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主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57号提案答复的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57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8.17•【字号】宁人社字〔2020〕9号•【施行日期】2020.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57号提案答复的函宁人社字〔2020〕9号解方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区“互联网+人社”发展速度的提案收悉。
此件由我厅主办,现答复如下:一、目前我区“互联网+人社”建设发展情况近年来,宁夏人社信息化工作以“实现大服务、构建大数据、搭建大平台”为奋斗目标,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发展理念,立足信息化便民服务定位,全力推进“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改革步伐,着力打造“人社服务就在我身边”服务品牌,信息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数字人社、卡惠民生、云惠宁夏”格局基本形成,在助推地方经济建设、惠及民生、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顶层设计重管理,科学制定建设规划。
先后制定印发《关于推进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区人社信息化发展方向和建设内容予以明确,分步骤、分阶段推进公共服务建设。
依托社会保障“一卡通”“金保工程”和“社保云”等项目建设,建成了覆盖全区690万人群、日均服务9.3万人次的全区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省集中”信息管理平台,已累计制发社会保障卡696.74万张(同步签发电子社保卡151万张),基本实现“全民覆盖、人手一卡、广泛应用”;联通了部、省、市、县、乡、村六级业务专网,覆盖全区6178家社保经办机构、基层民生中心、医院药店、金融服务网点,初步形成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衔接有序、规范安全高效的“互联网+”发展格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0.04.07•【文号】人社部明电〔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4.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市场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精准有序扎实推动复工复产,实现人财物有序流动”的相关部署,依法规范当前形势下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执法行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执法行动的目标任务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有关要求,结合援企、稳岗、扩就业等政策措施,依据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履行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及时查处各类侵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行为,坚决纠正针对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就业歧视,为促进劳动者就业和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专项执法行动的时间各地区根据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按照持续时间不少于1个月,结束时间不晚于2020年6月30日的要求,自行确定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时间。
具体实施时间由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商市场监管部门确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保障监察局。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的实施意见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11.13•【字号】沈人社发〔2020〕81号•【施行日期】2020.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合同正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的实施意见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各第三方电子劳动合同签署服务机构:为深入推进沈阳振兴发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便民利企,提高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效率,丰富人社部“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应用场景,优化劳动用工管理模式,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20﹞33号)和《沈阳市人民政府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有关精神,现就在我市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基本原则根据国家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按照市场化运作、政府指导服务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积极性、强化政府服务管理职能,推动运用互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形成“线上签约、链上管理、大数据应用”的劳动合同电子化应用管理新模式;积极创造电子劳动合同多场景应用的制度环境,不断拓展政务链的综合运用;长远谋划、分布推进,逐步推动电子劳动合同的广泛应用和管理服务的最优化,进而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助力沈阳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第三方电子劳动合同签署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签署服务机构”)适用本意见。
三、合同订立电子劳动合同订立的五个要素:(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订立电子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下简称《电子签名法》)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
(三)电子劳动合同内容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必备条款和内容,约定条款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05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攻坚行动的通知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全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深入实施,努力完成今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决定在10月下旬至12月底,集中开展“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攻坚行动”。
一、强化各项政策贯彻落实(一)加大专账资金使用效能。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7号),优先使用专账资金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以工代训和技能扶贫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快专账资金使用执行进度。
有条件的地区可安排经费,对培训组织动员工作进行奖补。
(二)激发以工代训政策新动能。
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出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30号)精神,发挥专账资金稳定和扩大就业的积极作用,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以及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各类企业开展以工代训。
(三)加大政策落实力度。
充分利用就业补助资金,重点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职业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企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的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教材开发、师资培训、教学改革以及职业技能竞赛等基础工作。
二、强化组织实施工作力度(四)健全工作协调机制。
贯彻落实2019年国务院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充分调动和发挥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国资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与,并共同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互联网+人社”信息化系统建设思路探析

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本栏目责任编辑:李雅琪“互联网+人社”信息化系统建设思路探析秦涛(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江苏徐州221000)摘要:传统模式下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效率低下,难以满足人们的需求。
