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针对废水废料开展税收检查

合集下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12•【字号】深府办[2007]90号•【施行日期】2007.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07〕90号2007年6月12日)《深圳市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9号)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电〔2007〕153号)、《广东省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我市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

一、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刘应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吕锐锋、陈应春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财政局、国土房产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统计局、工商(物价)局、地税局、国税局、金融办、银监局、人行深圳中心支行和深圳供电局等单位派一名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各成员单位内部也要明确牵头处室和联络员,按照承担的职责负责专项大检查工作。

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负责检查结构调整措施落实情况,行业准入条件执行情况,今年以来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项目投资情况。

市贸工局、物价局和深圳供电局负责清理违规优惠电价政策和检查电价政策落实情况,督促依法停止对违规企业的供电。

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负责清理税费方面的违规优惠政策,检查出口退税等政策落实情况,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一九九五年税收大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一九九五年税收大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一九九五年税收大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1995.10.26•【字号】深地税发[1995]399号•【施行日期】1995.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一九九五年税收大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地税发[1995]399号1995年10月26日)各分局:为认真贯彻国务院[1995]26号《关于一九九五年开展税收财务大检查的通知》精神,保证税收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市税收财务大检查领导小组的部署,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大检查的范围及内容今年的大检查范围是:我市所有的纳税人都必须按照税收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市大检查办[1995]12号文件通知精神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自查面必须达到100%,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40%。

检查内容是1995年度的税务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擅自越权减税、免税、追税、包税,自行改变税率以及骗税等不法行为;(二)擅自把应缴人中央财政的收入缴入地方财政,或应缴地方财政的收入缴入中央财政的混库行为;(三)采取非法手段印制、使用假发票,真票假开或倒卖发票,以及利用各种手段偷逃税收的行为;(四)违反财务会计制度,乱挤摊成本,随意核销费用,擅自冲减资本金,截留国家税收收入,偷逃企业所得税的行为;(五)应缴未缴税款,长期拖欠税款,经报批准办理厂延期纳税手续但到期仍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六)未办理税务登记或注册税务登记,不按税法规定申报缴纳税款的行为;(七)隐瞒、不如实申报个人收入,有意偷逃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八)按税法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而没有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

二、大检查的重点(一)在贯彻执行国务院明确指出的重点单位进行检查的同时,根据我中实际,一九九五年重点检查单位是:1、自查不认真的纳税户;2、申报纳税不实和长期拖欠税款的纳税大户;3、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不按税法规定申报缴纳税款的挂靠、承包经营户;4、设置帐外帐或两本会计帐的纳税户;5、近两年税务违章行为较严重,经多次查处不改正的纳税户;6、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而不扣缴或隐瞒个人收入,有意偷逃个人所得悦的单位;7、有经营收入而不申报纳税的行政事业单位;8、群众反映很强烈,举报有偷税逃税行为的纳税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日期】2021.02.09•【字号】深建规〔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1〕4号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对我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现印发《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21年2月9日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备案管理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五章环境保护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的备案和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以下简称综合利用企业),是指以未经加工处理的建筑废弃物为主要原材料,进行一定处置程序,制成成型产品或者可以直接再应用到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不成型产品的生产企业。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综合利用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含新区,下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综合利用企业消纳和排放备案,综合利用企业厂区内及综合利用企业派驻到辖区内采用移动处理生产设备开展综合利用活动的生产、安全以及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工作。

