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公布日期】2023.12.26•【分类】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正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023年12月26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郑建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
为了推动安全生产法有效实施,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根据2023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组,对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执法检查组织实施的基本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就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深刻阐明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理念、原则和方法、路径,为做好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引。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促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具体措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这次执法检查,赵乐际委员长审定批准检查工作方案,王东明、彭清华副委员长和我担任检查组组长,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振武任副组长。
7月24日,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听取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等7家单位汇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等7家单位进行了书面汇报。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2023年修订)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202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公布日期】2023.11.11•【文号】交运规〔2023〕4号•【施行日期】2023.11.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交运规〔202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应急管理厅(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修订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2023年11月11日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企业(以下简称客运企业)。
第三条客运企业是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客运车辆技术管理和客运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管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15篇

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15篇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1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忠于职守,不冒险失职。
2、确实履行本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增强法纪观念,自觉遵章守纪,从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出发,服从管理,把遵章守纪,按章操作落实到具体的作业活动中。
3、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熟悉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能,做到“五懂”:懂得本职工作的特殊危险场所(地点)位置;懂得本职工作的作业场所(地点)有毒有害因素;懂得本职工作的作业场所(地点)所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懂得本职工作的作业作业场所(地点)的应急救援的处置要求;懂得本职工作的作业场所(地点)防护设施使用的方法。
5、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安全生产时时刻刻警钟长鸣,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
7、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立即向施工管理人员报告,积极搞好本职工作的作业场所(地点)的'隐患整改工作,自觉地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安全信号装置、安全标识及其它安全装置。
本人承诺我已经接受过岗位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本职工作岗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并熟知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愿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服从管理,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诺人(签字)项目部(章)月日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2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3为确保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应当严格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责任: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2.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主动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安全生产承诺书范文15篇

安全生产承诺书范文15篇安全生产承诺书范文1为了确保我矿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实现我矿安全生产的目标,我郑重承诺;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新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上级管理部门下发的有关规定和矿方制定的有关管理要求;2、坚决做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实现本科室所承担范围内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达到上级部门要求;3、做好各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大监督监管,守规尽责;着重解决现场安全生产问题,为井下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4、严格按照标准对各单位工程质量、文明生产进行检查验收;5、在检查中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营私舞弊,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根据实际测量数据和检查情况进行评定分级;6、认真学习本专业业务知识和标准,熟知本矿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要求,严格按标准和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检查;7、严格查处一切“三违”现象和不安全行为,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8、针对各专业进行达标检查,对不达标项目要按五定形式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如预期未整改情况应向主管领导汇报未整改原因;9、各种资料、报表、台帐、牌板、图表要齐全,认真填写,按时上报,做到字迹工整、清楚,数据准确无误,原始资料要妥善保存;10、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本科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及加强岗标学习和应用;11、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12、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和处罚; 承诺期限:2月10日——2月10日xxx20xx年xx 月xx日安全生产承诺书范文2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健全家校联络,明确教育管理责任,然而树立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定如下学生安全承诺书。
1、不携带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及不属于学习用具的一切利器或者铁条、钢管、木棒等易伤人的危险物品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严重腐蚀性的物品到校。
监理安全生产责任书6篇

监理安全生产责任书6篇监理安全生产责任书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做到层层分解安全责任,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与环境污染,实现RY项目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项目部同各监理建设生产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如下: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应急预案1、总监是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的第一责任人。
