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学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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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学习提纲

土地法学习提纲

土地法学习提纲第一章土地法学概述一、土地和土地法学的概念(一)土地(二)土地法学二、土地法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一)土地法学主要理论的研究1.土地法本土资源的研究2.土地公有制学说的研究3.土地法的生态职能与可持续发展的研究4.现代物权制度理论的研究5.土地自然特性的研究(二)土地法律体系和法律关系的研究1.土地法律体系的研究2.土地法律关系的研究(三)土地产权制度的研究1.土地产权的基本理论2.土地产权的历史发展3.土地产权的界定(四)土地金融和市场交易的研究(五)土地地租、税、费的研究(六)土地管理制度和监察制度的研究三、土地法律关系(一)我国土地法律关系的特征1.国家对土地法律关系控制的垄断性2.土地法律关系的相对稳定性3.土地法律关系确立与变更的法定性(二)土地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土地法律关系的主体(1)土地所有权法律关系主体(2)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主体2.土地法律关系的客体(1)土地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客体(2)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客体(3)土地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3.土地法律关系的内容(1)土地权利和义务(2)土地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内容(3)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内容(4)土地征收法律关系的内容(三)土地法律关系的分类1.土地所有权法律关系2.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3.土地规划利用和保护法律关系4.土地征收法律关系5.土地管理法律关系6.土地税收法律关系四、土地登记保护制度(一)土地登记的概念(二)土地登记的机构和一般程序(三)我国现行土地登记的类型(四)我国现行土地证书的种类(五)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土地登记代理人制度(六)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制度(七)登记机关赔偿责任的规定第二章土地所有权法律制度一、土地所有权概述(一)新中国地权制度的形成(二)土地所有权的概念及其特征(三)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四)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五)土地所有权的内容及限制二、国家土地所有权(一)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客体(二)国家土地所有权的代表(三)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与内容三、集体土地所有权(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客体(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及代表(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内容与限制四、土地所有权的确权规定(一)国有土地所有权范围的确认(二)集体土地所有权范围的确认第三章国有土地使用权法律制度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概述(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内容与限制(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交易规则(五)房屋基地使用权的按份享有二、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定义(二)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三)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四)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内容及限制(五)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六)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租(七)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建筑物抵押(八)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九)国有企业改革中对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十)政策优惠住房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十一)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三、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三)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四)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内容与限制(五)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六)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抵押(八)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终止(九)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特殊形式四、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定义(二)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三)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内容与限制(四)租赁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五)租赁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抵押(六)租赁土地使用权出租(七)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终止五、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权(一)定义(二)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权的取得(三)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权的期限(四)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权的内容及限制(五)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权的终止六、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一)定义(二)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的内容及限制(三)城市建设中私房用地使用权的终止(四)私房翻建第四章集体土地使用权法律制度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特征与分类(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与登记(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二、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一)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二)乡村公益用地使用权三、宅基地使用权(一)定义(三)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四)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及限制(五)宅基地闲置的处置四、地役权第五章土地征收征用法律制度一、土地征收、征用的概念(一)土地征收(二)土地征用二、土地征收的程序(一)土地征收程序的四个阶段(二)土地征收程序的具体步骤三、土地征收的补偿(一)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四、土地征收纠纷的处理五、我国现行征地制度的不足(一)我国的土地征收目的的不足(二)我国土地征收程序上的不足(三)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不足(四)法律救济制度的不足第六章土地利用规划与计划法律制度一、土地利用规划概述(一)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二)土地利用规划的任务和内容(三)土地利用规划的类型(四)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原理(五)土地利用规划的原则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特性、目的和任务(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立法现状(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体系(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研究内容(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与修改(六)其他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一)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概念和基本内容(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制度第七章土地用途管制及相关土地制度一、土地用途管制(一)土地用途管制的概念(二)土地用途管制的特点(三)土地用途管制的立法二、土地用途分区(一)土地用途分区的概念(二)土地用途分区的类型三、耕地保护(一)我国耕地保护的现状(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三)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四、土地整治(一)土地整治的内涵与类型(二)土地整理(三)土地复垦(四)土地开发五、建设用地管理(一)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管理的概念(二)国有建设用地管理(三)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第八章土地纠纷一、土地权属争议纠纷(一)什么是土地权属纠纷?(二)土地权属争议的内容(三)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的原则(四)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的方式二、土地侵权纠纷(一)什么是土地侵权纠纷?(二)土地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土地发包纠纷(二)合同履行纠纷(三)土地流转纠纷四、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一)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的处理(二)关于村民资格的认定问题五、其他与土地权利相关的纠纷。