深圳市水和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深圳市水和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深圳市水和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验收、运行与考核及数据审核技术指南2018年08月05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颁发目录前言 (ii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3)4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安装要求 (8)4.1 安装自动监测系统的排污单位名单 (8)4.2 污染源在线监测因子确定 (9)4.3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组成 (9)4.4 现场端监测要求 (9)4.5 现场监测站房要求 (19)4.6 在线监测仪器设备选型 (27)4.7 采样方式要求 (29)4.8 在线监测仪器设备安装技术要求 (29)4.9 联网技术要求 (41)5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要求 (41)5.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 (41)5.2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验收 (49)5.3 验收时间要求 (56)5.4 验收监管要求 (56)6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要求 (57)6.1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运行与考核总体要求 (57)6.2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总体要求 . 686.3 数据有效传输率的要求 (72)7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审核要求 (73)7.1 有效性比对监测的依据 (73)7.2 有效性比对监测条件 (73)7.3 有效性比对监测频次要求 (73)7.4 有效性比对监测点位要求 (74)7.5 有效性比对监测方法 (74)7.6 数据审核及处理 (75)7.7 有效性比对监测结果 (80)7.8 第三方监测机构的监管 (80)7.9 第三方监测机构资质要求 (80)前言为规范深圳市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验收、运行与考核及数据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和污染排放监控,规范水和固定污染源颗粒物和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验收、运行与考核及数据审核要求,加强污染源污染物排放连续监测监管,提高污染源污染物排放连续监测管理水平。

深圳:创新执法手段 提升执法效能

深圳:创新执法手段 提升执法效能

深圳:创新执法手段提升执法效能作者:钟奇振来源:《环境》2018年第03期单笔环保罚款1239万创深圳史上之最、创新认错认罚从宽制度获全国关注、人大代表点菜式执法……近年来,深圳市以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创新手段提升执法效果,形成强大的环保高压态势,有力促进深圳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严惩重罚推动强力治污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某某地开出史上最大环保罚单”诸如此类的消息屡现报端。

近日,深圳开出金额高达1239万的罚单,这一“深圳史上最大环保罚单”的消息,再度把环保圈子刷了一波屏。

2017年8月,深圳环保部门对深圳市永利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暗管超标直排重金属废水且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开出深圳史上最高的环保罚单,对该公司处以人民币1239万元罚款,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据了解,该企业因污染物废水超标排放和暗管排放污染物,被查后未及时整改,被分别按日计罚47天和22天,合计1239万元。

“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该公司法人陈某还因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队长许化介绍,鉴于该公司屡教不改、违法情节严重,除了高额罚款,环保部门还吊销其排污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治,并将其涉嫌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赋予的各种执法手段,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限制停产、查封扣押、吊销排污许可证、司法移送等多种手段进行惩处。

”深圳市人居委法规处处长汪斌表示,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深圳环保部门一贯以来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惩重罚的态度,也是近年来深圳实施最严环境监管执法,执法力度和强度空前的一个缩影。

据介绍,2017年,深圳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实施最强硬的手段,充分运用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的各种手段,强化刑事司法联动,按“六个一律”打出“组合拳”,2017年全年共实施查封扣押130宗,实施限产停产36宗,移送行政拘留74宗,移送涉嫌环境犯罪32宗,实施按日连续处罚4宗。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4.29•【字号】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30号)•【施行日期】2020.04.29•【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30号)《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3月4日市政府六届二百零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如桂2020年4月29日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废弃物管理,推进减排与综合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废弃物排放、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建筑废弃物,是指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构)筑物、管网、交通设施以及装修房屋等工程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主要分为工程渣土、拆除废弃物、工程泥浆、施工废弃物、装修废弃物五类。

本办法所称建筑废弃物消纳场所,包括建筑废弃物固定消纳场、综合利用厂、临时消纳点、回填工地和水运中转设施。

法律、法规对建筑废弃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建筑废弃物处置应当遵循“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并符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依法实施扬尘防治等环境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建筑废弃物处置目标,并组织开展评价和考核。

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下同)负责制定辖区内建筑废弃物处置目标,落实建筑废弃物排放、运输、消纳等监管措施,统筹、协调、决策建筑废弃物管理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建筑废弃物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建筑废弃物排放和消纳管理工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本部门监管的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核准,依法追究建设、施工等相关单位违法处置建筑废弃物行为的法律责任,监管工程施工现场并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会同规划和自然资源及相关部门制定消纳场所(临时消纳点、回填工地、水运中转设施除外)规划,负责对消纳场所消纳建筑废弃物、遵守联单制度等运营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管。

深圳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深圳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深圳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保障排水事业健康进展,促进水环境改善,根据国家与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及有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直接或者间接向市政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与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

第四条污水处理费由市水务主管部门按照行政事业性质收费统一征收,纳入市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第五条市水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运营服务费支付考核标准,负责提出运营服务费支付意见。

