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2021年)
国内邮件处理规则2021

国内邮件处理规则2021邮件是我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经常使用的一种重要的沟通方式。
为了保证邮件的安全和准确性,国内邮件处理规则也在不断完善和调整。
本文将介绍国内邮件处理规则以及2021年的最新变化。
一、寄件规定1. 邮件内容准确:寄件人在填写信封或邮件时,应确保收件人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准确无误,避免给寄送造成困扰。
2. 邮件包装要求:寄件人在包装邮件时,应确保信件或包裹包装牢固,避免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丢失。
3. 禁止寄递物品:禁止寄递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违禁品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物品,以保障邮递安全。
二、收件规定1. 凭证要求:收件人在收取邮件时,应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取件凭证等,以便工作人员核实身份。
2. 拒收、退件和退款:如果收件人不接收邮件或无法送达,工作人员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拒收或退件,并根据情况进行退款。
3. 外国邮递物品:收件人收取外国邮递物品时,应按照海关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相关关税。
三、时效要求1. 快递时效:根据不同地域、距离和快递公司的规定,邮件的时效可能有所不同。
寄件人可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快递服务,以确保邮件按时送达。
2. 特殊情况处理:在特殊情况下,如自然灾害、公共事件等,可能会影响邮件的正常处理和时效。
此时,邮局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四、追踪和查询1. 邮件追踪:寄件人和收件人可以通过邮局网站、手机应用或电话热线等方式追踪邮件的派送情况,及时了解邮件的运输进展。
2. 邮件查询:如寄件人或收件人对邮件的状态、费用等有疑问,可以通过邮局网站或服务热线进行查询,并得到相关解答和服务。
五、投诉与反馈1. 投诉途径:如果寄件人或收件人对邮件处理过程中的服务、时效等方面有任何不满意或投诉,可以通过邮局官方网站、投诉电话等途径提出投诉。
2. 反馈建议:邮局欢迎寄件人和收件人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以便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和提升用户体验。
2021年,国内邮件处理规则在保证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前提下,不断优化和调整,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物品邮寄规范标准最新

物品邮寄规范标准最新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物品邮寄已成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确保邮寄过程的顺利进行,降低邮寄风险,提高客户满意度,特制定以下物品邮寄规范标准最新版。
一、邮寄物品的分类与限制1. 易燃易爆物品:禁止邮寄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汽油、酒精、烟花等。
2. 危险品:禁止邮寄任何具有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品。
3. 生物制品:禁止邮寄任何活体动物、植物、微生物等生物制品。
4. 贵重物品:邮寄贵重物品时,应选择保价服务,并确保包装牢固。
5. 食品:邮寄食品需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避免邮寄易腐烂食品。
二、包装要求1. 包装材料: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包装材料,如纸箱、泡沫等。
2. 包装方式:确保物品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受到损坏,应采用适当的填充物和固定物。
3. 包装标识:在包装上明确标注“易碎”、“防潮”、“防压”等标识,以提醒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三、邮寄流程1. 填写邮寄单:详细填写收件人和寄件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
2. 选择邮寄方式:根据物品特性和客户需求,选择合适的邮寄方式,如普通邮寄、快递、国际邮寄等。
3. 支付邮费:根据邮寄方式和物品重量,支付相应的邮费。
4. 跟踪物流:邮寄后可通过物流单号进行物流跟踪,确保物品安全送达。
四、安全检查1. 安全检查:所有邮寄物品在寄出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确保不违反邮寄规定。
2. 违禁品处理:一旦发现违禁品,应立即停止邮寄,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客户服务1. 客户咨询:提供详细的邮寄咨询,帮助客户了解邮寄流程和注意事项。
2. 投诉处理: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响应客户的投诉和建议。
六、法律责任1. 遵守法律法规:邮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邮政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邮寄活动。
2. 责任追究:对于违反邮寄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结束语本物品邮寄规范标准旨在为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邮寄服务。
我们将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以满足广大客户的需求。
2017国家对快递的政策规定

2017国家对快递的政策规定快递又名:速递,是兼有邮递功能的门对门物流活动,即指快递公司通过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空运和航运等交通工具,对客户货物进行快速投递。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国家对快递的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2017-2021年中国快递行业发展一、有利因素(一)政策利好2015年10月2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提出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形成覆盖全国、联通国际的服务网络。
重点任务是培育壮大快递企业;推进“互联网+”快递;构建完善服务网络;衔接综合交通体系;加强行业安全监管。
