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或诺成性合同之我见2019新.doc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包含有哪些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包含有哪些⽣活中有⼀种职业——仓储业。
这个职业为国际、国内物品的交易都带来了巨⼤的便宜,也是在货物流转中不可或缺的⼀个部分。
在仓储业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仓储合同了,那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呢,店铺⼩编为您整理了⼀些相关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包含有哪些1、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
为约束仓储合同双⽅的⾏为,更好地维护双⽅利益,法律规定仓储合同⾃双⽅达成合意时起就成⽴,⽽不需以存储货物的实际交付。
因此,合同法第382条规定:仓储合同⾃成⽴时起⽣效。
2、保管⼈必须是拥有仓储设备并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保管⼈必须是经⼯商⾏政管理机关核准,依法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法⼈。
3、仓储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
由于仓储业是⼀种商业营业活动,因此,仓储合同的双⽅当事⼈互负给付义务,保管⼈提供仓储服务,存货⼈给付报酬和其他费⽤。
这与⼀般的保管合同不同,因为保管合同既可有偿,也可⽆偿。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1、货物的品名和品种仓储保管合同中储存保管的货物是特定物或特定化的种类物,是保管⽅接受存货⽅以委托代为保管的,其所有权属于存货⽅,在合同有效期届满时,保管⽅必须将原货物完好⽆损地归还存货⽅,因此合同中对货物的品名和品种,应作出明确的规定。
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货物的包装由存货⽅负责。
其标准,有国家的或专业的标准的,按国家和专业标准执⾏;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议定。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法、时间保管⽅的政党验收项⽬为: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以及⽆须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质量情况。
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标记的,以供货⽅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验收。
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都除外。
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之⽇起,⾄验收报告送出之⽇⽌。
仓储合同的定义是什么

仓储合同的定义是什么
仓储合同的定义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
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
仓储合同特点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如前所述,仓储合同有其法定的特点,所以在签订履行时要注意自己权利义务的内容、起始时间,这决定着承担责任的内容和开始时间,例如合同生效时间二者不同,前者为成立时生效,后者为交付时生效;前者均为有偿,而后者有偿与否则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1)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
(2)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
管对象。
这也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显著特征。
(3)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
(4)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这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又一显著特征。
仓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或诺成性合同之我见(示范合同)

( 合同范本 )甲方:乙方:日期:年月日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仓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或诺成性合同之我见(示范合同)The contract concluded after the parties reached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s stipulates the mutual obligations and the rights they should enjoy.仓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或诺成性合同之我见(示范合同)仓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或诺成性合同之我见摘要:有关仓储合同是实践性还是诺成性合同长期存在争议,笔者剖析这两种观点后,结合我国现行立法,认为:仓储合同应为实践性合同,可约定为诺成性合同的观点。
关键词:仓储合同、保管合同、合同成立、合同生效、实践性、诺成性、交付标的物、交付仓储物绪论有关仓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还是诺成性合同,我国法学界长期存在着争议,即存在仓储合同是“实践性或诺成性”的两个截然相反的观点。
本文所指的仓储合同,也称仓储保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提供仓储保管服务,另一方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381条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确定了仓储合同的法律定义。
《合同法》颁布前,大多数学者主张“仓储合同不同于保管合同,应为诺成性合同。
根据我国《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侧》条5条规定,“根据存货方的委托储存计划和保管方仓储能量,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经办人签字、单位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即成立”。
[1]即确定了仓储合同为诺成性合同的法律依据。
但当时也有人主张,“仓储合同应与其他保管合同一样,为实践性合同”。
2《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大多数人认为:“《合同法》382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说明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合同法》并未规定仓储合同以交付仓储物为合同成立要件。
2024年4月《合同法》全国自考考题含解析

2024年4月《合同法》全国自考考题一、单项选择题1、甲于6月1日通过信件向乙发出要约,该信件于6月4日到达乙处,乙于6月6日发出承诺。
甲撤销要约的条件是______。
A.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6月1日到达乙处B.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6月4日之前到达乙处C.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6月6日乙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处D.乙同意其撤销2、下列关于合同权利转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______。
A.合同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B.从权利应当与主权利分开转让C.合同权利的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D.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3、合同解除权的性质是______。
A.支配权B.抗辩权C.请求权D.形成权4、甲将房屋租给乙,乙明知该房屋刚装修好甲醛含量超标依然与甲签订了租赁合同。
乙在该房屋居住一周后身体感觉非常不适,于是向甲提出要求解除合同。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乙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为该房屋危及健康B.乙不可以解除合同,因为双方没有约定C.乙不可以解除合同,因为乙明知该房屋甲醛超标D.乙不可以解除合同,因为乙没有法定解除权5、甲欲出售自家的牛,经丙介绍找到买主乙。
甲乙约定,2021年5月7日甲牵牛至交易市场交付。
到了约定时间,乙未出现,甲牵牛回家,途中遇暴雨,牛被雷电击而死。
承担风险责任的是______。
A.甲B.乙C.丙D.甲和乙6、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一年届满,在学理上,该一年被称为______。
A.失权时间B.诉讼时间C.除斥期间D.保证时间7、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一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该期限为______。
A.1个月B.3个月C.6个月D.1年8、下列不属于仓储合同特征的是______。
A.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B.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C.仓储合同是要式合同D.仓储合同是继续性合同9、甲、乙双方签订以“大海捞针”为标的的合同,此合同将导致______。
仓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或诺成性合同之我见

