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图书馆法规所涉及业务
我国《公共图书馆法》立法可行性探讨

我国《公共图书馆法》立法可行性探讨1政策与立法层面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
十八大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和要求,重点集中在两个字上,即全和快。
全体现到公共图书馆事业上,就是用法律的权威来调整和规范与公共图书馆发展相关的各种关系,以此来保障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快体现到公共图书馆事业上,就是尽快通过立法的手段,完善公共图书馆业的管理体系,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权利保护,规范行业的服务标准,使其能与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相适应。
因此,制定《公共图书馆法》是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在公共文化事业上的重要体现。
制定公共图书馆法,推动我国公共文化事业可持续发展,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国家立法层面,我国目前尚无与公共图书馆事业直接相关的法律,但已有部分法律法规涉及到公共图书馆。
据有关调查显示,截至目前,至少有30多部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从不同角度对公共图书馆建设作出了一定程度的规范。
典型的如近年颁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已经涉及了公共图书馆业务活动的重要方面。
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为公共图书馆的立法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在政府政策层面,党和政府为了促进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制定和发布了一系列的方针和政策,包括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宣部和国家发改委《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等。
国务院各部门为了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推出了各类重大政策举措,国家发改委推进了国家大剧院、国家图书馆、国家博物馆、国家话剧院等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将涉及文化产业的有关内容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作为鼓励类项目,并落实相关产业政策;财政部则加大了对中央公共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的投入,同时努力优化财政文化支出结构,中央财政文化支出重点向农村和基层倾斜,向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倾斜,支持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
图书馆规章制度目录

图书馆规章制度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持图书馆的良好秩序,维护图书馆资源的正常使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办证规定
第二条读者办理图书馆借阅证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文件,并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第三条借阅证仅限持证人使用,不得借他人使用。
第三章图书借阅
第四条读者借阅图书时,应按照图书馆规定的借阅期限和数量进行借还。
第五条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逾期需按规定缴纳罚款。
第四章阅览规定
第六条读者在图书馆内阅读时,应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阅读。
第七条读者不得擅自调换图书的位置,损毁图书或书架。
第五章电子资源使用
第八条读者在使用电子资源时,应遵守版权法律,不得非法下载、传播受版权保护的内容。
第九条读者不得恶意攻击、破坏图书馆电子设备和网络设施。
第六章违规处罚
第十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读者,图书馆有权采取警告、停借等处罚措施。
第十一条对于严重违规的读者,图书馆有权取消其借阅资格,并报警处理。
第七章其他规定
第十二条图书馆开展有关阅读推广、文化活动等,读者可参与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图书馆保持资源整理更新,读者可提出购书建议,图书馆视情况采纳。
第八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法律法规为准。
图书馆规章制度目录到此结束,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向图书馆工作人员反馈。
感谢您的合作。
图书管理使用规章制度

图书管理使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图书管理工作,保障图书资源的合理利用,建设和谐的图书馆学习环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图书馆进行阅读、借阅图书、参与活动的读者,包括教职工、学生及社会其他人员。
第三条图书馆遵循“公平、公正、文明”的管理原则,鼓励读者爱护图书馆的资源,文明有序地使用图书馆的设施。
第四条图书馆馆员有责任向读者宣传、普及和遵守本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和纠正。
第五条读者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并配合图书馆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维护图书管理秩序。
第二章读者证的申领与使用第六条读者证是读者进入图书馆阅读、借阅图书的有效凭证,读者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转借或出借他人使用。
第七条读者丢失或损坏读者证应及时向图书馆证办理挂失手续,并重新办理读者证。
第八条读者应凭有效的读者证办理借书手续,借阅图书应当遵守图书馆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读者借书数量、借书期限等规定由图书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向读者进行通知。
第三章图书阅览及借阅规定第十条读者在图书馆内阅读、借阅图书时,应当注意维护图书馆的安静环境,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学习。
第十一条读者应当妥善保管借阅的图书,不得随意折页、涂写或损坏图书。
第十二条借阅的图书过期未归还的,图书馆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并要求读者立即归还或补交相应的罚款。
第十三条读者应当按照图书馆规定的借阅期限归还图书,逾期不还的,图书馆有权暂停读者借书权利。
第四章图书馆设施及设备使用规定第十四条读者使用图书馆的设施及设备时,应当文明有序,保持整洁,节约能源,不得私自携带外界物品进入图书馆。
第十五条读者不得擅自改变设施及设备的原有结构、功能,如有损坏应当及时向图书馆报告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读者应当遵守图书馆的安全规定,不得在图书馆内吸烟、饮食或使用危险物品。
第五章禁止行为规定第十七条读者在图书馆内禁止使用手机、打电话、大声喧哗、用力翻书或其他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
我国地方图书馆法规比较研究

图 书馆 论 坛
Li a yTrb ne br r iu
De , 2 1 c O1
第 3 卷第 6 1 期
Vo _ No 6 l31 .