2、建立、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安全责任逐级分解到各责任人员。
3、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配备人员、救援器材,针对施工特点组织演练。
4、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确保安全管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为它用。
二、安全教育培训方面1、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法规教育,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2、对各生产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员工对质量/安全/环境三体系的检查,并保持体系的正常运行。
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职机构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复审)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三、安全检查与监督1、根据工程监理合同,切实保证监理组织机构与现场管理配套,做到工程进展处于监理的连续控制之中。
2、落实分项质量报验制度,做到事前予控,事中跟踪,事后评判,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3、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要审核施工单位制订的质量保证措施;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须执行专门审核程序;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须经总监审核安全施工方案后,方能实施,并有专职人员监控。
4、加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现场质量检验,监理工程师应签署检验意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样以及有关资料,监理方应见证取样,存在问题的,提出解决方案或专题会议解决。
《安全生产法》实施存在问题及建议

《安全生产法》实施存在问题及建议近年来,安全生产问题引发了广泛关注。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
然而,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有必要进行反思和总结,提出相应建议。
一、实施存在问题1.法律法规制定不易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法规非常多,覆盖面广,适用范围广,但是由于具体实施机制的不够完善,导致法规执行不到位,忽视了安全生产的实质目的。
2.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
目前法规的执行效果并不十分理想。
一方面是制度执行不到位,另一方面则是执行时的审查力度不足。
法规的表述过于笼统,不是太具体,导致执法部门在执行中会出现漏洞。
3.行政执法存在问题。
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标准不高,随意的罚款和捕获不利于推行法律,并可能导致滥用权利。
二、改进建议1.进一步加强法规宣传教育。
通过广泛宣传和教育,提高对安全生产法规的认识,减少法规执行所遇到的困难和误解。
2.加强督查机制建设。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的督查机制,定期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随机检查。
3.提高执法效力和执法水平。
要加强行政执法员的专业技能和执法水平,制定和实施更为具体、明确的执法标准。
4.鼓励企业自主管理与自我约束。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应当以切实行动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义务,并建立一个完善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
5.提高安全生产预算占比。
企业应加强对安全生产预算的财务保障,适当提高安全生产预算的占比,提升安全生产设备的质量和性能以及技术的创新水平。
6.倡导公民自我保护能力。
安全生产法是虽为国家出资制定和监管的一项措施,但社会公民具有举报、告诉以及回避危险区域等应对措施。
三、结论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是至关重要的。
然而,在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
我们应该认真总结问题,加以改进,使安全生产法更加完善,为我国的生产生活环境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在安全生产领域,重要的是通过监管、制度建设和标准提高来提高安全生产的水平和本领。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03.06.16•【字号】皖安监办〔2003〕1号•【施行日期】2003.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1号令),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现通知如下:一、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必须依法行政,从严治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要建立健全规范的行政执法规章制度,推行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监察员回避制度,坚决杜绝执法中不作为和不依法行为,决不允许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
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执法资质培训教育,全面实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要努力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基本业务知识,在掌握法律法规基本概念和执法程序上下功夫,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素质。
各级安全监管机构要切实加强对下一级安全监管机构执法监督,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1号令的要求,实行行政处罚的备案制度。
安全监管机构内部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审核、监督和纠错机制,及时解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全面提高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配套规章,也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行政处罚的行为规范。
各级安全监管机构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法制观念,充分树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权威性,依法强化安全监管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安质部各岗位职责
安质部各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颁发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参加项目组织的定期与不定期安全大检查,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健全、落实。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及时整改。
遇有险情危及施工及人身安全时,有权签发停工整改通知书暂停生产、指挥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对违反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法规等违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的有权越级上告。
3、负责制订(修改)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督促有关部门制定(修改)技术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操作细则、施工安全措施,定期研究伤亡事故、职业病发生、发展趋势和重大安全问题,提出安全生产、劳动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督促检查劳动保护经费合理使用和安措工程完成情况。
参加工程安全科研成果和有关新技术的鉴定。
5、参与组织项目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活动,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组织“安全标准工地”和“优质工程”的推荐和申报工作。
6、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参与新工人入嘲三级教育”、换岗转序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特殊种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配合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项目的锅、容、管、特进行安全监察;8、参加本项目安全质量事故分析,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9、根据有关规定,监督执行劳动保护用品、防寒用品,保健食品的采购、使用和发放,并将执行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规程、规则、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指导、督促站队开展危险源识别与评价,收集整理分公司危险源识别与评价资料,建立分公司危险源识别与评价档案,对公司发布的危险源辨识进行确认,对危险源进行动态管理并定期发布;负责编制分公司高中度风险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质量风险清单。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
1.重大危险源评估概述1.1 安全评估目的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危险源需定期进行安全评估的要求。