仓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或诺成性合同之我见在商业领域中,合同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它规定了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而仓储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类型,涉及到货物的仓储和保管,其性质在实践中常常引起争议。
有人认为仓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即以实际行为为准绳;而另一些人则认为仓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即以双方的承诺为基础。
在我看来,仓储合同既有实践性的一面,也有诺成性的一面,具体要看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当事人的意愿。
首先,仓储合同的实践性体现在实际行为的履行上。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约定,自愿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在仓储合同中,一方作为仓储人,承担着货物的保管和管理责任;而另一方作为委托人,将货物委托给仓储人进行保管。
在实际操作中,仓储人需要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标准对货物进行妥善保管,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完好。
这种实际行为的履行,是仓储合同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实践性合同的体现。
其次,仓储合同的诺成性体现在双方的承诺和义务上。
在签订仓储合同之前,双方当事人通常会就货物的保管期限、保管费用、货物的种类和数量等事项进行协商和约定。
这些约定构成了双方的承诺和义务,也是仓储合同的基础。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行动,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这种基于承诺和义务的合同关系,体现了仓储合同的诺成性。
然而,仓储合同的性质并不仅限于实践性和诺成性的二选一,而是二者的综合体现。
实际上,仓储合同的性质取决于具体的合同条款和当事人的意愿。
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约定了具体的行动方式和标准,那么仓储合同更倾向于诺成性合同。
反之,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而是以双方的实际行为为准绳,那么仓储合同更倾向于实践性合同。
因此,在判断仓储合同的性质时,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当事人的意愿。
除了性质的判断,仓储合同还存在一些相关的法律问题需要关注。
例如,仓储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因为自身过失或故意行为导致货物损坏或丢失,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委托人未按时支付保管费用,仓储人是否有权保留货物?这些问题涉及到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仓储与配送管理》阶段测试题

《仓储与配送管理》阶段测试题第一章——第五章测试题一、填空:(每空0.5分,共11分)1.仓储管理须遵循原则原则、原则。
2.仓库通常由、、三大部分组成。
3.我国托盘规格与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的通用尺寸一致,主要有三个规格:、、。
4.仓储合同事人分别为和。
仓储合同在时生效。
5.在入库时,对货物的和进行检验。
6.码垛的基本要求是、、、、和。
7.仓储合同的成立须经过两个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和。
二、单项选择题1.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仓储属于()A 企业自营仓储B 营业仓储C 公共仓储D 战略储备仓储2.注重货周转作业效率和周转率的是()A 储存仓储 B物流中心仓储 C 保税仓储 D运输转换仓储3.货物所有权随货物交付而转移的仓储是()A 保管式仓储B 混藏式仓储C 消费式仓储D 加工式仓储4.商品入库业务流程的第一道作业环节是()A 接运B 内部交接C 验收D 保管保养5.铁路货车站台距地面()A 2米B 1.8米C 1.2米D 1.6米6.出库时受先进先出限制的货架是()A 重力式货架B 驶入式货架C 驶出式货架D 阁楼式货架7.适用于存放长型钢材的货架是()A 托盘货架B 阁楼式货架C 悬臂式货架D 移动式货架8.仓容利用率最高的是()A 固定货物货位B 不固定货物货位C 分类固定货物货位9.装载在托盘上货物,其搬运活性指数为()A 1B 2C 3D 4E 010.以下不属于出库程序的是()A 包装B 加工C 核单D 清理三、多项选择题:1.混藏仓储的特点是()A 保管对象是种类物B 保管对象是特定物C 原物返还,所有权不转移D 替代物返还,所有权不转移2.仓储合同是()A 行为合同B 实践性合同C 双务合同D 要式合同E 诺成性合同3.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仓储合同后,约定由甲方为乙方储存一批货物,乙方的该批货物属易燃品,乙方未在合同中注明,货物入库后,因温度过高,发生自燃,造成甲方库房烧毁,经济损失达50多万元,并造成甲方死亡一人重伤二人,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 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B 乙方向甲方只支付违约金C 乙方负责人应承担刑事责任D 乙方和甲方共同承担经济损失4.货物数量检验包括下列()内容。
仓储合同的名词解释

