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管理规定
保安安全管理制度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安队伍建设,提高保安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社会治安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从事保安服务的保安员、保安服务公司及其管理人员。
第三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保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安全防范能力。
第二章保安员职责与权限第四条保安员的主要职责:(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二)保护客户的人身、财产安全;(三)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四)执行本制度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保安员的权限:(一)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询问;(二)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三)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制止、抓捕,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四)对紧急情况下的紧急处置权。
第三章保安员管理第六条保安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四)经过保安专业培训,取得保安员资格证书。
第七条保安员应当接受以下管理:(一)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二)进行岗前培训,提高保安员业务素质和安全防范能力;(三)定期对保安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四)对保安员进行奖惩,表彰先进,严肃处理违纪行为。
第八条保安员应当遵守以下纪律:(一)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二)服从管理,执行命令;(三)文明执勤,礼貌待人;(四)保守国家秘密和客户秘密;(五)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四章保安服务公司管理第九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以下管理制度:(一)保安员招聘、培训、考核、奖惩制度;(二)保安服务合同管理制度;(三)保安服务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四)保安服务监督考核制度。
第十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确保以下事项:(一)保安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二)保安员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业务素质和安全防范能力;(三)保安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
保安职责管理制度(通用4篇)

保安职责管理制度(通用4篇)保安管理制度篇一为加强对局机关保安工作的管理,规范门卫工作人员行为,保持好机关稳定有序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守则1、热爱本职工作,做到坚守岗位,文明服务,不得擅离职守,认真执行领导指定的任务,树立高度的组织纪律观念,全面做好局机关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
2、上岗时注意形象,做到服装整齐,仪表端正,精神饱满,态度和蔼,礼貌待人,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随便会客、聊天,不擅自把无关人员带进机关,严禁在门卫室内进行娱乐活动。
3、全天24小时守卫,遵守考勤制度,做到无迟到、早退、缺勤,因事、因病离岗或请假须提前和分管领导报告。
经批准并确定代班人员后方可离开,不得擅离岗位。
4、爱护办公设备设施,熟悉有关设备的操作、使用,按照安全、节俭的原则,使用水、电等设施。
二、岗位职责1、负责局机关办公楼(包括后院)内的一切安全保卫工作,忠于职责,勤巡勤查。
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机关办公楼或院内,对陌生人员或可疑人员要询问,发现可疑人员要提高警觉,对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2、对出入机关办公楼的外来人员要认真按要求进行登记,严防推销、收废品等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推销业务或随便行动出入,维护机关机关办公楼和院内的治安和正常的办公秩序。
负责检查公物外出情况,并进行登记,出门物资在未查验清楚前不得放行。
3、熟悉本机关人员、车辆等基本情况,对外单位及外地来机关办事的车辆,应问明情况。
外单★.★位的车辆在下班后和公休日,不准在机关院内停放,非来办事的车辆,不准停放在机关院内和办公楼前。
4、要热情接待前来办事的群众,并正确指引有关部门的位置,接待集体上访人员要注意工作方法和态度,人数较多并有聚众闹事苗头时,要及时关上大门,并迅速通知局领导,防止有关人员冲击机关办公场所。
5、加强防范检查,要以防火、防盗、防破坏为主要内容,随时巡查机关各部位防火、防盗及防漏(水、电)情况,并填写好巡查日志。
工作日内每晚7:00前要对办公楼进行全面检查,查看各办公室和走廊的门窗、电器是否关好,如发现未关好的,要立即与相关人员联系,夜间要定时巡视机关办公楼和大院。
保安公司管理规章制度(5篇)

保安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望保安人员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员。