依据相关标准、规定,全面掌握和分析重大危险源的基本状况,判别危险等级,为推进重大危险源登记,完善数据库建设工作,提供翔实依据。
通过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现状评估,判别和确认重大危险源安全现状与法律法规、标准等的差距,提出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的整改建议,为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督促整改,依法整治和监管提出依据,以实现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1.2 安全评估依据1。
2.1 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标准、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版);(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22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7)《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8)《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9)《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40号令);(1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第3号令);(12)《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2005年);(13)《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14)《剧毒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3第2号);(15)《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141号令);(16)《关于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的通知》(鲁安监[2007]115号);(17)《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80号);1.2。
2 标准规范(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4)《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1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11)《安全标志》(GB2894-2008);(17)《安全色》(GB2893—2008);(18)《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09);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法律
措施,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事业单位和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
全生产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责任分工,确保安全生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2. 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企事业单位和用人单位要做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和卫生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企事业单位和用人单位要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
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每个员工都掌握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4. 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力度,密切关注各
类安全生产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者依法追究责任。
5. 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要进行及时有效的调查,查明事故
原因和责任,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追责。
6. 安全生产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
认识,引导各方面共同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通过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可以有效提升我国的安全生产水平,
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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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各位领导、现在我向各位领导简要汇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的宣传贯彻和执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2年11月1日正式施行。
这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安全生产法》不仅规范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确立了安全生产基本管理制度,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法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同时,也为依法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减少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在安全生产律法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主体法,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现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就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法》实施近两年来,历届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在政府及人大等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各单位、各部门为使《安全生产法》能够得到深入贯彻落实,在加强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检查等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始终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安全生产法》具体要求,明确分工,落实制度,加强监管,责任到人,采取监管结合、督查结合、打防结合及堵源头、抓重点等有针对性措施,积极扎实地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安全生产工作局面有了较大好转,为安全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服务保障作用。
一、加强领导,健全体制,确保《安全生产法》在我县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政府为更好的贯彻《安全生产法》,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其列为政府直属的行政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综合监督管理,并逐步充实了人员,配备了专用交通工具,明确了工作职责、任务和工作目标,使安全生产工作在机制建设上有了质的飞跃,为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局面的根本性好转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采用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及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积极营造安全氛围。
《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后,为使广大群众尤其是生产经营者和各类从业人员了解、掌握并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法》,两年来,我们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展览、咨询等多种宣传方法,进行了大量的宣传和普法工作。
1、为做好《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工作,2002年8月初,以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名义专门下发了《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工作意见》,明确了宣传的总体要求、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学习宣传重点、工作进度。
同时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征订《安全生产法》单行本和释义共计5000余套,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学习。
2、在《安全生产法》实施之前,为使全社会和广大市民认识、了解《安全生产法》,扩大安全生产的社会影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专门印制了《安全生产法》宣传材料30000余份,并于2002年10月26日,在文化广场举办了《安全生产法》宣传日大型活动,政府、人大、政协的领导参加了这次宣传活动。
通过悬挂《安全生产法》宣传标语、图片,播放录像和展出事故案例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有关知识。
各乡镇也相应地组织了较大规模的宣传活动,电视台进行了跟踪报道,扩大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影响,也掀起了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高潮。