仓储合同的名词解释仓储合同是指仓储经营者与委托人之间达成的协议,规定了双方在仓储业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仓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合同,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下面将对仓储合同中涉及的一些名词进行解释。
首先,仓储经营者是指在仓储业务上具有资质和能力的经营者。
他们提供仓储场所、设备和管理人员来对货物进行保管。
仓储经营者在仓储合同中承担着保管货物的责任,并且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保险。
其次,委托人是指将货物委托给仓储经营者保管的一方,也就是货物的所有权人。
委托人在仓储合同中享有货物的所有权,并且有权要求仓储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保管和交付货物。
委托人应当向仓储经营者提供货物的详细信息,并对货物的真实、合法性负责。
仓储合同中还涉及到货物的交付和验收。
交付是指委托人将货物交由仓储经营者保管的行为,交付时双方应当填写交货单或其他载明货物数量和状况的文件,以便日后的核对。
验收是指仓储经营者接收货物并核对货物的数量、质量、品种和包装是否与交付单一致的过程。
如发现货物有破损、缺失等问题,仓储经营者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
在仓储合同中还存在一些特殊条款,如保险条款。
保险条款是指约定仓储期间货物保险责任的条款。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是指保险人在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基础上,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按照合同的约定,在当事人之间建立的经济关系。
在仓储合同中,委托人可以要求仓储经营者为货物购买保险,以防止货物遭受损失或损坏。
此外,仓储合同中还涉及到费用的支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委托人应当支付仓储费用,包括货物的保管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用等。
仓储经营者有权在货物未取走的情况下保留货物,并要求委托人支付相关费用。
最后,仓储合同还包括了违约责任的约定。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仓储合同中,如果委托人未按时取走货物或未支付费用,仓储经营者有权要求其支付滞纳金或采取其他合法补救措施。
综上所述,仓储合同是指仓储经营者与委托人之间达成的协议,规定了双方在仓储业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仓储合同是诺成还是实践合同?

仓储合同是诺成还是实践合同?【案情】2004年6月3日,某市盛达公司,与该市东方储运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
合同主要约定:由东方储运公司为盛达公司储存保管小麦6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04年7月10日至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50000元,任何一方违约,均按储存费用的20%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东方储运公司即开始清理其仓库,并拒绝其他有关部位在这三个仓库存货的要求。
同年7月8日,盛达公司书面通知东方储运公司:因收购的小麦尚不足10万公斤,故不需存放贵公司仓库,双方于6月3日所签订的仓储合同终止履行,请谅解。
东方储运公司接到盛达公司书面通知后,遂电告盛达公司:同意仓储合同终止履行,但贵公司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0000元。
盛达公司拒绝支付违约金,双方因此而形成纠纷,东方储运公司于2000年11月2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盛达公司支付违约金10000元。
【问】盛达公司尚未向东方储运公司交付仓储物的情况下,是否应承担违约金10000元?【仓储合同】一、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仓储合同就其性质而言,仍然是保管合同的一种,是一种特殊的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的目的依然在于对仓储物的保管,仓储不过是一种物的堆积保管而已。
《合同法》第395条规定,如果仓储合同一章没有规定的内容,应当适用保管合同的有关规定。
足见二者在性质上有相同之处,但由于仓储营业的特殊性质,使得仓储合同又有其显著的法律特征:1、保管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门从事保管业务的人。
仓储合同区别于一般保管合同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在仓储合同主体的特殊性,即仓储合同中为存货人保管货物的一方必须是仓库营业人。
仓库营业人,它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合伙、其他组织等,但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即必须具备仓储设备和专门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资格。
所谓仓储设备,是指可以用于储存和保管仓储的必要设施,这是保管人从事仓储经营业务必不可少的基本物质条件。
所谓从事仓储业务的资格,是指保管人必须取得专门从事或者兼营仓储业务的营业许可,这是国家对保管人从事仓储经营业务的行政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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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仓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或诺成性合
同之我见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仓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或诺成性合同之我见
仓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或诺成性合同之我见
摘要:有关仓储合同是实践性还是诺成性合同长期存在争议,笔者剖析这两种观点后,结合我国现行立法,认为:仓储合同应为实践性合同,可约定为诺成性合同的观点。
关键词:仓储合同、保管合同、合同成立、合同生效、实践性、诺成性、交付标的物、交付仓储物
绪论
有关仓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还是诺成性合同,我国法学界长期存在着争议,即存在仓储合同是"实践性或诺成性"的两个截然相反的观点。
本文所指的仓储合同,也称仓储保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提供仓储保管服务,另一方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381条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确定了仓储合同的法律定义。
《合同法》颁布前,大多数学者主张"仓储合同不同于保管合同,应为
诺成性合同。
根据我国《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侧》条5条规定,"根据存货方的委托储存计划和保管方仓储能量,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经办人签字、单位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即成立"。
[1]即确定了仓储合同为诺成性合同的法律依据。
但当时也有人主张,"仓储合同应与其他保管合同一样,为实践性合同"。
2
《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大多数人认为:"《合同法》382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说明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合同法》并未规定仓储合同以交付仓储物为合同成立要件。
"但事实上,《合同法》颁布以后,该争议还存在。
由于"在我国原有的立法中,仓储合同并不以存货方的实际存货为成立要件"3,故大多数人主张,仓储合同为诺成性合同;也少数有人主张,"仓储合同以仓储物的交付为成立的前提条件"4,认为仓储合同为实践性合同。
以上两种观点本人不能完全苟同,本人认为:"仓储合同应为实践性合同,可约定为诺成性"。
一、仓储合同"诺成性与实践性"理论争议之分析
(一)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是合同法理论的传统分类,但至今仍有重大意义。
所谓诺成性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