我 国 地 方 图 书 馆 法 规 比 较 研 究
韩 金 ,高 波
(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 管理 学院信 息管理 系,广 东 广州 5 0 0 ) 1 0 6
和分 析 ,总结 我 国地 方 图书馆 立 法建 设取 得 的成绩
和不 足 ,为其 他 省市 乃 至全 国 的图书 馆法 规 制 定提 务 、图书馆 的设 置 、文 献资源 建 设与 布局 、人 员 管 供参 考 。
理 7 方面。 个
1 法 规 形 式 的 比较
2 1 设 立图 书馆 的 目的和 图书馆 的定 义 . 明确 图书 馆 的 目的能更好 地衡 量 一个 图书馆 是
图 书馆 论 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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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 】卷 第 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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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分 别 是 收 集 、整 理 、保 存 、开 发 文 献 信 息 资 并 根据 国民经济 和公共 图书馆 事业 的发展 ,逐 年 有 源 ;政 府兴 办 ;面 向全社 会 ;公 益性机 构 。 2 2 图书馆 经费 .
公 共 图书馆 法 一 《 共 图 书 馆 法 》 公 ,但 在 我 国 ,全 过 4 O条 的有 乌鲁 木 齐 和北 京 。总体 上 ,这 些法 规
国性 的公 共 图书 馆法 尚未 颁布 。
对 图 书馆工 作均 有涉 及 ,但有 些条 款 只是 作 了概 括
目前 ,我 国已有浙 江 、江 苏 、山东 、湖 北 、河 性 的规 定 ,存在 着 内容不 够详 尽 、具体 等 问题 。以 南 、广 西 、内蒙 古 、乌鲁 木齐 、北 京 、上 海 、深圳 条 款数 超过 4 O条 的北 京 和 乌 鲁 木 齐 为 例 ,二 者经 和深 圳福 田区 1 2省 ( 自治 区) 、市 、区制 定 了地方 济 和文 化发 展水 平相 差很 多 ,但制 定 的 图书馆 法 规 图书 馆行 政法 规 或法律 ( 以下 简称 “ 法规 ” ,这些 条 款数 目相 近 ,可见 政府 对制 定 图书馆 法 规 的重视 ) 法规 对 图书馆 的定义 、建 设意 义 、设 置 、文 献 资源 程 度影 响着 图 书馆法 制定 的详 尽程 度 ,与 经济 文 化 建设 、读 者服 务 和人 员招 聘与 培训 等 方 面都 做 了相 发 展水 平并 无 多大关 系 。
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与规范

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与规范第一章总则 (4)1.1 制定目的与依据 (4)1.2 适用范围 (4)1.3 服务原则 (4)第二章图书馆设施与环境 (5)2.1 设施配置 (5)2.1.1 基本设施 (5)2.1.2 辅助设施 (5)2.1.3 技术设施 (5)2.2 环境优化 (5)2.2.1 室内环境 (5)2.2.2 室外环境 (6)2.3 安全保障 (6)2.3.1 人身安全 (6)2.3.2 财产安全 (6)第三章图书资源建设 (6)3.1 资源采购 (6)3.1.1 采购原则 (6)3.1.2 采购方式 (7)3.1.3 采购流程 (7)3.2 资源分类与编目 (7)3.2.1 分类原则 (7)3.2.2 分类方法 (7)3.2.3 编目要求 (8)3.3 资源维护与更新 (8)3.3.1 维护措施 (8)3.3.2 更新策略 (8)第四章读者服务 (8)4.1 读者权益保障 (8)4.1.1 读者权益保障原则 (8)4.1.2 读者权益保障内容 (8)4.2 读者咨询与指导 (9)4.2.1 读者咨询服务 (9)4.2.2 读者咨询内容 (9)4.2.3 读者指导服务 (9)4.3 读者活动与培训 (9)4.3.1 读者活动 (9)4.3.2 读者培训 (9)4.3.3 培训方式 (9)第五章借阅服务 (10)5.1 借阅规则 (10)5.1.2 借阅数量 (10)5.1.3 借阅期限 (10)5.1.4 借阅费用 (10)5.1.5 借阅范围 (10)5.2 借阅流程 (10)5.2.1 读者注册 (10)5.2.2 查询图书 (10)5.2.3 借阅图书 (10)5.2.4 还书手续 (10)5.3 借阅管理与监督 (10)5.3.1 借阅数据管理 (10)5.3.2 借阅环境管理 (11)5.3.3 借阅秩序管理 (11)5.3.4 借阅服务监督 (11)第六章信息咨询服务 (11)6.1 咨询服务内容 (11)6.1.1 信息咨询服务主要包括文献检索、知识咨询、专题调研、情报分析、读者指导等服务内容。
图书规范管理制度

图书规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图书管理工作,提高图书馆服务质量,保障读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程。