二、权责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并监督执行;总经理核准执行。
三、值班规定1、各岗位保安应穿制服,保持仪容整洁、良好的精神状态、态度和蔼、认真负责;2、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总经理、理事以及贵宾来访时应敬礼问好;3、督导员工打卡,按规定穿工衣,记载员工出勤情况;4、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开岗位时必须有人代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安室;5、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杂志、酗酒、听收音机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监守自盗。
6、不定时巡察厂内各区域,包括各楼层水、电源开关及仓库物资,保证重要区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7、厂内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管理部处理;8、保持保安室、公告栏、打卡机及厂门的清洁卫生;9、早上7:00打开写字楼及办公室大门,晚上等员工下班后上锁;10、加强对厂区、宿舍水电、消防设施的巡察,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处理,对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责任。
四、门禁制度(一)人员进出管理1、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公司生产部没加班,保安应阻止员工进入生产部及仓库,其它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登记方可进入;2、员工上班时间出厂应持管理部开出的《员工外出准行条》,有携带物品时,须有负责人检查,无放行条时,保安有权制止其外出。
(特殊情况应记入值班记录表备案);3、员工应自觉维护厂内及宿舍环境卫生,保安有权制止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垃圾的行为,包括在厂里边走边吃东西的行为;4、被公司开除及离职人员,保安应凭批准后的放行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本公司标志的物品及其它公司财物,一经发现,立即扣留其所有物品;5、外来人员因公入厂,保安应先帮其联络,征得受访人同意,并先登记后放访客进入;6、上班时间,严禁私访,若有特殊情况需部门主管同意方可在前门保安室会客,会客时间不得超过____分钟。
保安服务管理规定(3篇)

保安服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服务行为,提高保安服务质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安服务活动的保安服务机构、保安服务人员,以及其他有关行为主体。
第三条保安服务机构应当依法依规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向社会提供安全、有序的保安服务。
保安服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第四条保安服务应当有序、规范进行,不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第五条保安服务机构和保安服务人员应当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和法律法规意识,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第二章保安服务机构的管理第六条保安服务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管理和服务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保安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经批准设立,具有持续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二)具备安全保卫能力和管理能力,能够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三)具备规范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四)持续开展保安服务业务,有一定的规模和业务水平;(五)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素质,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六)具备合法的经营场所和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条保安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力,规范管理行为。
第九条保安服务机构应当依法保护和管理保安服务机构的安全资产,保障服务质量。
第十条保安服务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演练和业务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专业技能。
第十一条保安服务机构应当积极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加强各方势力的合力打击。
第十二条保安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及时向委托方提供有关保安服务的信息和报告,接受委托方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保安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管理,定期进行安全背景鉴定,重点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
