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辅导
研发费加计扣除审核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审核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扣除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和《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税函〔2009〕279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条本操作指引所称的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
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是指企业通过研究开发活动在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对本省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第三条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审核一般包括项目合规性审核、研发费用归集合规性审核和后续管理三个环节。
第四条项目合规性审核是指主管国税机关在企业进行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备案时,对企业研发项目备案资料的完整性、项目是否符合规定研发活动范畴、项目是否属于规定领域等进行的审核。
第五条研发费用归集合规性审核是指主管国税机关在项目合规性审核后,对企业研发投入核算体系是否健全、备案项目申报的研发费是否符合加计扣除范围等进行的合规性审核。
第六条后续管理是指各级国税机关对研发费加计扣除资料备案资料管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等后续管理活动的统称。
第七条各级国税机关应主动与当地科技、财政、地税等部门建立工作协商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研发费加计扣除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充分发挥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对当地产业发展和企业研发活动的导向作用。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课件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课件一、引言在当今日新月异的科技时代,企业研发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提升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创新活力,国家出台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本课件旨在为企业财务、研发及相关管理人员提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详细解读和实务操作指导。
二、政策概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国家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而制定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
该政策允许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将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一定比例加计扣除,从而降低企业研发成本,激发创新动力。
三、政策适用范围与对象1. 适用范围:该政策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2. 适用对象: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四、政策优惠力度与方式1. 优惠力度:研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研发费用的10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摊销)。
对于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行业,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按12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220%税前摊销。
2. 优惠方式: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扣除,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
五、研发费用范围与界定研发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 直接投入费用: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以及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辅导

研发费用归集范围与口径
其他相关费用 例:某企业2017年进行了二项研发活动A和B,A项目共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其中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12万元,B项目共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其中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8万元,假设研发活动均符合加计扣除相关规定。 A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100-12)×10%/(1-10%)=9.78万元,小于实际发生数12万元,则A项目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应为97.78万元(100-12+9.78=97.78)。B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100-8)×10%/(1-10%)=10.22万元,大于实际发生数8万元,则B项目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应为100万元。 该企业2016年度可以享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为98.89万元[(97.78+100)×50%=98.89]。
政策概述——研发加计扣除政策优惠内容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研发费用归集范围与口径
其他事项 2.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3.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其资本化的时点与会计处理保持一致。 4.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5.亏损企业也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研发费加计扣除风险点及管理建议

研发费加计扣除风险点及管理建议【摘要】通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经历,笔者认为,大企业管理方面尚处在不足之处,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跟上大企业发展的步伐,进而造成了税务风险。
【关键词】研发费企业所得税一、研发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的管理风险点下面以研发费的加计扣除为例进行说明:(一)研发费的归集问题国税发〔2008〕116号文第四条列举了八项企业可以实行加计扣除的费用支出项目,但是在116号文附件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中没有包含116号文第四条的第七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这造成了企业在归集研发费时的困扰,也成为税收优惠管理的一个风险点。
另外,有些企业把会计核算归集的研发费用统统进行加计扣除,而对于基层税务人员来说,由于缺乏专业的科技知识,难以对企业申报的项目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准确的判断,从而形成税收风险点。
(二)外委项目的研发费扣除一些企业出于专业化考虑,把项目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
根据116号文的要求,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由委托方按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该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否则,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对于外委项目的研发费扣除,一定要紧盯委托方是否有受托方向其提供的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注重区分明细中可以加计扣除的部分。
(三)企业集团内部合作开发研发费的扣除有时一个规模较大的研发项目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单个企业难以独立完成,这时企业集团可能采取在收益集团成员公司之间分摊研究开发费用,共享研发成果的方式实现预期目标。
对于这种情况,企业集团母公司负责编制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立项书、研究开发费用预算表、决算表和决算分摊表,税务机关应结合关联企业交易的调查,审查集中研发项目的协议和合同,对照该协议或合同中有关各方权利和义务、费用分摊方法等内容条款,确认分摊的合理性和企业实际分摊费用的真实性,避免重复加计扣除或者企业人为操纵利润的行为。
研发加计扣除辅导实施方案

研发加计扣除辅导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推动企业研发工作,促进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我公司制定了研发加计扣除辅导实施方案,以便更好地指导各部门进行研发工作。
一、加强政策宣传。
为了让全体员工更好地了解研发加计扣除政策,我们将通过公司内部会议、培训等形式,向员工们详细介绍政策的相关内容,包括政策的背景、目的、适用范围、申报流程、申报材料等,以便员工们能够全面了解政策,提高申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建立专业团队。
为了更好地辅导各部门进行研发加计扣除工作,我们将组建专业团队,由财务、税务、法务等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解答研发加计扣除政策相关问题,协助各部门进行申报工作,并及时更新政策变化,以便员工们能够得到及时、准确的指导。
三、建立申报流程。
为了规范研发加计扣除申报工作,我们将建立详细的申报流程,包括申报时间节点、申报材料准备、申报流程等内容,以便各部门能够按照流程进行申报工作,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监督检查。
为了确保研发加计扣除政策的有效实施,我们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各部门的申报情况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确保申报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完善奖惩机制。
为了激励各部门积极开展研发工作,我们将完善奖惩机制,对于申报工作出色的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申报工作存在问题的部门进行督促和指导,以激励各部门积极开展研发工作。
六、加强政策宣传。
为了让全体员工更好地了解研发加计扣除政策,我们将通过公司内部会议、培训等形式,向员工们详细介绍政策的相关内容,包括政策的背景、目的、适用范围、申报流程、申报材料等,以便员工们能够全面了解政策,提高申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七、建立专业团队。
为了更好地辅导各部门进行研发加计扣除工作,我们将组建专业团队,由财务、税务、法务等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解答研发加计扣除政策相关问题,协助各部门进行申报工作,并及时更新政策变化,以便员工们能够得到及时、准确的指导。
