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整理要求的说明
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指导。
(二)完整、准确、安全: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三)及时、高效: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环节应高效、及时。
(四)规范、有序:档案管理工作应规范化、制度化,保持档案的有序性。
第二章档案收集第四条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退休职工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婚姻状况、健康状况等。
(二)退休职工的在职期间工作表现、表彰奖励、违纪违法等情况。
(三)退休职工的退休金领取、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福利待遇情况。
(四)退休职工的家庭情况、子女情况等。
第五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退休职工离职时,档案管理部门应负责收集其档案。
(二)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收集企业内部形成的退休职工档案资料。
(三)档案管理部门应与其他部门协同,及时收集涉及退休职工的各类信息。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六条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时间顺序排列,确保档案的连续性。
(二)分类归档,便于查阅和利用。
(三)编号清晰,便于检索。
第七条档案整理程序:(一)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
(二)对档案进行编号、登记。
(三)编制档案目录,便于查阅。
第四章档案保管第八条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防止档案霉变、虫蛀。
(二)档案存放应按类别、时间顺序排列,保持整齐有序。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确保档案安全。
(四)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九条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已退休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已退休员工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维护退休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已退休员工的档案管理。
第三条已退休员工档案是记录退休员工个人经历、工作业绩、福利待遇等信息的载体,对于维护退休员工权益、促进单位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已退休员工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确保已退休员工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已退休员工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退休员工的个人简历、工作经历、业绩评价等;(二)退休员工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等;(三)退休员工的奖惩记录、培训记录、职称评定等;(四)退休员工的退休金领取证明、医保卡等;(五)其他与退休员工权益相关的材料。
第七条档案收集要求:(一)收集的档案材料应真实、完整、准确;(二)档案材料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整理;(三)档案材料应分类归档,便于查阅。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已退休员工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保管,防止档案丢失、损坏、被盗;(二)保密保管,不得泄露退休员工的个人信息;(三)便于查阅,确保退休员工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已退休员工档案的利用:(一)退休员工本人及其家属有权查阅自己的档案;(二)单位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应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三)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需要,提供档案的复制件或证明材料。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条已退休员工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二)销毁前应经单位领导批准;(三)销毁过程中应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十一条已退休员工档案的销毁程序:(一)编制销毁清单,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二)在销毁前,通知退休员工或其家属,确认无异议;(三)按照规定程序销毁档案。
私营企业退休档案管理制度

私营企业退休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私营企业退休档案管理,保护职工退休权益,规范档案管理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企业所有退休职工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原则1. 归档原则: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职工的个人资料、考核档案等归档,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2. 保密原则:对职工的个人档案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3. 责任原则:企业领导应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管理程序规范、完善。
4. 权利保障原则:保障每位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档案管理服务。
四、档案管理内容1. 档案类型:包括职工个人基本档案、工作履历档案、考核档案等。
2. 档案归档: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各类档案整理、归档,方便管理和查阅。
3. 档案更新:对职工的档案信息进行定期更新,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
4. 档案借阅:职工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向企业申请查阅自己的档案信息,企业要及时提供服务。
5. 档案保管:企业要建立合理的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五、档案管理程序1. 档案建立:职工进入企业工作后,企业应及时建立其个人档案,包括基本信息、入职时间等。
2. 档案整理:对职工的各类档案信息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3. 档案更新:定期对职工的档案信息进行更新,保证信息准确性。
4. 档案审查:定期对职工的档案信息进行审查,确保档案规范有效。
5. 档案保护:建立完善的档案保护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6. 档案借阅:职工有权申请查阅自己的档案信息,企业要及时提供服务。
7. 档案销毁:对于不需要保留的档案信息,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处理。
六、责任义务1. 企业负责人应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管理程序的规范性和完善性。
2. 企业档案管理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
3. 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管理流程顺畅。