《意见》明确了快递行业对稳定经济增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以及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作用,并指出,未来国家将在快递行业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快递市场环境、健全法规规划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这些政策的实施将为快递行业的快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电商物流发展迅速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我国电商物流保持较快增长,已成为现代物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1、企业主体多元发展。
企业主体从快递、邮政、运输、仓储等行业向生产、流通等行业扩展,与电子商务企业相互渗透融合速度加快,涌现出一批知名电商物流企业。
2、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第三方物流、供应链型、平台型、企业联盟等多种组织模式加快发展。
服务空间分布上有同城、异地、全国、跨境等多种类型;服务时限上有“限时达、当日递、次晨达、次日递”等。
可提供预约送货、网订店取、网订店送、智能柜自提、代收货款、上门退换货等多种服务。
3、信息技术广泛应用。
企业信息化、集成化和智能化发展步伐加快。
条形码、无线射频识别、自动分拣技术、可视化及货物跟踪系统、传感技术、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电子数据交换、移动支付技术等得到广泛应用,提升了行业服务效率和准确性。
河北省邮政条例(2021修正)

河北省邮政条例(2021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7.29•【字号】•【施行日期】2021.07.29•【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邮政正文河北省邮政条例(2012年3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14年5月30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15年7月24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21年7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北省发展循环经济条例>等五部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加强对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邮政业的健康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邮政业的规划、建设、服务、市场、安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省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省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邮政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邮政设施建设,提高邮政普遍服务水平,鼓励快递企业发展,满足社会需要。
第五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邮件、快件收寄和运递安全保障体系,提高服务质量,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
第二章规划建设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业发展规划、邮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并由有关部门编制相关专项规划。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邮政业发展规划和邮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内容,明确独立占地的邮政营业场所、邮件、快件处理和储运场所的位置和规模,保证邮政设施建设适应邮政业发展的需要。
2023快递新规定禁寄物品一览

2023快递新规定禁寄物品一览2023年快递新规定禁寄物品一览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快递行业迅速壮大。
然而,由于一些危险物品被邮寄,引发了一系列安全事故和法律纠纷。
为了保障快递行业的安全稳定,2023年将引入一系列新规定,禁止邮寄以下物品:1. 爆炸物品和火药:包括炸药、火药、雷管等,这些物品潜在的爆炸危险超出了快递公司的承受范围。
2. 毒品和违禁药物:这些物品违反法律,并可能对公众健康造成严重伤害。
快递员将接受更严格的监管,并加强对邮件的安全检查。
3. 攻击性武器:如枪支、刀具、弓箭等。
这些物品的邮寄可能导致犯罪活动,因此被禁止。
4. 液态危险品:包括各类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液体,如汽油、酒精、溶剂等。
这些物品的不当邮寄可能造成火灾、爆炸或中毒等严重后果。
5. 自封闭容器:任何不能被打开的容器将被禁止邮寄。
这样的容器可能包含危险物质,无法进行安全检查。
6. 生活垃圾和废弃物:由于容易产生异味、滋生细菌和导致环境污染,这些物品也将被禁止邮寄。
快递公司将要求寄件人进行更严格的分类和处理。
7. 动植物及其制品:快递过程中,动植物及其制品很容易遭受损坏,导致动植物福利问题和物种保护问题。
因此,这些物品的邮寄将受到限制。
8. 违反版权和知识产权的物品:如盗版光盘、假冒名牌商品等。
由于侵权问题和相关法律风险,这些物品将被禁止邮寄。
这些新规定旨在减少快递行业的安全风险和法律纠纷,增加寄件人和收件人的安全保障。
快递公司将加强对邮件的检查和安全培训,并与执法部门合作,加大违规寄件的惩罚力度。
寄件人和收件人应对禁寄物品有更加明确的了解,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对于那些有特殊需求的包裹,如医疗用品、珍贵文物等,快递公司将提供特殊审批通道,并建立专门的安全保障机制。
此外,对于邮寄物品的保险问题,快递公司也将加强投保工作,以更好地保障寄件人和收件人的利益。
总之,2023年的新规定禁止邮寄一系列危险物品,旨在保障快递行业的安全和稳定发展。
2020快递新规定禁寄物品一览表

2020快递新规定禁寄物品一览表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2020快递新规定禁寄物品一览表,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最近,很多人在邮寄香烟、白酒时发现,许多快递公司有了限制,不像以前可以随便快递了。
原来,新颁布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里,规定了好些日常用品不能快递。
如果快递企业接受了这些物品,是否会面对相应的处罚。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0快递新规定禁寄物品一览表,欢迎阅读参考!!最近,很多人在邮寄香烟、白酒时发现,许多快递公司有了限制,不像以前可以随便快递了。
