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
关于选拔优秀干部到一线培养锻炼的通知

关于选拔优秀干部到一线培养锻炼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人才在一线成长、干部从一线选拔”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向项目建设主战场调强将,向重点工作最前沿派精兵的导向。
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选拔一批优秀干部赴重点工程一线培养锻炼。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一、选拔的基本条件1、具有敢于担当、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思想品质,善于处理复杂问题和矛盾;2、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50周岁(1963年1月1日后出生);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正式行政、事业编制;4、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或以上。
5、身体健康。
二、选拔的方法1、报名。
报名采取自愿报名与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推荐人选,符合条件的个人也可以直接向单位党组织和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进行自荐。
各单位推荐1-3名人选,并填写相关表格(点此下载)。
2、面试。
县委组织部根据报名人选的自身特长、工作经历等情况,通过分类分层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面试。
面试通过后,纳入选派优秀干部赴一线培养锻炼人才库。
三、管理与使用县委组织部按照全县重点工作和选派干部的个性特点,拟定干部选派工作方案,并对其跟踪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晋级、提升的重要依据。
四、几点要求1、严格落实责任。
到一线锻炼是提高干部处理复杂问题和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
2、坚持标准推荐。
各单位要坚持推荐的条件和程序,真正把那些综合素质好、能力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干部推荐上来。
3、按时上报材料。
个人自荐和各单位组织推荐相关材料(纸质材料1份并提供电子版)须于2013年2月1日前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行政中心1220室,联系电话:83968202)。
选调生到基层锻炼工作情况表

选调生到基层锻炼工作情况表
摘要:
一、选调生到基层锻炼的意义
1.加强选调生对基层的了解
2.提升选调生的实际工作能力
3.强化选调生的党性修养
二、选调生到基层锻炼的工作情况
1.工作情况一:深入基层,了解民情
2.工作情况二:参与基层工作,提升实际能力
3.工作情况三:开展党建工作,加强党性教育
三、选调生到基层锻炼的成果与反思
1.成果一:提高了选调生的综合素质
2.成果二:优化了基层工作环境
3.反思一:完善选调生基层锻炼的制度安排
4.反思二:加强对选调生的培训与指导
正文:
选调生是我国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途径。
选调生到基层锻炼对于他们个人成长和我国基层工作的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选调生到基层锻炼有助于加强他们对基层的了解。
基层是国家的根基,了解基层的情况对于选调生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深入基层,选调生能够更好地了解我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选调生到基层锻炼可以提升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
在基层,选调生需要面对各种实际问题,通过参与基层工作,他们能够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
同时,选调生还可以向基层干部学习丰富的实践经验,为自己的工作积累宝贵财富。
最后,选调生到基层锻炼有助于强化他们的党性修养。
在基层,选调生需要深入开展党建工作,通过参与党的组织生活,他们能够更好地学习党的理论,增强党性观念,为党的事业贡献力量。
总之,选调生到基层锻炼工作情况表明,这一制度安排对于选调生的成长和我国基层工作的推进具有积极意义。
辽宁省2023年选调生报考条件

辽宁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简称“高考”)拟对2023年全省20岁以下的适龄高中毕业生以及拟参加中共中央党校全日制学生,经过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非高中毕业生,符合本省选调生招生条件,可以
报考辽宁省2023年的选调生招生。
选调生报考条件:
(1)年龄要求:2023年1月1日前年满21周岁,2023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
(2)学历要求:具备毕业于高中或非高中的阶段学历,毕业于高中的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当年本省高考招生录取资格。
(3)学习成绩要求:一般应届毕业生本科、专科及专升本学士学位本科学习成绩在一般665分以上(含),专升本学习成绩在一般80分以上(含)。
(4)体检要求:具备本省规定的体检标准,男性、女性的身体指标按照《辽宁省体质测量分类标准》要求执行。
(5)其他要求:参加2023年辽宁省高考报名的适龄应届毕业生、非高中毕业的学生要求有正当理由,经过有关部门审核认定后方可报考。
选调生管理使用办法