保安的日常管理标准

保安的日常管理标准01、仪容仪表1、穿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保持整洁、干净。
2、佩戴工作证,显示身份。
3、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长发、胡须,不染指甲。
4、保持端正的站姿和行走姿态。
02、岗位纪律1、严格遵守上岗时间,不迟到、早退、旷工。
2、不得在岗位上吸烟、饮酒、打瞌睡、玩手机等。
3、不得擅自离岗,确保岗位有人值守。
4、对待业主和访客要有礼貌,使用文明用语。
03、巡逻巡查1、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定时巡逻。
2、检查门窗是否关闭,设施设备是否完好。
3、注意观察是否有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
4、记录巡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04、应急处理1、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
2、遇到紧急情况,迅速判断并采取相应措施。
3、保持冷静,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4、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现场秩序。
05、访客管理1、对进出场地或商业区域的访客进行登记。
2、核实访客身份,必要时要求出示有效证件。
3、指导访客停车、寻址,提供必要的帮助。
4、对于携带大件物品的访客,进行查验和记录。
06、车辆管理1、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和收回停车凭证。
2、指导车辆合理停放,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监控停车场的安全,防止车辆被盗、被损。
4、协助处理交通纠纷,维护交通秩序。
07、安全防范1、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如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
2、加强夜间巡逻频率,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3、防范小广告、推销等干扰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
4、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治安防范工作。
08、环境卫生1、保持岗亭内外环境清洁,无杂物堆放。
2、监督公共区域卫生状况,及时上报清洁不到位的情况。
3、参与场地或商业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09、培训学习1、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2、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最新的安全管理知识。
3、交流工作经验,分享典型案例,提高团队协作能力。
10、记录报告1、每日填写工作日志,记录重要事件和处理结果。
2、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保安服务管理规定(三篇)

保安服务管理规定一、目的和依据保安服务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规范保安服务工作,保证其科学有效地开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管理规定依据《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保安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而成。
二、保安服务机构的设置1. 建立健全保安服务机构,完善保安服务体系,提高保安服务的能力和质量。
2. 根据需要,设立公安机关派出所新设区域,以确保保安服务机构的工作有效地开展。
3. 保安服务机构应设置充足的人员,确保能够全面履行保安服务职责。
三、保安服务人员的管理1. 保安服务人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
2. 保安服务人员应遵守保安服务行业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 保安服务人员应保证工作时保持警惕,高度重视安全风险,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事件。
四、保安服务工作的内容和要求1. 保安服务机构应根据所负责区域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预案。
2. 保安服务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保安人员的巡逻和值守任务,确保安全服务工作的全面覆盖。
3. 保安服务机构应与公安机关、社区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等密切配合,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五、保安服务质量评估和监督1. 保安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保安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保安服务工作进行评估。
2. 保安服务机构应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指导,及时报告保安服务工作的情况。
3. 保安服务机构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意见建议。
六、处罚和奖励1. 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的保安服务机构和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