4. 职工也有责任协助企业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企业退休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企业退休档案是企业的宝贵财富,是企业发展的历史见证,对维护退休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企业退休档案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移交退休人员档案。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退休人员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退休人员的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工作经历、职务变动、奖惩情况等资料;(二)退休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退休金领取证明等资料;(三)退休人员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退休人员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档案材料应按照时间顺序、类别进行分类整理;(二)档案材料应保持原貌,不得随意涂改、剪贴;(三)档案材料应按照档案盒、档案袋、档案卷等标准进行装订。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防止档案材料受潮、霉变;(二)档案材料应分类存放,不得随意堆放;(三)档案材料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应遵循“依法、合规、便民、高效”的原则;(二)档案利用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三)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保管规定,不得随意涂改、损毁档案材料。
第五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一条档案鉴定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二)完整性原则;(三)科学性原则。
第十二条档案销毁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出销毁申请;(二)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审核;(三)报请企业领导批准;(四)销毁档案。
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管理,保障退休职工合法权益,提高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已经退休的职工及其有关档案材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并健全退休职工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所有退休员工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于退休职工档案信息采取保密措施,确保档案资料不被泄露。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档案管理办法,细化档案管理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组织和领导第六条企业应当成立退休职工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或部门主管负责人担任组长,职工经理办公室、人事部门、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负责档案工作的管理和统筹协调。
第七条企业应当指定专门的退休职工档案管理负责人,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和工作执行。
退休职工档案管理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负责档案管理和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组织安排。
第八条企业应当配备专门的人员,从事档案管理和文件管理的工作,视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设立一个专门的档案管理和文件管理的办公室,并配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
第九条退休职工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退休职工档案管理负责人对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当通过各种形式的常规和不定期检查评估,检查退休职工档案管理工作是否健康、结果如何。
第十条退休职工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退休职工档案管理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管理,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到位。
第三章档案管理的内容和方式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科学的退休职工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使用、转移和销毁等内容。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并不断完善退休职工档案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对退休职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使用、转移和销毁等工作的合理性和正确性。
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本制度旨在规范和完善企业内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确保退休人员的信息记录完整、准确,并妥善保管退休人员的个人档案,为企业提供人事管理的依据,确保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性。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包括在职期间的个人信息、离职手续以及退休人员的享受福利等。
第三条相关法律法规人事档案管理应遵循《劳动法》、《人事档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第二章人事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第四条人事档案建立程序1.企业在员工入职时应建立个人人事档案,记录员工的基本信息、学历证书、职业资格等相关信息。
2.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应在退休前的三个月内进行整理和归档工作,并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格式进行归档。
第五条人事档案管理责任人1.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整理、归档、借阅等工作。
2.人事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和档案管理经验,并定期接受相关培训。
第六条人事档案的保密性1.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应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或泄露档案中的个人信息。
2.人事档案管理责任人应确保档案的安全存放,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机密性。
第七条档案的归档和借阅1.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应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整齐有序。
2.借阅人应填写借阅申请单,并经相关审批审核后方可借阅档案,且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三天。
3.借阅人应妥善保管借阅的档案,严禁私自带出档案室,借阅完毕应及时归还。
第三章人事档案的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第八条人事档案的管理标准1.人事档案应完整、准确地记录退休人员的个人信息、离职手续、退休后的福利享受等内容。
2.档案管理责任人应按照既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档案的归档和借阅,并在每次操作后进行相应记录和核对。
