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刑事侦查学复习内容

合集下载

刑事侦查学期末复习资料

刑事侦查学期末复习资料

刑事侦查学期末复习资料支萍(2006-2007第一学期)第一部分概念刑事侦查学刑事侦查侦查主体刑事侦查客体刑事技术刑事技术鉴定同一鉴定种属鉴定痕迹检验笔迹鉴定犯罪现场现场勘查枪弹勘验牙齿咬痕犯罪事实犯罪痕迹刑事照相车辆痕迹现场分析侦查实验刑事特情立案并案侦查第二部分基本要点1、刑事侦查学的研究对象2、刑事侦查学的研究方法3、刑事侦查主体的种类4、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与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的主要区别5、刑事侦查的基本任务6、刑事案件的基本特点7、刑事侦查原则8、鉴定的权属和鉴定资格9、刑事技术的鉴定对象10、刑事技术鉴定的基本任务11、刑事技术鉴定的种类12、形象痕迹的形成要素13、痕迹的分类14、手印的分析判断的主要内容15、脚印的分析与判断16、工具痕迹在刑事侦查中的作用17、刑事照相的基本内容18、物证照相和辨认照相的区19、犯罪现场的分类及特点20、形成工具痕迹的因素21、侦查计划的内容22、构成犯罪现场的要素23、搜查的适用和要求24、通缉的适用25、跟踪守候的适用26、早期现象尸体27、晚期现象尸体28、成为刑事侦查客体的条件29、侦查机关与侦查人员30、鉴定权与鉴定资格31、刑事照相的基本内容32、指纹的纹线系统33、同质和异质整体分离物体的区别34、并案侦查的条件35、破案的条件36、侦查终结和结案报告的基本内容第三部分简答1、侦查的基本含义;2、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进行刑事侦查的主要区别;3、如何认识侦查与侦察;4、种属鉴定的作用;5、痕迹检验的意义6、痕迹检验的任务7、形象痕迹的分类8、工具痕迹在侦查中的作用9、车辆痕迹检验的意义10、现场勘查的任务11、现场分析的内容12、搜查的适用条件及法律规定13、通缉通报的适用条件14、跟踪守候的适用对象第四部分基本题型一、不定向选择1、《刑事侦查学》研究的基本内容是()。

A刑事侦查方法 B痕迹检验 C刑事技术手段 D刑事侦查措施2、刑事侦查的基本任务是()。

侦查学考试要点

侦查学考试要点

侦查学第一章侦查学的基本理论★1.侦查的定义:侦查是指公、检等机关以刑事案件为目标,依法采取公开和秘密的方法,收集、审查、核实、运用证据,以查明案情、查获犯罪嫌疑人的专门活动。

★2.侦查活动的主体:公,检,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

★3.侦查活动的客体:侦查活动的对象,更具体的说是指刑事案件。

★4.侦查学的基本原理(三大原理):物质交换原理,因果关系原理,同一认定原理。

简单题5.侦查学产生基础:法律,实践,科学。

★6.外国刑事侦查发展史中的主要人物:汉斯•格罗斯近代侦查学的奠基人,1893年《司法检验官手册》“黄金规则”“重视现场”阿伦•平克顿1850年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私人侦探所7.同一认定原理的依据和条件:客体的特殊性,客体的相对稳定性,客体特征的反映性,客体特性的可识别性。

第二章侦查的主体与客体★1.侦查主题既指侦查程序主体,也指侦查权主体。

侦查程序主体,广义,是指一切参与到侦查程序中来的机关和个人。

具体包括警察,检察官,法官,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翻译,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等。

侦查权主体,狭义,是指被法律侦查权的机关和个人。

具体包括请见第2条。

★2.侦查人员的条件:侦查人员的政治条件,业务条件,侦查人员的生理、心理条件。

3.刑事案件也称刑事犯罪案件,是指危害社会利益,触犯刑律应当受刑罚处罚,并经侦查部门立案侦查的犯罪事件。

其成立应当具备2个基本条件,犯罪事实条件和立案程序条件。

4.刑事案件的纵向动态构成:行为预备阶段,实施阶段,作案后的掩盖。

★5.刑事案件的横向静态构成:七何要素:何时(when),何地(where),何人(who),何事(what matter),何故(why),何物(what thing),何情(how)。