2. 对于表现出色的保安服务机构和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七、附则1.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具体的保安服务管理细则由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保安管理规定

保安操作原则一.目旳:为了配合公司平常工作,规范保安管理行为规范,使全体保安明确工作职责。
二.合用范畴:本措施合用于公司全体在职保安。
三.工作内容1.保安行为规范:1.1上班时按规定着装(着装原则:整洁、扣好衣扣领带,不卷袖口、手不插口袋)。
1.2按照公司规定着装,规范佩戴辨认证。
1.3在岗时间不准打盹睡觉、不准聊天、嬉笑、不准看报刊杂志,不准打私人电话,不准喝酒,不准办私事或外出,干与工作无关旳事情(视情节严重者予以重罚)。
1.4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打开办公楼和厂区内旳各处门禁。
1.5不准私拆邮件及信函,并撕信件上旳邮票。
1.6每天夜班交班前必须完毕安保室及周边环境打扫清洁,才可以交班。
1.7接听、转接电话时注意礼貌用语,如“您好”“谢谢”“请讲”“对不起”等等;对外来人员应礼貌热情接待;对无礼取闹者应坚持原则,保持较好旳态度,必要时经部门主管许可采用相应措施,坚决严禁打架斗殴。
1.8服从队长工作安排及调配,在工作中不得发生争执,如有任何异议时,可向上级主管呈报,以求妥善解决。
1.9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换班,如有特殊状况第一时间反映队长,予以妥善解决并安排。
交接班时认真做好交接工作。
1.10在工作中有损坏公司财物者,根据损坏限度予以补偿。
1.11夜间值班不准擅自进入非本职工作区域或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旳活动。
1.12 外来车辆进入公司,须按规定指挥停车,不准乱停乱放。
有大货车进入厂区内,负责指挥交通。
1.13保安在值班期间如遇突发事件需镇定解决,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要维护公司财产及人员安全。
1.14保安人员须熟悉公司灭火器和消防栓寄存位置及使用措施,并积极配合行政部门工作,避免偷盗,火灾等事故隐患。
1.15若发目前厂区内吸烟,应礼貌及时劝阻到公司指定吸烟区域吸烟,以维护厂区安全和环境(目前指定吸烟区:门卫室)。
1.16非经行政主管或当事人批准,不得将主管级人员旳手机提供应来电查询不明访客人员。
1.17非工作时间未经主管批准,不得将其别人员(含来宾等人员)放行进入厂区。
保安管理条例全文

保安管理条例全文(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保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医院、商场、住宅小区、交通运输场站等组织和单位的保安管理工作。
第三条保安管理应坚持法治原则,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四条保安管理应依托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保安队伍在防控、巡逻、押运、服务等方面的作用,与公安机关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第五条保安管理应遵循科学管理、便民服务、文明执勤、规范操作的原则,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要求。
第二章保安队伍第六条担任保安工作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18周岁;(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体能条件;(四)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保安队伍的编制和管理应满足实际需要,按照岗位需求进行合理配置。
第八条保安队伍的培训应定期进行,内容包括安全知识、执勤技能、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
第九条保安队伍领导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管理能力,对队伍的组织、训练、考核和管理负有责任。
第三章保安岗位第十条保安岗位应根据需要设置,合理规划布局,确保安全防护的全面覆盖。
第十一条保安岗位设施应满足使用需求,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并保持良好状态。
第十二条保安岗位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佩戴制服、佩戴警示标志,如实履行执勤职责。
第十三条保安岗位人员应严守秩序,依法执行命令,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章保安执勤第十四条保安执勤应按照规定时段、岗位和任务,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保安执勤应着装整齐、精神饱满、自持操守,不得有酗酒、赌博、吸烟等不良行为。
第十六条保安执勤期间应保持警觉,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公共秩序和人身财产的安全。
第十七条保安执勤期间遇紧急情况应及时报警并做好防护工作,维护群众安全。
第十八条保安执勤结束时应如实填写执勤记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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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管理规定1.0 目的2.0 适用范围3.0 服务形式4.0 工作职责5.0 保安员职业道德规范6.0 值班交接规定7.0 考核标准8.0 附则9.0 附件1.0 目的为切实做好公司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公司的财产安全,塑造企业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各子公司全体保安人员。