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内容

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内容

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内容一、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享有权与其他权利(一)土地的性质、种类和分类1、土地性质:土地是国家依法行使国土主权,并依照国家设定的土地分类制定的规划,赋予社会民众以某种形式,在限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拥有和占有的有形的、无形的自然资源的总称。

2、土地种类:土地可以分为耕地、园地、林地、牧地、水域、沙漠等等,以及经济建设用地和公共建设用地的较大的类别。

3、土地分类:将土地分成国家所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个人所有土地三大类;国家所有土地,又可以分为全民所有土地、国有土地和国有使用土地三大类;而全民所有土地,又可以分为全民所有非农用土地、全民所有耕地三大类。

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享有权与其他权利(一)土地所有权1、国家依法行使国土主权,所有权有两种形式,即: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2、国家所有权指以国家名义拥有的土地,国有的土地仍可分为:全民所有土地、国有土地和国有使用土地;3、集体所有权指由集体组织以其名义拥有的土地,是国家所有的土地的基本构成表现形式。

(二)土地使用权1、土地使用权指所有权人授予他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按照国家许可、规定的条件使用土地,并有权事先占有、使用和管理使用土地的权利;2、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包括:划定土地用途,进行土地利用,发用土地、临时占有土地,租赁土地等;3、土地使用的形式:划拨使用权、许可使用权和使用租赁。

(三)土地享有权1、土地享有权指依法赋予社会各成员按规定标准免费享受土地利用结果的权利。

2、土地享有权的内容和形式主要包括全民所有土地的享有权、集体所有土地的享有权、个人所有土地的享有权、社会事务用地的享有权、公假服务用地的免费使用权等。

(四)其他权利1、土地使用优惠:一是给予农业科学技术推动;二是给予农业投资开发;三是为助推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而设的特殊性优惠;2、土地使用担保:指有利于各社会成员保障合法权益,实行土地使用权和享有权的民主性控制和管理的司法保护制度;3、土地排危:国家采取一系列实施政策和措施,将某些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进行治理、避免、纠正和消除,以保证可持续土地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中国土地法大纲

中国土地法大纲

中国土地法大纲第一章:总则1.土地是人民的神圣之地,国家所有制土地应当受到保护和尊重。

2.土地所有权的确立和转让应当依法进行,保障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

3.本法的立法宗旨是维护国家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农村土地承载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第二章:土地使用权1.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对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处置权利。

2.土地使用权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依法进行,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3.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应当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保障农民的基本土地权益。

第三章:土地承包经营权1.农民依法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有相应的使用、收益权。

2.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调整,但不得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

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障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合理、效率的原则。

第四章:土地征收与补偿1.土地征收应当依法进行,保障被征收者的合法权益。

2.土地征收所需补偿应当合理、及时,不得损害被征收者的利益。

3.土地征收项目必须经过合法审批程序,不存在违法分配或挪用。

第五章:土地资源保护1.国家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实行严格的土地利用准入制度。

2.加强对违法占用土地行为的查处和整治,保护土地资源不受侵害。

3.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第六章:土地治理与农业发展1.积极推动土地整治工程,提高土地的生产力和利用效率。

2.支持农业现代化发展,推动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增长。

3.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增强农民土地经营权益。

结语中国土地法大纲旨在建立健全的土地法律制度,保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保护和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

希望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遵守土地法规,共同维护我国土地资源的持续发展和利用。

土地管理法学教学大纲

土地管理法学教学大纲

土地管理法学教学大纲第一篇:土地管理法学教学大纲土地管理法学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A05010440 课程名称:土地管理法学课程性质:选修课适用专业:法学开课学期:秋季学期总学时:32学时总学分:2学分预修课程:民法、环境法课程简介:土地管理法是我国环境资源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目前的土地形势非常严峻,而现行土地管理的法律规定又相对落后,分布比较零散。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基础,同时还包括《民法》、《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推荐教材:刘光远、王志彬主编:《新编土地法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参考书目:[1] 刘新华主编:《新土地管理法全书》,中国物价出版社1998年版 [2] 鲁伯霖主编:《土地法概论》,百家出版社1994年版[3] 王卫国著:《中国土地权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二、课程总目标开设本课程,旨在使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土地制度、土地法律关系和土地产权的基本理论,熟悉我国土地管理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培养学生运用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分析与土地这一重要财产有关的各种法律问题的能力,具备有效解决有关土地纠纷的能力。