第九条人事档案的归档标准1.档案应区分不同类别进行归档,如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等,每个类别应有相应的目录。
私营企业退休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包括人事档案、工资福利档案、医疗保健档案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退休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确保退休人员档案的长期保存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档案收集第四条退休档案的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连续性的原则。
第五条新退休人员的档案应在退休手续办理完毕后一个月内完成收集工作。
第六条收集档案时,应包括以下内容:1. 个人基本信息: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等;2. 工作经历:工作合同、岗位变动记录、绩效考核结果等;3. 薪资福利:工资条、奖金发放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4. 医疗保健:病历、健康检查报告、医疗费用报销凭证等;5. 其他相关材料:荣誉证书、培训证明、奖惩记录等。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七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便于查阅。
第八条每份档案应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和附件等部分。
第九条档案整理过程中,应确保以下要求:1. 文件材料齐全,内容完整;2. 文件材料顺序合理,便于查阅;3. 档案目录清晰,便于检索;4. 档案装订牢固,防止破损。
第四章档案保管第十条退休档案的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阅的原则。
第十一条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条件。
第十二条档案柜应配备必要的锁具,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三条严禁将档案带出档案库房,确因工作需要,应办理借阅手续。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十四条退休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保密的原则。
第十五条退休人员及其亲属、单位内部相关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应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查阅档案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随意涂改、撕毁、抽取档案材料;2. 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库房;3. 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第六章档案销毁第十七条退休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
退休人员档案管理规定
退休人员档案管理规定退休人员档案是指在职工退休后所形成的档案资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奖励、考核情况等内容。
为了规范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各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一、档案管理责任单位应当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定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档案的整理、保存、借阅等工作。
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做到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二、档案材料整理在职工退休后,单位应当及时整理其档案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职业生涯经历、奖惩记录、健康体检报告等内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档案整理工作要细致认真,不得遗漏重要信息。
三、档案保存期限退休人员档案应当根据相关规定保存一定的期限,一般情况下为永久保存。
对于重要档案资料,单位可以采取数字化存储的方式,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和便捷查阅。
四、档案借阅管理退休人员本人或其近亲属有查阅档案的权利,但需提前向档案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档案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档案借阅的时间和方式,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五、档案安全措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安全管理制度,保护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对重要档案资料要实行定期检查和备份,避免出现档案遗失或损坏的情况。
总之,规范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对于单位和退休人员本人都具有重要意义。
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资料的完整和安全;退休人员也要珍惜个人档案,依法行使查阅权利,共同维护档案管理的规范和有序。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记录和传承工作历程,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价值和意义。
单位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退休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退休人员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职称、奖励情况、退休审批材料等。
第五条退休人员档案的收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协助。
第六条收集到的档案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符合档案收集的要求。
第七条退休人员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时间顺序排列,确保档案的连续性;(二)按照档案类别和重要程度进行分类,便于查阅和利用;(三)档案材料应当装订整齐,确保档案的整洁和美观。
第三章档案保管第八条退休人员档案的保管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配备专门的档案保管人员。
第九条档案保管人员应当具备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熟悉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档案保管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档案保管标准,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尘、防盗、防火等条件。
第十一条档案保管人员应当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发现问题时及时采取措施。
第十二条退休人员档案的查阅、复制和借阅应当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档案利用第十三条退休人员档案的利用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其他部门需要查阅档案时,应当经人力资源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退休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因特殊情况需要查阅档案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经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十五条查阅档案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擅自涂改、损毁、抽换、销毁档案;(二)不得泄露档案内容;(三)查阅档案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擅自留存。