“互联网+信息化”技术的发展,为人社信息化系统建设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
利用“互联网+”技术的高效性、智能化特性构建全新的人社工作新模式,能够有效提升人社工作效率以及服务水平,保障人社事业的蓬勃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系统中图分类号:TP3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44(2021)02-0225-02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Analysis on the Thoughts of "Internet +Human Society"Informa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QIN Tao(Information Center of Xuzhou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Xuzhou 221000,China)Abstract: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work under the traditional model are inefficient and difficult to meet people's needs.The development of "0Internet +information"technology has provided new development idea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human and social information ing the high-efficiency and intelligent features of "Internet +technology"to build a new mode of hu⁃man and social work can effectively improve the efficiency and service level,and ensure the vigorous development of human and so⁃cial undertakings.Key words:internet +;human resources;social security;information system1引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对于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提升就业人员数量、增加人民收入水平都至关重要[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8.09.20•【文号】人社厅发〔2018〕102号•【施行日期】2018.09.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8〕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以下简称档案)信息化建设,是提升档案管理服务水平的基础工程,是进一步简化优化档案管理服务的重要抓手。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9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以服务用人单位和流动人员为中心,以推动档案管理服务与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为目标,以“金保工程”项目建设为依托,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信息全国共享”的原则,构建省级集中、全国联通的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格局,实现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标准化、便民化,为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提供基础保障。
(二)基本原则。
档案信息化建设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
档案信息化建设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组成部分,全国统一规划,统筹推进。
全面启用人社领域社会保障卡应用

2020年4月28日蚌埠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全面启用人社领域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蚌人社秘〔2020〕66号)文,对我市今年下半年全面实现社保卡在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劳动关系、职业培训、人事人才等各业务领域的应用做出来计划安排。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主任朱彬良对该文件的出台进行了政策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自2020年元月1日起,我市社保卡业务全部下放至各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办理,原市级社保卡办理窗口停止办理所有社保卡业务。
办事群众可直接前往社保卡合作银行指定网点办理社保卡相关业务,实现社保卡新申办、补(换)的立等可取,可以说这是我们提升便民服务能力的一项重大举措。
现在从国家层面要求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卡联动服务、基层服务、线上服务和跨地区服务能力,提升电子社保卡的多渠道服务能力,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卡联动服务、基层服务、线上服务和跨地区服务能力,提升电子社保卡的多渠道服务能力,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2019年底,人社部与11家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公司签署社会保障卡创新应用服务合作协议,旨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发挥金融机构、互联网公司的全国服务优势。
省市各级政府也对社保卡的应用工作进行具体的部署和推动,疫情期间,省人社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返岗复工线上服务有关系统和电子社保卡防疫健康信息码应用的通知》等文件,5月1日开始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也对社会保障卡提出新要求,可以说社保卡在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劳动关系、职业培训、人事人才等人社业务领域的作用愈发显得紧迫和必要。
我市已经具备社保卡应用的硬件和软件条件,因此近期出台《关于全面启用人社领域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的文件。
四、工作目标随着社保卡应用的不断深入,借助银行网点是最快实现社保卡业务全覆盖的渠道,在目前全市已部署完成的快速制卡网点共有22个(含三县),数量也在持续增加中。
“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

“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互联网+人社”是贯彻落实“互联网+”、大数据等国家重大战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增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效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快推动“互联网+人社”实施,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服务人民为中心,以改善民生保障、增进人民福祉为主线,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思维,全面发挥我国互联网应用规模优势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资源优势,深度挖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潜力,增强创新能力,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激发社会创新活力,破解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诉求,面向各类服务人群,构建人人参与、人人享有、人人获益、人人便利的“互联网+人社”发展格局。
坚持融合创新。
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与互联网的创新理念、创新模式、先进技术深度融合,加快业务创新与服务方式变革,引领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形成“互联网+人社”新模式。
坚持开放共享。
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服务资源、数据资源和基础设施资源平台化,完善各类资源的开放共享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民生服务,形成公众参与、社会共建的新形态。
坚持安全有序。
正确处理创新发展与保障安全的关系,强化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夯实信息化支撑能力,确保“互联网+人社”健康、安全发展。
(三)行动目标按照试点示范、逐步推广的模式分阶段推进“互联网+人社”建设。
2018年之前,着力推进“互联网+人社”试点示范工作:初步建成促进“互联网+人社”发展的创新能力体系,优选一批行动主题纳入应用示范,探索形成一批可持续、可推广的创新发展模式。
2020年之前,实现“互联网+人社”多元化、规模化发展:建成较为完善的创新能力体系,形成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衔接有序、规范安全高效的“互联网+人社”发展格局,各项行动主题全面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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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卡轨迹图
融合社保卡应用、服务、管理信息,开展针对持卡人员的信息分析,形成用卡行为轨迹,判断持卡人员的用卡方式及服务偏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建设,部、省两级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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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应用平台