税收优惠--注册税务师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九章讲义9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九章讲义9税收优惠五、税收优惠(一)加计扣除优惠(二)税额抵免优惠(三)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四)高新技术企业优惠(五)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六)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七)加速折旧优惠(八)减计收入优惠(九)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十)非居民企业优惠(一)加计扣除优惠1.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1)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进行摊销。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2)研发项目的范围可以申请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究开发活动是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不包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
可以申请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究开发活动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之列。
(3)可加计扣除的费用范围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4)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符合条件的,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实施问题及对策

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实施问题及对策近年来,为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政策措施,其中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通过该政策,企业可以将其研发费用按一定比例计入税前成本,从而减少纳税额,促进研发投入,推动科技创新。
在该政策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企业与政府合作共同解决。
本文将从政策执行问题、影响及对策方面展开讨论。
一、政策执行问题1.1 税务政策解读难度大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对于很多企业来说,其具体的解读难度较大,对政策条款的理解与应用存在一定的模糊性。
而税务政策的不断修改和调整也增加了企业对政策的理解和适用的难度。
1.2 税收部门审核标准不一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发现不同地区、不同税收部门审核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标准存在差异,这给企业的研发活动评价和申报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困难。
1.3 税务政策执行存在的灰色地带在企业申报过程中,常常出现一些不确定因素,例如技术人员的定义、研发费用的确认标准等,这些都给企业的申报工作增加了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影响2.1 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出台,对企业来说是一种激励和鼓励,可以降低企业税负,增加企业的研发投入,培育企业的创新动力。
2.2 促进科技创新2.3 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政策的实施可以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从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企业可以将更多的资金用于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三、对策建议3.1 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相关部门可以加大对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解读力度,向企业宣传政策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政策,合理利用政策。
同时政策的宣传也有助于企业更好地调整内部的研发投入结构,优化研发成本。
税务部门可以加强地区间、税收部门间关于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审核标准,使审核标准更加统一和规范化,降低企业申报的难度和不确定性。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解读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解读
一、政策背景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为促进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提高自主创
新能力而制定的一项财政政策。
该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
投入,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二、政策内容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允许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实际
发生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具体而言,企业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基础上,按一定比例进行加计扣除,减少纳税
负担。
三、政策执行对象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广泛,适用于所有从事研发活动
的企业,包括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等。
同时,政
策还对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计算方法等做出了规定。
四、政策优势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出台,对企业有着诸多优势。
首先,可
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盈利水平;其次,可以推动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最后,有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
发展。
五、政策实施效果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方面,企
业加大了研发投入,提高了技术水平,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政府也通过支持企业研发活动,推动了产业升级和转型。
六、政策展望
未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仍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政府应进
一步完善政策实施细则,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推广,同时引导企业合
理利用政策,提高研发投入,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以上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解读,希望能够为各位企业提供
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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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 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0109
201302201544
研究开发费税务和财务列支范围比较表
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 若干意见
国税发[2008]116号
财企[2007]194号
(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 (四)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 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五)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 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七)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五)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 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八)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六) 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 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 理费等费用。 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 费用,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委托方 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 0109 201302201544 再进行加计扣除
小试、 中试
量产
先研究,再开发,有了研究结果,才开发。
0109 201302201544
研究开发的再理解
研究阶段一般在会计处理上均费用化。开发阶段则需 要进行判断是否资本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开发阶 段有关支出资本化是需要符合五个条件才可以资本化, 五个条件是主观的判断,不是量化标准。具体可以参 考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二章第九条。
0109 201302201544
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国税发[2008]116号 规定★ (1)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 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2) 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3) 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 补贴。 (4)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5)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 产的摊销费用。 (6) 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 造费。 (7) 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8) 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 0109 201302201544 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均不允许计入研究开发费用。
0109
201302201544
基本规定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适用对象 国税发[2008]116号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 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 业) 。
。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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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规定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办法 国税发[2008]116号