原来,新颁布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里,规定了好些日常用品不能快递。
比如邮寄手机,只能陆运,不能空运,香烟不能超过两条,白酒不能超过56度等多项要求。
此外,女性防狼喷雾、一次性打火机等产品也被纳入禁寄范围。
而且,你在网上下单购买的东西,也有可能因此新规而收不到。
这个快递新规刚刚执行,建议消费者要弄清楚哪些能邮递,哪些不能,最大程度降低买卖中存在的风险。
2020快递新规定禁寄物品一览表以下附有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一、枪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弹药。
二、管制器具。
如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弩、催泪器等。
三、爆炸物品。
如炸药、雷管、导火索、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等。
四、压缩和液化气体及其容器。
如氢气、甲烷、乙烷、乙炔、打火机、氯气、压缩氧气、氮气等。
五、易燃液体。
如汽油、柴油、煤油、桐油、丙酮、乙醚、油漆、生漆、苯、酒精、松香油等。
六、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易燃物质。
如红磷、硫磺、固体酒精、火柴、活性炭等。
七、氧化剂和过氧化物。
如高锰酸盐、高氯酸盐、氧化氢、双氧水等。
八、毒性物质。
如砷、砒霜、汞化物、铊化物、氰化物、硒粉、苯酚、汞、剧毒农药等。
九、生化制品、传染性、感染性物质。
如病菌、炭疽、寄生虫、排泄物、医疗废弃物、尸骨、动物器官等。
十、放射性物质。
如铀、钴、镭、钚等。
十一、腐蚀性物质。
如硫酸、硝酸、盐酸、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快递业务员培训师培训讲解

13.11.2021
34
国际航空组织紧急物品常用标识 见p120-127
13.11.2021
35
四、快件包装 p127 (必考内容)
(一)包装的作用 保护功能 推广功能 (二)包装原则 适合运输的原则 便于装卸原则 适度包装原则
13.11.2021
36
(三)主要的包装材料 10种
包装袋 编织袋 纸箱 文件封/牛皮纸袋 封箱胶纸
使用胶纸时不得使用有颜色的带文字的, 不得覆盖运单内容
挤出运单袋内的空气
如果是国际快件,须将报关单、形式发票 和运单一并装入袋内
13.11.2021
54
九、营业款的结算 p152
(一)营业款的计算方式 :两种 1、现结 寄付现结 到付现结 2、记账 寄付记账 到付记账 第三方记账
13.11.2021
7、特产类物品:水果、月饼等 8、液态物品的包装(仅限全程陆路运输的
非危险性物品)
9、轴承内钢珠会渗油的固体物品 10、粉状物品 11、纺织类物品 12、精密仪器及电子类产品
13.11.2021
40
(四)胶纸封箱操作方法 H型封装:先中缝,再两端,留5-10cm
13.11.2021
41
(五)快件包装注意事项
2)国际及港澳台快递服务:
快件尚未出口验关
13.11.2021
28
(三)快件的赔偿
快件赔偿条件 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内件不符等 情况,致使快件失去全部或部分价值时, 客户都有权利向快递企业索赔。
快件赔偿原则 1)法定赔偿原则 2)限额赔偿原则
快件赔付对象 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
13.11.2021
13.11.2021
邮政管理法律法规汇总目录(更新至2022年9月)

邮政管理法律法规汇总目录1.法律1.1刑法(摘要)1.2刑法修正案(六)1.3安全生产法1.4邮政法全文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6消防法1.7海关法(摘要)1.8国家安全法1.9治安管理处罚法1.10反恐怖主义法(摘要)1.11行政处罚法1.12行政许可法1.13行政强制法1.14行政复议法1.15行政诉讼法1.16突发事件应对法1.17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行政法规2.1快递暂行条例2.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4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2.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地方性法规规章3.1福建省邮政条例3.2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3.3福建省禁毒条例3.4福建省促进快递行业发展办法3.5福建省邮政普遍服务保障办法3.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条例4.部门规章4.1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4.2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4.3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4.4快递市场管理办法4.5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4.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4.7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4.8仿印邮票图案监督管理办法4.9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4.10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5.标准5.1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Z 0149-2015.pdf5.2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YZ 0139-2015.pdf5.3邮政普遍服务YZT 0129-20165.4寄递企业安全防范要求GA 1468—2018.pdf5.5《快递服务》第1部分基本术语GBT 27917.1-2011.pdf5.6《快递服务》第2部分组织要求GBT 27917.2-2011.pdf5.7《快递服务》第3部分服务环节GBT 27917.3-2011.pdf5.8快件处理场所设计指南YZT 0161—2017.pdf5.9智能快件箱设置规范YZT 0150-2016.pdf5.10智能快件箱YZT 0133-2013.pdf5.11邮件快件实名收寄验视操作规范YZT 0185-2022.pdf5.12快递服务制造业仓配信息交换规范GBT 40044-2021.pdf5.13绿色产品评价快递封装用品GBT 39084-2020.pdf5.14鲜活水产品快递服务要求YZT 0175-2020.pdf5.15邮件快件包装基本要求YZT 0171-2019.pdf5.1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pdf5.1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2018年版).pdf5.18邮件快件智能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技术要求YZT 0177-2021.pdf5.19 