辽宁省铁岭市选调生选拔、使用和管理办法(2009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选调生培养管理工作,加大选调生选拔使用力度,根据《关于适应辽宁全面振兴需要进一步做好选调生工作的意见》(辽组通字〔2006〕8号)和《关于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铁岭工作的意见》(铁组发〔2007〕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选调生,包含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和经市委组织部直接从高等院校选调并分配到基层工作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选调生一经分配到基层,其人事、工资等关系均隶属所在单位管理。
第三条选调生到基层工作,重点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才。
同时,为县级以上(含县级)党政机关培养和输送高素质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接收和安置第四条市委组织部会同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做好选调生的接收和安置工作,确保选调生按时到岗。
对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接收单位的选调生,需报省(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第五条对到乡镇(街道)工作的选调生,要按照就近就地的原则安排培养锻炼单位。
确定锻炼单位时,要根据选调生本人基本素质和特长,选择领导班子强,各项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
回原籍县锻炼的,不要安排到原籍乡镇。
对女大学生要适当给予照顾。
第六条选调生参加工作时间从到省(市)委党校学习之日算起,工资应保证按时足额发放。
各接收地区和部门应及时办理上编、调资和任职等手续。
要明确选调生的职责分工,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第三章培养和管理第七条各接收地区和部门要针对选调生的不同特点和所从事的工作,加强对选调生的培养、教育和管理,确保选调生健康成长。
第八条要重视选调生的思想教育,促使选调生转换角色,定准位置,真正做到融入基层、热爱基层和服务基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
要教育选调生正确对待名、权、位,克服“镀金”思想,安心基层工作,创造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
第九条要搞好统筹规划,把选调生的培训纳入到市、县两级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中,每2年在市、县两级党校对选调生进行一次轮训。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政策的补充通知-辽政发[2004]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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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政策的补充通知正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政策的补充通知(辽政发[2004]2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2003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政策的通知》(辽政发[2003]26号),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普通高校(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
为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5号)精神,现就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补充通知如下:一、贷款担保、贴息政策和财政补助政策1.各级财政部门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兴办企业申请小额贷款担保要进一步降低门槛,简化相关手续。
结合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和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控制措施,逐步推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创办企业小额信用贷款。
2.省科技资金的使用要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其研究与开发的科技项目可按科技项目申报程序,经专家评估论证后,优先给予科技三项费用支持。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进入创业服务中心孵化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对其所占适当的开发用房面积,其房租第一年全额免收,第二年减半收费,第三年按70%收费。
优先安排高校毕业生从事小型科技示范项目,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和适当补助。
3.省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优先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对从事研究和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产品的毕业生,在创业初期租用办公用房的租金给予适当补助,同时对研究开发基础性公用性软件产品的研发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2024辽宁定向选调题型

2024辽宁定向选调题型标题:2024年辽宁省定向选调生考试题型解析与备考指南一、引言辽宁省定向选调生考试是为选拔和培养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后备力量而设置的重要考试,旨在吸引和储备具有较高政治素养、扎实专业基础和较强工作能力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岗位服务锻炼。
2024年的辽宁省定向选调生考试将会延续以往严谨科学的考核方式,并在题型设计上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二、题型解析1. **客观题部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含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模块,重点测试考生的基本思维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公共基础知识**:涵盖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经济管理、科学技术、人文历史等内容,检验考生对国家大政方针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基本的公共知识储备。
2. **主观题部分**- **申论**:围绕社会热点话题或实际工作情境出题,要求考生进行深入分析、综合论述,考查其政策理解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与对策。
- **专业知识测试**(根据招考岗位需求):针对不同岗位的专业背景,可能会设置专业科目笔试,如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知识的考察。
3. **面试环节**-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个人品行等综合素质。
- 无领导小组讨论:侧重于团队协作、领导力、沟通交流等软实力的评估。
三、备考建议1. 系统复习:考生需按照考试大纲,系统地学习和掌握各类知识点,尤其是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2. 实战模拟:通过历年真题和模拟试题进行实战演练,提高答题速度和准确率,尤其要强化申论写作训练。
3. 关注时政:关注国内外重大时事新闻,了解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增强政策理解和运用能力。
4. 提升综合素养:通过参加实践活动、社团活动等方式提升自身的组织协调、领导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四、结语对于有意报考2024年辽宁省定向选调生的考生而言,充分理解和把握考试题型特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并付诸行动,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成功踏上选调生的道路,为辽宁的社会经济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关于做好选调2012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共五则)

关于做好选调2012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共五则)第一篇:关于做好选调2012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关于做好选调2012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关于继续从高等学校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辽组通字[2011]66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选调2012届优秀毕业生(含研究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选调名额2012年省委组织部从我校选调3名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1.政治素质好。
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本人自愿,服从分配,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发展潜力;2.学习成绩优良。
综合排名居本班级前10名,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外语水平(应通过国家大学英语、俄语、日语四级,艺术类毕业生应通过国家大学英语B级);3.组织协调能力强。
本科生须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研究生应具有大学和研究生期间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的经历,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4.思想品质好。
作风正派,团结同学,遵守纪律;5.其他资格条件。
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推荐人选应为辽宁生源;定向生、委培生、独立学院学生和已经签约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参加考研的应届毕业生可以申报,但必须服从选调工作安排。
三、工作安排1.报名(2011年12月27日至2012年1月9日前)。
本人自愿报名并递交申请书至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务必把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做到宣 1 传到位,动员到位。
2.审查(1月10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审查推荐人选资格,填报信息要真实、准确,防止弄虚作假,真正把好选调生推荐入口关。
一经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审查合格后,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一将相关材料上报党委组织部。
辽宁选调生学费补偿代偿政策

