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资市场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

合集下载

百色市田阳区农资市场现状、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

百色市田阳区农资市场现状、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

百色市田阳区农资市场现状、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摘要:农资是农业生产必不可少的重要投入品,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根本保障,与农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为促进百色市田阳区农资经营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本文结合田阳区实际,分析了农资经营市场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了建议及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农资市场;现状;存在问题;对策1 现状百色市田阳区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常年无霜,四季可耕,盛产芒果、番茄等农产品。

由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农资经营体制的放开,农资市场由原来的单一性经营主体向多元化经营主体迅速转变,经营主体包括个体经营户、邮政物流、农资有限公司等组成,没有形成统一的配送供货模式[1]。

随着全区农业支柱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农业投入品使用的数量、品种急剧增加。

目前,全区农资经营网点多而散,特别是分布在村屯的经营摊点规模小,农资产品质量难以保障。

2 存在问题2.1经营网点多、散全区526个农资销售网点经营场所分散在全区10个乡镇的各个街道和村屯,没有形成规模。

目前田阳区农资经营户以个体经营户为主,管理能力和整体实力非常薄弱,资金、技术以及规格都明显不足,不管从进货渠道、价格还是质量方面均不能很好把握,严重影响全区农资有效供应和质量保障[2]。

2.2从业人员总体素质不高作者简介:黄艳春(1977-),女,广西田阳人,农艺师,主要从事农资质量监管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全区526多个经营网点的从业人员,据笔者调查走访,大专及以上学历占11.69%,高中(含中专)37.99%,初中及以下学历50.32%。

从业人员总体水平低,限制了其业务素质水平和职业道德的提升,从而制约着销售服务质量。

经营者们往往忽视农资产品质量和使用技术指导,只顾销售数量而不顾农民付出的成本,售后服务意识淡薄,推广销售农资产品前没有做好充分的试验示范,产品使用后很少做产品质量追踪,无法估量和评价已售出的农资产品有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和风险隐患[3]。

2.3进货渠道杂,农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本区农资产品主要通过厂家直购、业务员上门推销、邮购、网购等渠道调入,货源渠道繁多且杂乱。

农资市场现状与对策

农资市场现状与对策

农资市场现状与对策农资市场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着农产品的品质和数量,从而影响着全国规模的粮食生产。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农资市场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

为了满足广大农户的需求,农资市场需要及时调整和改进自身的现状,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推进农业生产技术进步,为农产品提供更好的灌溉、施肥、保护等需求。

目前,我国农资市场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市场环境不合理,价格过高。

在农作物种植、饲养业等各个领域,农资市场价格普遍偏高,这直接影响着农民的利润和收入。

很多农民在采购农资时还要面临虚假广告、欺诈等问题,加剧了他们的不信任感和困难。

2、农业科技水平不高,品种质量差。

国内农业技术水平较低,落后设备和老旧农机等已成为制约农业发展、影响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

同时,区域差异以及农村市场管理也还存在不足。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改善农资市场现状,实现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第一,加强市场监管,提高产品质量。

政府可以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农农资市场的监管,并严厉打击不合法商贸、欺诈等行为,从根源上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同时,加强对农资生产企业行业标准的制定和监督,提高农资产品的品质。

第二,积极发展农村市场。

发展农村市场是推进农资市场发展的有效手段。

政府可以加大农村市场建设力度,引进农资批发企业,推动农资市场规模的扩大,让更多农民受益。

第三,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优质产品。

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农资企业投入更多的技术研发投资,鼓励优质农资产品的推广和使用,提升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第四,构建完整的农资服务体系。

聚焦农户需求,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打造健全的农资产品销售、咨询和售后服务体系,实现生产和销售全过程的信息透明和标准化管理。

建立一个健康的农资市场,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政府在引导和带动的同时,农资企业也需要通过推行新技术、改进营销模式、提高管理水平等方式,降低成本,优化产业链,进一步提升农资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共同推进农业现代化,更好地为农民谋福利,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基层农资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基层农资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基层农资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基层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信息不对称:由于农民对农资市场了解有限,容易受到不完全或不准确的信息影响。