3.0 服务形式3.1 各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保安服务可分别采用:向专业保安公司进行保安服务外包及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公司进行保安人员的人事外包两种形式。
3.2. 外包公司资质3.2.1 保安服务公司应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公司无违规经营记录。
3.2.2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公司应具有劳动部颁发的专业资质。
3.3 保安应具备条件3.3.1 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保安员证。
3.3.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3.3.2.1 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3.3.2.2 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3.3.2.3 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3.3.2.4 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3.4 保安权限3.4.1 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3.4.1.1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3.4.1.2 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阻碍依法执行公务;3.4.1.3 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3.4.1.4 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3.4.1.5 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等。
4.0 工作职责4.1 岗位职责4.1.1 保安人员岗位职责4.1.1.1 保安人员门岗服务职责4.1.1.1.1 在指定位置、指定方向立岗,严禁脱岗。
4.1.1.1.2 立岗姿势端正,身体挺直,双手背后,两腿呈跨立状,不准稍息呈依倚状或其他姿势,面带微笑行注目礼,遇领导敬礼。
4.1.1.1.3 管理区域实行全天24小时勤务服务,其各班服勤时间及人员安排,由保安队制定并公布实施。
4.1.1.1.4 对于首次来店客户做好首问接待,引导客户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保养及维修客户进入售后接待区域,意向客户进入指定停车场)。
4.1.1.1.5 不准拾荒、小摊贩、推销人员进入管理区域。
4.1.1.1.6 做好考勤监督,防止个别同事代签、代打卡现象发生。
4.1.1.1.7 对进出管理区域的机动车辆实行登记制度。
4.1.1.1.8 对治安、刑事案件等现行违法犯罪人员,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
4.1.1.1.9 发生在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现场秩序以及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4.1.1.1.10 对单位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隐患漏洞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4.1.1.1.11 指挥车辆有秩序的进入停车区引导车辆慢行。
对违章停车者进行劝阻。
4.1.1.2 保安人员夜间巡逻服务职责4.1.1.2.1 夜班人员应进行轮换巡逻,并做好巡逻记录,记录表各子公司依据不同岗位自行设置,内容需包含但不限于:日期、值班时间段、值班人员姓名、巡查岗位、巡逻具体时间以及巡查情况记录。
4.1.1.2.2对于外来人员及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公司,如因特殊事项进入公司,必须作好登记并有保安人员陪同直至离开(维修车辆除外,但要做好相关记录)。
4.1.1.2.3及时发现各类问题并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及时逐级上报,做好相关记录。
4.1.1.2.4在巡逻中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接受指令,在接到指令前不得私自拨打各类报警电话。
4.1.1.2.5 巡逻中随时关闭各无人处的灯、窗、门、自来水、空调等设备并做好相关记录,如发现相关设备非人为损坏,应及时上报并做好临时安全措施,做好详细记录,便于白天及时报修。
4.1.2 保安队长岗位职责4.1.2.1 全面负责保安队的各项管理工作。
4.1.2.2 了解和掌握保安队的具体情况,建立和健全各项工作细则及奖惩条例,抓好实施组织和监督工作,对辖区的治安、消防、人车物的进出工作全面实施管理。
4.1.2.3 每周定期检查保安队员的工作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
4.1.2.4 每周进行一次保安人员培训,组织队员学习业务知识和形体仪表训练,认真做好培养和业务训练,提高全体队员的整体素质。
4.1.2.5 掌握队员的思想动态,认真做好思想工作,抓好保安队伍的思想建设,关心队员的生活状况和业务水平,做好全体队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精神教育。
4.1.2.6 帮助下属正确处理好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重大治安问题和事故及时向子公司行政部负责人及时汇报,并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1.2.7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 2 仪容仪表4.2.1 保安仪容标准4.2.1.1 保安人执勤时间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统一着装,不穿奇装异服,制服要保持整齐、挺直、清洁;衣领、袖口洗涤干净;要将衬衫下摆塞在裤腰内,制服袋扣、领扣、衬衫袖扣必须扣好,袖口和裤管不得卷起来;帽徽、肩章要保持端正;穿大衣不准披在肩上。