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市水务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第六条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制定与调整由市水务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方案,经市发改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制定与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应依法举行价格听证会。

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需要备案的,应当按照规定备案。

第七条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根据污水处理产业化进展需要、全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平均成本、排水设施新建与改造需要、社会承受能力、财政收入状况,与国家与省的有关政策制定与调整。

第八条市水务主管部门能够委托供水企业或者者有关单位收取污水处理费,供水企业或者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并按照委托合同规定及时将污水处理费上交市财政专户,全市统一使用市财政部门规定的污水处理费票据。

第九条全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推行银行电子托收系统,由银行从排水户缴费帐户直接扣款到市财政专户。

该电子托收系统建设与保护费用,由市水务主管部门报市财政部门核定后,从污水处理费中列支。

第十条尚未推行银行电子托收系统的,供水企业应在收费月结束后30日内将代收的污水处理费全额缴入市财政专户。

第十一条使用自来水的排水户,按照用水量90%征收污水处理费。

使用自备水源的排水户,安装有用水计量设施的,按照用水量90%征收污水处理费;未安装用水计量设施的,用水量由市水务主管部门核定,并按照核定用水量90%征收污水处理费。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日期】2021.03.24•【字号】深建规〔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1〕5号各有关单位:为促进我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行业良性发展,规范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定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快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21年3月24日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认定程序第三章认定结果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利用,规范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定活动,根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定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以下简称综合利用产品),是指以未经加工处理的建筑废弃物作为主要原材料,通过一定处置程序,制成的成型产品或者可以直接再应用到新、改、扩建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不成型产品。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全市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工作,制定综合利用产品认定管理相关政策,发布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认定程序第五条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由市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并发布年度综合利用产品认定项目申请指南,明确综合利用产品认定的具体要求和受理时间。

综合利用企业按照申请指南的相关要求,自愿向市主管部门提出综合利用产品认定项目申请,并提交认定项目申请材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覆 铜 板 基 材 / ≯
— —
多款 新型号 覆铜 箔板 已在 紧锣 密鼓 的试验 阶段 ,有 望
日后全面供应客 户。
二_ 二
— — —