在此情况下,一些不良商家存在夸大农资功效、掺假农资等行为,给农民造成经济损失。

2. 售后服务不到位:一些农资商家为了赚取暂时的利益,忽视了产品的售后服务。

这导致了一旦农民在农作物生长过程中遇到问题,无法及时得到商家的解答和帮助,从而降低了农民购买农资的积极性。

3. 包装标识不规范:农资产品的包装标识不规范或不够明确,容易给农民造成困惑。

农民对于产品的使用方法、用量等往往没有详细的说明,导致了农民在使用时容易出现错误或浪费。

针对以上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建议:1. 加强农技培训:加大对农民的农技培训力度,提高他们对农资市场的认知和辨别能力。

政府可以组织农技人员开展培训课程,向农民介绍农资的选择、使用方法、存储等知识,帮助农民更好地选择农资。

2. 建立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全的检测机构和监管体系。

加大对农资商家的执法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3. 推进农资电商发展:鼓励农资电商平台的发展,提供农资产品的推荐和购买服务。

通过电商平台,农民可以更方便地获取到农资产品的信息,了解产品的性能和效果,选择到质量可靠的农资。

4. 加强农资市场信息共享:建立农资市场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与农业科研机构、农业专家的合作,及时向农民推送最新的农资信息。

同时,鼓励企业在产品包装上提供详细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防止农民因为包装标识不规范而误用农资。

通过以上对策的实施,可以逐步解决基层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提高农民对农资市场的认知和辨识能力,保护农民的权益,推动农资市场的健康发展。

继续改进基层农资市场,需要在多个方面进行努力。

以下是进一步的对策建议:5. 加强对农资产品质量控制:建立农资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对农资产品的质量把关。

基层农资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基层农资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基层农资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基层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市场监管不到位。

由于基层农资市场多为小微企业集聚,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容易出现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宣传等问题,农民难以辨别产品的质量和性能。

2. 农资供应渠道不畅。

在一些偏远地区,农资供应链条较长,物流成本高,导致农民购买农资的成本增加,甚至出现供应短缺的情况。

3. 信息不对称。

农民在购买农资时,缺乏有效的准确信息,往往依赖于经验和口碑,容易受到销售欺骗和误导。

对于以上问题,可以提出一些对策建议:1. 加强市场监管。

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基层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产品质量抽检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虚假宣传行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2. 优化供应渠道。

政府可以加大对农资供应链的扶持力度,推动建设农资供应基地,降低物流成本,提高农资供应的稳定性和及时性。

3. 提供信息服务。

相关部门可以建立农资信息平台,提供农资产品的信息查询和对比功能,开展农资使用指导和技术培训,为农民提供准确的农资使用建议。

4. 建立农资合作社。

政府可以鼓励农民组织成立农资合作社,通过集中采购、集中销售,降低农资的采购成本,提供农民所需的农资品种和数量。

总的来说,解决基层农资市场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加强监管力度,优化供应渠道,提供信息服务;企业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优质的农资产品和服务;社会各界应加强对基层农资市场的宣传和监督,共同推动基层农资市场的健康发展。

基层农资市场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环节,与农民生产和农业发展息息相关。

然而,基层农资市场存在一系列问题,对农民的生产和收入产生负面影响。

针对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优化供应渠道,提供信息服务,以促进基层农资市场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

首先,加强对基层农资市场的监管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农资经营者的准入条件和资质审核,对农资产品进行严格抽检和质量监控。

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

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

农资市场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当前农资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仍然时有发生,破坏了农民的增产增收,损害了农民利益。

就农资市场违法行为进行分析,并就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对当前农资市场的经营违法行为分析存在以下问题:(一连锁经营尚不完善,农资经营者进货渠道混乱,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农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责任主体不清,造成查处难,索赔难。

销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的农资商品,主要包括假冒进口品牌化肥、大企业知名化肥品牌。

侵权行为严重侵犯权利人利益,损害农民利益,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对合法经营也形成不公平竞争。

(二农资市场辨别真假难,农资商品质量违法行为严重:一是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农资商品;二是生产、销售标签不全、质量不合格的农资商品;三是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

其行为极易造成农业生产损失,减增农民收入。

(三农资市场价格违法行为:一是价格欺诈;二是哄抬物价。

农资经营网点在春耕农忙季节存在伺机哄抬价格、牟取暴利、坑害农民利益,其行为第一时间造成农民受到经济损失,对农民利益侵害最直接,也直接扰乱了农资市场秩序。

(四一些个人把农资经营看成牟利的手段,未经行政审批、许可,自身也不具备基础农资知识,擅自从事经营销售假冒、失效、违禁等农资行为。

冲击了正常的农资经营秩序,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监管秩序,极易造成侵害农民利益事件。

