容:包括陷落柱、断层、及其它构造(冲刷带、底鼓、节理等)1.3、要求:1.3.1、对陷落柱应现场观测描述其形状、大小和陷落角,充填物的岩性、层位、密实程度和含水性以及陷落柱附近煤,用地质罗盘量出岩层产状要素等。

1.3.2、对断层的观测应描述断层的性质、断距和断裂结构面的力学属性来进行。

1.3.3、其它构造的观测如冲刷带必须观测冲刷标志,系统收集供判明冲刷类型,推断冲刷变薄带方向和范围的资料。

1.3.4、要对构造进行编号,而且编号要和采掘工程平面图的构造编号一致。

2、井下地质点观测记录卡片2.1、收集资料:现场收集及原始记录本。

2.2、内容:要有观测位置,煤层的要素包括走向、倾向、倾角并有煤层柱状描述(包括煤层厚度、夹矸的厚度等)。

煤矿地质测量操作规程

煤矿地质测量操作规程

地质测量探水工操作规程一、工作准备1、按工作安排提前维修,检查探放水的设备和工具,发现异常时,及时处理。

2、学习领会安全技术措施,了解施工地点的地质、水文和采、掘、机、通、运情况,熟悉探放水孔的施工技术要求(方位、倾角、孔径、深度、数量)。

3、由矿长召开有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技术科长、生产科长等参加的探放水专业人员会议,落实责任和施工时间,根据施工需要联系通风、机电部门配合。

4、将所有设备、器材安全运抵现场,准备工作。

二、操作1、检查作业工作面的支护是否完整、围岩是否稳定,通风是否良好,瓦检员是否到位。

2、在工作面标出预定的探放水孔位置,用手镐啄出不少于5厘米深的孔洞,在巷道内用杆、线等从孔口起标出探眼的方位。

3、严格按照所用钻机的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慢速开孔,并注意方位角、倾角要符合设计要求。

钻进过程中,做到平稳推进、正常排粉、保证方位,每次加接钻杆前,要排完孔内岩粉。

4、钻进中发现有透水预兆时, 应放慢速度观察推进;若来水增大,应停止推进, 在探放水现场指挥的指导下, 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才能对已经来水的孔继续钻进。

但恢复钻进前, 要检查工作面的设备设施、器材和安全退路是否满足要求。

否则,不得恢复钻进。

5、经允许对已经来水的探眼继续钻进时,速度要尽量放慢,并注意来水变化情况,若钻杆已经穿入老空,应停止钻进,但不能取出钻杆,应立即在孔口位置加入木楔,增大钻杆在孔中的摩擦力。

此时,若来水压力不大,可取下钻机,撤出人员、设备、器材,观察来水变化情况;若来水压力很大,应立即撤出人员。

6、已经钻穿老空,并有出水的作业工作面,应停止探水作业,立即报告领导,除水势平稳和排水设备确有富余能力的情况下,允许其它区域从事正常采掘活动,否则,应暂时停止受探水点影响区域的采掘活动,保证矿井通风和排水正常进行。

7、在确认积水已排尽(最低孔位距底不大于0.5米)及现场支护完整, 通风良好的情况下, 才能制定最后掘穿老空的方案。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一、总则。

煤矿地质工作是煤炭生产的基础工作,是保证煤炭资源有效开发和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为规范煤矿地质工作,提高煤矿地质工作水平,保障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范围。

煤矿地质工作包括煤炭地质勘探、煤矿地质灾害防治、煤炭资源评价和勘探开发规划等内容。

1. 煤炭地质勘探。

煤炭地质勘探是指对煤炭资源进行调查、勘探和评价,确定煤炭资源的储量和品质,为煤炭的合理开采提供依据。

在进行煤炭地质勘探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勘探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勘探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煤矿地质灾害防治。

煤矿地质灾害防治是指对煤矿地质灾害进行调查、评价和治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

煤矿地质灾害包括煤与瓦斯突出、煤层自燃、煤与瓦斯突出、煤与瓦斯突出、煤与瓦斯突出等。

对于已发生的地质灾害,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3. 煤炭资源评价和勘探开发规划。

煤炭资源评价和勘探开发规划是指对煤炭资源进行评价和规划,确定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方向和规模。

在进行煤炭资源评价和勘探开发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性和环境保护要求,制定合理的开发规划,确保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

煤矿地质工作应当由煤矿企业建立健全的地质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地质工作的责任部门和领导人员,加强对地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地质工作的顺利开展。

2. 提高技术水平。

煤矿地质工作人员应当不断提高地质勘探、地质灾害防治和资源评价等方面的专业技术水平,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地质勘探技术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加强安全管理。