6.刑事案件的特点:P377.刑事案件发生的基本规律:起伏变化律,时空影响律,辐射蔓延律,关系互动律。

第四章侦查基础工作1.侦查基础工作:阵地控制,刑嫌调控,犯罪情报。

刑事侦查学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刑事侦查学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刑事侦查学一、填空题、国际公认意大利的汉斯·格罗斯于年出版的一书标志着刑事侦查学的诞生。

、硝酸银溶液法对显现、上的陈旧汗垢手印特别有效。

、笔迹检验的科学基础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书写习惯的,二是书写习惯的。

、枪弹痕迹主要包括弹头、弹壳上的以及。

、左右脚印跟部中心点垂直于的间距叫步幅宽度。

、在犯罪现场上留下自身物体反映形象的客体叫。

、系统位于内部花纹系统的下部。

、按箕口朝向划分,箕口朝向小指方向的箕型纹为。

、对发射后擦拭过的枪支,如果发现有亚硝酸盐存在,即可判断发射时间约在天以内。

、在进行综合评断时,一般是从解释开始的。

、手掌内侧部没有纹。

、在我国的法制体系里,与是两种在本质上具有质的差异的行为,因而在查处过程中适用不同的法律和程序。

、侦查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阶段,其最根本的目的是。

、刑事侦查学是及其的一门应用科学。

、刑事侦查学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

、侦查活动系统由、和三要素构成。

、侦查终结时,侦查人员应当对侦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书以及有关材料,按照归档要求进行审查核实,分门别类,分别制作和。

、保护现场的共同做法:、和。

、调查询问的对象和内容可分为、和三种。

、侦查办案的核心问题是。

是正确处理口供与其他证据关系的基本原则。

二、单项选择题.刑事侦查学是一门应用科学,其核心和主干是研究.侦查范围.侦查计划.侦查对策.侦查环境().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人民公安工作的.重要基础.根本任务.奋斗目标.基本方针().有权向自己管辖的地区发布通缉令的公安机关是.派出所以上的.县级以上的.地级以上的.省级以上的().对公安机关冻结存款、汇款进行监督的部门是.上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当地政法委员会().在搜查中,需要扣押物品、文件时,应当场开列《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一份.一式二份.一式三份.一式四份().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在小时内安排小时内安排小时内安排小时内安排().侦办绑架案件中,侦查工作的第一原则是.制服犯罪嫌疑人.保护人质安全.保护财产安全.保证警察安全().构成奸淫幼女罪的被害人年龄应是不满周岁周岁周岁周岁().认定贩毒案件犯罪事实最关键的证据之一是.有犯罪嫌疑人可查.有毒品可查.有犯罪线索可查.有犯罪地点可查().系列盗窃案件作案人的作案手法一般具有A.多样性.复杂性.习惯性.可靠性()三、不定项选择题.刑事侦查学研究方法中的调查法主要有.典型刑事调查法.抽样刑事调查法.综合调查法.比较调查法.总结调查法().刑事统计工作的过程可分为().统计调查阶段.统计整理阶段.统计发展阶段.统计分析阶段.统计完善阶段.现场照相中反映被拍摄客体本来原貌的基本要求是().客观.丰富.真实.清晰.及时.在调查访问中,促使访问对象回忆情况的方法有().接近回忆法.相似回忆法.对比回忆法.暗示回忆法.关系回忆法.根据辨认的客体不同,可将辨认分为().人身辨认.尸体辨认.物品辨认.场所辨认.间接辨认.在案件侦查中,守候监视的方式有().定点守候.伏击守侯.追缉守候.巡查守候.堵截守候.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是().初期的恐惧、畏罪心理.盲目心理.亲合心理.犹豫心理.苟安心理.刑事侦查基础业务工作包括().刑事侦查情报工作.刑事特情.刑事技术.刑嫌调控.阵地控制.刑事案件侦查终结的条件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必须有犯罪嫌疑人口供.犯罪性质及罪名认定准确.法律手续完备.爆炸案件现场炸点较常见的类型有().炸坑.穿孔炸点.截断炸点.粉碎炸点.悬空炸点四、名词解释1.侦查2.刑事犯罪案件3.犯罪情报4.刑事特情5.搜查6.预审查证。

