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六期职工薪酬管理细则
矿沙厂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沙厂薪酬管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满意度,增强企业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沙厂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竞争的原则,以岗位价值为基础,实行岗位工资制和绩效工资制相结合的薪酬制度。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地方标准,结合矿沙厂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岗位价值、岗位责任和岗位技能等因素,设置岗位工资,体现岗位差异。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因素,设置绩效工资,激励员工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第八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突出贡献奖等,根据企业效益和员工贡献进行分配。
第九条津贴和补贴:包括岗位津贴、工龄津贴、高温津贴、住房补贴等,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条件进行分配。
第三章薪酬计算第十条基本工资计算:基本工资 = 基本工资标准× 员工工龄× (1+工龄工资系数)第十一条岗位工资计算:岗位工资 = 岗位工资标准× 岗位系数第十二条绩效工资计算:绩效工资 = 绩效考核得分× 绩效工资系数第十三条奖金计算:奖金 = 年终奖总额× (员工绩效考核得分 / 全厂绩效考核总分)第十四条津贴和补贴计算:津贴和补贴 = 津贴和补贴标准× (1+工龄工资系数)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五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临时调整。
第十六条定期调整:(1)基本工资每年根据国家规定和地方标准进行调整;(2)岗位工资每两年根据岗位价值、岗位责任和岗位技能等因素进行调整;(3)绩效工资每季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临时调整:(1)因企业效益变化,经董事会批准,可以对全体员工薪酬进行临时调整;(2)因员工个人表现突出,经部门负责人推荐,报总经理批准,可以对员工薪酬进行临时调整。
某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某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的薪酬福利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激励员工在境外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境外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派驻境外企业工作的所有员工。
二、薪酬管理(一)薪酬构成派驻境外企业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驻外补贴和其他福利构成。
1、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职位、工作经验、学历等因素确定,按照公司国内的薪酬体系执行。
2、岗位津贴:根据员工所在境外岗位的工作难度、责任大小等因素确定。
3、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和境外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发放。
4、驻外补贴:包括生活补贴、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用于补偿员工在境外工作的额外生活成本和不便。
(二)薪酬调整1、定期调整:根据公司的薪酬政策和员工的工作表现,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2、不定期调整:因工作需要,员工的职位发生变动或工作任务加重时,可进行薪酬的不定期调整。
(三)薪酬发放1、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绩效奖金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的固定日期。
2、驻外补贴根据实际情况,可按月或按季度发放。
三、福利待遇(一)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司按照国内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派驻境外企业人员在国内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商业保险为保障员工在境外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公司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包括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
(三)休假制度1、法定节假日:员工在境外工作期间,享受国内法定节假日的休假待遇。
2、年休假:员工在境外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的天数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确定。
3、探亲假:员工在境外工作满一定期限后,享受探亲假。
探亲假的期限和次数根据员工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年限确定。
(四)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1、境外企业应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工作设备。
2、为员工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确保员工的生活便利。
(五)培训与发展公司为派驻境外企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员工提升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