二、图书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图书馆内所收藏的所有图书资料。
三、图书馆开馆时间1. 图书馆的开馆时间为每天8:00-22:00,特殊情况须提前申请批准。
2. 晚间开馆时间须提前申请,在安全保障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尽量满足读者的需求。
四、借还书规定1. 借书证是读者借阅图书的凭据,未经借书证的读者不得借阅图书。
2. 读者办理借书证需提供身份证明和一寸照片,遗失或损坏需重新办理。
3. 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 借书期限为30天,逾期需缴纳一定的滞纳金。
5. 当读者需要延期归还图书时,应提前通知图书馆并缴纳相应的续借费用。
6. 图书丢失或损坏,读者需按照图书价格的一定比例进行赔偿。
五、阅览规定1. 在图书馆内阅读图书时,应注意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2. 不得擅自调换图书位置,应按照分类顺序归还。
3. 禁止在图书馆内吸烟、进食,携带宠物。
4. 禁止在图书馆内进行商业活动,如广告推销等。
六、图书馆秩序1. 所有读者应当遵守图书馆的秩序,不得有任何扰乱馆内秩序的行为。
2. 不得恶意破坏图书馆设施和设备,如有损坏需按照市价赔偿。
3. 在图书馆内发生纠纷或争执时,应当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处理,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动手行为。
4. 如有大规模活动需要使用图书馆场地,需提前预约和申请。
七、对违规行为的处理1. 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读者,图书馆有权暂停其借书和阅读权利,甚至终止其借书证。
2. 如有损坏设施或设备行为,图书馆有权向相关部门报警处理。
3. 对于情节严重的违规者,图书馆有权采取法律措施。
八、附则1. 本规定由图书馆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图书规范管理制度内容,图书馆管理人员及读者须遵守执行,如有违反,依规定进行处理。
制定单位:XXX图书馆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图书馆发展中的被遗忘权保护

图书馆发展中的被遗忘权保护*周旭,安冉0引言被遗忘权主要指在符合规定条件时,信息主体所享有的请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在互联网上删除、限制、断开链接,删除或更正具有误导性、令人尴尬、不相关或不合时宜的个人信息的权利。
随着公民权利观念的不断完善,个人信息利益越来越受到社会重视。
在此背景下,具有高度人身关联性与意志影响性的被遗忘权逐渐成为社会数据与信息处理的约束力量。
在学理上,该权利具有保护与规范同类数据权益实现的系统性、集中性优势,得到了学界与实务界的广泛回应,研究意义显而易见。
而作为社会数据与信息集中存储、处理与实时分享的重要机构,图书馆的运行规范必然涉及对被遗忘权内容的保障与行为界限的厘清,存在拓展必要性。
然而,无论是从学术研究还是保护实践领域分析,图书馆保护被遗忘权的现有成果均呈现数量稀少、重心分散、内容不全等缺陷,实际上未引起国内多数学者与机构的重视。
即使是尝试作全面性研究的先行者也仅是通过其他领域的研究拓展、依托法学领域的思维习惯直接开展系列探索,缺乏从图书馆的发摘要被遗忘权属于大数据时代维护个人信息权益的全新权利形式,具有加强保护与在图书馆领域推广的必要性。
文章通过规范与实证视角的分析,图书馆在法律规范中存在内容规定片面化、规则可操作性不强、未形成完善的约束体系等不足,在学术研究中存在数量与质量的双重短板,在工作实践中存在数据资源的收集、处理与输出等方面的侵权与保护不到位的隐患。
为此,文章建议在明确该权利保护理念的基础上,制定图书馆保护的所需规则。
关键词图书馆被遗忘权个人数据个人信息删除权引用本文格式周旭,安冉.图书馆发展中的被遗忘权保护[J].图书馆论坛,2023,43(3):89-96. Protection of the Right to Be Forgotten in the Development of Libraries ZHOU Xu&AN RanAbstract The right to be forgotten is a new right which safeguards personal information rights in the era of big data.It is necessary to strengthen the protection and promotion of the right in the library field.With the normative and empirical analyses,it is found that there are some drawback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egal norms,such as one-sided content regulations,weak operability of rules,and lack of a complete regulatory system.In terms