刑事侦查复习总提纲

刑事侦查复习总提纲

刑事侦查第一章绪论一、侦查的概念:侦查是国家专门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为收集证据,揭露犯罪,揭发犯罪人而依照法律规定所实施的调查性措施和强制性措施的总称。

要确立侦查的概念,必须明确侦查的一些基本构成要素:1、侦查的主体;2、侦查的客体;3、侦查的内容;二、侦查学的研究对象(一)关于侦查学研究对象的各种观点●侦查活动规律和方法说;●犯罪规律、侦查对策说;●犯罪行为、侦查行为说;●侦查技术、侦查措施和侦查方法说;●侦查技术、措施、方法、谋略说;●侦查行为规律说;●犯罪、侦查活动说;●犯罪控制调查说;●侦查犯罪、预防犯罪说;●侦查活动说(二)侦查学的研究对象是侦查活动及其规律1、将侦查学的研究对象抽象为侦查活动及其规律,是从整体的角度对侦查学的研究对象进行了全面概括2、将侦查学的研究对象表述为侦查活动及其规律,揭示了侦查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三、侦查学的界定(一)概念:侦查学是研究侦查活动及其规律的刑事应用法学。

(二)侦查学的形成1、侦查学产生的条件:(1)社会环境(2)科学和物质基础:A、笔迹学的建立B、阿方斯·贝蒂隆和他创立的人体测量法C、指纹学的建立和形成简况(3)侦查机构的建立和专业化a英国苏格兰场的问世b法国维多克侦查模式C美国平克顿私人侦探公司(4)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完善2、侦查学的诞生侦查学的诞生是侦查科学内在发展的必然结果。

19世纪末期,由于侦查实践的发展和侦查经验的丰富,侦查理论进一步得到充实,特别是侦查学的许多重要分支性学科如法医学、毒物学、笔迹学、指纹学、人体测量法,侦查照明技术的创立和推广,构成侦查学基本内容的理论框架和方法体系业已形成,使侦查学的建立具备了成熟的条件。

四、侦查学的学科体系侦查学的学科体系是由理论侦查学(理论研究)、应用侦查学(应用研究)、比较侦查学(比较研究)三部分构成的一个互相联系、相互补充、互相制约的有机整体。

刑事案件一、刑事案件的概念(一)概念:侦查学所称的刑事案件,是指触犯刑律,依法应受到刑罚处罚,并经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的犯罪事件。

刑事侦查知识点

刑事侦查知识点

《刑事侦查》治安专业知识点1、刑事侦查工作的概念,刑事侦查工作是公安机关依据法律和国家赋予的权力,运用各种侦查措施、手段和刑事科学技术,发现、控制、揭露、证实刑事犯罪的一项专门工作。

2、刑事侦查的构成,刑事侦查人员、刑事犯罪案件、刑事侦查对策、刑事犯罪信息、侦查技术装备。

3、刑事侦查的任务,侦查破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防控犯罪,制止减少刑事犯罪发生。

4、刑事侦查的方针,依靠群众—刑侦工作的基础;抓住战机—侦查破案的关键;积极侦查—侦查的基本要求;及时破案—侦查的最终目的。

5、刑事侦查的原则,党委领导;群专结合;依法办案;快速反应;侦查协作;保守秘密。

6、刑事侦查措施的概念,刑事侦查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在同刑事犯罪斗争中,依据法律、法规所采用的具体方法,是侦查活动达到侦查目的必须借助的专门工具。

