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定标准
高级工程师评审量化标准

高级工程师评审量化标准一、评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时,在工作经历、能力、业绩和成果方面的根本要求如下:1.必备条件〔1〕主持过国家、省部级、股份公司下达的重点科研工程,其成果通过鉴定或省部级、股份公司组织的专家评审,技术水平到达国内先进水平;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工程负责人〕主持过大型或国家、省部级重点工程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改造,且技术含量高,工艺先进,质量优秀;或作为工程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省部级下达的重点新产品开发工程,产品关键技术获得国家专利。
〔2〕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开展动态,具有开拓新研究领域和解决设计、施工、制造中的重大技术难题的能力和经历。
〔3〕任高级工程师以来,在国际或国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两篇及以上;或有正式出版的专著。
〔4〕具有指导本专业其他高级工程师工作的经历,具有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
2.任高级工程师职务以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组织或主持过国家、省部级或股份公司重点科研工程或技术攻关工程,取得了显著技术成果或经济效益,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各等奖或省部级三等、股份公司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获奖人(等级内额定人员,下同)。
〔2〕组织或主持过国家、省部级重大工程工程的总体设计与施工,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综合经济技术指标到达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获得建筑工程鲁班奖或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或国家优秀勘察设计金质奖、省部级、股份公司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的工程总体或关键工程技术负责人。
〔3〕开创性地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或开发方向,取得重要研究成果;或有创见性的技术专著、论文,填补国内空白,得到国家、省部级、股份公司有关部门认可;或获得一级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4〕在技术上有重大创造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其关键技术获得国家创造专利,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100万元以上〕;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对推动行业的技术进步、经济开展做出了突出奉献。
〔5〕在本专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作为专家屡次参加国家、省部级、股份公司组织的本专业重大工程的技术论证、成果鉴定、标准标准的审查等。
高级工程师评定条件(参考模板)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根据省市职称办有关文件和工作要求,报送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和有关要求如下:一、申报高级工程师范围与要求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的机械(农机)、电子信息、化工(医药)专业,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要求1.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3.本科(学士学位)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4.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大专毕业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5.省(部)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三等奖(或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6.取得发明金奖,经本专业专家审定,该发明为解决技术难题,对技术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以上所述从事本专业工作及工程师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09年年底。
(二)业绩成果要求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市(厅)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市(厅)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奖项目的获奖者前三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及相关任务的主要完成者,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
3.负责完成一项大型或两项中型工程成套项目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经实践检验,达到了要求,通过鉴定或验收。
4.负责完成两项技术难度较高和复杂的产品或关键部件的研究、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经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负责完成两项省(部)级或三项市(厅)级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并转化为生产力,经实践检验,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负责完成两项省(部)确认的定型或优秀产品开发,并转化为生产力。
高级工程师评定标准

高级工程师评定标准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工程行业,高级工程师的评定标准至关重要。
高级工程师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还需要具备卓越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本文将从技术能力、工作经验、领导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对高级工程师的评定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高级工程师在技术能力方面需要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他们应该精通所在领域的技术要求,能够独立完成复杂的工程设计和分析,并能够指导和培训其他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还应该具备创新意识,能够不断提出改进建议,推动技术进步和工程质量的提升。
其次,工作经验是评定高级工程师的重要指标之一。
高级工程师需要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包括项目管理、团队协作、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经验。
他们应该能够独立承担复杂项目的管理和执行,并能够在项目中解决各种技术和管理问题。
此外,高级工程师还应该具备跨部门和跨团队的协作经验,能够有效地与其他部门和团队合作,实现项目目标。
领导能力是高级工程师评定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高级工程师需要具备良好的领导能力,能够有效地管理团队成员,激励团队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协调团队内部的关系,推动团队实现项目目标。