三、理论教学内容与目标第一章绪论(2学时)掌握土地及土地法的概念、特征、渊源;了解土地资源国情和土地管理实情;理解土地基本国策的内容和主要精神重点:土地基本国策难点:土地法的调整方法作业:1、土地及土地法的概念及特征?2、我国确定的土地基本国策是什么?3、试述现行《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内容?第二章土地制度概述(4学时)了解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掌握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概念、特征及主要内容;了解中央和地方政府土地管理职权的划分重点: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难点:中央和地方政府土地管理职权的划分作业:1、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有哪些?2、为什么要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3、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土地管理职权如何划分?第三章土地法律关系(2学时)掌握土地关系的概念、特征及构成要素;了解我国土地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及土地法律关系保护的基本要求重点:土地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难点:土地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作业:1、简述我国土地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中国土地法律制度》教学大纲

《中国土地法律制度》教学大纲

《中国土地法律制度》教学大纲课程名称:中国土地法律制度课程类型:专业选修课课程人数:30人学时安排:30学时一、课程目标:本课程旨在使学生全面了解中国土地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主要内容和实施方式,并具备较强的理论分析和实践应用能力。

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专业素养,为其未来从事相关领域的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二、教材:三、教学内容:第一单元:土地法律制度概述(3学时)1.中国土地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与特点2.中国土地法律制度的历史演变与发展第二单元:土地使用权(6学时)1.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与客体2.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与变动3.土地使用权的限制与保护第三单元:土地征收与补偿(6学时)1.土地征收的法律规定与程序2.土地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与实施方法3.土地征收的纠纷解决机制与法律责任第四单元:土地承包经营权(6学时)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生与终止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与转让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与管理第五单元:土地整治与保护(6学时)1.土地整治的概念与目的2.土地整治的主要内容与程序3.土地保护的法律规定与措施第六单元:土地违法与处罚(3学时)1.土地违法行为的种类与特点2.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与处罚程序3.土地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与司法救济第七单元:案例分析与实践应用(3学时)1.案例分析:国内外土地法律案例解读与分析2.实践应用:土地法律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与实施四、教学方法:1.理论讲授:采用教师讲解的方式,结合PPT、多媒体等辅助工具,全面阐述土地法律制度的理论框架和实践应用。

2.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国内外的土地法律相关案例,引导学生理解和运用土地法律制度。

3.讨论互动:通过课堂讨论、小组讨论等形式,促进学生主动参与,加强思考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4.实践应用:通过实地考察、模拟案例演练等方式,锻炼学生运用土地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考核方式:1.课堂表现:包括课堂参与、作业完成情况、小组讨论表现等。

第五章 土地法学

第五章  土地法学

资 源 环 境 学 院 土 地 科 学 管 理 专 业
资 源 环 境 学 院 土 地 科 学 管 理 专 业
土地科学导论
第一节 土地法学简介 确定土地法学的研究范围,有两大依据: 确定土地法学的研究范围,有两大依据: 土地法学的研究范围 一是土地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一是土地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土地法的调整范围 决定了土地法学的研究范围; 决定了土地法学的研究范围; 二是土地法法学的目的, 二是土地法法学的目的,土地法学所追求的目标就 是使土地法律制度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是使土地法律制度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土地法学主要是研究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主要是研究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土地法学主要是研究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土地立法问题 (2)土地执行问题 土地法律制度基本内容问题, (3)土地法律制度基本内容问题,这是土地法 学最核心的内容
资 源 环 境 学 院 土 地 科 学 管 理 专 业
土地科学导论
第二节 土地法学的理论和体系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 春秋各国诸侯,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 , 春秋各国诸侯 , 多年富 民强兵之策,商鞅提出的“废井田,开阡佰” 民强兵之策,商鞅提出的“废井田,开阡佰”, 鲁国实行“初税亩”制度,乃至战国, 鲁国实行“初税亩”制度,乃至战国,土地私有 成为社会法定财产关系。土地买卖由此产生。 成为社会法定财产关系。土地买卖由此产生。但 兼并之风使得富者田连阡陌,穷者无立锥之地。 兼并之风使得富者田连阡陌,穷者无立锥之地。 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弊端日益暴露。 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弊端日益暴露。 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0年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0年6月 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 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土地所有制,1956年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 年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 土地所有制,1956年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将农 民土地所有制又改为农业合作社经营管理的农民 集体所有制,新中国的土地制度由经确立。 集体所有制,新中国的土地制度由经确立。