7、侦查措施的分类,分为常规措施、紧急措施、重大措施、秘密措施、强制措施、防范措施。

8、常规措施,包括现场勘查、摸底排队、调查询问、侦查实验、公开搜查、公开辨认、侦查讯问、专案侦查。

9、紧急措施,包括通缉通报、追击堵截、控制销赃、解救人质、警犬追踪搜索。

10、重大措施,并案侦查、专项斗争、破案战役、办案协作。

11、秘密措施,内线侦查、秘密辨认、秘密逮捕、外线侦查、技侦手段。

12、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13、防范措施,阵地控制、电子监控、刑嫌调控、联防堵卡、技术预防。

14、调查询问的作用,查明案情,获取线索,搜集证据,核实口供。

15、调查询问的地位,是一项最基本的侦查措施,是运用量最大的侦查措施;是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侦查员必备的基本功。

16、调查询问的定义,调查询问是指侦查人员运用公开和秘密的方式,对事主、被害人、知情人进行询问,了解案件有关情况、发现犯罪线索、获取证人证言,以证实犯罪的一项基本侦查措施。

17、现场访问与案件侦查过程中的调查询问的差别,(1)现场访问是初步了解情况,发现线索的过程。

刑事侦查学-复习资料

刑事侦查学-复习资料

写在前面:本次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名词解释、判断分析、简答和案例。

希望大家都有一个好成绩!刑事侦查学的对象刑事侦查学是一门研究侦查犯罪的措施、手段和方法的专门科学。

它的研究对象是由刑事技术手段、侦查措施和侦查方法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构成的。

刑事技术手段 , 是指为了发现、提取、固定、检验物证和防范控制犯罪而采取的各种科学技术方法的总称。

主要包括刑事、痕迹检验、枪弹检验、文书检验、笔迹鉴定、指纹鉴定、物证化验、外貌识别和人像鉴定,以及指纹档案管理和犯罪防范技术,等等。

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对犯罪案件实施侦查所采取的各种策略方法。

主要包括:现场勘查、侦查实验、询问、搜查、扣押物证、通缉、通报、讯问等项措,以及实施各项侦查措施应当采取的策略方法。

侦查方法,是指各项侦查措施和技术手段在侦查破案中的综合运用。

三括侦查破案的一般方法和侦破各类案件的具体方法。

侦查,是指侦查机关为了收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查获犯罪分子,依法进行专门调查和实施强制性措施的活动。

犯罪活动的规律和特点一、犯罪活动的基本规律犯罪与政治、经济文化犯罪与时间(时代、季节、特定时间)犯罪与地点犯罪与年龄犯罪与性别犯罪与侦查打击二、犯罪活动的基本特点犯罪活动的隐蔽性a犯罪时空的隐蔽性b犯罪手段的狡猾性c犯罪人犯罪前后身份的合法性犯罪活动的客观反映性a犯罪行为是犯罪意识的反映b犯罪痕迹是犯罪行为的反映c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是犯罪行为的形象反映和思维再现犯罪活动的复杂性a犯罪成员的复杂性(年龄、职业、犯罪经历)b犯罪动机和目的的多样性c犯罪方式的多样性d犯罪结果的多样性三刑事案件的要素(一)犯罪时间指犯罪分子预谋犯罪到事实犯罪的一个较长的时间段,包括犯罪预备时间,实施犯罪时间,销赃毁证和逃避打击的时间等。

在侦查时间中指实施犯罪的时间意义:1.有利于排查犯罪嫌疑对象;2.有利于刻画犯罪分子;3.有利于采取紧急措施。

犯罪时间差——指犯罪人犯罪行为的实施与他人(主要指被害人、案件发现人、侦查人员)的活动时间上存在的一种相互交叉重叠的现象,这种相互交叉重叠就是时间顺序的先后,犯罪分子实施犯罪多是利用周围无人,事主离去等有利时机,犯罪后又往往采取破坏,转移,伪装,掩盖等方法尽量使犯罪行为隐蔽而不被发现和揭露1.犯罪行为的实施与事主或者其他人在现场上的活动时间存在着时间差。