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B 15208.1-2005.pdf5.20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第2部分:测试体GBT 15208.2-2006.pdf5.21冷链快递服务YZT 0162-2017.pdf5.22信封GB-T 1416-2021.pdf5.23智能信包箱GB_T 24295-2021.pdf5.24快递服务与电子商务信息交换规范GBT 40043-2021.pdf5.25快递服务制造业仓配信息交换规范GBT 40044-2021.pdf5.26快件航空运输信息交换规范GBT 38726-2020.pdf5.27快递服务支付信息交换规范GBT39082-2020.pdf5.28邮政业术语GBT 10757-2011.pdf5.29快递运单GBT 28582-2012.pdf5.30邮件封面书写规范第2部分:国际GBT 22657.2-2011.pdf5.31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GB 50631-2010.pdf5.32快递封装用品第1部分:封套GBT 16606.1-2018.pdf5.33快递封装用品第2部分:包装箱GBT 16602.2-2018.pdf5.34快递封装用品第3部分:包装袋GBT 166.6.3-2018.pdf5.35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疫区邮件及处理系统预防控制规范GBT20164-2006.pdf5.36无人车邮件快件投递服务规范YZT 0183-2022.pdf5.37邮政日戳技术条件YZT 0184-2022.pdf5.38寄递无人车技术要求YZT 0182-2022.pdf5.39寄递包装射频识别( RFID) 应用技术要求YZT 0180-2021.pdf5.40农产品寄递服务及环保包装要求YZT 0179-2021.pdf5.41邮件快件限制过度包装要求YZT 0178-2021.pdf5.42邮件快件智能X 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技术要求YZT 0177-2021.pdf5.43邮政行业基于荧光聚合物传感技术的手持式痕量炸药探测仪技术要求YZT 0176-2020.pdf5.44冷链寄递保温箱技术要求YZT 0174-2020.pdf5.45智能信包箱和智能快件箱监管数据接入规范YZT 0173-2020.pdf5.46无人机快递投递服务规范YZT 0172-2020.pdf5.47邮政业视频监控系统接入技术规范YZT 0170-2019.pdf5.48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交换规范YZT 0169-2019.pdf5.49快件处理场所基础数据元YZT 0168-2019.pdf5.50快件集装容器第2部分:集装袋YZT 0167-2018.pdf5.51邮件快件包装填充物技术要求YZT 0166-2018.pdf5.52寄递服务人员基础数据元YZT 0165-2018.pdf5.53快递手持终端安全技术要求YZT 0164-2018.pdf5.54邮政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YZT 0163-2018.pdf5.55快递代收货款服务信息交换指南YZT 0141-2015.pdf5.56邮件和快件投递状态分类与代码YZT 0140-2015.pdf5.57邮政业从业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南YZT 0138-2015.pdf5.58完快递营业场所设计基本要求YZT 0137-2015.pdf5.59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YZT 0136-2014.pdf5.60快递业温室气体排放测量方法YZT 0135-2014.pdf5.61快递代收货款服务规范YZT 0134-2013.pdf5.62邮政业机构代码编制规则YZT 0132-2013.pdf5.63快件跟踪查询信息服务规范YZT 0131-2013.pdf5.64快递服务与电子商务信息交换标准化指南YZT 0130-2012.pdf5.6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T 9007-2019.pdf6.规范性文件6.1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6.2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6.3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试行)6.4邮政行业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规定6.5邮件快件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6.7邮政市场监管约谈办法(试行)6.8邮政代办所监督管理规定(试行)6.9禁止邮寄或非法携运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规定6.10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目录6.11邮件快件绿色包装规范6.12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6.13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暂行规定6.14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人员密集场所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的通知.pdf6.15寄递渠道治安检查工作规定6.16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管理规定6.17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管理办法6.18邮政企业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管理规定6.19邮政企业设置和撤销邮政营业场所管理规定6.20仿真枪认定标准6.21管制刀具认定标准.pdf6.22管制器具名录和认定标准(1).pdf6.23跨省经营快递业务许可审批实地核查操作指引(试行)).pdf6.24略6.25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6.26略6.27包装操作规范备案管理规定(试行).pdf6.28略6.29邮政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规定.pdf6.30邮政行政执法案件案号和文书编号规则.pdf6.31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注销管理规定.pdf6.32邮政行政处罚程序操作指引.pdf6.33《邮政市场监管随机抽查工作规程(试行)》.pdf6.3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pdf6.35邮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说明.pdf6.36邮政普遍服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pdf6.37邮政