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晨检表
学校食堂每日晨检检查记录表

检查日期 姓名 性别
检查人
体温
感冒 发烧
咳嗽
身体健康状况
呕吐 腹泻
皮肤 创伤
皮肤 疾病
其他 传染 性疾病
个人卫生情况
勤洗手、勤洗 工作衣 澡、勤剪指甲 帽整洁
、勤理发 情况
不佩戴 饰物上 岗情况
备注
注:身体健康状况一栏状况正常不填,异常打√, 个人卫生情况一栏,正常打√,异常打×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日健康检查记录表
检查日咳嗽
身体健康状况
呕吐 腹泻
皮肤 创伤
皮肤 疾病
其他 传染 性疾病
个人卫生情况
勤洗手、勤洗 工作衣 澡、勤剪指甲 帽整洁
、勤理发 情况
不佩戴 饰物上 岗情况
备注
注:身体健康状况一栏状况正常不填,异常打√, 个人卫生情况一栏,正常打√,异常打×
餐饮人员晨检制度表

餐饮人员晨检制度表
编制依据
为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提高餐饮安全保障能力,制定本制度,对餐饮人员晨检
工作要求进行明确,确保餐饮行业卫生质量得到提高。
工作内容
1.餐饮人员每天到岗前必须进行晨检;
2.晨检内容包括:测体温,检查口罩佩戴,且鼻腔内无明显病灶,及身
体有无不适现象;
3.晨检记录要详细清晰,每位工作人员每天填写一张晨检记录表;
4.发现体温异常或出现身体不适症状的人员立即报告领导,并通知相关
部门做好防控工作;
5.每周对晨检工作进行总结,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工作责任人
1.餐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责任人;
2.企业安全卫生管理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餐饮企业负责人;
4.餐饮员工。
奖惩措施
1.对晨检工作做的好的员工进行表扬和奖励;
2.对未按规定进行晨检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
3.严重违反晨检制度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分。
总结
餐饮行业是一个与人直接相关的行业,食品安全卫生需要每个工作人员的共同
努力。
制定餐饮人员晨检制度,是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
餐饮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晨检制度的落实和监督,为保障食品安全卫生,为顾客提供安全放心的用餐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自检记录本

XXXXX学校
食堂从业人员晨检自检记录本
总务处制
XXXXXX学校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简称“五病”)等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经健康检查检出患有“五病"的,要立即调离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并详细填写调离记录。
四、学校食堂应每天进行晨检工作,详细填写从业人员晨检登记表,如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上岗时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手套、口罩),头发外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
应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洗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从业人员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按规范清洗、消毒双手。
八、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不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
不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
XXXXXX学校
食堂从业人员晨检自检记录表
晨检日期:年月日。
食堂从业人员晨检记录表

姓名
性别
从事岗位
晨检情况
检查日期
检查人签名
身体健康状况
个人卫生状况
陈霞
女
厨师
年 月 日
林金怀
女
工勤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胡如静
女
工勤
陈霞
女
厨师
年 月 日
林金怀
女
工勤
胡如静
女
工勤
陈霞
女
厨师
年 月 日
林金怀
女
工勤
胡如静
女
工勤
陈霞
女
厨师
年 月 日
林金怀
女
工勤
胡如静
女
工勤
陈霞
女
厨师
年 月 日
林金怀
女
工勤
胡如静
女
工勤
陈霞
女
厨师
年 月 日
林金怀
女
工勤
胡如静
女
工勤
注:1、身体健康状况主要检查从业人员是否出现发热、咳嗽、腹痛腹泻、呕吐、手部皮肤溃烂等症状。(可用:正常、一般、进行记录)若有不适症状应如实记录;
2、个人卫生状况评分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有带戒指、项链等饰品,是否有留长指甲等现象,工作衣帽是否穿戴整洁(可用:符合、不符合要求进行记录)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晨检记录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晨检记录
单位名称:
负责人:
3
食堂从业人员岗前健康检查记录须知
一、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健康检查。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凡是本单位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健康检查,并做好记录。
五、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或未出勤情形者,要在“备注”中说明处理情况。
六、此表一个月更换一页,检查人要认真登记、记录必须真实。
七、按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
3
从业人员岗前健康检查记录
3
(注: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每天工作之前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填写在表格中;无疾病体征的打“√”)
3。
食堂管理人员晨检记录表