4.2.1.2 所有保安人员不准赤脚穿凉鞋或拖鞋立岗、巡逻,上班时间需穿皮鞋。
4.2.1.3 注意仪容风纪,严禁制服、便服混穿,除因工作或经批准外,不准穿着或携带制服离开辖区,下班后不得穿制服。
4.2.1.4 内外衣袋内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如香烟、打火机、火柴等;腰间皮带上不准挂钥匙及其他挂件。
4.2.1.5 帽子要戴端正,对讲机佩带在腰间皮带右后侧,耳机塞在右耳,话筒别在衬衫左领上。
除因工作需要外,不得佩戴有色眼镜。
4.2.1.6 保安人员巡逻走路,上身要挺直,步伐稳重,双臂自然摆动,不得晃来晃去;骑车巡逻,眼睛注视前方,兼顾左右,但不要戏车玩耍,或在公共区域内随意穿行。
4.2.1.7 门岗要站在指定的岗位上,姿势要端正,不准弯腰曲背,形同依倚状。
不准背靠门柱或墙角、树上等。
4.2.1.8 立姿如同跨立,左脚向左跨出,两腿与肩同距,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落于两腿之间;挺胸收腹,两手后背于皮带处,左手握右手腕,右手手指并拢并自然弯曲,手心向后。
4.2.1.9 立正时双手下垂,手指自然并拢,双手中指贴在裤的齐缝中间,不可将手插进衣袋或裤袋内。
4.2.1.10 听别人说话时,眼睛应注视对方眼睛,应注意对方说什么,不要左顾右望,心不在焉。
4.2.1.11 不论是巡逻行走还是门卫站岗,都要精神饱满,姿势端正,举止行为规范,不得搭肩挽臂,嬉戏打闹,不得吸烟,不准有倦怠表现。
4.2.2 保安仪表标准4.2.2.1 举止文明、大方、端庄、稳健。
用语文明,谈话自然。
4.2.2.2 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
4.2.2.3 不得哼歌曲,吹口哨、跺脚。
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4.2.2.4 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4.2.2.5 注意个人卫生,常理发、常修面、勤剪指甲,不得留小胡子、长头发和长指甲。
4.2.2.6 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不在值勤时擦鼻涕、搓泥垢、剔牙齿、脱鞋袜、吃东西。
4.2.2.7 不在公众场合抽烟、闲聊、阅读书报、大声喧嚷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2.2.8 值岗人员只能在保安休息室内喝水、休息,不准在执岗时端着茶杯喝水或拿着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在管理区域走动。
4.2.2.9 不准在值勤中食用大蒜等气味浓烈的食品。
4.3 标准礼仪4.3.1 服务态度4.3.1.1 礼貌――这是员工对客户和同事最基本的态度,在任何时刻均应使用礼貌用语,“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
4.3.1.2 乐观――以乐观的态度接待客户。
4.3.1.3 友善――“微笑”是体现友善最适当的表达方式,因此以微笑来迎接客户及与同事相处。
4.3.1.4 热情――尽可能为同事和客户提供方便,热情服务。
4.3.1.5 耐心――对客户的要求应认真、耐心地聆听。
4.3.1.6 平等――视同仁地对待所有客户,不能有贫富之分、厚此薄彼。
4.3.2 回答问题要明确,不要与无关人员闲聊。
4.3.3 对所有内外部客户的来访要热情,对内外部客户询问事项的回答要自然诚恳,不得使用“不知道、不了解、不清楚、不是我管的”等生硬语句。
4.3.4 每一名保安需对本4S店内每位经理级以上人员均可叫出姓名,确保每位经理级以上人员通过岗哨时能采用“姓+职务+好”的标准问候话术。
4.3.5 每一名保安尽可能做到对集团副总裁级以上领导能进行判识,当面对时采用标准问候话术。
4.3.6 每一名保安应严格按照《保安标准动作》(附件一),对保安的站姿、座姿、蹲姿、走姿、敬礼标准姿势以及停车指引手势等,进行标准化要求。
4.3.7 遇到不友好的来客或陌生人,要保持冷静,不可急躁生气,不得与其争吵,应及时通知本公司保安队长或行政负责人。
4.3.8 值勤中坚持使用的文明礼貌语言,规范用语有:4.3.8.1 礼貌服务用语4.3.8.1.1 请!您好!欢迎。
请问?请进!再见!对不起。
很抱歉!请原谅。
没关系!!不用谢!请稍等。
请当心!请走好。
4.3.8.1.2 这边请。
您先请。
您请讲。
4.3.8.1.3 您请放心!请跟我来。
欢迎光临!欢迎再来!4.3.8.1.4 请不要着急。
让您久等了!4.3.8.1.5 希望您能满意!我能为您做什么?很高兴为您服务!请问您有什么事?请问您是否找人?4.3.8.1.6 这是我应该做的。
您的需求就是我的职责。
4.3.8.1.7 对不起,这里不能停车,请示将车开到停车场内停放。
多谢合作。
(纠正违章先敬礼)4.3.8.2 礼节与文明用语4.3.8.2.1 顾客问路,必须敬礼,用礼貌的语气简捷向对方说明地点。
4.3.8.2.2 值岗时遇主管以上领导、部门经理、总经理、酒店其他部门经理查岗或经过值班岗位时,应立正敬礼。
4.3.8.2.3 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阅办公室资料或办公桌上文件资料。
4.3.8.2.4 辆乱停乱放,队员走到车辆的前面(前侧)向司机敬礼后,礼貌地说:“先生(小姐),这里不能停车,请你将车停在XX地方,多谢合作”。
如对方不听指挥劝告,又说:“先生(小姐)真不好意思,这里不能停车,我们这样做是为了您好,如果其他车辆碰坏你的车(被他人画坏了你的车辆)我们也有责任,”,“如果您的车停在这里,我们领导看到我们,会批评我们,请体谅我们的难处”同时应多敬礼。
4.3.8.3 敬礼4.3.8.3.1 适用对象:4.3.8.3.1.1 公司部门经理以上领导;4.3.8.3.1.2 公司领导陪同人员;4.3.8.3.1.3 上级公安机关有关人员;4.3.8.3.1.4 安保部领导、分队长、保安督察员到岗上查岗查哨时;4.3.8.3.1.5 纠正违纪违章或检查时;4.3.8.3.2 要求:4.3.8.3.2.1 保持良好的站姿,敬礼一般在立正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