煤矿地质工作应当严格遵守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对地质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地质工作的安全进行。

四、监督检查。

地方煤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地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地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地质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五、附则。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安监总煤调2013-135号)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安监总煤调2013-135号)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地质工作,查明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及时处理煤矿地质灾害,有效预防煤矿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有关单位的煤矿地质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煤矿地质工作是指在原勘探报告的基础上,从煤矿基本建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

第四条煤矿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煤矿地质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一)研究煤矿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和其他开采地质条件等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开展地质类型划分。

(二)查明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

(三)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煤矿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四)估算和核实煤矿煤炭资源/储量以及煤矿瓦斯(煤层气)资源/储量,掌握资源/储量动态,为合理安排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五)调查、研究煤矿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利用价值。

第六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下同)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第七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设立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

煤矿地质类型为复杂或极复杂的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配备地质副总工程师。

地质副总工程师、地测部门负责人应由地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第八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每3年至少进行1次。

第九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

第二章煤矿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第一节煤矿地质类型划分第十条井工煤矿应根据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煤层稳定程度、瓦斯类型、水文地质类型和其他开采地质条件进行类型划分。

地测操作规程

地测操作规程

矿井地质工操作规程一、观测准备1、地质观测人员应根据工作面的位置、进度及相邻区的地质资料等情况,确定观测的内容、目的及观测方法。

观测结果必须及时记录在专用的记录本上,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的姓名。

2、地质观测人员必须备齐观测、记录用具,如工具包、记录本、铅笔、钉子、线绳、坡度规等;入井前还应穿戴好劳保用品以及口罩、毛巾、风镜、耳塞等职业防护用品。

3、矿井地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必须按《矿井地质规程》中各项技术要求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定进行操作。

二、矿井地质观测:1、现场观测记录必须采用《煤矿地质测量图例》所规定的符号。

2、每次现场观测不得少于二人,对观测结果进行复查、核实。

3、沉积岩的观测与描述:①要准确描述沉积岩的颜色,并指出其色度的深浅。

描述时要把主要颜色放在后面,次要颜色放在前面。

如深灰色、浅灰色等。

②要逐一观察沉积岩碎屑的矿物成份及含量。

当某一矿物成份含量达到25%以上时,要对其进行详细描述,并参加岩石命名。

③要观察描述沉积岩碎屑的粒度大小,并按岩粒度分级标准和岩石粒度命名原则进行岩石命名。

④对于中砂粒级以上的碎屑岩要观察,描述碎屑颗粒的滚圆度和分选性。

4、煤层的观察与描述:①、沿煤层掘进的巷道(包括工作面切眼),其煤层观测点的间距、根据煤层的稳定性程度分别为:稳定煤层>50m≤100m;较稳定煤层>25m≤50m:不稳定煤层>10m≤25m;极不稳定煤层≤10m。

②、稳定和比较稳定煤层,两观测点的煤厚之差大于0.25m 的或倾角之差大于5度时,在两测点间必须增加一个观测点。

③、各煤层观测点描述内容包括煤岩特征、煤层结构、煤层厚度、煤层顶板岩性、煤质、煤层含水性等。

当煤层变薄、分叉时,应着重观测煤层的结构、厚度及煤岩层的接触关系和煤层顶板的变化情况。

5、煤层顶底板的观测内容:①、煤层顶底板的岩性、厚度及煤层的接触关系,顶板裂隙的发育程度以及岩石的坚硬程度等,并需绘制小柱状图。

地质技术人员操作规程

地质技术人员操作规程

地质技术人员操作规程
《地质技术人员操作规程》
地质技术人员在进行工作时需遵守一定的操作规程,以确保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地质技术人员操作规程的一些重要内容:
1. 仪器设备操作规范:地质技术人员在操作仪器设备时,需严格按照操作手册上的规范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2. 安全防护要求:在进行野外地质勘探或岩心取样时,地质技术人员需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具,如头盔、手套、防护眼镜等,以保障自身安全。

3. 地质数据采集规范:地质技术人员在采集地质数据时,需准确记录数据的来源、时间、地点等信息,并严格按照数据采集标准进行操作,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4. 地质勘察绘图要求:对于地质勘察绘图,地质技术人员需按照专业要求进行测绘和绘图工作,确保绘图的准确性和标注的清晰性。

5. 环境保护要求:在进行地质勘探和开采工作时,地质技术人员需遵守相关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对工作区域进行合理规划和环保措施,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地质技术人员操作规程的遵守,不仅可以保障工作的安全和有效性,还可以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为地质科研和勘探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因此,在工作中地质技术人员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取得良好的成果。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地质工作是煤炭生产的重要环节,有效的地质工作可以为煤炭采掘提供必要的依据和参考,提高煤炭生产的安全性和效率。