酒店职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酒店职工薪酬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高酒店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全体职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确保薪酬制度的公平、合理、透明。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酒店职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酒店实际情况,确定基本工资标准。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职工所从事岗位的工作性质、责任、技能和经验等因素,确定岗位工资。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职工的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团队合作和公司业绩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
第八条津贴和补贴:包括交通补贴、住房补贴、餐费补贴、通讯补贴等,根据职工实际需求和工作性质确定。
第三章薪酬发放与调整第九条薪酬发放:酒店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制度,按月发放职工薪酬。
第十条薪酬调整:根据国家政策、市场行情和酒店经营状况,定期对薪酬进行合理调整。
第十一条薪酬发放与调整程序:(一)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规定和酒店实际情况,制定薪酬调整方案;(二)经总经理审批后,通知各部门;(三)各部门将薪酬调整方案通知到每位职工;(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薪酬调整手续。
第四章薪酬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酒店设立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薪酬管理的监督和决策。
第十三条薪酬管理委员会职责:(一)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监督薪酬制度的执行;(二)审核薪酬调整方案,确保薪酬调整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三)定期对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职工对薪酬有异议的,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人力资源部应在接到申诉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通过实施本制度,酒店将努力实现以下目标:1. 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高职工满意度;2. 激励职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3. 优化薪酬结构,实现薪酬与绩效挂钩;4. 提高酒店整体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企业海外工资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海外员工的工资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海外业务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派驻海外的正式员工,包括驻外代表、项目经理、技术专家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透明、激励的原则,确保海外员工工资待遇与国内同岗位、同等级别员工相当。
第二章基本工资第四条海外员工的基本工资由以下部分组成:1.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任职要求及市场薪酬水平确定;2. 职级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经验、能力及业绩确定;3. 年资工资:根据员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确定;4. 特殊津贴:根据员工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特殊情况确定。
第五条海外员工的基本工资按月支付,支付时间为每月的固定日期。
第三章绩效工资第六条海外员工的绩效工资与个人工作业绩挂钩,根据企业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评定。
第七条绩效工资包括以下部分:1. 绩效奖金:根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按照一定比例发放;2. 业绩提成:根据员工完成的项目或任务业绩,按照一定比例发放。
第四章工资调整第八条海外员工工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1. 定期调整:每年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员工个人绩效进行一次工资调整;2. 特殊调整:因国家政策调整、岗位变动、工作表现突出等原因,可进行特殊调整。
第五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第九条海外员工应按照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条企业为海外员工提供以下福利:1. 住宿补贴;2. 交通补贴;3. 通讯补贴;4. 健康体检;5. 休假制度。
第六章工资支付与结算第十一条海外员工工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第十二条海外员工工资结算周期为一个月,结算时间为每月的固定日期。
第七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海外员工如有以下违规行为,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严重后果;2. 损害企业形象,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3. 其他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