刑事侦查学——精选推荐

刑事侦查学——精选推荐

刑事侦查学刑事侦查学期末复习资料第⼀章刑事侦查学绪论1、刑事侦查学诞⽣的标志答:1893年,奥地利,汉斯·格罗斯《犯罪侦查》(《侦查⼯作指南》《司法检察官⼯作⼿册》各种翻译可能不⼀样)2、与刑事侦查学关系较为密切的学科3、与侦查学关联最⼤的三个学科答: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犯罪学4、侦查的概念、理解P8答:(1)概念: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的专门调查⼯作和(采取的)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强制措施: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传)(2)理解:主体、对象、⽬的、中介、依据、任务5、侦查概念的主要特点:侦查主体的特定性、侦查阶段的独⽴性、侦查⽅式的专门性、侦查任务的明确性、侦查活动的依法性。

6、我国拥有侦查权的侦查主体答:公安机关、⼈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7、刑事侦查⼯作的特点答:对抗性(是指刑事侦查⼯作与侦查对象之间存在明显的对抗⽭盾)、秘密性、时机性、谋略性(刑事侦查⼯作的谋略性特点是由刑事犯罪的隐蔽性和狡猾性所决定的)8、侦查活动的本质属性P9职权、程序、措施、证明活动、抓捕犯罪嫌疑⼈的⾏动9、刑事侦查学的特点答:政治性、实践性、应⽤性、动态性、谋略性、综合性、法律性、科学性10、刑事侦查学的研究体系答:客体、对策、基本原理11、侦查学的研究对象答:主题——侦查对策、⽅法、侦查规律副题——侦查主体(知⼰)副题——犯罪规律、特点(知彼)特⾊——预防犯罪刑事侦查学的研究对象是刑事侦查活动。

12、刑事侦查学的学科性质13、刑事侦查学的具体研究⽅法答:调查法、总结法、⽐较法、实验法、统计法、案例分析法14、法医学和毒物学(【法】奥尔菲拉《毒物的特性》)成为最早为刑事侦查提供科学证据的学科。

15、笔迹学:笔相学龙勃罗梭(意)⼈体测量学:贝蒂隆(法)指纹学:⾼尔顿16、1892年,现代警察机构——苏格兰场英国:DNA鉴定犯罪,最先采⽤17、秦:《封诊式》;宋:宋慈1247《洗冤集录》。

刑事侦查知识点

刑事侦查知识点

《刑事侦查》治安专业知识点1、刑事侦查工作的概念,刑事侦查工作是公安机关依据法律和国家赋予的权力,运用各种侦查措施、手段和刑事科学技术,发现、控制、揭露、证实刑事犯罪的一项专门工作.2、刑事侦查的构成,刑事侦查人员、刑事犯罪案件、刑事侦查对策、刑事犯罪信息、侦查技术装备。

3、刑事侦查的任务,侦查破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防控犯罪,制止减少刑事犯罪发生。

4、刑事侦查的方针,依靠群众—刑侦工作的基础;抓住战机—侦查破案的关键;积极侦查—侦查的基本要求;及时破案—侦查的最终目的。

5、刑事侦查的原则,党委领导;群专结合;依法办案;快速反应;侦查协作;保守秘密。

6、刑事侦查措施的概念,刑事侦查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在同刑事犯罪斗争中,依据法律、法规所采用的具体方法,是侦查活动达到侦查目的必须借助的专门工具。