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pdf6.38邮政企业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审批事项服务指南.pdf6.39许可注销取证程序.pdf6.40邮政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自制.pdf6.41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国家局2015).pdf6.42关于规范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许可审批和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6.43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工作细则(试行)6.44国家邮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6.45快递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6.46企业运营智能快件箱经营快递业务许可核定规则6.47智能快件箱网点备案规则6.48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分支机构名录公告作废程序指南6.49企业开办服务站经营快递业务许可核定规则(2019年版)6.50快递服务站备案办理规则(2019年版)6.51《赈灾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pdf6.52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实地核查工作要点(一).pdf6.53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实地核查工作要点(二).pdf。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录
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2021年)
一、枪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弹药
1.枪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如手枪、步枪、冲锋枪、防暴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钢珠枪、催泪枪等。
2.弹药(含仿制品):如子弹、炸弹、手榴弹、火箭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雾)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地雷、手雷、炮弹、火药等。
二、管制器具
1.管制刀具:如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
2.其他:如弩、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等。
三、爆炸物品
1.爆破器材:如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爆破剂等。
2.烟花爆竹:如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彩药弹等烟花爆竹及黑火药、烟火药、发令纸、引火线等。
3.其他:如推进剂、发射药、硝化棉、电点火头等。
四、压缩和液化气体及其容器
1.易燃气体:如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乙烯、丙烯、乙炔、打火机等。
2.有毒气体:如一氧化碳、一氧化氮、氯气等。
3.易爆或者窒息、助燃气体:如压缩氧气、氮气、氦气、氖气、气雾剂等。
五、易燃液体
如汽油、柴油、煤油、桐油、丙酮、乙醚、油漆、生漆、苯、酒精、松香油等。
六、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易燃物质
1.易燃固体:如红磷、硫磺、铝粉、闪光粉、固体酒精、火柴、活性炭等。
2.自燃物质:如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钛粉等。
3.遇水易燃物质:如金属钠、钾、锂、锌粉、镁粉、碳化钙(电石)、氰化钠、氰化钾等。
七、氧化剂和过氧化物
如高锰酸盐、高氯酸盐、氧化氢、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氯酸盐、溴酸盐、硝酸盐、双氧水等。
八、毒性物质
如砷、砒霜、汞化物、铊化物、氰化物、硒粉、苯酚、汞、剧毒农药等。
九、生化制品、传染性、感染性物质
如病菌、炭疽、寄生虫、排泄物、医疗废弃物、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十、放射性物质
如铀、钴、镭、钚等。
十一、腐蚀性物质
如硫酸、硝酸、盐酸、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十二、毒品及吸毒工具、非正当用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非正当用途的易制毒化学品
1.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如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苞、叶)、吗啡、海洛因、可卡因、大麻、甲基苯丙胺(冰毒)、氯胺酮、甲卡西酮、苯丙胺、安钠咖等。
2.易制毒化学品:如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麻黄素、伪麻黄素、羟亚胺、邻酮、苯乙酸、溴代苯丙酮、醋酸酐、甲苯、丙酮等。
3.吸毒工具:如冰壶等。
十三、非法出版物、印刷品、音像制品等宣传品
如含有反动、煽动民族仇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社会稳定、宣扬邪教、宗教极端思想、淫秽等内容的图书、刊物、图片、照片、音像制品等。
十四、间谍专用器材
如暗藏式窃听器材、窃照器材、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和截收器材等。
十五、非法伪造物品
如伪造或者变造的货币、证件、公章等。
十六、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
1.侵犯知识产权:如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图书、音像制品等。
2.假冒伪劣:如假冒伪劣的食品、药品、儿童用品、电子产品、化妆品、纺织品等。
十七、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如象牙、虎骨、犀牛角及其制品等。
十八、禁止进出境物品
如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者其他物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
十九、其他物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载明的物品和《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载明的第一、二类病原微生物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