为了规范煤矿地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1.地质工作应当遵循勘探开发的原则,综合利用已有数据,结合当前煤炭市场需求,合理制定地质工作计划,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煤矿地质工作应当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联合操作,将煤炭资源的开发放到科学规划和严格管理的轨道上,推动地质勘探和充分调查和评价,实现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

3.煤矿地质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环保、节约、优质的原则。

4.煤矿地质工作应当加强技术创新,更新理念,加强团队协作,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水平。

二、设施要求1.煤矿地质工作需要配备工具设备、车辆、仪器等必要设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并按要求进行检测和维护。

2.煤矿地质工作需要建立必要的办公场所、实验室、数据中心等设施,必须符合煤矿生产设施管理标准要求,并按要求进行检测和维护。

3.煤矿地质工作必须配备专业知识资深、技能过硬的人员,必须符合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标准要求,并接受专业培训。

三、责任制度1.煤矿地质工作应当制定明确的责任制度,明确内部人员分工和职责,以规范工作流程,保证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2.煤矿地质工作应当建立反馈机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必要的评估和审计工作必须得到充分重视,确保工作的质量和进展。

四、数据管理1.煤矿地质工作需要完善的数据管理体系,确保采集和处理的数据准确、可靠、安全。

2.煤矿地质工作需要对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存储和保护,必须符合数据管理规范,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3.煤矿地质工作需要加强应用技术,普及信息化管理,实现数据的共享和协同,以增加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五、安全管理1.煤矿地质工作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加强安全意识,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2.煤矿地质工作必须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和工作要求》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和工作要求》

4、 规范规定的更新替代
(1)原1984年实施的《矿井地质规程》中依据的《矿井水文规程》(1986) 已经被2009年颁布的《煤矿防治水规定》所替代。
(2)原《矿井地质规程》中的储量分类方案早已作废,被1999年发布的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1999)所替代,煤炭资源储量分类 也已经变更,具体体现在2002年的《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 DZ/T02152002)中,这就使得《矿井地质规程》相关内容无法可依。
培训重点讲解: 新老规程(规 定)的差异方 面,对重点、 难点加以阐述。
• 九、煤矿地质信息化工作;
• 十、附则
• 共计10章100条(原《矿井地质规程》总计8章77条)
一、《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出台背景、适用 范围、主要任务和目标要求;
➢ 出台背景:
1、时间因素:
上次的规程出台距今已经30年了;
2、煤矿经济类型多样化:
企业经济类型的变化给煤矿 单一的投资模式、经济效益 需求发生变化,使得规程不 适合形势发展的需要;
3、技术发展的需要
煤矿采掘新技术的应用使得 原规程不能适应技术的要求,如 高产高效大采高综放工作面。 神 东集团采用郑煤机生产的7m 高大 支架,使得工作面单产超过万吨。
绿色开采,自动化开采,无 人开采都对煤矿地质条件提出了 更高的要求。
水文地质类型
简单
中等
复杂
• 所以在本次修订中讲《矿井地质规程》名称修改为《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矿井”→“煤矿”
• 在《煤炭工业设计规范》(GB50215-2005)中明确了矿井仅指地下开采的煤矿 。
➢ 第一章 总则(增加3条):
• 第六条 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下同)具体负责煤 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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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地质工工作程序及要求
①熟悉本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了解本行业的安全规程;
②了解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的基本知识;
③了解钻探、坑探、槽探及矿山物理勘探的知识;
④熟悉本井田的地质、水文地质特征;
⑤能编制掘进、回采地质说明书,并能为勘探工程设计提供有关地质资料。

⑥能独立进行井巷及水文地质调查,编录素描,并能编制工作用图纸。

⑦能发现影响矿山生产的简单的地质及水文地质问题。

⑧能填绘矿井地质,水文地质台帐和卡片。

在接近积水区采掘及探水,在排放被淹没井巷积水时,都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及拟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探放水设计应根据水文资料的采掘程度,积水区水头压力、水量、煤层和岩层厚度及强度等因素具体规定如下:
1.探水起点:由于积水范围难以准确掌握,探水点及可疑水源间必须留出安全距离。

煤层中不得小于30m,岩层中不得小于20m。

2.钻孔深度及超前距离为使钻孔保持趋前采掘工作面不小于20米,钻孔深一般在30-40米。

3.钻孔直径:探水钻孔一般兼作排水钻孔。

因此,决定孔径时既要使积水能顺利排出,又要防止冲垮煤壁,所以孔径不大于75mm为宜。

4.钻孔布置与孔数。

钻孔一般按扇形布置或半扇形布置。

钻孔个数一般
不得少于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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