7、侦查措施的分类,分为常规措施、紧急措施、重大措施、秘密措施、强制措施、防范措施。

8、常规措施,包括现场勘查、摸底排队、调查询问、侦查实验、公开搜查、公开辨认、侦查讯问、专案侦查。

9、紧急措施,包括通缉通报、追击堵截、控制销赃、解救人质、警犬追踪搜索。

10、重大措施,并案侦查、专项斗争、破案战役、办案协作。

11、秘密措施,内线侦查、秘密辨认、秘密逮捕、外线侦查、技侦手段。

12、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13、防范措施,阵地控制、电子监控、刑嫌调控、联防堵卡、技术预防。

14、调查询问的作用,查明案情,获取线索,搜集证据,核实口供.15、调查询问的地位,是一项最基本的侦查措施,是运用量最大的侦查措施;是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侦查员必备的基本功。

16、调查询问的定义,调查询问是指侦查人员运用公开和秘密的方式,对事主、被害人、知情人进行询问,了解案件有关情况、发现犯罪线索、获取证人证言,以证实犯罪的一项基本侦查措施。

17、现场访问与案件侦查过程中的调查询问的差别,(1)现场访问是初步了解情况,发现线索的过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版--刑事侦查学复习内容考试题型A卷名词解释题、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实训题B卷不定项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案例实训题考试时间:周五,往后推辞迟半小时,其他不变。

请考完后速到一教并案侦查(1)并案侦查含义指侦查机关以某地区、或相邻地区发生的两起以上刑事案件认定为同一个或同一犯罪集团所为,而将案件结合侦查的形式。

专案侦察含义是指侦查机关针对重大、特大刑事案件,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实行专案专办的一种侦查形式。

(2)专案侦查的对象特大现行案件、犯罪集团案件、重大的预谋犯罪案件。

刑事侦查的同一认定是指:在侦查破案过程中,侦查人员运用技术手段、逻辑方法等,对同时存在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事物进行比较、检验,以确定它们的本质属性是否一致或本身是否同一的过程。

犯罪现场的定义犯罪现场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地点和其他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的场所,以及与犯罪有关的各种现象、状况。

犯罪现场的构成要素1、犯罪行为要素犯罪行为是犯罪分子为了实现其犯罪意图而采取的行动。

2、时间、空间要素时间和空间是一切客观事物存在的形式,当然也是犯罪现场存在的形式。

3、物质形态变化要素被侵犯对象及其物质环境的变化可归纳为被侵犯对象的变化、现场客体物的增减、现场上原有客体物的位置、形状及其组合状态的改变和有关客观现象的发生等。

成犯罪现场的三要素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缺一不可。

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必然与作案时间、作案空间同时存在,是被侵犯对象及其物质环境发生变化的直接原因,是与非犯罪现场的本质区别,因此,犯罪行为是犯罪现场的核心要素;空间、时间是犯罪现场的存在形式;物质形态变化是犯罪行为的必然结果犯罪现场的分类原始现场与变动现场--以犯罪现场形成以后有无重大变化为依据,①原始现场是指刑事案件发生以后到实施勘查以前没有受到人为的或重大自然力的改变和破坏的现场。

②变动现场是指刑事案件发生后到实施勘查以前,由于自然情况的变化或人为因素的影响,使现场的原始状态有了部分或全部改变的现场。

主体现场和关联现场--犯罪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①主体现场就是犯罪行为人针对犯罪对象实施主要犯罪行为的处所。

②关联现场是指主体现场以外同犯罪行为相关联的场所真实现场与伪造现场--现场现象的真假为依据•真实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形成的现场。

这类现场直接反映了犯罪嫌疑人实施侵害行为的情况,现场现象无虚假成份。

•伪造现场又称之为假现场,是指当事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或犯罪行为人为了掩盖自己的其他犯罪行为而有意布置的假案现场。

保护现场保护现场的确切称呼应该是保护犯罪现场。

保护犯罪现场是指对犯罪现场进行警戒封锁,使其在勘查前保持案件发生、发现时的状态的一项专门工作现场勘查的含义现场勘查,是指侦查人员依法对犯罪现场进行勘验、调查和分析的一项侦查活动。