公司职工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薪酬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统一公司内部职工的薪酬管理,明确薪酬标准、管理流程,确保公司的公正、合法和可持续进展,订立本《公司职工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的薪酬管理,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三、薪酬标准1. 薪酬结构公司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福利待遇三部分构成。
- 基本薪酬:依据职工的岗位级别、工作年限和绩效等级确定,以月薪形式发放。
- 绩效薪酬:依据职工的绩效评估结果确定,以奖金形式发放。
- 福利待遇:公司为职工供给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五险一金、带薪假期、年终奖等。
2. 薪酬调整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非定期调整。
- 定期调整:公司将每年的固定周期内进行薪酬测评,并依据测评结果进行薪酬调整。
- 非定期调整:如职工晋升、岗位调整、特别贡献等情况下,公司将依据实在情况对职工的薪酬进行调整。
3. 薪酬支出公司将薪酬支出分为银行转账和现金支出两种形式。
职工可自行选择薪酬支出方式,并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或公司指定的支出平台进行薪酬收取。
四、薪酬管理流程1. 薪酬计划编制公司将每年订立薪酬计划,明确各岗位的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标准,并依据公司的经济情形和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合理调整。
2. 绩效评估公司将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职工的工作业绩、本领表现、责任担当等。
绩效评估结果作为绩效薪酬的依据。
3. 薪酬调整基于绩效评估结果和薪酬计划,公司将进行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依据个人绩效和岗位等级确定,调整幅度不得超过薪酬计划规定的最大限度。
4. 薪酬支出公司每月依照商定的时间和方式支出职工的薪酬。
职工应确保供给正确的银行账户信息,确保薪酬适时到账。
5. 薪酬保密公司对职工的薪酬信息进行严格保密,除职工本人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泄露或传播薪酬信息。
五、薪酬考核标准1. 工作业绩公司将依据职工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等综合因素进行考核。
WDBK 沙特阿拉伯王国劳工法

劳工法根据伊历1426年8月23日(51/m)号皇家法令颁布此法内容内阁在审阅内阁大臣办公室伊历1425年11月24日b/56032号文件(该文件的内容包括劳工部长的伊历1420年11月1日sc/58号信函,信函后附劳工法草案);伊历1389年9月6日(21/m)号皇家法令颁布的劳工法;伊历1422年5月24日(244)号、伊历1426年9月6日(21/m)号、伊历1426年6月26日(259)号专家组提供的会议纪要;伊历1425年10月29日(48/48)号协商委员会决议;伊历1426年7月24日(390)号内阁委员会建议;之后,批准实施劳工法。
后附皇家法令。
内阁大臣签名皇家法令编号:51/m日期:伊历1426/8/23我是阿卜杜拉.本.阿卜杜阿齐兹.沙特——沙特阿拉伯王国国王根据伊历1412年8月27日(90/i)号皇家法令颁发的《基本法》第70条;又根据伊历1414年3月3日(13/i)号皇家法令颁布的内阁制度第20条;及伊历1412年8月27日(91/i)号皇家法令颁布的协商委员会制度第18条;在悉知伊历1425年10月29日(48/48)号协商委员会决议,及伊历1426年8月22日(219)号内阁委员会决议之后;我决定:1-批准实施劳工法;2-由内阁大臣及各位内阁副大臣(所有与此有关者)负责执行本法令。
签名:阿卜杜拉.本.阿卜杜阿齐兹第一章定义及总则第一条:本法称为《劳工法》。
第二条:下列词语(无论在本法中什么地方出现)若无其他解释,都具有以下所述含义。
部:劳工部;部长:劳工部长;劳动厅:劳动部决议规定范围内的劳动事务行政主管部门;雇主:雇用一名或多名雇员为其劳动,支付给他们劳动报酬的自然人或法人;雇员:在雇主的管理或者监督下,即使不在雇主的视线内,为了雇主的利益而劳动以换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少年:年满15周岁,未满18岁的劳动者;劳动:在人类运动中付出的一切努力,以履行劳动合同(成文的或非成文的),无论其性质或类型,无论是工业的还是商业的还是技术的或其它,无论是体力的还是脑力的。
职工薪酬的管理制度

职工薪酬的管理制度职工薪酬的管理制度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职工薪酬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职工薪酬的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则第二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以公司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公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年薪制第六条适用范围。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工资模式。
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2、提成薪水,在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正式公司员工工资制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公司员工。
第十二条工资模式。
采用结构工资制。
公司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1、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如40%~50%)。
关于SA效益工资

关于SA效益工资调整
效益工资结构:
1、产值是任务完成后提成比例为0.007;未完成任务提0.006。
2、台次任务超额每台提5元,未完成每台扣5元。
3、保修专员因工作特殊性,提成比例为0.01。
岗位工资500元。
4、内训导师岗位津贴增加100元。
促销制度:
1、轮胎促销每月每人10条,完成任务每条提15元,未完成每条提10元;完成
20条以上,每条提25元;
2、养护产品促销,三元清洗剂每人每月18瓶,完成任务毎瓶提7元;未完成任
务毎瓶提5元;完成25瓶以上提10元。
3、变速箱清洗剂、变速箱保护剂每人每月10瓶,完成任务毎瓶提10元;未完
成任务毎瓶提3元;完成20瓶以上提15元。
奖惩制度:
1、电话调查落实率达到东北地区平均分,效益工资全部发放;低于东北地区