辽宁选调生学费补偿代偿政策
辽宁选调生学费补偿代偿政策,是针对选调生的一种优惠政策。
以下是相关政策内容:
一、补偿代偿对象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
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二、工作年限规定
如果你选调分在了国家规定的地区,一般都是县里或者乡镇,落后点的市里,那会代偿的,三年,每年的上限是8000块钱。
会需要你去盖章的,而且年限一定得写三年,写短了不会通过,第二年和第三年还会继续盖章上交表审核。
如果单位在省厅或者市里,一般很多选调生需要去驻村,驻村的镇符合条件也可以去申请,也得写三年,短了不会通过,一般市区的街道办是通过不了的。
三、补偿代偿标准及注意事项
高校毕业生只能选择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中一种,在补偿代偿的教育阶段内,不能某些年份申请学费补偿,其他年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金额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低于以上最高金额的按实际缴纳学费金额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金额代偿。
按国家规定学制年限计算补偿代偿总金额。
四、审批条件
审批条件根据具体学校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审批条件:
1.必须是应届毕业生;
2.必须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或志愿服务;
3.必须符合国家学费减免政策;
4.必须符合学校和地区的特定要求。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以到辽宁相关部门或者具体学校官网查看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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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文件
辽组通字[2008]68号
关于继续从高等学校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各有关高等院校党委:
为适应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对党政人才资源开发的新要求,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源头,夯实党政领导人才资源开发基础,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精神,经研究,2009年继续从省内外高等院校选调一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含研究生)到基层培养锻炼。
现将选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生条件及名额
根据有关规定,选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一是政治素质好。
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本人自愿,服从分配,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发展潜力。
二是成绩优良。
综合评分居本班级前10名,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外语水平。
三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本科生须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研究生应具有大学和研究生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四是思想品质好。
作风正派,团结同学,遵守纪律。
五是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一般在28
周岁以下。
六是身体健康。
选调生推荐人选应为辽宁生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选拔硕士、博士研究生。
适应辽西北地区对人才的需要,在选调生推荐选拔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辽西北生源地毕业生,并把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在辽西北工作满2年,符合规定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纳入选调生推荐范围。
为加强基层法院、检察院人才队伍建设,缓解基层法院、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今年将定向选调应届优秀法律专业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
2009年全省选调生名额为300名左右,其中,到基层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工作的200名;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的100名。
2009年全省300名选调生中,从省内院校选调145名,从省外全国重点院校选调150名,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中选调5名。
定向生、委培生、独立学院学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工作程序
1.学校推荐。
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管理部门,采取本人自愿报名、系(院)推荐、统一组织考试筛选,经学校党委研究并在校内公示后,按照分配名额的1:2比例提出推荐人选名单,并逐人写出考察材料。
定向安排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选调生人选,在公开基层法院、检察院需求,由学生按生源地申报工作单位的基础上进行推荐。
2.组织考核。
由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考核,确定选调生预备人选名单。
3.统一考试。
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选调生预备人选进行公务员录用考试。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选调生初步人选。
4.进行体检。
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调生初步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之后,将体检合格的初步人选报请省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讨论。
5.落实分配计划。
经省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讨论同意,确定选调生人员名单后,由省委组织部通知各高校党委组织部,填写《高等学校选调生审批表》(一式4份),并与学生本人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选调生基层锻炼地点。
要根据生源地等情况,安排选调生到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工作;定向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选调生,按照基层法院、检察院需求计划和选调生人选生源地及公务员录用考试成绩落实工作岗位。
分配计划落实后,报送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列入2009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方案,并由省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办理国家公务员录用手续。
三、时间安排
各院校的推荐工作应在2009年1月15日前完成,并按《选调生推荐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的要求,及时上报省委组织部。
2009年3月,省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确定预备人选名单。
4月上旬,组织选调生预备人选进行公务员录用考试,并统一组织体检。
4月底,确定选调生正式人选。
7月初,在省委党校举办为期一个月的培训班,对选调生进行岗前培训。
四、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及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
略,从源头抓起,培养造就大批适应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构建和谐辽宁目标需要的领导人才的一项战略措施。
各高校党委一定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选人标准,严格履行程序,按照规定上报,层层把关,切实把那些品学兼优、有培训前途的优秀毕业生推荐上来。
各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及接收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选调生的教育管理和培养使用工作,为他们工作、学习和政治上进步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各市委组织部负责选调生的培养管理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具体指导;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是选调生的日常管理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工作的要求和选调生工作的有关规定,重点做好培养管理工作;选调生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真正把选调生培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人才资源开发规律,坚持备用结合,做到在培养中使用,在使用中培养。
分配到乡镇和街道工作的选调生,在基层工作两三年后,要根据工作需要,择优选拔任用。
适应做乡镇、街道领导工作的,及时提拔到乡镇、街道领导岗位;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有计划地补充到县以上党政机关。
今后,县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应从选调生中挑选。
对那些德才素质好、表现突出、有发展潜力的选调生,要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要鼓励和支持选调生积极参加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使他们在平等竞争中脱颖而出,适时走上相应的领导岗位。
对分配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选调生,要引导和鼓励他们长期在基层工作。
要创造条件,组织他们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官、检察官资格,为基层法院、检察院培养高素质业务骨干。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
200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