高级工程师还应该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决策能力,能够与各级领导和团队成员有效沟通,制定科学合理的决策,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综合素质是评定高级工程师的综合指标。
高级工程师应该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以身作则,带领团队成员共同进步。
他们还应该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不断学习新知识,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挑战。
此外,高级工程师还应该具备良好的抗压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能够在复杂多变的工作环境中保持稳定,并能够有效地解决各种问题。
综上所述,高级工程师评定标准涉及技术能力、工作经验、领导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多个方面。
只有具备了这些方面的优秀表现,才能够被评定为一名合格的高级工程师。
希望本文所介绍的评定标准能够对广大工程师有所帮助,也希望广大工程师能够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成为优秀的高级工程师。
山东高级工程师评分标准细则

山东高级工程师评分标准细则一、综合评价标准1.专业知识与技能(40分)该项评分主要衡量高级工程师在相关专业领域的知识和技能水平,包括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技术应用能力、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方面。
评价标准如下:-优秀(40分):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能独立解决复杂问题,具备发展新技术和新领域的能力。
-良好(30分):具有较为全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独立完成各类工作任务,能从根本上解决专业问题。
-合格(20分):具备基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完成常规工作任务,但在复杂问题解决能力上存在一定不足。
-不合格(10分):专业知识和技能不达标,工作能力较差。
-未评级(0分):未参与或无法评估。
2.工程实践能力(30分)该项评分主要对高级工程师在工程实践中的能力进行评估,包括项目管理、工程设计、施工管理、质量控制和工程经济等方面。
评价标准如下:-优秀(30分):能独立设计、管理和实施大型工程项目,具备较强的项目管理和工程实践能力。
-良好(22.5分):能独立完成中型工程项目的设计和管理工作,具备一定的工程实践能力。
-合格(15分):能完成较简单的工程项目,并具备一定的工程实践能力。
-不合格(7.5分):工程实践能力较差,无法独立完成工程项目。
-未评级(0分):未参与或无法评估。
3.创新能力(20分)该项评分主要对高级工程师在创新方面的能力进行评估,包括创新能力、创新实践和创新成果等方面。
评价标准如下:-优秀(20分):在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成果,能开展创新项目并产生较大影响。
-良好(15分):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创新成果,能开展创新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果。
-合格(10分):基本具备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有一定的创新成果。
-不合格(5分):创新能力较弱,无明显创新成果。
-未评级(0分):未参与或无法评估。
4.综合素质(5分)该项评分主要对高级工程师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估,包括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和领导能力等方面。
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正 高级工程师)评价条件

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评选条件四、高级工程师(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的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且近5 年的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3.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且近1年的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均称职(合格)以上。
(二)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具备较为丰富的本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获取及处理本专业信息的能力;能独立解决本专业较为复杂、疑难技术问题,具有主持并完成本专业科研课题、大型工程技术项目、中型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开发(研发)项目、实验检验站(室)建设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技术经济分析、综合、判断和总结能力,以及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在本专业领域的理论与实践上有一定的创见。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二项:1.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国家级、省(部)级或市(厅)级重大工程项目、技术攻关及改造项目或研究项目 1 项,或大型项目 2 项,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问题;或取得了显著技术成果或经济效益,单个项目技术转让交易额达到30 万元或 3 年内多个项目技术转让交易额累计达到50 万元的,可分别作为一项科研成果(技术转让合同以地级以上市科技部门登记为准)。
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重要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工作或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及应用工作,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问题或较大疑难问题,取得显著效益。
3.在本专业领域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要技术革新,开创性地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课题或发展方向,并取得重要成果。
4.具有培养本专业技术人才和指导本专业工程师开展技术工作的能力,效果显著。
2024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2024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2024年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评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学历要求:申报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工作年限要求:申报人员需具备一定的工作年限,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可参考当地或相关行业的职称评审文件。
3. 专业技术能力要求:申报人员需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完成相关技术工作。
4. 论文要求:申报人员需在专业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并需经过同行专家的审核和认可。
5. 其他要求:申报人员还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无不良记录。