现场勘查的定义主要包含以下内容:现场勘查的主体是侦查人员,现场勘查的性质是法定的侦查活动,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由现场访问、现场勘验和现场分析等方面构成。

现场勘查的任务现场勘查的任务,是查明犯罪现场的情况,发现和收集证据,研究分析案情,判断案件性质,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为破案提供线索和证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95条第1款(1)、查明事件性质。

事件性质包括刑事案件、意外事故、自杀、病死、责任事故。

(2)查明与犯罪有关情况。

包括:作案的时间、地点、作案人数、手段、过程、动机、犯罪嫌疑人的个人特点和作案条件。

(3)收集犯罪证据。

发现提取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收集证人证言等。

(4)记录现场情况。

现场勘查记录包括: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相、现场图等(5)为分析案情,确定侦查范围和方向提供依据。

现场勘查工作实施要求•及时(时间性要求)•全面(系统性要求)•细致(态度性要求)•客观(科学性要求)现场勘查的一般步骤和方法1、接报案时的处置(1)接报案的渠道:《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55 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录音。

”由此可见,接报案的渠道主要有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在侦查实践中,需要现场勘查的案件多数是口头形式的报案。

(2)接报案时应查明的各种问题。

(3)接报案的要求:接受报案,认真对待;讲明责任,提供保护;接待自首,及时报告。

(4)报告、联络、通报(5)及时组织力量赶赴现场2、临场处置临场处置指的是到达现场后,全面展开工作之前的有关预备性的工作。

(1)及时了解和掌握现场情况(2)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应紧急措施(4)邀请现场勘查见证人(5)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6)做好勘查前的其他准备工作3、现场勘查的实施实施现场勘查工作,应当在指挥员的统一指挥下,从整体工作的需要出发,多管齐下、相互配合,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

4、结束勘查。

现场勘查工作应当一气呵成,切忌拖泥带水,能一次解决的问题就不要人为分成两次。

因此,勘查结束时应认真检查回顾前面的工作是否有问题,善后工作是否已妥善安排。

现场访问,是指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过程中,依法对被害人和证人进行正面查询的一项侦查活动现场勘验,是指侦查人员依法对犯罪现场进行实地查寻与检验的一项侦查活动。

现场勘验的对象就是犯罪现场上与犯罪有关的所有客体,包括犯罪场所、犯罪痕迹、犯罪物品和尸体、人身等现场勘验的步骤现场勘验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通常按从整体到局部、从局部到个体的步骤进行。

1、整体巡视整体巡视,又称巡视现场,是指侦查人员为了了解现场的内外状态及周围环境,而围绕现场进行观察研究的一项勘验活动。

通过整体巡视,实现对犯罪现场的完整认识,为勾划勘验方案,划定勘验的范围,确定勘验的重点、顺序,选择进入中心现场的通道提供可靠的依据。

2、局部勘验局部勘验,又称为初步勘验,是指在不变动现场原始状态的情况下,按照确定的勘验范围和顺序,把现场分成若干部分,逐一进行观察、记录、研究的一项勘验活动。

3、个体勘验个体勘验,也称细目勘验,是指侦查人员对现场上的各种痕迹、物品、人身、尸体逐一进行观察、检验、记录、提取和保全的一项勘验活动。

个体勘验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勘验工作。

个体勘验的主要目的是:现场勘验的三个步骤是一个从整体到局部、从局部到个体的勘验活动过程。

三个步骤是有机联系和配合进行的,它是一个连续逐步的工作过程,三个步骤不能截然分开。

现场分析是指现场勘查指挥员在现场勘查基本结束后,就地召集侦查员、技术员对现场事实、查访情况和案件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的一项侦查活动。

因这项活动通常是就地进行的,所以俗称临场讨论。

现场分析的内容及具体分析方法1、分析事件和案件的性质所谓分析事件性质,就是要判明现场上已经发生的事件是否属于犯罪事件,是否需要刑侦部门立案侦查。

由于现场情况比较复杂,分析事件性质一般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1)研究访问对象的陈述是否合乎情理。