此后我们把每年的这个时期,作为定例坚持了下来,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3、2002年安监局和广电中心联合制作播出了两期安全生产专题节目。
通过专题节目集中向社会宣传了《安全生产法》知识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应采取的方法和措施,宣传报道了安监局的主要职能,计划开展的主要工作,并向社会公布了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举报电话,以使全社会都能关注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监督、举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从而能够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引起了群众注意,促进了《安全生产法》的全面贯彻实施。
2003年、2004年我们又分别制作并播出了多期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专题节目,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4、为强化社会各阶层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生产有关法律知识,同时也为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经县政府批准,我们从2003年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宣传报道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知识,促进《安全生产法》的普及。
为此安监局组织力量,专门制作了“安全生产知识”和“事故案例”展板,购买《安全生产法》光盘及各类宣传材料20000余份。
2003年3月1日在文化广场举办了启动仪式,国家局和市安监局领导、政府主要领导和数千名群众参加了启动仪式。
安监局、法制办、司法局携带展板、光盘、宣传材料等到18个乡镇和35个建筑施工工地、厂矿巡回宣传。
电视台对“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及时做了跟踪宣传报道。
5、每年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深入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安监局依照市局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与宣传部、广电中心、总工会、团委等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提前筹划,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开展活动的详细计划,向各单位提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意见和要求;其次,每年6月份在电视台设置“一把手访谈”、安全生产专题报道栏目,及时介绍和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社会反响大,社会效果好,为活动的开展起到了示范、督促和指导作用。
同时,安监局为使“安全生产月”活动达到应有的效果,专门制作了“安全管理”、“用电安全”、“机械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生产知识试卷,下发给各乡镇、经委、商委、旅游局等35个单位,要求其组织下属单位及职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答题活动。
各单位、各部门积极配合,组织下属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知识答题、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据统计两年来共有近10万人参加了安全生产知识答题、知识竞赛活动。
各部门、各乡镇政府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和领导小组提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意见,积极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活动。
各单位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在大门、厂区、车间、建筑工地、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横幅、宣传画、制作宣传专栏、板报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各商场、宾馆饭店、汽车站、火车站等利用电子显示屏幕播放安全生产宣传口号。
各街道,在社区内通过宣传栏、宣传窗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向市民普及安全常识。
对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专门进行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
有些单位根据自己情况组织开展了特点突出、行之有效的活动,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如组织下属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书法漫画比赛和安全生产工作恳谈会活动,普及了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企业经营者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基础。
组织开展了“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和“我为安全献一计”活动,同时利用内部刊物在每年6月份集中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职工安全生产工作建议。
三、加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教育力度,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安全生产法》能否得到贯彻执行,关键在于执法部门的监管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及职工能否遵章守纪,不折不扣的执行《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
因此我们把深入进行《安全生产法》的培训教育作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的重要工作来做。
1、加强安监人员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增强为企业服务的意识。
我们首先组织全体执法人员积极参加了市局举办的《安全生产法》专门培训班,全部经考试合格,取得了执法检查证书;其次局内部专门组织了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考试,全体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三是定期组织学习和研讨,两年来我们结合工作实际,每月、每个重要时期均进行业务学习研讨工作,提高了全局的执法业务水平;四是严格纪律和要求,我们针对执法工作实际,专门制定了“三个不准”、“检查工作要求”等制度措施,强化了执法检查工作效果;五是明确监管责任,我们制定了局《安全管理职责》,对全局所有岗位和人员的安全监管责任进行了明确,同时,还先后制定了执法检查、隐患整改、学习等方面的各类制度规定,强化了安监队伍的建设。
2、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从2002年10月份到现在,我们先后举办了近10期由各委、办、局、乡镇政府安全管理人员和县内大型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化学危险品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参加的《安全生产法》培训班,有2000多人参加。
今年4月,我们又组织了各乡镇、部门一把手参加的《安全生产法》培训班,使各级领导干部及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能够学法、执法,并在实际中熟练运用法律开展工作,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3、及时举办了三期共计450人参加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法》培训班。
专门邀请市里行业专家就事故分类、典型事故案例、《安全生产法》具体内容等进行了授课,并经考试合格,发放了《安全生产法》培训证书。
4、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始终把各生产经营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检查内容。
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职工特别是农民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的知法、守法能力和安全意识,据统计,仅2003年,就有10万多名从业者经过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四、依照《安全生产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在健全机制、强化监管、消除隐患上下工夫。
1、加强了对各乡镇政府、各行业主管、企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
建立局后,为进一步理顺关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我们在政府领导下,按照各单位安全规定和职责要求,对各乡镇政府、各行业主管、企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相应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加强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等方面认真履行了我们的综合监管责任。
一是重新调整了安委会成员,建立、完善并认真实施了各种制度,充分发挥了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作用。
二是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各类制度和措施,对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初步理顺各部门、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相互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