(五利用各种广告或传媒,对农资商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做虚假宣传的。

二、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几点建议(一加强农资市场主体有效监管。

加快构建以连锁配送为主导的农资销售网络,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管理经营、统一标识品牌、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服务规范的经营模式,提升农资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加大农资市场巡查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农资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查,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农资行为,重点理顺承包、挂靠经营,维护良好的农资经营主体竞争秩序。

农资市场的调研报告

农资市场的调研报告

农资市场的调研报告农资市场的调研报告篇1农资商品事关农业生产效益和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切实抓好保障服务工作。

目前,我县登记注册农资经营者117户,其中经营化肥93户,种子3户,农药9户,农机具及配件11户。

近日,我们工商局组织调研组,对全县农资市场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当前农资市场存在问题(一)违法经营现象仍有发生。

化肥经营渠道多样,有厂家直供,有二级代理商批发,也有经销商向小厂家定制,再加上有些经营者专业素质较低,违法经营现象仍有发生。

主要表现在少数不法经营户以次充好,经销劣质化肥、农药、种子坑农害农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把浓度低的农药和浓度高的农药同价销售;种子销售中大小包装同价销售,短斤少两,蒙骗消费者。

(二)农资价格猛涨难以抑制。

近几年来,农资价格的飞速暴涨,冲抵了国家惠农政策给农民的各项补贴,影响了广大农民种田的积极性。

据农业部门四月下旬的调查数据显示,氮肥上涨了60%,钾肥上涨了131%,磷肥上涨了93.4%,复合肥上涨了62.9%,农药、农膜等均有不同幅度的上涨,近期还在上涨。

农民种田成本逐年增加,农业效益不断下降,出现了局部抛荒现象,种粮亏本的现象又重新抬头,“谷贱伤农”转变为“本高损农”,同样导致农业不稳,农民不富。

(三)行政综合执法氛围不浓。

农资市场是一个需要多部门管理的市场,由于职责不同,重复执法现象较多,加重了被执法者的负担,增加了国家的执法成本,同时还影响了执法部门的权威和形象,有时还会造成有利就互争案源、有责相互推诿的局面,严重影响了执法效果,使得不法经营户有空可钻。

(四)执法人员经费相对不足。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工商部门担负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全县农资市场经营点多面广,而全县工商执法人员平均年龄超46岁,现行的执法体系、机构设置、人员年龄均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

农药、肥料、种子、农产品质量等又很难从直观上判别产品质量优劣,质量抽样检测需要较大的化验费用,加之缺乏相应的交通、取证等工具,执法工作难度大,农资市场管理工作急需改善。

农药市场的问题及监管对策与建议

农药市场的问题及监管对策与建议
格 、群 众 投 诉 、公 众 评 价 等 相 关信 息 ,建 立 信
用 档 案 .实 施 信 用 等 级 分 类 监 管 ,并 实 行 动 态 管 理 。每 年 评 选 一 批 诚 信 经 营 店 铺 ,定 期 不 定
2 1 3 开展 联合 执 法 ,严 惩 违法 行 为 ..
为 了加
期 向社 会 进 行 公 布 。对 违 法 店 铺 实 行 定 期 通 报 并 列人 “ 黑名单 ” .并对 其 实行重 点 监控 。
药 基 本 常 识 和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知 识 ,使 农 药 经 营
2 2 2 变普 通商 品管 理 为特 殊 商 品管 理 ,完 善 ..
对 农 药 经 营 者 购 销 行 为 的约 束 农 药 经 营 者 在
者 合 法 经 营 ,守 法 经 营 ;二 是 要 求 各 农 资 经 营
能 ,形 成 以农 林 局 为 主 体 ,组 织 公 安 、工 商 、 农 委 、纪 检 、供 销 及 技 术 监 督 相 配 合 的正 规 企
业 参 与 的监 管 体 系 ,不 定 期 开 展 农 资 市 场 执 法 交 叉 专业 大 检 查 .取 缔 无证 无 照 农 药 经 营单 位 ,
2 1 2 加 强 对农 药 经 营人 员 的业 务 培 训 .倡 导 ..
资 料 , 目前 ,农 药 经 营者 多 且 自身 业 务 素 质 不
高 ,造 成 市 场 品种 太 多 ,价 格 高 而 乱 。建 议 提 高农 药经 营准 入条 件 。
诚 信 守 法 经 营 理 念 .规 范 经 营 行 为 一 是 每 年 定 期 为 农 药 经 营 人 员 举 办 培 训 班 ,通 过 学 习农
严 厉查 处 和 打击 违 法 违 规农 药 经 营 单 位 ,通 报 屡 教 不 改 的农 药 经 营 单 位 ,使 农 业 执 法 的影 响 面 和 威 慑 力 得 到 增 强 ,逐 步 建 立 农 药 安 全 监 管