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规范数据采集和应用标准,拓展数据采集范围,积极与公安、税务、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共享数据资源,探索引入社会机构、互联网的数据资源,构建多领域集成融合的大数据应用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数据关联分析,结合“人社电子档案袋”、“用卡路线图”的轨迹分析结果,形成服务需求的实时感知与预判分析能力。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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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资格认证
利用大数据技术,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数据资源,通过与社会数据的对接,实现对享受待遇资格人员出行、就医购药等生活轨迹信息的关联性分析,辅助判断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借助移动互联网、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推进待遇享受资格远程认证。通过与就业创业服务数据的对接,实现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核。
部、省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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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D图
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对各类群体就业信息的汇聚整合与关联分析,结合智慧地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位置挖掘分析等技术,全方位、多维度地展现各地区、各行业、各工种的人力资源市场供需状况、就业景气指数、薪资水平等,引导劳动者有序流动、理性择业、转换和提升职业技能,指导用人单位合理设置招聘计划,指导培训机构开发更具针对性的培训课程,开展培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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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智能监控
利用社会资源,逐步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及线上线下购药服务纳入智能监控范围,结合参保人员持卡就医购药的轨迹信息,实现对门诊、住院、线上线下购药等医疗服务行为的全方位监控。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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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推进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省级集中,支持省内异地就医业务;加快国家与各地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对接,实现全国范围的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
利用大数据、智慧地图、融合通信等技术,建立智能执法调度指挥平台,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现应急指挥、执法调度、移动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持。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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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监管
依托“人社信用体系”,对诚实守信主体实行信用承诺、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激励措施。加强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的信用管理,依法打击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惩处“黑中介”和协议机构的违规、欺诈、骗保等失信行为。在录用公务员、荣誉表彰等时,审查录用人员、表彰对象的信用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建设,部、省两级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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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电子档案袋
聚集整合个人的就业经历、职业技能培训、参保缴费、待遇享受、工资收入、权益保障、表彰奖励等数据,以及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等数据,形成服务对象的电子档案信息。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各类服务对象的基础属性、业务属性、行为轨迹进行“画像”,开展比对和关联分析,准确描述不同群体、个体的业务行为特征,为核验服务对象的业务状态、感知服务需求提供支持。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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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精准扶持
整合就业信息资源,利用大数据分析,准确感知劳动者就业创业需求,结合劳动者的就业意向、技能水平、文化程度等个人特征,为劳动者提供精准的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开展在线职业评测与就业创业指导,主动推送各项就业扶持政策信息。引入信用机制,依托“人社信用体系”,分类设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和贷款周期等。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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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参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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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等技术,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按规定支持相关部门及社会机构联网核验参保状态情况。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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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参保精准识别
利用大数据技术,定位未参保对象,确定重点扩面人群,探索利用社交网络、城市服务等互联网服务入口推送参保提示信息,提供网上自助参保、续保、缴费等服务,辅助参保人员自助完善个人登记等信息,引导广大群众参加社会保险,推动全民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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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身份认证平台
依托社保卡及持卡库,构建全国统一的个人身份认证平台,支持各类用卡场景,实现对服务对象的准确识别,形成业务办理的实名制验证能力,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并与国家统一建设的用户身份认证体系实现互联互通。结合生物特征识别技术,进一步提高身份识别的精准度和方便性。增强社保卡互联网应用能力。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建,社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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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通过与政府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建立部门协同的网上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落实人才政策,解决各类人才的后顾之忧。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建
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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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维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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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互联网新媒体,构建在线政策咨询平台,针对不同人群在文化程度、技能水平、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分类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政策宣传和法制教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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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预警