具体条件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建议申报人员提前了解当地或相关行业的职称评审文件,以确保满足所有条件。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是为了给申请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提供申请依据和规范要求,以确保评定公平、公正、合理。
一、职称申请人条件(一)学历要求:高级工程师申请人,其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二)专业要求:高级工程师申请人,其专业应是与所申请职称相关的工程学科,如:地质工程、矿物加工、水利水电技术等等;(三)工作经验要求:高级工程师申请人,其工作经验要求不低于十五年,且从事职业不少于于五年;(四)技术资格要求:高级工程师申请人,其技术资格不低于二级。
二、职称申请方式(一)申请方式:高级工程师申请人,须以国家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发出的综合职称申请通知为准;(二)申请材料: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2、学历证明:包括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3、工作证明:包括岗位职责、在职时间、认可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和技术职称证书;4、专业领域论文、著作或报告:明确描述和解决实际工程问题,具有推动工程技术发展的肯定作用;5、技术成果证明文件:有技术发明、技术创新等技术成果,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其他相关材料:包括在评定活动中发表论文、专著或参加相关技术活动等。
(一)规范性学术交流:该评定应采取规范化学术交流的形式,邀请专家进行口头和书面评定;(二)反馈专家的意见:该评定应会吸收专家的不同意见,并把这些意见有效地传达给其他参与此评定的成员;(三)客观评分:该评定应建立完善的客观评分制度,由评委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编制出符合申请条件的职称授予方案。
以上便是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的条件,为了确保授予公平、合理、公正,职称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相关材料,准备充足的材料,以及做好学术交流和客观评分的准备工作,以期获得真正的职称认可。
高级工程师量化标准

工程技术类专业高级职称量化评价标准及评分等级基本指标 (学历、资历、经历,外语、专业知识水平考试)序号一二三四五六序号一二评价因素学历资历本专业工作经历职称水平考试计算机年度考核评价因素获奖成果论文最高得分10105765最高得分86评价标准1、博士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2、第一学历为研究生,并取得硕士学位3、第一学历为大学,第二学历为研究生,并获硕士学位4、第一学历为大学,第二学历为研究生,只获得硕士学位或只取得研究生毕业证5、大学学历并取得双学士学位6、大学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7、大学学历未获学士学位或大普学历8、大专学历(破格)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9 年及以上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8 年3、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 年4、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 年5、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 年(博士研究生毕业的为 2-5 年)6、资历破格的1、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 15 年及以上或一线岗位工作 10 年及以上2、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 11- 14 年或一线岗位工作 8-9 年3、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或一线岗位工作 6-7 年4、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 9 年及以下或一线岗位工作 4-5 年参加集团公司职称水平考试成绩× 7%参加符合规定的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 6%1 、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2、年度考核结果为胜任评价指标[获奖成果、论文(含技术报告)、工作业绩、创新能力]评价标准1、国家级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省部级成果一等奖及以上一项2、省部级成果二等奖一项3、省部级成果三等奖一项或国外专利一项(仅限本专业或相关专业)4、局级成果一等奖一项或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仅限本专业或相关专业)5、局级成果二等奖一项或国家实用型专利一项(仅限本专业或相关专业)6、局级成果三等奖一项或国家外观设计型专利一项(仅限本专业或相关专业)7、厂(处)级成果一等奖8、厂(处)级成果二等奖9、厂(处)级成果三等奖1、在国家学术会议上交流本人的专业技术论文,或在国际权威检索学术刊物、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及以上分值109876543109876254320-70-64-52-3分值876543.53216三四五六工作业绩业务能力答辩口语1716822、在国家学术会议上交流本人的专业技术论文,或在国际权威检索学术刊物、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3、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交流过本人的专业技术论文,或在一般刊物(有国内统一刊号)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及以上4、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交流过本人的专业技术论文,或在一般刊物(有国内统一刊号)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5、在局级学术会议上交流过本人的专业技术论文,或在内部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6、在处级技术交流会议上交流过本人的专业技术论文,或撰写过专业技术报告 3 篇及以上1、主持或参与过集团公司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改造(引进、开发、推广、革新)或重要生产部署(规划、方案)的制定,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主持或参与过油田公司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改造(引进、开发、推广、革新)或重要生产部署(规划、方案)的制定,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主持或参与过油田公司工程建设、技术改造(引进、开发、推广、革新)或生产部署(规划、方案)的制定,取得明显经济效益4 、主持或参与过油田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工程建设、技术改造(引进、开发、推广、革新)或生产部署(规划、方案)的制定,取得较好经济效益5 、作为基层生产单位技术骨干,解决实际生产过程中所出现问题的能力较强,获结合生产实际,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在生产实际中应用效果较好,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基础,在组织协调、解决问题、技术应用、归纳总结和业务指导等方面能力突出2、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基础,在组织协调、解决问题、技术应用、归纳总结和业务指导等方面能力强3、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基础,在组织协调、解决问题、技术应用、归纳总结和业务指导等方面能力较强对专家提问回答正确,逻辑性强,语言简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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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定标准发布时间:2010-9-29 0:00:0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工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根据工业工程的专业特点、功能和内容,结合我国制造技术和生产经营管理的现状及发展,在吸收和借鉴国际工业工程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评定标准,作为工业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定的依据。