二 二 瘸

懑: 露


2 1 年首季C 喊涨一成 0 0 CL
铜价 上扬及下 游 印刷 电路板厂 呈现复 苏 ,国 内铜响 印
深圳宝安区针对废水废料开展税收检查
近 日,深圳 市宝安 区 国税局 沙井税务 分局针 对 电
子行业 销售废水废 料 的行 为开展税 收检 查 ,2 多家企 O 业 自行纠正并 进行税款 补缴。 电子行业危 险性污 染物 按规定 需进行专 门处理 ,然而部 分企业 以废物销售 额
委 、工信 1 2 0 1 0 9年 9月3 日联 合发 布 的 《电子 信 息 产 业 技 术 进 步 和 技 术 改 造 投 资 方 向 》列 为 鼓 励 发
针对 这种情况, 日前深圳沙井分局对 电子、加工、
线路板及专业市场等行业进行 71i 税收清查的行动。 u ̄ .
金像 电子将添购过滤设备因应环保
对于 全球设 定气体排 放减量 目标等热 门议题 ,受
影 Ⅱ较 大的是 印刷 电路板 厂商 ,因为对于 节能减 碳本 向
T 1 OC( C 、 U lc igA0l 能 以 及 优 良 的 g o DS ) V Bo kn / 功 5 热 性 能 ,可 应 用 于 电脑 、仪 器 仪表 、摄像 机 、 电视 机 、 电子游 戏机 等 多个生 产领 域 。N 2 0 有优 秀 Y1 具 5 的 剥 离 强 度 与 热 性 能 ,兼 容 无 铅 制 程 、低 Z C E — T 值 、 低 吸 水 率 、 优 良耐 C 性 能 、 U lc ig AF V Bo kn 与 A 兼 容 、T 1 0C( C 等 特 点 ,可 应 用于 电脑 、 OI g o DS ) 5
纸 、制革 、电镀 、漂 染等重污 染项 目,严 格控制 酸洗 磷化 、电氧化等表面 处理项 目环评 文件审批。
米 无 铅 无 卤等 环 保 型 高性 能 覆铜 板 的生 产 能力 ,同
时 大 幅 提高 企 业 高 新特 产 品 比例 。 该 项 目是 高 性 能
绿 色 环 保 印 刷 电 路 板 的 专 用 基 材 ,是 被 国 家 发 改
决方式 ,初步将添购过滤设备来 因应 。 当前 ,金像 电子为 台湾地 区第二 大N 用板 生产企 B 业 , 目前在 两 岸的 总产能 约每 月3 0 4 万平 方尺 ,包 括
台湾地 区桃 园 的1 0 0 万平 方尺 、中 国大 陆华东 苏 州的
1O 万平 方尺及 常熟的1 O 2 万平方尺 。 2
仪 器 仪表 、摄 像 机 、通 讯 设 备 、 电子 游戏 机 等 多 个 生产 领域 。
来就是 未来 的政 策 ,因此 厂商在 初期就应 该添购 过滤
设备来因应。 PB C 厂商 金像 电 日前 即表 示 ,节能减碳 本来就 是 件好事 ,因此各 厂都 会配合 ,只 不过 目前 仍在评估 解
体化( 惠州) 环境保护规划》( 以下简称 “《 规划 》”) ,
《 规划 》中提 出 ,东江流 域各城镇 应制定 统一 的环保
准入标 准 ,防止产生 新的污 染源。东江 惠州段上 游将 禁止兴建线路板 、电镀 、化学 制浆等水污染型项 目。 此外 ,惠州工 业园 区、仲恺 高新 区、三栋镇 主要
业 动 态
PCB N FORM ATI I ON ——一 o _
源和河道 清淤工 作 ,惠 州制定 了 《 珠江三 角洲地 区一
会议 决议 公告 》,提 出关于实施环 保型 高性能覆铜板 生 产技 术项 目的议 案 。项 目计划 投资 1 9 0 元 ,其 10 万 中银行 贷款8 0 万 元 ,使 用 自有资金3 0 万 元。项 目 90 00 预 计 于 2 1 年 建 成 投 产 ,达 产 年 可 实现 销 售 收 入 0 1 1 9 0 元 ,该项议案获得全票通过 。 8万 9
广 东汕 头超 声 电子 下 属 分公 司 超 声覆 铜 板 厂 为 适 应 市 场 需 求 ,决 定新 增 环 保 型高 性 能 覆铜 板 生 产
技 术 改造项 目。 该项 目建成 后 ,年 产 新增2 0 7 万平 方
发展 无污染 或少污染 的信 息产业 等高新技 术产业 。惠
环 、 沥林 、 镇 隆 、潼 湖 、潼 侨 不准 再 上 线 路板 、造
超声覆铜板厂新建环保型高性能覆铜板
近 日,汕头超声 公司 发布 《 五届 董 事会第 四次 第
48 JN0 N. A21 O 0 1
展 、重 点发 展 的领 域 ,符 合 电子信 息 产 品绿 色环 保 的需求 ,市场前 景广 阔。
中 处理 费用后 的净收入 作 为增值 税销售额 申报 ,造 减
成税款流失。
上海南亚推 出N 1 和 Y O 1 5 N 2 OHDI Y 1 用覆铜箔板 5
上海 南 亚覆铜 箔板 有 限公 司 近 日推 出N 5 5 Y1 0 n 1 N 2 0 Y 1 两种 型号 的覆 铜箔 板 。据 悉 ,该 两种 型号 的 5 产 品 是南 亚 为 H 量身 定做 的新 产 品 ,N 1 0 有 Dl Y 5 具 1
两款 新型号覆 铜箔板 的推 出 ,是上海 南亚 为客 户
提供 ~揽子 产品解 决方案 的成功 首创。 为开拓更 大的 产 品市场 ,上海南 亚将继续推 行 “ 为客户量 身定做 、 满足各 方要 求”的产品生产 方案 。 据 悉 ,N 1 7 、N 2 7 、N 3 4 、N 3 5 等 Y 0 Y 1 0 Y 1 0 Y 1 0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