平均分,扣除效益工资的50%
2、电话调查落实率达到东北大区前八名,效益工资另奖励500元;达到东北
前三名,效益工资另奖励1000元。
3、神秘客户调查的分数每两个月一次,高于东北大区平均分奖励600元,低
于平均分扣600元。
调查成绩进入东北大区前八名,奖励1000元,进入大
区前三名,奖励1500元。
4、如一汽丰田电话调查未抽查到,以公司CR部当月调查成绩为考核成绩,高
于东北大区的平均分数,效益工资全部发放,没有额外奖励金;低于东北
大区的平均分数,扣除效益工资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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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阿美延布出口炼油厂工程项目经理部文件
TCCYBAM字【2011】1号
职工薪酬管理细则
为规范沙特阿美延布出口炼油厂工程项目经理部职工薪酬管理,有效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司《国外工程薪酬管理办法》,遵照管理人员“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项目部、专业公司项目队管理人员及辅助工人薪酬管理细则。
一、薪酬结构
项目部、专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及辅助工人薪酬由国内收入、国外收入两部分组成,现场技术工人及操作工人原则上按劳动定额考核计取报酬。
(一)国内收入
全民合同制职工、内部合同工、农民合同工的国内收入由每月1000元人民币加工龄津贴,加人才津贴(若有)、技师津贴(若有)、质量津贴(若有)、安全津贴(若有)、证件津贴(若有)等组成;项目经理的国内收入由每月1000元人民币加工龄津贴组成;各单位使用的协议技工的国内收入为每月1000元人民币。
各种保险、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从国内收入中扣除。
(二)国外收入
1、项目经理部人员收入
(1)项目经理部承包人收入
按与公司签订的B合同执行。
(2)项目经理部非承包人收入
项目经理部非承包管理人员和辅助人员的月收入,月工资基数900美元,系数控制在0.5-1.65之间,另加施工津贴100美元。
2、专业公司项目队人员收入
(1)专业公司项目队承包人收入
专业公司项目队承包人的收入实行项目薪金制,收入标准在专业公司和项目队之间的承包合同中约定。
薪金分为基本薪金和绩效薪金两部分,基本薪金按月发放领取,绩效薪金在项目结束后经考核、审计后发放。
具体岗位基本薪金如下:
(3)生产工人的收入:生产班组实行工程任务单管理,进行定额消耗量考核,或进行班组微型承包。
定额单价或微型承包单价执行项目经理部规定标准。
项目部及专业公司新参加工作的普通高校统招的硕士研究生、大学本专科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工资标准:研究生的工资按工资基数0.8系数计算,全日制本科生按工资基数0.7系数计算,全日制专科生按工资基数0.65系数计算;其他院校本专科毕业生见习期内(一年)工资标准:本科生按工资基数0.65系数计算,专科生按工资基数0.6系数计算。
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按同岗位对应标准执行
三、生活费及其他费用
1、生活费由项目经理部统一支付,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入各单位成本。
2、零花钱每日1美元/人计发(不包括劳务分包人员)。
3、春节期间发放费用的方案由项目经理部确定,并计入各单位成本。
劳务分包人员若发放费用从分包分包结算款中扣除。
4、防暑降温费每月15美元/人,发放月:(6、7、8、9 、10 月)。
5、在国外体检、考试、办证时间,以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窝工,按职工、内部合同工、农合工:人民币100元/日、80元/日、60元/日标准发放;劳务分包人员可参照上述标准在劳务分包合同中具体约定。
窝工必须提前打窝工报告,并报项目施工经理签字确认。
上述发放的费用均为个人收入的组成部分。
四、薪酬管理
1、所有人员工资根据考勤情况按日计算按月发放。
2、国外日收入标准=月收入标准÷30天;国外津贴日标准=国外津贴月标准÷30天。
3、职工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工资随之变动。
4、除正常休假和因公回国外,因其他个人原因请假回国的,期间停发一切国外薪酬,国内待遇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5、职工因工伤需安排在国外驻地休息,工资按人民币100元/日计发。
6、项目经理部从国内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在不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的情况下,由双方具体协商,并在用工合同中明确。
7、项目经理部在国外当地雇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根据当地法律及市场价位,双方协商确定。
并报告国外工程项目管理部。
8、所有派往国外施工人员的国外工资从出发之日起按照国外工资标准计发(以出国机票或车票日期为准);项目结束或因其他原因回国的,从回到国内之日(以回到国内的机票或车票日期为准)起按国内工资标准计发工资,停发国外一切待遇。
9、职工违章、违纪停职检查期间,停发一切国外国内工资,只发生活费,各类保险由单位代缴。
五、休假制度管理
休假时间的计算:第一次休假时间自出国之日起,管理人员满6个月休假15天,工人(含协议技工)满8个月休假20天;民工及劳务分包人员满12个月休假30天,以上休假时间不包括路途时间,以后以此类推。
提前休假:因各种原因提前休假的,应在下一轮休假前,将所缺的工作天数补齐。
六、各类假期的工资管理
1、休假期间,停发国外一切待遇(包括在国内发放的1000元/月收入),管理人员按照国内本岗位工资标准除以30天计算出日工资,乘以休假天数计发;工人(含协议工)按每天人民币50元计发;工龄津贴、人才、技师、质量、安全、证件等津贴照常发放;民工及劳务分包人员休假期间不发工资。
2、职工请事假期间岗位工资、人才津贴、安全、质量、技师等其他津贴按天扣发。
请事假回国的交通费用自理。
3、职工请婚假、丧假(直系亲属)、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方式,执行公司《用工、薪酬管理办法》。
4、如因工作需要,没有按时休假的人员,从本人应休假之日起,将一趟往返的差旅费除以本人符合休假条件的工作月数,按月补贴,到本人开始休假之日停止,并从休假返回之日开始计算下一轮休假。
二0一一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薪酬管理细则
沙特阿美延布出口炼油厂工程项目经理部二0一一年九月一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