(2)研究事件现场的本身是否存在矛盾。

(3)研究现场周围群众对事件的反映。

(4)根据实验的结果、鉴定结论等进行分析。

在现场分析中,一旦确定现场上发生的属于应当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下一步就应对此其案件的性质进行初步分析判断。

分析确定案件性质,通常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从犯罪分子的行为结果分析,并依据《刑法》分则中有关罪名规定确定案件性质。

二是从犯罪分子的动机目的上进行分析,即依据犯罪分子的行为特征确定案件的具体类别。

分析中既要考虑分析实际性质时的基本依据,又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1)根据受害单位或受害人的情况进行分析。

(2)根据现场的具体环境分析。

(3)根据事主、受害人及其亲属和有关人员提供的情况进行分析。

(4)根据现场上所反映出的各种迹象进行分析。

分析事件和案件性质时,如果因材料不足或其他原因一时不能作出明确判断的,应当进一步进行复验和调查。

对事件性质应尽可能及早查明,而就案件性质而言,如果一时实在无法弄清时,则应通过以后的侦查工作逐步弄清。

2、分析案件形成情况分析案件形成情况包括分析作案时间、作案地点、作案工具、作案手法及过程等。

(1)分析作案时间(2)分析作案地点(3)分析作案工具(4)分析作案手法(5)分析作案过程3、分析作案人情况分析作案人情况,就是分析犯罪分子的人数、自然条件、社会特征条件及其他必备条件。

(1)分析犯罪人数(2)犯罪分子的自然条件(3)犯罪分子的社会特征条件(4)犯罪分子作案的必备条件4、分析犯罪心理痕迹分析犯罪心理痕迹,是指分析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的心理活动情况。

这些心理活动情况包括犯罪动机、犯罪目的、实施某一行为时的心理状态以及其他的特殊心理等。

分析犯罪心理痕迹应充分依据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在犯罪现场上形成的能直接或间接反映犯罪心理活动的一切现象进行。

研究犯罪心理痕迹是个极为复杂的问题,并非所有的案件都能顺利解决这一问题,它往往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有时甚至要等抓获犯罪嫌疑人后才能搞清真正的心理。

所以分析时应实事求是,充分利用勘查材料,能分析到什么程度就到什么程度,不能勉强。

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毁灭和隐匿犯罪证据,或者继续犯罪,保证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而依法采取的临时限制或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

1、追缉堵截的概念追缉是指在判明犯罪嫌疑人已经逃跑后,及时组织力量,沿着其可能逃跑的方向和路线循迹追捕的紧急行动。

堵截是指根据犯罪嫌疑人的逃跑方向,及时部署力量,在其可能途经的地点设卡、拦截查缉的紧急行动。

在侦查实践中,追缉堵截往往同时结合使用,“外逃者,内追外堵;内窜者,外追内堵”。

形成相互配合、前后夹击之势,所以合称为追缉堵截。

2、追缉堵截的条件〔1〕特征条件: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和逃跑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体貌特征和携带物品特征等。

这是采取追缉堵截的基本条件。

〔2〕时间条件:是指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逃跑到侦查机关决定采取措施的时间间隔长短、有无采取紧急措施的时机条件。

〔3〕方位条件:是指现场所处的地理环境、位置,犯罪嫌疑人逃跑的方向和路线等条件。

〔4〕交通、人流量条件:是指当时当地的道路交通状况、车流量及人员流动量的情况等要件。

〔5〕交通工具条件: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作案过程和逃离过程中使用的各种交通工具,从而暴露出来的作案特征等条件。

〔6〕痕迹条件:是指犯罪嫌疑人在逃窜过程中遗留下的能够反映其逃跑方向路线的各种痕迹、物品等条件。

人身搜查的方法人身搜查是指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体及随身携带物品的搜寻与检查。

人身搜查的对象一般有两种:一是对被拘捕人的人身;二是对可能携带有犯罪证据、管制刀具、毒品等的人身。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