第二条按照本评定标准、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工业工程高级工程师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其职务聘任与工资待遇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第三条工业工程专业属于工程技术范围。
工业工程是综合运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专门知识和技术以及工程分析和设计的原理与方法,对由人、物料、信息、设备和能源所组成的集成系统进行规划、设计、改善、创新、实施和评价的科学技术。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工业工程专业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工业各行业的产业技术政策、产业结构,技术发展、科研政策和工程教育与技术培训等方面规划及计划的研究与编制工作;工业企业的经营战略、新产品开发、产品标准化与系列化、生产工艺、技术革新与改造、成本与利润、生产与库存管理、安全与卫生、环境保护和职工教育等方面规划及计划的研究与编制工作。
(二)工程项目总体设计、设施选址、平面布置、设施设计、生产流程设计、生产工艺与技术设计、物流系统设计、组织机构设计、生产组织与岗位设计、作业程序设计、操作方法与劳动定额设计、信息系统设计、计算机管理系统设计、计算机集成制造总体设计、用户服务系统设计、工业安全与环保系统设计、职工教育课程设计和标准、规范及规程等方面的设计工作。
(三)规划、计划、系统、产品、工艺、设施、质量、可靠性、安全、卫生、环保、机构、岗位、职务、成本、效率、效益、业绩、用户服务等方面的评价工作。
(四)产品改进、工艺改进、设施改进、系统改进、组织改进、工作方法改进、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工程开发和工作激励等方面的创新工作。
第五条工业工程专业划分为:系统规划与管理、设施规划与设计、方法与效率工程、生产计划与控制、质量与可靠性管理、营销工程、工业安全与环境和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八个分支专业。
第六条本评定标准适用于在国民经济各工业行业中,具体从事工业工程专业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一)系统规划与管理:适用于主要从事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的规划与计划管理和系统分析与评价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工作范围包括:行业、企业发展战略的研究、制定与实施;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咨询与评估;科研规划的研究、论证与评估;企业诊断和经济分析;生产工艺过程的系统分析、规划、设计与实施;工艺过程的设计与控制;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规划、论证、评估与实施;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评估与实施等工作。
(二)设施规划与设计:适用于主要从事设施的规划、设计、改造与实施的工程技术人员。
工作范围包括:工程项目总体设计;工程项目的选址、平面设计;工艺、设备、场地、厂房及公用设施、物流系统的规划、设计与改造;组织机构、岗位和职务的设计等工作。
(三)方法与效率工程:适用于主要从事工业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的规划、计划、改进与实施的工程技术人员。
工作范围包括:生产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的研究、设计与控制;工作定额标准、劳动定额标准的分析、测定、改进、制定与评价。
(四)生产计划与控制:适用于主要从事工业企业生产与服务系统的规划、设计、改进与评价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工作范围包括:生产发展规划、年度生产计划和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制与控制;库存管理;设备管理;计算机辅助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实施、改善与评价等工作。
(五)质量与可靠性管理:适用于行业或企业从事质量与可靠性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工作范围包括:质量与可靠性的规划与管理;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与实施;行业或企业标准的研究、制定与实施;质量控制、质量审核、质量教育;质量与可靠性检验;质量与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实施、改进与评价等工作。
(六)营销工程:适用于主要从事企业产品销售、市场开发和产品售前、售中、售后技术服务等用户服务系统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工作范围包括:经营战略与策略的研究、论证与实施:市场分析、预测、决策的研究与论证;新产品开发研究与论证;市场开发研究、论证与实施;用户服务系统的设计和产品销售的售前或售后技术服务等工作。
(七)工业安全与环境:适用于主要从事工业企业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工作范围包括:劳动保护计划的研究、制定与实施;环境保护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安全法规、标准、规程及其相应措施的研究、制定与实施;安全、卫生与环境的管理;分析、评价并控制危险和有害的因素;事故的分析与处理等工作。
(八)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适用于主要从事人力资源研究、开发和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工作范围包括: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组织结构的设计、工作职能分析和岗位职务的设计与评价;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的设计与评价;工作激励与劳酬制度及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工作评价、绩效评估与考核;人员培养计划和人员选拔计划的编制与实施;职工教育,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计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三章申报人员技术资历鉴定标准第七条基本资历(一)本人所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二)本人所取得的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各类获奖证书。
(四)符合申报高级工程师要求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证书(成绩)或证明。