农资消费维权存在问题及建议

农资消费维权存在问题及建议

农资消费维权存在问题及建议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资消费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然而农资消费维权问题也随之出现。

农资消费维权问题涉及到农民利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多方面因素,迫切需要解决。

本文将从农民权益、农资产品质量、维权途径等方面进行探讨,旨在为解决农资消费维权问题提供建议和思路。

二、农民权益受损问题1. 农资产品虚假宣传农资产品市场存在着一些商家夸大产品效果、虚假宣传与实际效果不符的问题,这给农民带来了经济损失。

2. 农民权益保护意识薄弱农民在农资消费中对自身权益保护意识相对较弱,对于不合格产品投诉维权的积极性不高,导致维权难度增加。

三、农资产品质量存在问题1. 假冒伪劣产品泛滥当前农资市场上存在大量假冒伪劣产品,这些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的效益和农产品的质量。

2. 农资产品监管不力农资产品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一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对农民的农业生产带来了负面影响。

四、农资消费维权建议1. 加强农资产品的监管加强对农资产品的质量监管,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严厉处罚,提高农民的购买安全感。

2. 加强对农民维权意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对维权的重视程度和积极性,增强其维权意识和能力。

3. 建立农资消费纠纷调解机制建立健全农资消费纠纷调解机制,通过调解解决农资消费纠纷,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4. 加强农资产品宣传规范加强对农资产品宣传的规范,禁止虚假宣传行为,保证农民购买到真实、有效的农资产品。

5. 健全农资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立完善的农资产品质量检测体系,严格把关农资产品的质量,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农民需求。

五、总结农资消费维权问题涉及到农民权益、农资产品质量等多个方面,需要加强监管、提高维权意识、建立调解机制等多种手段来解决。

只有全面推进农资消费维权工作,才能提升农业生产效益,保护农民利益,推动农业现代化的稳步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农资消费维权问题,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当前我县农资市场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市局市场科;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局,农资商品质量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抓好农资市场监管是当前基层工商部门红盾护农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的职能所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对我局近几年在农资市场监管实践的执法情况进行总结和回顾,就当前我县农资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当前农资市场存在主要问题
1、经营主体不规范。

农资经营主体主要是“一社三站”,即供销社、农技站、农业植保站(配肥站),当前随着供销社、农资公司、农技站等部门改制后,作为国家规定的农资销售主渠道,由于其自身人力、物力、财力的限制,在乡镇以下基本没有设立网点,这样多制并举经营的现象普通存在。

一是挂靠经营。

一些本无经营权的个人以挂靠、承包为名,在缴纳一定的“承包费、挂靠费”后,打着供销社或农业植保站的名义,成立“分店、连锁店”经营农资,名为集体、实为个人,据统计2007年我县挂靠在“一社三站”的有113家,占37%。

二是无证照经营。

在一些偏远的乡镇农村有的经营者,即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又不办理《营业执照》,擅自从农资产品经营,有的少数农村干部或种田大户以服务农民为借口,组织大批农资,直接在田间地头对村民赊销拒不办理证照,有的将农资产品放在家里,联系好农户后就送货,不办理任何证照,很难被发现。

三是超越范围经营。

有少数农村副食品店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等超越范围,也在从事农药、化肥等农资经营。

2、农资价格居高不下,农资质量不乐观
由于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化肥特别是钾肥、复混肥的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了75%-100%,一些农资生产企业为节省成本,生产假冒伪劣化肥,一些有些农资经营企业从业条件不完善,管理不能规范,缺乏有效的自我管理机制,部分经营者进货渠道混乱,为贪图便宜,经营假冒伪劣,甚至是国家明显禁止销售的农资产品,还有一些农资经营者内部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质量意识单薄,进货把关不严,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农资购销台帐流于形式,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仅2007年全局就查获假劣化肥175吨,不合格种子1000多公斤,受理农民投诉75件。