of academic research,there are some quantitative and qualitative weaknesses.In practice,libraries face the risks of infringements and insufficient protection in the collection,processing and output of data resources.Therefore,it is required naturally that the rules required in the library context should be formulated,on the basis of clarifying the concept and purpose of the protection of the right.Keywords library;right to be forgotten;personal data;personal information;right to delete*本文系湖南省教育厅优秀青年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研究”(项目编号:18B016)研究成果。
从地方性法规看我国图书馆立法内容的发展趋势——以《北京市图书馆条例》为例

19 97年 7 月
20 00年 4月 20 00年 8 月
湖北
北 京 河 南 浙 江
《 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
《 京 市 图书 馆 条 例 》 北 《 南 省 公 共 图书 馆 管 理 办 法 》 河 《 江 省 公 共 图书 馆 管 理 办 法 》 浙
20 01年 7月
维普资讯
四 川 图 书馆 学报
文章 编号 :0 3 16 20 )6— 0 9 4 10 —7 3 (06 0 0 1 —0
20 06年 6 总 第 14期 期 5
从地方性法规 看我 国图书馆立法 内容的发展趋势
以《 北京市图书馆条例》 )其 上海市公 共 图书馆管理办法》 , 外 都 由当地人 大通过 , 具有 一定 的法律 效力。这八部地
方 性 法 规从 图 书馆 的性 质 、 位 、 置 、 理 、 刊 资 料 地 设 管 书
订 的必要 ; 广西和 内蒙古 的法规具有一定 的民族 特色; 湖北省的法规也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 ;北京 市图书 《 馆条例》 是在这八部地方法规 中最完善、 最规范的 ,该 “
2 2 保 障 图书 馆 正 常业 务 经 费 .
20 0 6年 6期 总 第 14期 5
馆藏文献信息 资源 的知识产权 。第 三 十五条又 指 出: ” “ 人藏文献信息 资料应 当 ……兼顾 文献 载体和使 用权 的购买。 这是我 国地方 性图书馆法 规 中唯一将 “ ” 知识 产权” 的文字写 入条 例 中的。图书馆事业 的发展不 仅
的收 藏 、 工作 人 员 、 各 、 费 、 者 服 务 、 际 协 作 以 设 经 读 馆 及法 律 责任 等 方 面 经 行 了 说 明 , 合 图 书 馆 发 展 的 总 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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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内容
第36条 图书馆应加强各馆之间以及与其他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图书馆之间的协作,开展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 图书馆规程》 联合参考咨询等共享服务。 第29条 公共图书馆之间以及公共图书馆与其他 《四川省公共图 各种类型图书馆之间应当通过馆际互借、通借 书馆条例》 通还、联合参考咨询、文献传递等形式实现共 享资源的联合服务。 第49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通过组建图书馆联盟或 者其他方式,加强与学校图书馆、科学与专业 《广州市公共图 图书馆及其他类型图书馆的交流与合作,通过 书馆条例》 馆际互借、文献传递、联合参考咨询、开放数 字资源库等方式实现资源共享与联合服务。
2.3 自建数字资源
法规
《广西 壮族 自 治区 公共图 书馆 管 理办 法》
内容
第 14条 公共图书馆要统一组织、协调、分工、合 作,加速馆藏各类联合目录数据库及广西地方特色 文献数据库建设,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强化文献 信息资源的开发……
第 19条 中心馆应当建立全市统一的通用数字信息 资源库,对数字信息资源与传统载体资源进行整合, 为全市公共图书馆用户提供数字化、网络化服务; 区域总馆可以建设具有本区域特色内容的数字信息 资源库。区域总馆建设的数字信息资源库应当在中 心馆网站建立链接。
我国一些图书馆学学者的呼声
在明确公共图书馆要注意保护知识产权的同 时,公共图书馆法要在知识产权方面赋予公 共图书馆更多合理使用的权利(肖希明等, 2011)。 版权限制制度应是图书馆法研究、关注的范 畴,甚至是图书馆法内容的构成(于成杰、 张军亮,2012)。
为什么关注 这个问题?