第七条 企业根据财务会计核算和研发项目的实际 情况,对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收益化或资本化处理 的,可按下述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一)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 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 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 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 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 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 [2008]116号)
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 70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
3、青岛市经贸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
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管理的意见
》(青经贸[2009]11号)
(2)直接投入: 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 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 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等;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 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 的检验费等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 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 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 201302201544 费用
(七) 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 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 支付的费用。
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归集范围比较表
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 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8]116号 (三)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 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国科发火〔2008〕362号 (1)人员人工: 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 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 关的其他支出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 年度) 》 一、信息;二、生物;三、航空航天;四、新材料 ; 五、能源;六、现代农业 ;七、先进制造;八、先 进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 九、海洋
0109 201302201544
基本规定四:研究开发活动范围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 南(2011 年度) 》 • 一、信息;二、生物;三、航空航天;四 、新材料 ; 五、先进能源;六、现代农 业 ;七、先进制造;八、节能环保和资源 综合利用; 九、海洋;十、高技术服务
0109
201302201544
基本规定一:研究开发活动定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 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 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 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 动。 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 工艺、产品(服务),是指企业通过研究开发活动在 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 的成果,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 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不包 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 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 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0109 201302201544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 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 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 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 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 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 易原则确定。 认定过程中,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 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 (八)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8)其他费用 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 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 (七)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 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另有规 0109 201302201544 定的除外。
研究开发费用税务和财务列支范围比较表
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 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8]116号 (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 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 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 的若干意见 财企[2007]194号 (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 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 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 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 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0109
201302201544
基本规定五:研究开发方式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分自主开发类、委托开发类 、合作开发类和集中开发类。
委托开发: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 凡符合条件的,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 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 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否则,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不 得实行加计扣除。 合作开发: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凡符合条件 的,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 计扣除。
(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6)无形资产摊销 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 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 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0109 201302201544
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归集范围比较表
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 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8]116号 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 费用,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委托 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 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国科发火〔2008〕362号
(二)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 燃料和动力费用。 (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 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 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Fra bibliotek0109
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归集范围比较表
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 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8]116号 (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 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 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国科发火〔2008〕362号 (4)设计费用 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 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 计等发生的费用。 (5)装备调试费 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 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 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 方法及标准等)。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 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 计入
研究开发的再理解
研究开发分为研究和开发,实际上是分为两个阶段。
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并理解它 们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 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 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