3、广告宣传不真实
有些经营者为了追求高额利润,私自发布、印制虚假农资广告,对农资产品的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作虚假宣传,误导欺骗消费者。

还有些任意夸大农资功效、用途。

4、防范意识不到位
许多农民对于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的运用主要凭经验,对于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的不多。

缺乏识别真伪,质量高低的知识,有的甚至道听途说上当受骗的现象时有发生,此外,农民在购买农资时有的没有索要发票,购买假农资产品后又缺乏向工商部门及时投诉的意识。

5、管理机制不顺畅
农资监管涉及面广,主管农资市场有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管理方法,好办的事情抢着管,出现问题相互推,部门间的监管联动机制尚未建立各自为政,单打多,重复检查,表面宣传做得多,深入实际少,阶段性和季节性的整治多,持续性和系统性的监管少,分散的监管体系、部门利益作怪,难以形成监管合力。

6、人员素质不适应
农资监管需要管理人员有一定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长期以来,工商部门主要是侧重于经营行为和主体资格的监管,而对质量抽检,执行检验标准、使用效果、商品包装等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严重制约了执法的效能。

二、解决问题的途径
1、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彻底清查“假集体”
近几年来,国家工商总局多次发文强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把农资经营主体准入关,认真清理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对不具备条件的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

因此,工商部门登记窗口要严格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认真审查登记材料,基层工商所要对涉农市场主体要进行“实地勘验”,充分发挥年度检验的作用,积极与农业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核查经营主体资格。

严格执行《湖北省工商系统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对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化肥零售业务的,直接办理营业执照。

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或前置审批证件无(失)效的要坚决予以查明取缔,同时,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政企分开的要求认真清理整顿政企不分和乱挂靠,乱挂钩的农资经营企业,从源头上杜绝“挂靠”、“假集体”现象。

2、规范经营关,延伸打假维权网络
一是建立“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即“进货台帐”“销货台帐”“进货发票”“销售发票”“产品质量信誉卡”“承诺书”。

对农资的来源仓储、运输、质量状况、购货、销售情况详细记录,建立台帐,
加强检查、督促,增加农资商品经销透明度。

二是要建立农资市场长效的监管机制,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维权网络便民服务,发现预警,权益保护的三大机制和助手、协调、举报、监督、宣传的五大功能作用,广泛开展12315申诉举报网络进农村、进市场的活动,公开举报电话,受理投诉,跟踪督办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

完善农村消费纠纷维权机制,发挥基层工商所的职能作用,及时解决消费纠纷,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

3、落实监管关,引进科学监督手段。

通过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引进现代的科学监管手段,强化对农资市场的监管能力。

一是完善市场巡查手段,加大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依托先进的科技手段,查找农资市场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加强对行政执行人员的能力培养,对身处农资市场监管第一线工商执法人员的农资专业知识进行培训,聘请专家传授农资商品基本知识,增强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鉴别能力。

三是成立农资专项整治队伍,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行为力度,捣毁制假售假窝点,严厉查处在产品标签、产品质量、广告宣传等方面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曝光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典型案件。

四是建立起一套横向联动机制,加强与农业质检、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

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统一思想、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建立相互监督,快速反应,案件转办、定期联席等制度,构筑一道强有力的质量保障屏障。

4、完善售后关,建立售前留样备查制度
一是要建立农资经营户“经济户口”和信用档案,对坑农、害农、损农的违法经营者,要进入企业信用体系“黑名单”实施市场禁入,把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件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与农业部门联手,实施登记备案制,对每个农资经营户所经营的农资品种(特别是种子、农药)数量来源进行售前登记备案,留样陈列备查,并依托村委会和农产品种植协会,将备案室建在种植面积较大的农业园区,真正方便农民及时对比和甄别。

实施严密监控、严防劣质农资流入市场。

三是加强事后监管。

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可试行保证金制度,对信誉高、规模大的农资经营户,先行收取一定的保证金,当农民因为农资质量问题遭受损失时,可从保证金中先行赔付,再进行调查处理,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

(浠水县工商局消保分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