土地法制讲座提纲

土地法制讲座提纲

土地法制讲座提纲
一、土地管理法的定义
二、立法目的
三、主要内容
1、我国土地分为哪几类?
2、属于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有哪些?
3、《土地管理法》对于土地所有权的确权是如何规定的?
4、《土地管理法》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确权是如何规定的?
5、哪些情况,需要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6、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
7、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8、耕地占用补偿制度
9、我国土地权属变更一般有几种情况?
10、国家对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权
1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
12、什么叫土地承包经营?
13、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是多少年?
14、控制闲置耕地的行为
15、土地承包经营中,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16、土地承包经营中,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17、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如何解决?
18、我国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它是如何规定的?
19、国家规定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有哪些?
20、什么是基本农田?
21、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如何审批?
22、在哪些情况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23、农村村民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如何处理?
24、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如何处理?
25、土地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
(二)土地纠纷及其解决途径
1、土地确权纠纷
2、土地侵权纠纷
3、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4、土地行政争议。

《土地法》科目教案

《土地法》科目教案

《土地法》教案授课学期: 2016 至2017 学年第二学期第一章土地法学概述一、教学目标1.掌握土地含义2.了解土地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范围3.了解土地法体系的构成4.了解与土地法学相关的其他基本内容二、教学重点土地含义、了解土地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土地立法与法律体系三、教学难点土地法学和土地法的区别与联系四、教学方法:讲授法五、课时安排:4课时六、课程性质:理论七、教学过程第二章土地法律关系一、教学目标1.掌握土地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和构成要素2.了解土地法律关系的分类、产生、变更、消灭和保护3.掌握社会关系上升为法律关系的三个核心条件二、教学重点土地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土地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失的条件;法律事实三、教学难点土地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失的条件四、教学方法:讲授法五、课时安排:4课时六、课程性质:理论七、教学过程第三章土地所有权一、教学目标1.了解中国土地所有权制度与土地所有制关系2.熟悉中国土地所有制度的性质和内容3.掌握土地所有权行使的法律要求和土地所有权法律保护的基本内容4.了解中国土地所有权法律制度建设的基本状况二、教学重点土地所有权的概念及特征;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关系;国家土地所有权产生的方式、法律特征以及行使和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产生的方式、法律特征以及行使和保护三、教学难点国家土地所有权产生的方式、法律特征以及行使和保护四、教学方法:讲授法五、课时安排:4课时六、课程性质:理论七、教学过程第四章土地使用权一、教学目标1.了解中国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2.熟悉中国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分离3.掌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概念、特征和类型,国有土地使用的确定、登记和终止4.了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含义、特征、期限与管理5.掌握地役权的含义、性质、特征和分类,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二、教学重点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及特征;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分离;国有土地使用的确定、登记和终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三、教学难点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四、教学方法:讲授法五、课时安排:10课时六、课程性质:理论七、教学过程第五章土地划拨使用和有偿使用一、教学目标1.了解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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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学》课程简介
安顺学院
课程名称:土地法学课程编号: 070021
英文名称: Land Law Theory授课对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学生
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先修课程:土地经济学
学时:36学分:2
课程简介:
土地法是国家制定的关于调整人们因占有、使用、利用土地而发生的各种土地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土地法学是以我国现行的土地政策,法律为依据,研究土地法律规范的制定,遵守和执行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相结合的实用课程,是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主干课。

其内容可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土地法学基础理论。

包括土地法学研究对象和内容体系,土地法律关系,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土地相邻关系等;第二部分:土地利用法律制度。

包括耕地保护法律制度、建设用地法律制度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法律制度;第三部分:土地行政法。

包括土地行政执法和土地监察、法律责任、土地行政复议、土地行政诉讼等。

建议选用教材:
《土地法学》王守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第1版 (2011年6月1日)
主要参考书目:
1.《土地法学》王文革,复旦大学出版社; 第1版 (2011年6月1日)
2.《土地法学》沈守愚,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2
考核方式:考试
成绩评定:平时成绩占30%,考试成绩占70%
执笔人:殷清慧
编写时间:2014年2月
《土地法学》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教学大纲说明
一、课程的性质、任务
土地法学是研究土地法治的科学,其任务是以我国土地基本国情为基础,研究我国的土地法基础理论、土地使用权规则、土地管理规则、土地法实施规则等相关土地法律制度和土地政策,为土地立法、执法、司法提供理论基础、分析方法、规则体系和操作规程。

它是法学体系中的一门独立学科,是我国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本课程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

要求学生掌握土地法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熟悉国家有关土地利用与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明确土地立法的原理、原则,理解其适用范围,并能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运用;通过学习,能进行独立的思考并解决实际中遇到的问题。

土地法学是经济法学的子学科,同时本课程涉及土地产权制度和土地行政执法,这就要求学生在学习本课程之前具备民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的基本素养,它们对于学好本门课程有重要的支撑和辅助作用。

三、课程的内容与学时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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