第五章档案信息化建设第十六条单位应当积极推进退休人员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
第十七条档案信息化建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二)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三)保障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
已退休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已退休员工档案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已退休员工的数量在企业中逐渐增多。
对于企业而言,如何有效管理已退休员工的档案资料,不仅是一项法律义务,更是对老员工的尊重和关爱。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已退休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已退休员工的档案管理工作,明确已退休员工档案的编制、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各项工作,确保已退休员工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为企业提供准确的人才资源信息。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已正式离职并已退休的员工,包括自然退休、提前退休、退休奖励等情况。
四、档案编制1.已退休员工档案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履历、考核评价、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情况、退休待遇等内容。
档案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已退休员工档案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编制,并在员工正式退休后立即整理归档,并且进行备份。
3.档案编制应当经过员工本人的确认和签字,确保档案内容的准确性。
五、档案保管1.已退休员工档案应当由企业建立专门的档案管理系统进行保管。
2.档案室应当设有专门的管理员进行管理,负责档案的保管、整理、清点及布置等工作。
3.已退休员工档案必须设置密码和权限管理,避免未经授权的人员查阅和使用档案。
4.档案室应设有防火、防水、防盗的安全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
5.档案室应当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六、档案利用1.已退休员工档案可用于企业内部人事管理、人力资源开发等工作。
2.已退休员工档案可以供已退休员工自行查阅或复制,但需提前申请并经过审核。
3.已退休员工档案不得随意外借、拷贝或转交给未经授权的单位或个人。
七、档案销毁1.已退休员工档案应当定期进行审查,将已超过法定保管期的档案进行销毁。
2.档案销毁应当由专门的人员进行,并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和监督。
3.档案销毁的方法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数据的安全和保密。
八、档案管理责任1.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退休员工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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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整理要求的说明
一、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企业整理退休人员档案时,应本着完整、条理、真实的原则,按档案内容将其分为以下四类:
(一)招工(入伍)、退休材料:包括招工(入伍)审批表、病退材料、退休申请表、公示结果、退休审批表等;
(二)工资待遇材料:包括转正定级、升级、调资等各种工资变动审批表和解决待遇问题审批材料,保险福利待遇核定等材料;
(三)加入党团材料:包括中国共产党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党纪处分材料,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四)其他材料:不属于上述三类的材料一律归入此类(整理时应按原档案管理分类排序归类)。
二、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卷内文件目录的登记目录是查阅档案内容的索引,目录登记要求清晰、确切、精炼,目录应放在档案首页,包括以下内容:
1.类号和顺序号(如第一类第一份,在目录应登记为“一、1”,以此类推);2.材料名称(有题名一般要登记全称,无题名或题名不准确重拟题名,题名称较长可以用规范简称缩写,但应准确反映材料的主要内容);
3.材料制成的时间(材料制成时间要填全年月日,一般采用落款时间);
4.材料的份数,页码的计算登记。
材料份数应以每个完整材料为一份;材料页数的计算,每面为一页,无内容的页面不计算页数,并按页码数如数填写,封面封底及衬纸后空白页不计算页数,封二或封三的填写说明不算页数。
书写目录时,应在每类目录之后,留出适量的空格,供补充材料使用。
三、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整理要求
1.排序:在具体整理档案时,所有材料按档案形成时间的先后排序。
并在每份材料第一页的右上角编上类号和顺序号(此编号与目录编号要一致,具体格式为:类号—顺序号,如第二类第三份材料的编号格式为2—3)2.技术加工:对招工(入伍)登记表、退休审批表、工资待遇等重要材料,有用纸不规则、破损、卷角和折皱等情况的,要进行剪裁、裱糊、包边等技术加工,以延长档案文件材料的保存寿命。
文件材料上有大头针、曲别针、订书针等金属物品,要去除,防止锈蚀。
四、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的装订
在装订退休人员档案时,用白色卡线装订,长度要适中。
装订时,将全卷材料卷面向下,把卡线对折,然后将折点当穿头,由卷面中眼穿至卷底,最后将已穿过卷底上下两线头,同时朝卷底中眼的折头带孔中对穿打结。
五、档案的编号及档案盒脊背的填写
(一)档案的编号
1.档案编号的构成:档号由社保个人编号、单位社保编码、案卷顺序号三级代码构成。
①社保个人编号(填写社保个人编号后8位阿拉伯数字),以职工退休待遇审批表个人编号为准;②单位社保编码(6位阿拉伯数字),以职工退休待遇审批表单位编码为准;③案卷顺序号(单位移交退休人员编号),此号到移交市档案馆时统一编制。
2.档案编号的要求:①确保唯一性,一人一档,一档一号,不得重复;②用耐久字迹(炭素、篮黑墨水等)规范填写在档案盒脊背的指定位臵。
(二)档案盒脊背的填写横向填写档号,竖向填写单位名称,原工作单位可用雕刻的印章加盖,填写时要求字迹清晰耐久、书写端正、整齐美观。
(一)招工(入伍)、退休材料:包括招工(入伍)审批表、病退材料、退休申请表、公示结果、退休审批表等;
(二)工资待遇材料:包括转正定级、升级、调资等各种工资变动审批表和解决待遇问题审批材料,保险福利待遇核定等材料;
(三)加入党团材料:包括中国共产党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党纪处分材料,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四)其他材料:不属于上述三类的材料一律归入此类(整理时应按原档案管理分类排序归类)。
(一)招工(入伍)、退休材料:包括招工(入伍)审批表、病退材料、退休申请表、公示结果、退休审批表等;
(二)工资待遇材料:包括转正定级、升级、调资等各种工资变动审批表和解决待遇问题审批材料,保险福利待遇核定等材料;
(三)加入党团材料:包括中国共产党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党纪处分材料,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四)其他材料:不属于上述三类的材料一律归入此类(整理时应按原档案管理分类排序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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