食堂管理人员晨检记录表概述食堂是一项关乎人们安全健康的重要工作,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环境和服务质量,食堂管理人员需要进行晨检工作。
本文档旨在记录食堂管理人员的晨检情况,以确保食堂运营的规范与安全。
晨检内容晨检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1. 卫生环境检查:检查食堂的卫生情况,如地面、墙壁、餐具、操作台等是否清洁。
2. 食品存储检查:检查食材的储存情况,包括冰箱内温度是否适宜、存储是否有序等。
3. 设备设施检查:检查食堂的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如燃气灶、油烟净化器、冷冻冷藏设备等。
4. 个人卫生检查:检查员工的个人卫生情况,包括员工是否穿戴工作服、头套、手套等。
晨检记录表晨检记录表应包含以下字段:1. 日期:记录晨检的日期。
2. 晨检时间:记录晨检的具体时间。
3. 晨检人员:记录参与晨检的管理人员姓名。
4. 晨检内容:记录晨检所包含的内容,如卫生环境检查、食品存储检查、设备设施检查、个人卫生检查等。
5. 晨检结果:记录晨检的结果,如通过、整改、未通过等。
6. 备注:记录晨检过程中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使用方法1. 每天早晨开始工作前,食堂管理人员应按照晨检内容进行检查。
2. 将检查的日期、时间、人员填写在晨检记录表中。
3. 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相应的晨检结果,如通过、整改或未通过。
4. 如果有特殊情况或需要备注的事项,可在备注栏中进行说明。
总结食堂管理人员晨检记录表是确保食堂运营规范和安全的重要工具。
通过记录晨检情况,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食品的安全和服务的质量。
食堂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晨检内容和使用方法进行晨检,并认真记录晨检的结果和备注。
食品管理从业人员晨检记录表

食品管理从业人员晨检记录表
1. 晨检记录表概述
该记录表旨在帮助食品管理从业人员记录每日的晨检情况,以
确保食品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2. 晨检记录表内容
该记录表应包含以下内容:
- 日期:记录当天的日期。
- 姓名:填写从业人员的姓名。
- 工作部门:填写从业人员所属的工作部门。
- 温度测量:记录晨检时的体温,并标明单位(例如摄氏度)。
- 健康状况:从业人员应确认自身是否有发热、咳嗽、嗓子疼
等症状,如有,应说明情况。
- 个人卫生:从业人员应自觉进行个人卫生检查,包括洗手是
否彻底、是否佩戴口罩等。
- 工作状态:从业人员应确认自己当前的工作状态,如是否疲
劳或身体不适等。
3. 填写要求
- 从业人员每天上班前应填写晨检记录表,并进行相应的检查
与记录。
- 填写时,务必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
-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处理。
4. 使用注意事项
- 食品管理从业人员应妥善保管晨检记录表,不得随意更改或
丢失。
- 记录表中的信息仅用于监控从业人员的工作状态和卫生状况,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 管理部门有权随时对晨检记录表进行抽查或核实。
以上是食品管理从业人员晨检记录表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
助到您。
如还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告知。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晨检记录(附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晨检登记本
单位名称:
负责人:
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一、每天早晨餐饮单位工作人员上班后,由餐饮单位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餐饮单位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餐饮单位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3、观察餐饮单位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4、询问餐饮单位工作人员有否痢疾、腹泻、发热、呕吐等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5、观察餐饮单位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6、检查餐饮单位工作人员是否穿戴工作服上岗.
二、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并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餐饮单位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餐饮单位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要求餐饮单位工作人员不穿戴工作服不得上岗。
4、对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
入口食品的工作。
5、餐饮单位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
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