利用互联网收集用人单位发布的用工信息、工资支出信息等,通过与就业、社会保险数据的对比,构建基于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失业预警体系,实现对企业用工状况、劳动者失业情况的监测预警。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建
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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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社会保险服务
推动社会保险业务进驻统一的网上服务大厅,并向移动应用等其他公共服务渠道延伸。面向个人及参保单位提供网上参保缴费等业务办理和查询服务。利用大数据技术感知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诉求,提供贴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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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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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联动处理
构建线上线下相衔接的权益保障平台,支持信访、社会保险基金欺诈、劳动人事争议、劳动保障监察等案件的信息协同与共享,形成登记受理、执行调度、处理反馈相结合的权益保障联动机制,实现对群众权益保障诉求的跨地区联动处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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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应急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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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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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一卡通
依托社保卡,支持就医结算与就医服务的便捷流程,实现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相关医疗费用的本地或异地直接结算;为持卡人员提供挂号、就诊、取药、检查单及化验单的打印与查询等就医服务;实现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与医疗救助、大病保险等待遇的衔接结算。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建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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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信息服务
建立全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数据库,实现全国档案信息共享、异地查询。开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网上办事服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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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市场监管
建设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平台,归集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构建以信用监管、信息公示为核心的监管体系,面向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网上许可、年度报告、信息公示等服务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录、年度公示、信息查询等服务。运用大数据技术,提升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决策支持能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建设,部、省两级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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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智能监督
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实现对社会保险业务、基金财务及相关数据资源的比对核查,推动社会保险与财政、税务、金融监管等大数据资源的融合应用,筛查社会保险基金欺诈违法违规行为,实现精确查处,提升基金监督效能。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建
人才服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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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调解仲裁
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在线预约立案、开庭、案件信息推送等服务,推进在线调解和仲裁,引导当事人合理维权,及时化解争议。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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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智能监察
推动建立统一的网上劳动用工备案平台,加强劳动用工动态监测。利用互联网数据,发现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并与就业、社会保险、劳动用工信息进行比对核查,确定需重点监控的用人单位,有针对性地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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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
加快推进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付结算平台,广泛借助合作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支付渠道,拓展社保卡的线上支付结算模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建设
二、管理服务创新行动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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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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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统一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实现全业务、多渠道的便捷服务。构筑统一的网上服务大厅,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服务事项,都要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提供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的实时查询服务,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办理”。推广网上维权、网上调解仲裁、网上职业培训等新模式。着力提升12333电话服务能力,大力发展移动客户端、自助服务终端、微信等服务渠道,依托全国统一的个人身份认证平台,构建全网统一的用户管理体系,实现线上线下各类服务渠道之间的互动衔接。
部、省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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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应用普及
充分发挥社保卡的身份凭证功能,推动持卡办事,逐步实现社保卡在就业、社会保险、人才服务、劳动维权等业务领域的普遍应用,形成“持卡前台办事,材料后台调取”的经办服务新模式。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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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流程优化
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简化优化业务流程。建设统一标准的电子档案系统,统一业务入口,精简业务表单,简化办理过程。实现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的协同办理。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与政府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进一步减少群众办事证明材料。依托“人社信用体系”,建立依据信用情况开展业务分类处理的新模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建设
三、社会协作发展行动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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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应用拓展
基于持卡库,建立面向社会开放的社保卡服务平台,支持政府其他部门及社会机构开发社保卡应用。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建,社会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