思考
我国图书馆法规中 涉及业务的著作权 例外需求
2 我国图书馆法规中涉及业务的著作权例外需求
2.1 文献复制 2.2 文献传递 2.3 自建数字资源
2.4 信息资源保存
2.5 远程信息服务
2.1 文献复制
在各地方图书馆法规中,虽然术语有差别, 大多提到了图书馆提供文献复制服务
《上海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 为读者提供“复印书刊资料” 《浙江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 服务
《河南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 “复制文献资料”服务 《山东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 “复印文献信息资源”服务 《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 “文献复制”服务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 已经发表的作品;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 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 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有研究者提出: “读者个人的合理使用行为并不能必然推导 出图书馆为其复制的行为亦为合理使用,著 作权的合理使用条款不可能在主体转换的情 形下依然适用”(刘晓春,2003)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第 7条 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 馆等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本馆 馆舍内服务对象提供本馆收藏的合法出版的数字作 品和依法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以数字化形式 复制的作品,不向其支付报酬,但不得直接或者间 接获得经济利益。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需要以数字化 形式复制的作品,应当是已经损毁或者濒临损毁、 丢失或者失窃,或者其存储格式已经过时,并且在 市场上无法购买或者只能以明显高于标定的价格购 买的作品。
我国图书馆法规所涉及业务 对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诉求
武汉大学 吴 钢 2018-06-05
为什么关注 这个问题?
思考
我国图书馆法规中 涉及业务的著作权 例外需求
为什么关注 这个问题?
思考
我国图书馆法规中 涉及业务的著作权 例外需求
1 为什么关注这个问题?
著作权法和图书馆法之间是什么关系?
我国著作权法规为图书馆提供的例外
《著作权法》第22条第1款第8项 第 22 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 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 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 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 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 馆收藏的作品;
我国著作权法规为图书馆提供的例外
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
公共图书馆 类型 “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评估指标
1.1.3 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 1. 基本分项包括:( 1)与本馆建立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关系的 省级(副省 图书馆达到20个,5分;50个,10分;(2)开展跨系统的馆际互 级)图书馆 借、文献传递,5分。 评估标准 2.加分项共10分:年馆际互 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 地 市 级 图 书 1.基本分项包括:与本馆建立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关系的图书馆 达到20个,5分;50个,10分。 馆 评估标准 2.加分项共10分:年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占年外借册次总量 15%, 加5分;占25%,加10分。 1.1.8 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 县级图书馆 1.基本分项:建立有馆际互借关系,5分。 评估标准 2. 加分项共 5分:与本馆建立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关系的图书馆 达到20个,加2分;达到50个,加5分。
2.2 文献传递
文献传递是以文献复制为基础,为其他图书 馆的用户提供文献服务 其本质是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
在12份地方行图书馆法规中,除《河南省公共图书馆 管理办法》外,其他法规的条款中都提到了图书馆资 源共享,如《北京市图书馆条例》第34条规定:“逐 步实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图书馆文献信 息资源共享。”《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17条提 出“实现全省图书馆资源共享”。
《广州 市公 共 图书 馆条例》
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
公共图书馆 类型
评估指标
省级(副省 级)图书馆 评估标准
地市级图书 馆评估标准
县级图书馆 评估标准
2.3.2 自建数字资源总量(TB):50TB-15分;40TB-12分;30TB-9 分; 20TB-6 分; 10TB-5 分;加分项共 5 分:有自建数字资源出版, 加3分;达到80TB以上且数字资源质量较高,加5分。 2.4.3 地方文献数据库建设:基本分项包括:(1)建设内容,考查 其选题规划情况,4分;(2)建设规模,考查其可用数据库数量及 其容量,6分。 2.3.2 自建数字资源总量( TB):15TB-10分;10TB-8分;8TB-6分; 5TB-4分;2TB-2分;加分项共5分:有自建数字资源出版,加3分; 达到20TB以上且数字资源质量较高,加5分。 2.4.3 地方文献数据库建设:基本分项包括:(1)建设内容,考查 其选题规划情况,2分;( 2)建设规模,考查其可用数据库数量及 其容量,3分。 2.3.1自建数字资源总量(TB):10TB-10分;8TB-8分;6TB-6分; 4TB-4分;2TB-2分 2.4.3 地方文献数据库建设:加分项包括:(1)建设内容,考查其 选题规划情况,2分;(2)建设规模,考查其可用数据库数量及其 容量,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