第八条主要贡献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做出以下贡献之一:(一)完成一项以上国家或省(部)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成果经省(部)级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二)完成二项以上重要项目,经实施,对提高企业市场占有率;开发新产品;合理设计、配置、利用企业生产要素;提高质量;改善环境;保障安全: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经省(部)级主管部门确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完成二项以上项目,经实践检验,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经省(部)级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公认技术指标先进,有较大的推广价值。
(四)完成的项目获得过一项以上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获得得过二项以上厅(局)级科技成果奖等专项奖励(优秀设计或优质工程等专项奖等同科技三等奖)。
(五)提出二项以上科技建议,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或行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并被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纳。
第九条作品成果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撰写下列技术报告或论著之一:(一)独立撰写过二篇以上本人直接参加的重要项目的技术报告。
要求立论正确,数据齐全、准确,观点清晰,结构严谨,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
(二)作为第一撰写人,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或在国家批准出版的科技期刊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本专业或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论文应反映其学术水平和写作水平。
(三)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学术、技术专著。
(四)参加公开出版的教材或技术手册的编写工作,完成过五万字以上的编写工作量。
第四章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评价标准第十条申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十一条从事工业工程技术各分支专业的人员,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应具备如下各专业的相应条件:(一)从事系统规划与管理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完成过一项行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或发展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工作,通过专家评估。
2.完成过二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经营战略规划或企业系统分析与设计(包括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等工作,并通过专家评估。
3.完成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工艺系统的规划、设计与实施;或技改项目的规划、论证与实施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4.完成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科技规划的研究;或三项生产过程的分析与设计;或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诊断和经济分析等工作。
上述工作须经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
(二)从事设施规划与设计的人员,曾担任过主任设计师或项目负责人,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完成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建厂厂址选择与规划设计;或三项建厂(或技改)项目的投资可行性研究和分析论证。
上述工作须通过专家评估。
2.完成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工厂总体或主要生产车间的工艺分析、改进与设计,使之具有较高的生产效率,并通过审批。
3.完成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物流分析和总体或主要生产车间的设施布置设计(或改善设计),可行性强。
4.完成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全厂或主要生产车间物料搬运系统设计,或主要生产车间的机械化、自动化搬运系统分析与设计,可行性强。
(三)从事方法与效率工程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制定过三项改善生产过程、生产线、工艺、人机系统或管理的总体方案,并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或完成过二项对行业或企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工业工程新方法的开发或移植工作,并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2.完成过三项行业或企业劳动定额、定员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或完成过四个技术工种的劳动定额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或完成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工作标准和工作定额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上述工作须经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
3.完成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各类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服务人员等)工作效率现状统计分析的总体方案的制定工作,提出提高企业工作效率的改进措施,并取得显著成效。
4.完成过三项车间的生产现场综合改善项目,取得显著成效,如:推行精益生产、定置管理等先进方法。
(四)从事生产计划与控制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参加完成过一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生产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工作;或完成过三项全厂性或主要生产车间的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与控制工作,或完成过30项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制与生产作业控制工作。
在完成上述工作中比较系统地运用物料需求计划(MRP)、精益生产、准时制生产(JIT)、最优生产技术(OPT)等先进的工业工程方法,并直接参加完成过生产计划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的全过程。
2.完成过三项产品开发、研究开发、技术改造或设备的改造、更新和投资等规划和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3.完成过三项主要生产车间的生产现场管理综合改善项目,取得显著成效,如:推行精益生产、定置管理等先进方法。
4.完成过一项全厂性现代化生产管理方法的推广应用工作,如:成组技术(GT)、准时制生产(JIT)、物料需求计划(MRP)及先进库存管理方法等,对改进生产组织和作业条件取得显著成效。
(五)从事质量与可靠性管理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二条:1.完成过二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全厂性或主导产品的质量管理体系或标准体系的规划、设计与实施的全过程,并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